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迦耶见,执我执我所。但彻底研求起来,我等自性是本不可得的。假使有我,能见此我的名为我见;我等自性既了不可得,那从何而有我见呢?佛说我见,不过随众生的倒想而假说,使人知我本无我,我见即本非我见而契悟无分别性,并非实有自我可见,实有见此自我的我见,又要加以破除。从所见的自我不可得,即悟能见的我见无性,即依此而名之为无我。如执有我见可除的无我,这无我反倒成为我见了!如智论说:「痴实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痴」。所以,以为如来说有我见等,即是取相执著,根本没有理解如来「无我」教的深义。
丙二 劝发奉持
丁一 别明离相
戊一 应如是知见信解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下,为方便道的结劝受行。般若道已有广说,这里仅略为结劝而已。一切佛法,都是为学者说的,所以虽或高谈佛果,或论菩萨不思议的大行,总是以初学为所化的根机。上面虽广说方便,尤其分别究竟菩提的法身与化身,而这里又归结到发菩提心者,应如何知见,应如何受行。佛说:发菩提心的人,对于一切法,近即上说无我的教法,远即方便道中所说的一切菩萨行果,都应该不取(不生法相)而知见,而信解。知与见,偏于智的;信解,是因理解而成信顺与信求,即从思想而成为信仰。在这知见或信解一切法时,都不应该执有诸法的自性相而起戏论分别。不但不生法相,连不生法相的非法相也不生,方是正知正见正信解者。因为,如来虽分别广说诸法相,而一切法相无自性,即是非法相的,不过随俗施设为法相而已。这是总结对于一切佛法的根本认识。
戊二 应如是受持诵说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如来再校德显胜,结劝自受化他,并略示说法的轨范。佛告须菩提说:假使有人以充满无量无数(阿僧祇即无数)世界的七宝,拿来布施,这在常人看来,功德已不可思议。但是,如另有发菩提心的人,对于本经的全部乃至少到一四句偈,能依十法行而行,那他所得的福德,比七宝布施者要多得多。在受行般若中,或理观,或事行,都要一一见于实际。大乘为利他的法门,所以尤需要将此般若大法,为他人演说,展转教化,才能弘广正法,不违如来出世启教的本愿。续佛慧命,这是最极要紧的。但应该怎样演说呢?佛陀启示说法的轨则说:这需要不取著一切法的自相,要能安住于一切法性空(如如的正见)中,能不为法相分别所倾动。凡取相分别而忆念的,即名为动,也即是为魔所缚,阿含经等都作此说。智论也说:「不生灭法中,而作分别相。若分别忆想,则是魔罗网。不动不依止,是则为法相」。末二句,或译「心动故非道,不动是法印」。所以,如如不动而说法,即维摩诘所说:「善巧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能内心不违实相,外顺机宜,依世俗谛假名宣说,而实无所说,才是能说般若者。否则,取法相而说,即是宣说相似般若,听者多因而堕于我相、法相、非法相中,即为谤佛!
丁二 结示正观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上面,如来开示学者,应不生法相而信解一切法,应不取于法,如如不动而受持讲说。不取相,即性空离相,本经虽处处说到,但听者或以为空是什么都没有;假名是为初学者假说的,施,忍等一切善法,于他们(自以为解空的)是无关的。这些人,倒取空相,是断灭见者,是谤佛谤法者!而另一些人,不满于性空假名,要成立因果缘起的自相有。众生心不容易安住于中道,落于有见无见。所以,本经在末后,特说六喻法门,明假名即空的般若正观,使学者知道如来说空、说假名、说离相、说不住,说不取等的正意,使初学者有个入手处,能由此而深入究竟。
颂意说:一切有为法,都是如梦等假有即空的,学者应常作如此观察!有为,即有所作的,从因缘而有的,有生灭或生异灭的遍通相的,即息息流变的无常诸行。凡夫见闻觉知的一切,没有不是有为的。有为,对无为说。但无为不是与有为对立的什么法,非凡夫所能理解。如来假名说的无为,意指有为的本性空寂,即无所取、无所住、无所得的离戏论相。学佛以此为标极,但必须以有为法为观察的所依境,于此有为而观无常、无我、无生灭性,才能悟入。总之,不论观身或观心,观我或观法,甚至观无为、无漏,在凡夫心境,离此有为是不能成为观察的。
这样,在凡夫,有为即一切法,应以如梦、如幻等六喻去观察他。梦,指睡眠时,由于过去的熏习,或梦时身心所有的感受,浮现于昧略的意识中,而织成似是而非的梦境。幻,指幻师用木石等物,以术法而幻成的牛马等相,这是可见可闻的,却不是真实的。泡,指大雨下注时,水上引起刹那即灭的浮沤。影,是光明为事物所障引起的黑影;或以手指交结,藉光线而反映于墙壁的种种弄影──影象。露,即地面的水汽,与易散热的草木等相触,因冷而凝成的小水滴;这到天明后,温度稍高,就立刻消灭。电,指阴电阳电相磨触时,引起的光闪,也是刹那过去而不暂住的。此六者或有经中作九喻十喻等,主要为比喻一切法的无常义,如泡、如露、如电;比喻一切法的虚妄不实义,如梦、如幻、如影。实际上,每一喻都可作无常无实喻,或可以一一别配所喻,而实无须乎别别分配的。此六者,喻一切法的无常无实。所以,是无常无实的,即因为一切法是缘起的,缘起性空的。这六者的无常无实,空无自性,常人还容易信受,不知一切法在佛菩萨的圣见观察,都无非是无常无实无自性的。我们执一切法为真常不空,也等于小儿的执梦为实等。所以,经中以「易解空」的六喻,譬喻「难解空」的色心等一切。能常观一切法如此六者,即能渐入于无常无我的空寂。
这样,一切法如幻、如梦等。幻等,如智论说:「幻相法尔,虽空而可闻可见」。无定性而称之为空,不是什么都没有。因此,我们所知所见的一切,是空的,但是因果必然,见闻不乱的。依此以求诸法的自性,了不可得;彻悟此法法无性的不可得,即名为空性。虽没有自性而空寂的,但也即是缘起的因果施设,称为假名。假名,梵语为「取施设」义,即依缘揽缘而和合有的。从因果施设边说,即空的假名有,不可说无;从自性不可得边说,即假的自性空,不可说有。观假名如幻等而悟入空性,离一切相,即为般若的正观。知见信解所以能不生法相,受持、为他人说所以能不取于相,都应从如幻、如梦的假名自性空中去观察,三乘解脱以及菩萨的悲心广大行,也应从此观察中去完成!
甲三 流通分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金刚法会圆满了。当时,比丘与比丘尼,即出家弟子的男女二众;优婆塞、优婆夷,即在家弟子的男女二众。此即如来的四众弟子,曾从佛受皈依及应持的戒律者。此外,还有从一切世间来的天、人、阿修罗,即三善道众生,有善根见佛闻法的,也在法会中。大家听了本经,明白菩萨发心修行的宗要与次第;感到佛法的希有,都各各法喜充满。欢喜,即信受佛说以及悟入深义的现象。能深刻信解,所以都能奉行佛说,自利利他,流通到将来。我们还能知道这部经,听说这部经,也即是当时佛弟子信受奉行的成果。大家既闻此法,也应生欢喜心,信受奉行,这才不负如来护念付嘱的大悲,名为报佛恩者!(演培记)
《55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记(印顺)》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