..續本文上一頁東西來布施是非殘施。例如,在某人准備著用餐的食物時,有個受者前來,而他把一些已准備好卻還未吃的食物布施給受者,這可算是上等施,也是非殘施,因爲這並非以剩下來的食物做布施。若當他正在吃,但還未吃完時,有個受者前來,而他即以正在吃的食物來布施,那麼這也算是非殘施,甚至可說是高尚的布施。若是以吃完後剩下的食物來布施,那即是殘施,是殘壞與劣質的。然而我們必須注意到,若某人除了剩下的食物之外再無他物可供布施,那麼他那微薄的布施也可算是非殘施。只有在有能力做更好的布施,卻還是以剩下的來做布施才被視爲劣質的殘施。
十八、有命施與身後施
在還活著時做的布施是有命施,在死後才生效的布施是身後施(譬如說「我把這些財物給某某人,讓他在我死後拿去隨意用。」)。
比丘是不准做身後施的,即是他不可以把自己的東西在死後給他人。即使他真的那樣做,那也不成爲布施,而未來的受者也沒有權力擁有它們。若某個比丘在還活著時把自己的東西送給另一個比丘,受者就有權接受;或是他跟另一個比丘共同擁有某些東西,在他死後,活著的比丘即成爲唯一的主人。除非具足以上的條件,否則在他死後,他的東西即爲僧團所有。因此,若比丘做身後施,說:「在我死後,我把這些東西送給某某人。讓他擁有它們。」,這即是把屬于僧團的東西送人。他這麼做並不成爲布施,而未來受者也無擁有權。只有在家衆可合法地行身後施。
十九、個人施與僧伽施
布施給個別一個或兩個人是個人施;布施給整個僧團是僧伽施。僧伽的意思是組、團或群體,在此是指整個佛陀聖弟子所組成的群體。在布施給僧伽時,施者絕對不可想著組成僧團的個別聖弟子,而應想著整體的聖弟子群體。只有如此他的布施才是僧伽施。
《中部‧施分別經》列舉了十四種個人施和七種僧伽施,能明白它們是很有用的。
十四種個人施是:
一、 布施給佛陀;
二、 布施給一個辟支佛;
叁、 布施給一個阿羅漢或已證得阿羅漢果之人;
四、 布施給一個致力于證悟阿羅漢果或已證得阿羅漢道之人;
五、 布施給一個阿那含或已證得阿那含果之人;
六、 布施給一個致力于證悟阿那含果或已證得阿那含道之人;
七、 布施給一個斯陀含或已證得斯陀含果之人;
八、 布施給一個致力于證悟斯陀含果或已證得斯陀含道之人;
九、 布施給一個須陀洹或已證得須陀洹果之人;
十、 布施給一個致力于證悟須陀洹果或已證得須陀洹道之人;
十一、(在沒有佛法的時期)布施給一個已證得禅那 或神通的沙門;
十二、布施給一個有戒行的在家凡夫;
十叁、布施給一個沒有戒行的在家凡夫;
十四、布施給一只畜生。
在這十四種個人施當中,布施一餐給一只畜生將帶來一百世長壽、美麗、快樂、強健與聰明的善報。
跟著上升的次序而提高,布施一餐給一個戒行不好的在家人將帶來一千世這些善報;在沒有佛法的時期布施給一個戒行良好的在家人將帶來十萬世這些善報;布施給一個已證得禅那的沙門將帶來一百億世善報;在佛法住世時期,布施給一個已歸依叁寶的在家人,或沙彌,或已證得須陀洹道的聖人,將帶來一阿僧祗世的善報;布施給證得更高果位的聖人,直到無上的佛陀,將帶來無可計數世的善報。(根據注釋,即使是一個只歸依了叁寶之人也可被視爲致力于證悟須陀洹果之人。)
在上述的十四種個人受施者之中並沒有提及戒行不好的比丘。佛陀所列舉的無戒行之人只是指生于沒有佛法時期的人。由于這個原因,有些人會想在佛法時期布施給戒行不清淨的比丘是不好的。但是我們必須記得那些人至少已歸依了叁寶而成爲佛教徒,而注釋解說任何歸依了叁寶之人即是致力于證悟須陀洹果之人。再者,在沒有佛法的時期布施給沒有戒行的俗人已有許多功德,所以無疑地在佛法時期布施給沒有戒行的俗人也是有功德的。
再者,在《彌陵陀問經》裏,那先長老解釋在十個方面上(譬如禮敬佛、禮敬法、禮敬僧等),布施給無戒行的比丘優于布施給無戒行的在家人。因此,根據《彌陵陀問經》,無戒行之比丘是優于無戒行之在家人的;而且,既然注釋把他列爲致力于證悟須陀洹果之人,我們不可說布施給無戒行之比丘是不好與無益的。
關于這件事,人們也有另一個觀點,即在沒有佛法的時期,無戒行之比丘就不會危害到佛法,但是當正法存在時,他們就會危害到它。因此緣故,在佛法時期是不應該布施給無戒行的比丘的。但是佛陀已指出了這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在開示七種僧伽施的結論時,佛陀向阿難尊者解說:「阿難,未來將會有無戒行之比丘,他們只是名義上的比丘,穿著袈裟。在布施給他們時,若原意是欲布施給僧伽,那麼,我宣布,這樣的僧伽施將會帶來無可計數的益處。」
還有另一點我們必須考慮的,在四個施清淨裏,第一個清淨是:即使受者戒行不清淨,但若施者戒行清淨,此布施基于施者之清淨而清淨。也因爲這些緣故,我們不能說無戒行之比丘並非受者,以及布施給他們是不會獲得益處的。
因此,我們必須謹慎注意,只有以邪惡之心來布施給他們,即認同與支持他們的惡行時才是應受責備的。若不去理會他們的惡習,而以一顆清淨之心來行布施,只是想:「若有人來討時,我們應該布施。」,那麼,這是無可指責的。
七種僧伽施是:
一、 在佛陀還活著時,布施給以佛陀爲首的比丘和比丘尼僧團。
二、 在佛陀入大般涅槃之後,布施給比丘和比丘尼僧團。
叁、 布施給比丘僧團而已。
四、 布施給比丘尼僧團而已。
五、 當施者欲布施給整個僧團卻無能力時,他可以向僧團要求派幾位比丘和比丘尼來作代表(在他能力之內的人數),以接受他的布施。在僧團選好了代表之後,他心中想著布施給整個僧團地布施給他們。
六、 在要求僧團派出他能力所及的比丘人數之後,心中想著布施給整個僧團地布施給作爲代表的諸比丘。
七、 在要求僧團派出他能力所及的比丘尼人數之後,心中想著布施給整個僧團地布施給作爲代表的諸比丘尼。
在這七種僧伽施之中,可能有人會問在佛陀入般涅槃之後,是否還能做第一種布施,即以佛陀爲首的比丘和比丘尼僧團。答案是:「可以的。」而其施法應該如此進行:把內有佛舍利的佛像置放于受邀前來的比丘與比丘尼僧團之前,然後做布施,說道:「我做這布施給以佛陀爲首的比丘和比丘尼僧團。」
在做了第一種布施之後,有人會問該如何處理布施給佛陀的東西。就有如在傳統上,父親的財産是留給兒子的,因此,布施給佛陀的東西應該轉移給執行佛陀之教育工作的比丘僧團。尤其是供養之物有油、牛油等時,它們應該被用來做燈油以供養光給佛陀;所供養的布應該做成旗幟來供養。
在佛陀時代,一般上人們都沒有執著于個人的傾向,在他們心中僧團是整體的,因此他們可以做到聖潔的僧伽施。所以僧團成員之所需多數是由僧團分配而得的,他們不太需要依靠在家男女施者,因此不太會執著在家衆爲「這些是我寺院的施者,這些是布施給我袈裟的人等。」因此比丘得以解脫執著的系縛。
郁伽居士的簡短故事
欲行清淨僧伽施的人應該學習郁伽居士(Ugga)所立下的榜樣。郁伽居士的故事出現于《增支部‧八集‧居士品》。
有一次,世尊住在伐地國的象村時,世尊對衆比丘說:「諸比丘,你們應該看待象村的郁伽居士爲具備八種奇妙素質之人。」如此簡短地說後,佛陀沒有詳盡地解釋就走進寺院裏。
之後有個比丘在早上去到那居士家問道:「居士,世尊說你是具備八種奇妙素質之人,世尊所說的那八種奇妙素質是什麼呢?」
「尊者,我並不很確定佛陀說我擁有的八種奇妙素質是什麼,但是請傾聽我說我的確擁有的八種奇妙素質。」然後他提出了那八種奇妙素質,它們是:
一、 第一次見到佛陀時,那時我正在鐵木林裏飲酒享樂。當我見到佛陀從遠處走來時,我即刻變得認真、嚴肅與虔誠,心中對佛陀的功德生起了信心。這是第一個奇妙。
二、 就在第一次遇到佛陀時,我歸依了佛,以及聽他說法,結果成爲了須陀洹,以及受持梵行五戒。這是第二個奇妙。(梵行五戒與人們一般上所持的五戒類似,差別只在于它的第叁戒並非「不邪淫戒」而是「不淫戒」。一般的五戒禁止跟自己妻子以外的人有性交,但是梵行五戒則絕對禁止性交,即使是跟自己的妻子也不例外。)
叁、 我有四個妻子,當我回到家裏,我就向她們說:「我已發願持不淫戒,妳們之中想要留下的可以留下來,隨意用我的財産來行善;想要回去娘家的也可以回去;而想要嫁給其它男人的則只需要告訴我應該把妳送給誰。」我的大老婆表示她想嫁給她所講的男人。我就把那個男人請來,左手握住我的大老婆,右手拿著一壺水,就這樣我把她送給了那個男人。在把妻子送給那男人時,我依然完全不受動搖或影響。這是第叁個奇妙。
四、 我決定與有德之士分享我的一切財富。這是第四個奇妙。
五、 我時常恭敬地對待比丘,不曾有過不敬的。若那比丘向我說法,我只是恭敬地聽他說法,不曾有過不敬的。若那比丘沒有向我說法,我就會向他說法。這是第五個奇妙。
六、 每當我邀請僧伽來我家接受供養時,天神就會在他們還未到時先來通知我:「居士,某某比丘是聖人,某某比丘是有戒行的凡夫,某某比丘是無戒行的。」天神們先來通知我關于那些比丘的事,這對我來說並無驚奇之處,奇妙的是當我供養食物或物品給僧伽時,我不曾想過「我將多供養給這個比丘,因爲他是個聖人;或我將少供養給這個比丘,因爲他的戒行不清淨。」事實上,我毫不分別誰是聖者、有德者或無德者,而以平等之心布施給每一個人。這是第六個奇妙。
七、 尊者,天神們告訴我佛陀的教法是善說的,它有善說之功德。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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