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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大般涅槃经▪P2

  ..续本文上一页宣说,其后四十五年中他说法度生,席不暇暖;且命其弟子四出传教,远及边鄙,并用本地语言对人宣讲,藉谋普及。于西元前三世纪顷,阿输迦王之派遣使臣或传教士赴印度各处,迦湿弥罗,希腊以及西南亚洲各国传播佛教,未始不是由佛陀传教精神所感化。唯其如此,足见僧伽Sangha的重要性及其使命。但既有僧团––那是集合多数来自不同家庭及社会背境而共同生活于一寺院内的僧众,龙蛇混杂,良莠不齐,在所难免,如提婆达多与六群比丘的行为即其先例—不得不建立戒律或宪法来共同遵守。其有违犯者或罚或摈,由全体僧团团员以民主式的精神与方式执行之。大藏经中以「波罗提木叉Pratimoksha」为首的律藏即为适应此需要而产生,那是僧伽的宪法、法律、以及若干共同生活,如传沙弥戒,授比丘戒,每半月诵戒经,坐夏,及安居后自恣等的礼仪。其在最初或甚简单,例如佛在世时,其「传戒」仪式是「善来比丘,须发自落」。(但笔者不相信那是不假借剃刀之助,而会自动掉下来!)。但为时既久,它们遂渐臻完善,而成为各宗卷帙浩繁的律藏(四分律、五分律等都是)。其实于佛去世之前,7波罗提木叉的重要戒条如波罗夷Parajika,僧伽婆斯沙Sanghavasesa等应早已完成,而佛陀的最后遗教遂成为使僧团组织与礼仪趋于严密完整的前奏。

   从本经所载佛陀的遗教,我们窥见其对僧团前途的关怀,及其待人接物的仁慈态度。其伟大人格甚可钦佩。他虽为佛教创立人,但他不以「教主」身份自居。他说:「若人作如是念:『我将引导僧伽。』或『僧伽以我为依怙。』此人应对僧伽设立教言,但如来不作此想」(第二章25)。他教阿难以法为明灯,以自己为明灯,而不要依靠他人。他且明白表示「如来于法无秘密,吝而不传。」(第二章26)。那即是说凡他所知者皆已传授给弟子。他对恶魔说如果他之四众弟子尚未能精研教义及建立佛教,那他是不入涅槃的(第三章35)。不但此也,他恐怕于其去世之后,有人误解其教义,他特授以「四大教法」以资辨证(第四章5—12)。欲得梵教长住,他授弟子们以各种「兴盛法」(第一章6—12)。他苦口婆心劝诫彼等应一心一德和平共处及如何修行以进趣圣果。此诸种兴盛法之被提及,起源于彼明告摩竭陀大臣雨舍越祗人(Vajji)之不能被征服的理由,因彼等是事事依照越祗人古昔的法规,行为合乎道德标准(第一章4—5)。于该大臣离去后,彼即以多种兴盛法教诫其弟子。其内容虽略有变更,但他强调无论在家与出家众均应遵循道德与伦理的轨则,及举止行动合乎法度,如是则他们是只会兴盛,不会毁灭。如果他对佛教的前途是漠不关心,那他很可能不必因说越祗人的兴盛法而详细列陈比丘的兴盛法的。

   在佛陀将去世前之数小时,他曾以下列数事告诫其弟子,实际上可说是他的遗嘱:

   (1)僧伽对于妇女的态度,甚至不应当与她们交谈及宜自警惕。(第五章9)

   (2)外道皈依佛教欲出家者应试习四月。(第五章29)

   (3)于佛去世后,弟子们应以彼所说之法与戒为导师。(第六章1)

   (4)比丘间应有适当的称呼––长幼有序,各得其体。

   (5)应向强那比丘施行梵罚。

   (6)有疑当问,免致后悔。

   (7)「诸因缘法含固有毁坏,应自精勤证取道果。」(第六章1—7)

   上列的第七项是佛陀的「最后遗教」,因其后金口缄默,一代大师遂告圆寂。

   三、佛陀的最后生活

   如现代人欲彻底明了佛陀的整个生活的真象,从其降生至于圆寂,实际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若干「佛传」,无论其原文为梵文或其他语言,其成书时代至少是距佛去世有数百年的时间。于此时期佛教已奠下坚固基础,传播既广,皈信者亦多。为了某种原因,作传者非故事夸张以「神话」色彩渲染之,即系传闻失实,或二者兼有之;例如:佛陀是从右肋降生,生后自动行七步,并宣言「天上天下唯吾独尊」等。此种奇迹揆之常情似乎是不可能。若说人性的佛陀已被「神化」,或为一适当的解释。

   所幸者,本经所载关于佛陀的最后生活颇能帮助我人研究彼之晚年生活实况,虽然说间亦涉及「神话」。但若以此中历史的部份与神话部份相较,则是前者多而后者少。今略举数事以明之:

   一、当佛陀与其最后弟子苏跋陀谈话时,他自述于二十九岁出家,届时已逾五十一年(第五章27),合计约八十年。又在此稍前,他告阿难说:「我今年已老矣,衰耄矣,旅程将尽,寿命将满。我行年八十,譬如旧车,方便修理,尚勉强可行。」(第三章27)。准此,则佛陀享寿八十,似无可疑。

   二、关于佛陀得病致死之事,本经有详细记载。最初他在毗舍离附近的白鹿瓦村安居坐夏时,忽罹剧痛痢疾,几乎殒命(第二章23)。后来铁匠穷达以旃檀树耳Sukara-Maddava设斋供佛;饭后他「忽患严重性血痢,剧痛几濒于死。」(第四章18 ︳21)。结果,佛陀竟因此一病不起,而在拘尸那罗入涅槃。根据此事,吾人很肯定相信佛陀是一历史性的伟人,而不是「神」或一则「神话」。因其遭受病苦,竟至于圆寂,是与常人无异。

   达穷所供的食物Sukara-Maddava应为一种菌类植物。此种菌类有时或含毒性。穷达所供者或非有毒之一种。但以八十高龄的佛陀,因年岁影响到他的健康;又因所食数量过多,以此致疾,甚有可能。不过,有一事令人不解者为其明白嘱咐穷达以全部栴檀树耳供佛,而不要分奉给比丘僧众。他并令将剩余的部份掘地埋藏之。其理由为除如来外,非梵天、魔众及人类能对该物有良好的消化(第四章18—19),如是,则佛陀在进食之前似已预知该物之特别性质。不幸的事是彼亦因此得病,竟一病不起与世长辞。笔者于一九四二年曾以英文撰八稿题名曰:

   Sukara-maddava and the Buddha”s Death 详论此事,载于印度班陀尔卡东方研究学院廿五周年纪念学报内。对此问题有兴趣的读者参阅之。

   三、历史佛陀的另一面则为其待人接物的慈蔼态度。他常是慈悲为怀,循循善诱,例如当阿难想念及佛陀即将入灭,而他自己尚在学地未证道果,遂倚门自泣。佛陀即以善言安慰之,并表彰他的德性(第五章13 ︳16)。

   当彼将圆寂之数小时前,游行者苏跋陀亟欲见佛以决其疑。阿难以佛病势严重数次拒绝之。佛陀得悉此事后立即命其进谒,并为之说法决疑,而成为佛陀之最后弟子(第五章23)。我人试想一垂死之人情况。但他不惜一切以接引发心者。此在常人殊为不可能之事。

   佛陀说法度人不择贫富贵贱,上自国王大臣,下至乡曲细民如歌女庵婆婆梨,且接受伊之斋供与所献之园林(第二章14 ︳20)。此在他人或有所顾虑,但佛陀则不如是。又佛陀所收之弟子是来自印度各个阶级,或为婆罗门,或为最低贱阶级。佛陀对他们不分高下,一视同仁,故有「四河入海,不复河名;四姓出家,皆为释种。」9之名言。因生长在不良的社会阶级制度裹,佛陀深知其蔽。彼虽未能积极破坏之,但其所施之僧团者则为其反抗之表示,殆无可疑。

   如上所述,我人所见历史的佛陀是理智的,且他着重于道德伦理,事事皆合乎法度,其伟大人格与合乎人性的行为是出萃绝伦。若我们以「天神」或「神话」视之,则实际是侮辱及渎冒释迦牟尼佛!

   四、佛陀入灭年代

   历史佛陀的另一重要点则为彼之入灭年代,中西10学者对此问题颇为关怀及多次为文讨论。至于今日,学者们已大致承认下列日期:

   佛陀降生:西元前五六三年

   佛陀入灭:西元前四八三年

   此结论系根据用巴利文所写的岛史11Dipavamsa及大史12Mahavamsa。该两史籍基于古昔印度与锡兰的传承谓阿输迦王Asoka之祖旃陀掘多Chandra Gupta以西元前三二一年即位为摩竭陀王,在位廿四年;其父宾头沙罗Bindusaro在位廿八年,此后四年无国君执政。阿输迦王继承其父于西元前二六五年登位,于其快将即位之前,佛入灭已二一八年,以此推之,其结果为:

   二六五+二一八=四八三(佛灭年代)

   四八三+八十 =五六三 (佛生年代)

   此外费长房历代三宝记所载之「众圣点记」亦与此推算相近。笔者于数年前曾以英文写稿13名曰A Study of the Dotted Record载于一九六五年美国东方学会学报详论此事,并指出高楠顺次郎所定14佛入灭为西元前四八六年之错误,请参考之。

   五、神话部份

   关于历史佛陀的生活,本经所贡献者已如上述,兹且论其涉及「神话」或「预言」部份:

   1佛陀之渡恒河似以神通力而不赖船筏之助(第一章33)。

   2佛陀之舍寿是因恶魔之敦请(第三章34—37)。彼曾数次给阿难以暗示谓修道者可以住寿一劫。但阿难不解佛意,未申劝请(第三章1—6)。故佛陀之舍寿,阿难遭佛谴责,谓咎在于彼(第三章38—48)。

   恶魔Mara一词有多种解释。若以心理或伦理立场视之,此或为我人之Evil Disposition邪念或邪欲之「人格化」。但一事滋人疑惑者则为为何佛陀必需弟子之启请始欲「住寿一劫」?揆以佛陀之年岁及健康情形(当时彼已届八十高龄)即使阿难会佛旨意恳请「住寿一劫」,佛陀是否即能久远住世,长生不死?此一问题虽非我人所能回答。但以其教理:「当一物既生而成形,即具分离必然性,不要其解离,此何可能。」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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