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刻生天。造业虽多,必依最有力的业而趣生。所以说「如人索债,强者先得。」二、随习:依平常的习惯,业并不太重,但平常所作,久久成了习惯性。有些人,一生不作大恶,也不作大善,这就要看其平常的久习的业,那些最多。即随著受报。三、随念:最后时,其心念在何处,即向何处趣生。若作有重业,当然是转不过来。如无重业,于临命终时,教他不执著、看破、放下,以身外物为其布施作功德。虽然生命已垂危,只要他还知道自己布施作福,心中不再贪著,心境开朗,即随这意念而受生。或在临命终时,为他助念,引导他,使病者闻佛名,心中也随著念佛。即使本有堕落的危险,当他知道有人为他念佛,即会生起善念,向于光明。听到佛号,心中有安全感,就可以使他从恶道中转过来。所以平时能念佛当然更好,临终时助念,也是一重要的事。最可怕的,是到了最后关头,烦恼恶业现前。恶念一起,一生的修行皆变成白费。所以临终时,家属高声啼哭,将使死者心情动乱,痛苦,令其堕落,这是爱之适足以害之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令其心境平静,清净,生欢喜心。特别是悭贪者,将堕饿鬼趣,若眷属为之布施修福,死者生舍心,即可救拔。作重恶业的,不但不易轻改,就是作生天重善业,如修无想定,必生无想天,要使他不生,也是不容易办到的。虽有这三类,而救济的方法,就是以善念来转恶念,把握「随念」的好方法。佛法有方便,可以把临到地狱边缘的众生拉回来,但最好还是不作重恶业。
3、命终后之拔济:作恶业的,临命终时境界不好,即为其作福,仗三宝威力来救拔他。若已经死了,怎么办?经上说:「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乐。」(《本愿经》下)这应该于七七日内,为他修福、布施、念佛、回向,令他远离三恶道苦,生于人间天上。为什么要在四十九日内,为他作功德呢?中国佛教徒,也是逢七天做「七」,四十九日叫做「满七」。这要解释一下,原来人的寿、暖、识都离开了身体,叫做死。这即是精神作用完全停止,身体内热度消失,命根断绝,才是死。人死后,有些即刻受果报,有些经过一段时间,才受果报。如果作五无间恶业重罪的,死后立刻堕地狱,前一念死,后一念立刻下地狱,中间一念的距离都没有,即成无间狱。生天亦是这样,若作重善业,此一念死,下一念即生天。若生人间、畜生、饿鬼等,大多数经过一段时间。那时,虽然死了,另有中阴身起。人死了以后,下一次当生何处?若还生为人为畜等,大抵不能立即受果;从死后至再受生这一段时期,名为中阴身,这是过渡时期的过渡形态。此中阴身,七天死一次,死后于第二念中立即再受另一中阴身。可能在第一天,第二天,就受后生果报。但最久的经过四十九日的七生七死,即决定受生。换言之,此七七日中,还是过渡阶段,还未真正受生,这过渡时期结束后,一定要受为人为畜或堕落地狱的果报。当这下一生的业报还未现前(过渡时期)时,要广修众善。如果要堕落畜生道的,在中阴身时期,还未受畜生果报,此时为他修善作福,还可以转变。于七七日中作佛事,并不限于头七或二七的日期,而是四十九天内都可以作。这譬如由台北坐车到高雄,高雄是终点,是目的。假如有人找他,在中途的台中,台南,每一站都可以下车,而改变到高雄的目的。于四十九日内为亡者修福、布施、念经作佛事,使他从恶道中转回来,等于使他在半路下车。如果过了四十九日,则随业受其果报,已无法挽回。正如车子已达目的地,已经无办法了。
佛在世时,主要为病者死者,布施修福,或供养三宝,或救济贫困等,为死者回向。现在中国佛教,流行为死人做功德。斋主请出家人念经,念佛,礼忏。有些并没有虔诚的心,为亡者修福回向,而等于买卖交易,多少钱一天或一夜,一切谈判妥当,才开始做佛事。这样以钱雇人念经,自己家属没有半点虔诚。拿钱到寺院中,不作布施想,也收不到布施的福果。布施是一回事,请出家人念经念佛而出钱,又是一回事。若以钱请人念经,即失去布施的意义。今日的诵经念佛,超度亡者,是祖师传下来的,说起来也是人生重要的事;但问题在佛事的营业化,失去佛法方便拔济的意义。
家属为死人诵经念佛,功德并不完全归于亡人。如《本愿经》(下)说:「命终之后,眷属大小为造福利。一切圣事,七分之中而乃获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又说:「营斋资助……如有违食及不精进,是命终人了不得力。」原来为亡者念经,作佛事,所得的功德,活人多,死人少——活人得七分之六,亡者只得七分之一。若人命终后,为他布施、作福、诵经、念佛等一切功德,都是作者得六分,死者得一分。故《地藏经》说:「存亡两利。」若出家人为人作佛事,至诚恳切,自己也得功德。可是现在一般出家人,为人诵经,作佛事,似乎并不将此作为修行。若不能于作佛事时,至诚恭敬,一心以此为修行方便,亡者既不得利益,自己也毫无功德,只是一天得了××元钱而已。亡者未死前为他念经念佛,仗三宝力,令他自己也发欢喜心,虔敬心,所以容易济拔。等到死后于七七日内,为他做功德,超荐回向,需要家属虔诚,诵经礼忏者的虔诚,才能发生效用。所以《地藏经》中,特别提到这两点。请僧众为亡者念经回向,即经中所说的营斋资助。在印度,营斋即是供佛及僧。中国是请出家人诵经礼忏,设斋供养,以此功德回向先亡。若斋主杀生食肉,或僧众作佛事不精进,死者不能获益。所以第一是,自已眷属以清净心,诚恳心,自己参加素食,于三宝中生信心,才有效果。有些人,祖宗父母去世后,也请出家人念经,但似乎与自己无关,你念你的经,自己眷属则招待客人,喝酒打牌玩乐,热热闹闹的。这样的超荐,斋主对出家人毫无恭敬,如雇工人,虽然钱也化了,光是热闹好看,对死者一无用处。最要紧的,是自己眷属儿女,精进虔诚,仰三宝力,请出家人领导念经礼忏。并不是我给你钱,你给我诵经。自已必须恳切虔诚,随著礼拜忏悔,才能仗三宝力,救度超荐先人,使亡者于堕落因缘中,得生人天。平时念《地藏经》的人很多,这些大家都应知道及注意的。
功德要在七七以内去做。为什么呢?因为,「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拔济。过是日后,随业受报。」(《本愿经》下)这里所说的七七日内,其实不一定七七,有人于一七受生,有人于二七或三七受生,最多七七便受果报。所以于七七日内,亡者在念念间,皆希望其眷属,为之祈求三宝加庇,为之广修福德,而能在堕落边缘,得到改善的机会。死者此时,在中阴身中,自己无力,作不得主,只有希望眷属为他拔度超荐。若过了七七日,无人济拔,只好随业受三恶道苦。如乘坐的火车,已经到站,不得不下车了。所以人死后,应于七七日内救济。也如世人触犯刑章时,可以请律师为他辩护。若等到最后判决,便一切都无法转移了。
4、堕落者之救济:当然,最好是自己不作恶,就不会堕落。若作了恶业,未死以前还可以布施作福,做种种功德。若死后,则应在七七日内,为作功德救度。如果死后,过了七七日,随业受报,还有办法救度吗?这就非有大力量不可了。如最后确定判刑以后,非特赦不可一样。如何拔济已堕地狱的众生?这应由死者儿女的深切孝思而救度。从《地藏菩萨本愿经》所说,地藏菩萨过去生中的事,可知应如何救度已堕落者。虽然堕入地狱,还是可以救脱的。在《地藏经》中,说到两件事:一是婆罗门女事,一是光目女事,这都是地藏菩萨过去生中的事。地藏菩萨过去为婆罗门女时,母亲不信三宝,修习邪见,死后堕入地狱受苦。婆罗门女知道母亲生前不信三宝修习邪见,必入地狱,即为母布施修福,见佛像即恭敬礼拜。悲号哭泣,佛已早入涅槃,若佛还住世间,即可以问佛,自己母亲究竟生于何处。他心中悲切已极。此时,似乎有一种声音告诉婆罗门女,教他不用难过,只要一心称念觉华定自在王如来(那时已灭度的佛名)名号,便可知母去处。婆罗门女即以至诚恭敬,摒息杂念,一心称佛名号。不久,婆罗门女即在定境中。到达地狱边缘,问狱卒其母何在?狱卒说:他亡母已因其女孝心,为其布施修福,持佛名号,以此功德,已离地狱生天了。由此一事,可知一种至诚孝思,与念佛功德,两种力量综合的感应,虽已下地狱的罪人,也可以得救。
光目女,也是地藏菩萨过去生中所示现的孝女,其母生前喜吃鱼子,犯杀生罪极重。光目女知母死后必堕落恶道,于是请阿罗汉入定观察,方知母果生于地狱中。后来,也一心念佛,恭敬供养,以是诚孝的力量,拔救母亲离地狱苦。据此二事,可知虽已堕落地狱的众生,只要儿女至诚的孝心,加上念佛恭敬虔诚,儿女与父母是血性相关的,仗三宝威德神力,可令父母得到解脱。一般人的慈悲救拔,虽也有感应,但父母儿女是骨肉至亲,一定能深彻的至诚恳切,力量最大,最易救度。
为亡者念经礼忏时,要看作自己作功德,才能生效。经中说:念经的得功德七分之六,亡者只得七分之一,故请人念佛诵经,不及自己生前修行。所以,在身体健康时,自己多念佛,多修福德,就不怕有堕落的危险。若已死,受中阴身,当然要眷属为他修福布施,来救度他。若已堕落,当然难于救度了!唯有眷属的至诚恳切,才可以救度。地藏菩萨以大悲愿,于五浊恶世开示此法门,对一切恶道众生,给以方便救护。现代的中国佛教界,对祖先眷属的超荐,非常普及,希望都能理解这一法门的真意义,真能得到功德才好。(能度记)
《18 地藏菩萨之圣德及其法门(印顺法师讲)》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