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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的力量 1993· 2· 16~1993· 2· 28▪P4

  ..续本文上一页佛光山前,佛光会善化地区督导陈顺章居士,在车旁送行,我慰勉他筹备此次活动的辛苦,陈居士说:“大师﹗我们佛光会每一个会员都很发心,所以带动起来很相应,比一般花钱请的员工要轻松多了。”佛光会是个有共识、有人间佛教性格的佛教团体,每一个会员都具有服务大众的菩萨行谊,陈督导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欣慰﹗

  二月 二十二日  星期一

  今天整整地开了一天的会议,上午在双圆堂出席宗务委员会议,晚上在*轮堂参加别分院住持及单位主管会议,综合今日议程,讨论的内容有––

  九月分,举办“三坛大戒”及“水陆法会”。

  十月分,举办“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第二届会员大会”。

  十一、二月分,举办“佛光山印度朝圣团”。

  成立“国际佛教促进会”。

  举办“职事在职进修讲习会”、“全国僧伽研习会”、“国际僧伽研习会”。

  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在台办事处”的设立。

  佛光山“禅净法堂”自农历十月分起,正式启用,每月上旬打禅七,中旬举办“八关斋戒”,下旬打佛七。

  “佛光大学”正积极筹备中,筹备处将设在普门大楼九楼。

  “真善美”法会(禅净密三修万人献灯法会),有计画的定期举行。

  参加皈依者,全属佛光会的预备会员,凡佛光会员者,均要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国佛学会考”。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要让各单位达成共识,彼此的步调才能一致,因此会中要议,议中要决,决中要付诸实行,才不会浪费大家在一起开会的时间,希望徒众有这一层认识。

  今天偶然看到一则以佛塔决定战争胜负的故事,涵意深远。

  一七六七年,缅甸和泰国之间发生战争,缅甸包围了泰国要塞南市,但难以攻克,敌对双方伤亡都很惨重,一时难决胜负呈僵持局面,双方都在考虑如何尽早结束这场战争。

  于是两军派出代表举行会谈,结果是双方休战,用佛塔建筑竞赛代替战争。双方同时决定建一高十二米的佛塔,谁先建好,就被认为是战争的胜利者。

  比赛结果,泰国一方于七月中旬完成佛塔的建筑工程,成为这场奇妙战争的得胜者。缅甸军队履约,立刻从泰国领土上撤出,战争在和平中结束。

  得胜的泰方佛塔被称为瓦特·仓·卡姆寺院,现在在南市还能看到它的雄姿,它作为曾经使战争结束的唯一祈祷场所,而誉满世间。佛教,真不愧为止诤的和平慧音。

  二月 二十三日  星期二

  仁武分局局长陈书田先生今陪同督察长苏明章先生来访,陈局长是很虔诚的佛教徒,苏督察长在民国七十五年左右曾任溪埔派出所主管,记得在我退位那年他还派员警到山上出勤务。和陈局长提到,春节期间最让山上烦心的事,莫过于山下摊贩的杂乱,希望能藉警方从中协调,佛光山愿意规画出一个范围,让摊贩集中做生意,一方面避免纠纷,再方面也为美观着想,这份美意但愿能获得摊贩的支持。

  常住为慰劳春节期间大众的辛劳,特于今晚七时,在檀信楼举行“普茶”。

  忙,是人生的意义,也是发心、进步、法喜、身心安住的一种表现,并且要做到人忙心不忙,从参与中去奉献身心。春节期间有很多信徒送了我一些礼物,诸如糖果、水果之类,我把这些全部集中起来当奖品,送给春节期间最辛苦的团体和个人,由心平亲自颁发这些“特别奖”,得奖者分别为––

  团体奖:财务监院寺、厨房典座、总机小姐、沙弥学园、大慈育幼院、环保组、交通组、信息组、觉世旬刊、编藏处、中华佛光总会、教育院研究部、信众监院室、慈善监院室、大悲殿、大雄宝殿、大佛城、地藏殿、万寿堂。

  个人奖:慧修、慧化、慧山、永恩、永玮、满印、永如、永范、满德、觉传、满修、满华、永继、觉宇、满馨、乘地、道光、林秀兰、黄美素、张伯娇,以及每年春节都回山当义工的张实践夫妇。

  每当有人出来领奖时,鼓励的掌声总是非常热烈,没有得奖者比领奖者还欢喜﹗

  今晚的普茶,有很多是从国外回来的徒众,如日本的依量、永传、永伦、满庭,以及正在写博士论文的慈怡,南非的依来,菲律宾的永光,永慈,香港的依如,纽西兰的依训,美国的满和等人(在德国的满彻则要明天才会到家),徒众戏称今天的普茶是小型的联合国聚会。

  九时,在双圆堂会见内政部宗教司考察团的民政司谢乾达专门委员、黄庆生专员、民政厅李雅东专员,以及林玉蓉、周惠卿、赖惠珍小姐等人。

  谢专员表示,政府为了加强对宗教团体的服务与了解,希望藉由此行能多方面的听取大家的意见。

  在内政部及省政府的指导下,使本山在推动寺务之余,更能为社会的人心净化尽心尽力。

  我觉得台湾宗教问题最重要的是“宗教法”,没有法就如法外之民,在法律规章内,不依规矩则不能成方圆,过去的宗教法已不合现在的社会,法规不宜“此不可”、“那不可”,“这不可”,让大家无所适从;若能改成“这可以”,“那可以”,就比较容易让人接受。如交通规矩常说“不可左转”、“不可通行”、“不可前进”,但在先进国家都是写“可以右转”、“可以改道”、“可以回转”,驾驶者就知道下一步怎么做了。如果法律中规定“可以”,对台湾宗教社会影响贡献,自有所评监。

  台湾宗教乱源乃源于一个寺院两个头(住持及管理人),大陆上寺院管理人必定是出家众。而在台湾当地名流可以做管理人,出家众(住持)建寺,在家人(民意代表)管理,而政府只认可管理人,有很多的野心家欺侮出家的住持不懂法令,安排信徒入会(五百元即可入会),信徒有选举权,一改选就可以当住持,如此混乱是非,甚至把辛苦建寺的出家住持赶出寺门,致使住持投诉无门。

  西方国家十分尊重专门机构,连美容业都设有政府认可的学院,而寺院住持身负万千信徒的教化责任,至少要有佛学院毕业的身分,才有资格传教,否则就会产生层出不穷的邪说,因此希望政府对宗教法乃至宗教教育,能有明确的制定。

  另外,有关寺院财产方面,因为出家众没有自己的儿女,师徒间的关系法律不予承认,寺院本为十方信众的财产,却变成外人的(有血亲关系者)私物,不能让出家弟子继承是很遗憾的一件事。

  宗教的价值在于净化人心,寺院有功于公益者,不光是指捐款而已;政府一般只奖励捐财慈善的团体,下焉者,会使宗教沦为红十字会一般的慈善机构,不能发挥宗教净化社会人心的功能;更有甚者,不肖者可藉受奖之匾额做为敛财工具。因此我曾建议对于文教有功者,应该纳入奖励对象。

  海外华侨子弟是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回台就读宗教学院受到签证的种种限制,有碍青年学子回台的意愿,加上彼岸开放的政策,这一拒一迎之间,实有详加考虑的必要。

  另外,我对成立宗教团体法人的意见如下––

  一、宗教团体乃是以法(教义)为依归而成立之组织,名称上应改为“宗教法人”或“宗教团体法人”,以名实相符。

  二、宗教团体具有结合大众和群体的性质,故不适合个人单独成立。

  三、宗教团体之负责人与主要成员应有该宗教之教育单位或教会组织所颁发之资格证明文件,以避免不肖者藉机敛财作恶。

  四、以不动产或基金(现金)成立宗教法人皆可。

  五、对现有宗教组织不应过于强制要求其成立;或可以有限期的辅导改组成立,且期限至少五年以上。

  六、宗教法人财产额数:县级––五百万,省级––一仟万,全国––二仟万。

  对宗教研修机构的基本立场是––

  一、宗教研修机构(佛学院、神学院、基督书院等)定义为专门培育研究教义、弘法布教、主持宗教仪式和管理宗教场所之宗教专门人才之机构。

  二、请政府正式承认宗教研修机构之地位,使其能正常的发展,并可公开招生,以培育出优质的宗教专门人才,造福社会国家。

  三、授权合法教会或团体来管理和辅导所属的宗教研修机构,以合乎自尊自爱的宗教自由精神,并建立国家民主进步的形象。

  四、对外籍师生能比照一般大专院校给予居留签证,以光大中华文化。

  五、宗教场所之管理人或主持人,应由合法之宗教教育机构毕业之人士担任,以升华宗教信仰之层次,及净化社会人心。

  六、请教育部开放独立宗教学院之设立。

  二月 二十四日  星期三

  早上,在自己的咳嗽声中醒来,起床想喝水,喉咙却痛得连口水都无法下咽,心里有数,我又感冒了。早餐了无食欲,一连喝了两大杯热开水,希望对咳嗽有所助益。

  最近徒众中,最热门的话题,无非是“亲属会”那天,父母家人的反应––

  只要是乘坐本山专车来山的家长,一下车就会受到鞭炮声的欢迎,显得喜气洋洋。凡是来山的父母家长,都被挂上花圈,家长们表示,一生中还没有受到如此盛意隆重的欢迎。

  用餐时,家长们彼此交谈,有家长表示,有个出家女儿比儿子还好,没有世俗的琐事让父母烦心。

  在美国西来寺出家的觉穆,德州奥斯汀大学毕业,父亲在台南水利会任总干事,舍不得也放不下觉穆的出家,专程跑到西来寺去探望,此次参加“亲属会”时,亲自向我表示,他很欢喜也很放心觉穆在佛光山出家。

  觉来因永康禅净中心有事没回山,特地打电话问父母回山参加“亲属会”的感想。他母亲很高兴地表示,在我分别跟每个家庭合照时,有位游客就问她:“要怎样才能跟大师照相?”“只要身上有花圈者都可以。”“您的花圈能否借我一下?”她就非常大方的借给这位游客,满了对方的心愿跟我拍照。

  觉来说:“妈﹗您应该回答对方,只要送个儿女来出家,就有福报跟大师合照。”

  依导因陪父母巡山,而错失了跟我合照的机会,后来在参观“李自健油画展”时,里面有几张我的油画像,就站在我的画像前“补”拍了几张。

  为成全师兄弟回山跟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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