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宣說,其後四十五年中他說法度生,席不暇暖;且命其弟子四出傳教,遠及邊鄙,並用本地語言對人宣講,藉謀普及。于西元前叁世紀頃,阿輸迦王之派遣使臣或傳教士赴印度各處,迦濕彌羅,希臘以及西南亞洲各國傳播佛教,未始不是由佛陀傳教精神所感化。唯其如此,足見僧伽Sangha的重要性及其使命。但既有僧團––那是集合多數來自不同家庭及社會背境而共同生活于一寺院內的僧衆,龍蛇混雜,良莠不齊,在所難免,如提婆達多與六群比丘的行爲即其先例—不得不建立戒律或憲法來共同遵守。其有違犯者或罰或擯,由全體僧團團員以民主式的精神與方式執行之。大藏經中以「波羅提木叉Pratimoksha」爲首的律藏即爲適應此需要而産生,那是僧伽的憲法、法律、以及若幹共同生活,如傳沙彌戒,授比丘戒,每半月誦戒經,坐夏,及安居後自恣等的禮儀。其在最初或甚簡單,例如佛在世時,其「傳戒」儀式是「善來比丘,須發自落」。(但筆者不相信那是不假借剃刀之助,而會自動掉下來!)。但爲時既久,它們遂漸臻完善,而成爲各宗卷帙浩繁的律藏(四分律、五分律等都是)。其實于佛去世之前,7波羅提木叉的重要戒條如波羅夷Parajika,僧伽婆斯沙Sanghavasesa等應早已完成,而佛陀的最後遺教遂成爲使僧團組織與禮儀趨于嚴密完整的前奏。
從本經所載佛陀的遺教,我們窺見其對僧團前途的關懷,及其待人接物的仁慈態度。其偉大人格甚可欽佩。他雖爲佛教創立人,但他不以「教主」身份自居。他說:「若人作如是念:『我將引導僧伽。』或『僧伽以我爲依怙。』此人應對僧伽設立教言,但如來不作此想」(第二章25)。他教阿難以法爲明燈,以自己爲明燈,而不要依靠他人。他且明白表示「如來于法無秘密,吝而不傳。」(第二章26)。那即是說凡他所知者皆已傳授給弟子。他對惡魔說如果他之四衆弟子尚未能精研教義及建立佛教,那他是不入涅槃的(第叁章35)。不但此也,他恐怕于其去世之後,有人誤解其教義,他特授以「四大教法」以資辨證(第四章5—12)。欲得梵教長住,他授弟子們以各種「興盛法」(第一章6—12)。他苦口婆心勸誡彼等應一心一德和平共處及如何修行以進趣聖果。此諸種興盛法之被提及,起源于彼明告摩竭陀大臣雨舍越祗人(Vajji)之不能被征服的理由,因彼等是事事依照越祗人古昔的法規,行爲合乎道德標准(第一章4—5)。于該大臣離去後,彼即以多種興盛法教誡其弟子。其內容雖略有變更,但他強調無論在家與出家衆均應遵循道德與倫理的軌則,及舉止行動合乎法度,如是則他們是只會興盛,不會毀滅。如果他對佛教的前途是漠不關心,那他很可能不必因說越祗人的興盛法而詳細列陳比丘的興盛法的。
在佛陀將去世前之數小時,他曾以下列數事告誡其弟子,實際上可說是他的遺囑:
(1)僧伽對于婦女的態度,甚至不應當與她們交談及宜自警惕。(第五章9)
(2)外道皈依佛教欲出家者應試習四月。(第五章29)
(3)于佛去世後,弟子們應以彼所說之法與戒爲導師。(第六章1)
(4)比丘間應有適當的稱呼––長幼有序,各得其體。
(5)應向強那比丘施行梵罰。
(6)有疑當問,免致後悔。
(7)「諸因緣法含固有毀壞,應自精勤證取道果。」(第六章1—7)
上列的第七項是佛陀的「最後遺教」,因其後金口緘默,一代大師遂告圓寂。
叁、佛陀的最後生活
如現代人欲徹底明了佛陀的整個生活的真象,從其降生至于圓寂,實際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若幹「佛傳」,無論其原文爲梵文或其他語言,其成書時代至少是距佛去世有數百年的時間。于此時期佛教已奠下堅固基礎,傳播既廣,皈信者亦多。爲了某種原因,作傳者非故事誇張以「神話」色彩渲染之,即系傳聞失實,或二者兼有之;例如:佛陀是從右肋降生,生後自動行七步,並宣言「天上天下唯吾獨尊」等。此種奇迹揆之常情似乎是不可能。若說人性的佛陀已被「神化」,或爲一適當的解釋。
所幸者,本經所載關于佛陀的最後生活頗能幫助我人研究彼之晚年生活實況,雖然說間亦涉及「神話」。但若以此中曆史的部份與神話部份相較,則是前者多而後者少。今略舉數事以明之:
一、當佛陀與其最後弟子蘇跋陀談話時,他自述于二十九歲出家,屆時已逾五十一年(第五章27),合計約八十年。又在此稍前,他告阿難說:「我今年已老矣,衰耄矣,旅程將盡,壽命將滿。我行年八十,譬如舊車,方便修理,尚勉強可行。」(第叁章27)。准此,則佛陀享壽八十,似無可疑。
二、關于佛陀得病致死之事,本經有詳細記載。最初他在毗舍離附近的白鹿瓦村安居坐夏時,忽罹劇痛痢疾,幾乎殒命(第二章23)。後來鐵匠窮達以旃檀樹耳Sukara-Maddava設齋供佛;飯後他「忽患嚴重性血痢,劇痛幾瀕于死。」(第四章18 ︳21)。結果,佛陀竟因此一病不起,而在拘屍那羅入涅槃。根據此事,吾人很肯定相信佛陀是一曆史性的偉人,而不是「神」或一則「神話」。因其遭受病苦,竟至于圓寂,是與常人無異。
達窮所供的食物Sukara-Maddava應爲一種菌類植物。此種菌類有時或含毒性。窮達所供者或非有毒之一種。但以八十高齡的佛陀,因年歲影響到他的健康;又因所食數量過多,以此致疾,甚有可能。不過,有一事令人不解者爲其明白囑咐窮達以全部栴檀樹耳供佛,而不要分奉給比丘僧衆。他並令將剩余的部份掘地埋藏之。其理由爲除如來外,非梵天、魔衆及人類能對該物有良好的消化(第四章18—19),如是,則佛陀在進食之前似已預知該物之特別性質。不幸的事是彼亦因此得病,竟一病不起與世長辭。筆者于一九四二年曾以英文撰八稿題名曰:
Sukara-maddava and the Buddha”s Death 詳論此事,載于印度班陀爾卡東方研究學院廿五周年紀念學報內。對此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參閱之。
叁、曆史佛陀的另一面則爲其待人接物的慈藹態度。他常是慈悲爲懷,循循善誘,例如當阿難想念及佛陀即將入滅,而他自己尚在學地未證道果,遂倚門自泣。佛陀即以善言安慰之,並表彰他的德性(第五章13 ︳16)。
當彼將圓寂之數小時前,遊行者蘇跋陀亟欲見佛以決其疑。阿難以佛病勢嚴重數次拒絕之。佛陀得悉此事後立即命其進谒,並爲之說法決疑,而成爲佛陀之最後弟子(第五章23)。我人試想一垂死之人情況。但他不惜一切以接引發心者。此在常人殊爲不可能之事。
佛陀說法度人不擇貧富貴賤,上自國王大臣,下至鄉曲細民如歌女庵婆婆梨,且接受伊之齋供與所獻之園林(第二章14 ︳20)。此在他人或有所顧慮,但佛陀則不如是。又佛陀所收之弟子是來自印度各個階級,或爲婆羅門,或爲最低賤階級。佛陀對他們不分高下,一視同仁,故有「四河入海,不複河名;四姓出家,皆爲釋種。」9之名言。因生長在不良的社會階級製度裹,佛陀深知其蔽。彼雖未能積極破壞之,但其所施之僧團者則爲其反抗之表示,殆無可疑。
如上所述,我人所見曆史的佛陀是理智的,且他著重于道德倫理,事事皆合乎法度,其偉大人格與合乎人性的行爲是出萃絕倫。若我們以「天神」或「神話」視之,則實際是侮辱及渎冒釋迦牟尼佛!
四、佛陀入滅年代
曆史佛陀的另一重要點則爲彼之入滅年代,中西10學者對此問題頗爲關懷及多次爲文討論。至于今日,學者們已大致承認下列日期:
佛陀降生:西元前五六叁年
佛陀入滅:西元前四八叁年
此結論系根據用巴利文所寫的島史11Dipavamsa及大史12Mahavamsa。該兩史籍基于古昔印度與錫蘭的傳承謂阿輸迦王Asoka之祖旃陀掘多Chandra Gupta以西元前叁二一年即位爲摩竭陀王,在位廿四年;其父賓頭沙羅Bindusaro在位廿八年,此後四年無國君執政。阿輸迦王繼承其父于西元前二六五年登位,于其快將即位之前,佛入滅已二一八年,以此推之,其結果爲:
二六五+二一八=四八叁(佛滅年代)
四八叁+八十 =五六叁 (佛生年代)
此外費長房曆代叁寶記所載之「衆聖點記」亦與此推算相近。筆者于數年前曾以英文寫稿13名曰A Study of the Dotted Record載于一九六五年美國東方學會學報詳論此事,並指出高楠順次郎所定14佛入滅爲西元前四八六年之錯誤,請參考之。
五、神話部份
關于曆史佛陀的生活,本經所貢獻者已如上述,茲且論其涉及「神話」或「預言」部份:
1佛陀之渡恒河似以神通力而不賴船筏之助(第一章33)。
2佛陀之舍壽是因惡魔之敦請(第叁章34—37)。彼曾數次給阿難以暗示謂修道者可以住壽一劫。但阿難不解佛意,未申勸請(第叁章1—6)。故佛陀之舍壽,阿難遭佛譴責,謂咎在于彼(第叁章38—48)。
惡魔Mara一詞有多種解釋。若以心理或倫理立場視之,此或爲我人之Evil Disposition邪念或邪欲之「人格化」。但一事滋人疑惑者則爲爲何佛陀必需弟子之啓請始欲「住壽一劫」?揆以佛陀之年歲及健康情形(當時彼已屆八十高齡)即使阿難會佛旨意懇請「住壽一劫」,佛陀是否即能久遠住世,長生不死?此一問題雖非我人所能回答。但以其教理:「當一物既生而成形,即具分離必然性,不要其解離,此何可能。」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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