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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菩萨道(下)▪P4

  ..续本文上一页布施是不正确的。这仪式只是对那些有跟随传统的人重要而已,对于没有跟随这传统的人,仪式并不是布施的重要条件。

  法施

   关于法施,在这个时代,有些人并没有能力说法,但是为了做法布施而捐钱印赠佛书、贝叶经等。虽然赠送佛书并不算是真正的法施,但是由于读者会在阅读书中导向涅槃的指导之下而从中得益,因此可视赠送佛书者已做了法施。

  就有如某人并没有药给病人,但是他却有治病的药方。当依药方配药服下后,病人痊愈了。虽然那人并没有真正给药,但是由于他那有效的药方,他被视为治好那病人。同样地,虽然印赠佛书的人自己并不能教佛法,但是他已令阅读佛书的人获得佛法的知识,因此可以被视为布施法的人。

  物施和法施也可以个别被称为物敬(以物质来致敬)和法敬(以法来致敬)。

  巴利文“puja”的意思是「敬」,一般上是用在后生供养长辈或上等的人时。根据此普遍用法,有些人认为布施应分为「敬施」和「摄益施」。敬施是用于后生供养长辈或上等之人以致敬时,摄益施则是「长辈或上等之人善意地布施给后辈或下等的人。」

  但是「敬」和「摄益」两者皆可适用于上等与下等。虽然一般上「摄益」是用于长辈布施给后辈或上等之人布施给下等之人的情形,但是在弘扬佛法的工作里,曾有「物摄益」和「法摄益」的形容词。在此,「摄益」一词甚至用来形容向佛法做出的布施(受者是佛法)。因此敬施和摄益施之间其实并无绝对的差别,而纯属普遍用法的分别方式而已。

  二、内物施和外物施

  内物施是指布施自己的生命和肢体;外物施则包括布施一切身外之物。即使在现代,有时我们也能从报纸上看到一些报导,说某某人布施自己的肢体给佛塔或以油包身点火来布施致敬。对于这类涉及自己肢体的布施,世人有诸多评论。他们认为布施生命与肢体是只有伟大的菩萨才可实行,跟普通人是无关的。他们怀疑普通人做这种布施是否能带来善业。

  现在让我们来探讨这些观点。菩萨并不会突然间出现在世上。只有在尽其能力渐次地修习诸波罗蜜,他的根器才能逐渐成熟至成为菩萨。古代诗人曾经这么写:「只有渐次地冒险,我们才能在轮回里继续进步。」因此我们不应该冒然地批评那些布施自己肢体之人。若某人以不退缩的思与信心,很有勇气地布施自己的肢体,甚至舍弃生命,他是值得我们尊敬为做内物施的人。

  三、物施和无畏施

  物施是布施物质的东西。无畏施是对生命或财物给与安全或保护,这是国王时常做的。

  四、轮转依止施和不轮转依止施

  轮转依止施是在布施时希望来生能够获得财富与快乐,事实上这是在带来轮回的痛苦。不轮转依止施是在布施时希望能够证悟涅槃,即是不再有轮回之苦。

  五、有罪施和无罪施

  杀动物来布施即是有罪施的例子。不涉及杀生而布施的肉是属于无罪施。第一种是含有恶业的布施,第二种是不含恶业的布施。

  让我们看看渔夫的例子,在捕鱼致富之后,他们决定放弃这一行业,想道:「我应该放弃捕鱼的恶业,而转换清净的正命。」改行后,经济上变得越来越不好,再换回本行时,财富又多了起来。这即是过去世造下的有罪施在今生成熟结成果报的例子。由于所做的布施涉及杀生,因此它的福报只有在涉及杀生时才会成熟。当没有涉及杀生时,过去世的有罪施之福报就不能成熟,因此他的财富就退减了。

  六、亲自施与非亲自施

  这两种即是亲自做的布施和通过他人之手做的布施。(巴利经典的《长部‧大弊品宿经》提及亲自施比非亲自施有更大的福报。)

  七、细心施与不细心施

  这两种即是适当与细心准备的布施和没有适当与细心准备的布施。譬如布施花,在摘好花后,施者把它们做成漂亮的花束才布施,这是属于有适当与细心准备的布施。若少了细心准备,而只是把摘自树上的花原样地拿去布施,以为只是布施花就够了,这是属于不细心施。

  一些古代的作者把“sakkacca-dana”和“asakkacca-dana”译成缅甸文时,它们的意思变成是「有敬意的布施」和「无敬意的布施」。这时常误导现代的读者,以为它们的原本含意是布施时对受者有或没有敬意。事实上,「有敬意」在此的意思只是对布施细心的准备而已。

  八、智相应施和智不相应施

  布施时,对于思和布施的果报具有明觉心是为智相应施。若只是纯粹跟随别人做布施而没有明觉心,那是属于智不相应施。在此必须说明在布施时,只是对布施的因果有醒觉心已足以形成智相应施。关于这点,在此必须解释如下的训诫:「每当布施时都必须具备观智,如下:我这施者是无常的;布施之物也是无常的;受者也是无常的。无常的我布施无常的东西给无常的受者。每当布施时,你都必须如此观照。」

  这个训诫只是为了鼓励修习观智,不可误以为没有观智的布施即是智不相应施。

  事实上,欲培育观智的人首先必须舍弃我、他、男人、女人的观念,即我和自己的假相,而只是观照他们为名色蕴。接下来必须观照与了解到这些名色蕴的本质是无常、苦、无我的。若不能分别名色蕴,而只是以世俗的观念来省察「我是无常的;布施之物是无常的;受者是无常的。」真正的观智是不可能如此生起的。

  九、有行施与无行施

  「有行施」是在犹豫和受到怂恿之后才做的布施;「无行施」是自动而无需受到怂恿的布施。在此「有行」的意思是指在某人犹豫不决或不愿意布施时,促使或认真地请求他布施。在如此的怂恿之下所做的布施是为有行施。但是一个简单的请求并不算是怂恿。例如,当人还未决定是否要做布施时,某人到来向他讨取食物,而他愿意与毫不犹豫地给了他。这是一种对简单的要求做出自动反应的布施,因此它是(没受到怂恿的)无行施,而不应只是因为他受了简单的请求而称之为有行施。另一人在受到相同的请求时,首先并不愿意而拒绝布施。但是在受到「请做个布施,请别退缩」的言语再次催促时,他做了布施。这种在受到催促之后才做的布施是属于有行施。即使没有人前来请求做布施,若某人先想要做布施,后来又想不要做,但是在经过一番自我激励之后,最终做了布施,这种布施也是有行施。

  十、乐施与舍施

  以愉快的心做布施是乐施,而以平稳、不苦不乐的心做布施是舍施。

  十一、如法施与不如法施

  以正命赚来的财物做布施是如法施;以涉及杀生、偷盗等的邪命赚来的财物做布施是不如法施。虽然以邪命赚取的财物是不如法的,但是以这些财物所做的布施依然是善业,只是这种布施的福报比不上如法施的福报。这可以以优良与恶劣品质的种子所生出不同的树作比喻。

  十二、奴隶施与无拘束施

  布施时祈求获得世俗的快乐是奴隶施。这种布施使施者成为贪图欲乐之奴隶;他做这种布施只是在服侍他的主人,即是贪欲,以满足它的欲望。布施时希望证悟道果与涅槃是无拘束施(反抗贪欲主人之命令的布施。)。

  在这无止尽的轮回里的众生都有欲望要享受感官的快乐,即享受色、声、香、味、触。这种享受感官快乐的欲望即是贪欲。在生命中的每一刻里,他们都在尝试满足贪欲,为贪欲提供所需,因此他们已成为它的奴隶。尽其一生日夜不停地努力赚钱,无非只是为了满足贪欲的愿望,即是获取最好的食物、衣服和最豪华的生活方式。

  不满意今生的生活,我们布施以确保来世生活富裕。这种对来世的世俗欢乐含有强烈欲望的布施肯定是奴隶施。

  在未遇到佛法时,我们以为在无止尽的轮回里,这种为满足贪欲而做的布施是最好的。但是,一旦我们有幸听闻佛法时,我们就会了解到贪欲的魔力是有多强,是多么地不知足,而我们必须遭受多少痛苦来满足它的欲望。然后,我们下定决心:「我将不会再成为这可怖的贪欲之奴隶,我将不再满足它的欲望,我将反抗它。为了根除邪恶的贪欲,我将布施和发愿证悟道果和涅槃。」这种是为了自由而做的无拘束施,也就是反抗贪欲主人的命令而做的布施。

  十三、定立施与不定立施

  布施长久与不能移动的东西,例如塔、庙、寺院、旅舍、井、水池等是定立施。布施可移动和供短暂用途的东西是不定立施。

  十四、有陪施与无陪施

  布施时有配以其它合用的物品是有陪施。例如,在布施袈裟为主要物品时,也同时布施其它适当的物品和资具是为有陪施。若除了主要的袈裟之外再无其它陪同的物品,那么,这是无陪施,在布施其它东西时也是如此分别。

  佛陀有许多随从的这一特相即是做有陪施的成果。

  十五、经常施与非经常施

  时常做的布施,譬如每天供养僧团食物是经常施。不时常而只是偶而才做的布施是非经常施。

  十六、执取施与不执取施

  受到渴爱与邪见污染的布施是「执取施」;没有受到渴爱与邪见污染的布施是「不执取施」。根据《阿毗达摩论》,在只是受到邪见误导时,我们已经受到污染了,但是邪见是时常与渴爱共存的,所以,当邪见污染与误导我们时,渴爱也已被牵涉在内。在做了布施之后,若某人热诚地表示他的善愿「愿这功德能使我迅速地证悟道果与涅槃。」,那么,这布施即是不轮转依止施,以及可成为证悟道果与涅槃的强大前缘。但是当他受到渴爱和邪见污染与误导时,他并没有发证悟涅槃之善愿,反而希望这功德能够令他成为突出的天神,譬如三十三天的帝释天王,或只是一个长寿的天神,那么,他的布施即不能成为证悟涅槃之前缘,而只是属于受到渴爱与邪见污染的执取施,失去了成为证悟涅槃的前缘。没受到渴爱与邪见污染,而是以证悟涅槃为唯一目的而行之布施是不执取施。

  在没有佛法的时期也有许多修布施的机会,但是只有可能修执取施。只有在佛法时期才能修习不执取施。因此在遇到了稀有之佛法时,我们应该尽力确保所做的布施都是不执取的。

  十七、残施与非残施

  用剩下不要、劣质与残坏的东西来布施是残施;用非剩下不要、非劣质与非残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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