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六)缘起等的种种诸
法是慧的地”:这里的“蕴”即五蕴:(一)色蕴,(二)受蕴,(三)想蕴,
(四)行蕴,(五)识蕴。
(一)色 蕴
此中,有任何寒冷等坏相之法,当知一切总括为“色蕴”。虽然此色依坏相
说只有一种,但因为(大)种及所造的区别,所以有二种。此中的“大种色”,
即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的四种。它们的相、味及现起,已在“四界差别”中
说过;而说它们的足处(直接因),则它们都以(自己以外的)其余三界为足
处。“所造色”有二十四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
(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女根、(十一)
男根、(十二)命根、(十三)心所依处、(十四)身表、(十五)语表、(十
六)虚空界、(十七)色轻快性、(十八)色柔软性、(十九)色适业性、(二
十)色积集、(二十一)色相续、(二十二)色老性、(二十三)色无常性、
(二十四)段食。
(1)(释二十四所造色)此中:(一)“眼”--以应与色接触的种净为
(特)相,或以欲见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为(特)相。以牵引(眼识)于色中为
味(作用)。以保持眼识为现起(现状)。以欲见因缘的业而生的(四大)种为
足处(直接因)。
(二)“耳”--以应与声接触的种净为相,或以欲闻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
为相。以牵引(耳识)于声中为味。以保持耳识为现起。以欲闻因缘的业而生的
(四大)种为足处。
(三)“鼻”--以应与香接触的种净为相,或以欲嗅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
为相。以牵引(鼻识)于香中为味,以保持鼻识为现起。以欲嗅因缘的业而生的
(四大)种为足处。
(四)“舌”--以应与味接触的种净为相,或以欲尝因缘的业等起的种净
为相。以牵引(舌识)于味中为味,以保持舌识为现起。以欲尝因缘的业而生的
(四大)种为足处。
(五)“身”--以应与所触接触的种净为相,或以欲触因缘的业等起的种
净为相。以牵引(身识)于所触中为味。以保持身识为现起,以欲触因缘的业而
生的(四大)种为足处。
然而有人(指大众部)说:眼是火的成分多的诸大种的净(根)。耳、鼻、
舌(次第的)是风、地、水的成分多的诸大种的净(根)。身是一切(大种平
均)的净(根)。其他的人又说:眼是火的成分多的(诸大种的净根),耳、
鼻、舌、身(次第的)是虚空、风、水、地的成分多的(大种的净根)。那么,
应该反问他们说:“请拿经典来为证”!自然他们是找不到那样的经的。但有人
将指出他们的这样的理由:“因为助以火等的德的色等而见故”。那么,再反问
他们说:“谁说那色等是火等之德”?于诸大种中实不可能作那样的简别说:
“那大种有那样的德,这大种有这样的德”。此时他们又说:“正如你们所主张
的地等有支持等的功能,因为是在各种元素(物质形成的色聚)中的某大种的成
分较多的缘故,如是于火等成分较多的元素中而见色等的成分较多之故,你应该
同意这“色等是彼(火)等的德”的主张。这样当再反驳他们说:“(你说香是
属于地、色是属火)那么,如果那地(界)的成分多的绵的香是胜过水(界)的
成分多的香水的香的话,如果那冷水的色彩是减少于火(界)的成分较多的热水
的色彩的话,则我们承认你的主张;可是这两种都不可能发生,所以你必须放弃
(眼等的差别是)此等所依的大种的差别的说法。例如于一色聚的大种虽无差
别,但大种的色与味等则互相各别,如是差别,虽无别的原因,但说眼净等(相
异)”。然而那眼耳等怎么会互相的不同?只有业是它们的差别的原因。因为业
的差别,所以有此等(眼、耳等)的差别,并非因大种的差别之故。即如古人
说:“如果大种有差别时,则无净(根)生起,因为净(根的大种)是相等而非
相异”。由于业的差别之故,所以于此等(眼等)的差别中,眼与耳的取境在不
必到达于境时,因为它们的识起于不依附于自己的所依的境(声色)中之故;
鼻、舌和身的取境在到达于境时,因为它们的识起于依附于自己的所依的境中之
故。
其次于这(眼等五种之)中的“眼(根)”,世人称呼那象青莲的花瓣而围
以黑睫毛及呈有黑白色的圆球为眼,即在于那全体的眼(球)而围以白圆圈之内
的黑眼珠的中央前面--那站在面前的人的身体形像所映现的地方,它遍满眼
膜,好象渗透了油的七个绵膜(灯芯),由四界的保持(地)粘结(水)成熟
(火)动摇(风)四种作用的资助,好象刹帝利王族的孩子由四位保姆的抱、
浴、著饰、打扇的四种工作所保护,由时节(寒暑等的自然现象),心和食所支
持,由寿所保护,由色香味等所随从,不过于虱的头那么大,它恰好是眼识等处
的所依和门(是认识的入口)。正如法将(舍利弗)说:
由于眼净, 随观诸色,
既小而细, 如虱之头。
“耳(根)”--在全体的耳腔之内,即在那掩有薄薄的黄毛犹如指套的形
状的地方,由前面所说的四界的资助,由时节、心和食的支持,由寿所保护,由
色等所随从,它恰好是耳识等处的所依与门。
“鼻(根)”--在全体的鼻孔之内那如山羊足的形状的地方,它的资助、
支持、保护、随从,已如前述,它恰好是鼻识等处的所依和门。
“舌(根)”--在全体的舌的中央的上部,即在那象莲的花瓣的前部的形
状的地方,它的资助、支持、保护、随从,已如前述,它恰好是舌识等的所依和
门。
“身(根)”--存在于身体之中有执受色(有神经的部分)的一切处,如
油脂遍在绵布中相似,成为如前面所述的资助、支持、保护、及随从的对象,它
恰好是身识等的所依和门。
正如蛇、鳄、鸟、狗、野干之对于蚁塔、水、虚空、村落、墓场,各各有它
自己的境域,而这些眼等之对于色等亦各有它们自己的境域。
于诸根以外的其他的色等之中:(六)“色”--有刺眼的特相。有为眼识
之境的味(作用)。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起(现状)。以四大种为足处(直接
因)。如色的解说亦可应用其他的一切所造色;以下仅说它们的不同之处。这色
依青黄等有多种。
(七)“声”--有刺耳的特相。有为耳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
起。此声依大鼓小鼓等有多种。
(八)“香”--有扑鼻的特相。有为鼻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
起。它有根香及木髓之香等多种。
(九)“味”--有刺舌的特相。有为舌识之境的味。以它存在的范围为现
起。它有根味及干味等多种。
(十)“女根”--有女性的特相。有显示是女的味。是女的性、相貌、行
为、动作的原因为现起。
(十一)“男根”--有男性的特相。有显示是男的味。是男的性、相貌、
行为、动作的原因为现起。而此(男女根)二者亦遍在全身,犹如身净(根)。
然而不得说是“在身净所在之处”或“在身净不在之处”。男女根没有混杂之
处,犹如色与味等相似。
(十二)“命根”--有守护俱生色的特相。有使它们(俱生色)前进的
味。使他们的维持为现起。以应存续的大种为足处。虽然(命根)有守护(俱生
色)的特相等,但必须有俱生色的刹那它才能守护,正如水的保护莲华相似。虽
然它们各有它们自己的生起之缘,然而(命根)保护(它们),正如保姆的保护
孩子相似,(命根)自己当与进行之法结合而进行,正如船长和船相似。它不能
在(俱生色)破坏了以后而自己进行,因为没有了使它进行之法存在的缘故。它
不能存在于(俱生色的)破坏的刹那,因为它自己也破坏的缘故,正如油尽的灯
芯,不能保持灯焰一样。因为(命根)已在上述(的俱生色)的刹那完成了它的
工作,当知这并不是说它没有守护及令其进行和存续的能力。
(十三)“心所依处”--有为意界及意识界依止的特相。有保持彼等二界
的味。以运行彼等为现起。它在心脏之中,依止血液而存在,如在“论身至念”
中已说。由四大种的保持等的作用所资助,由时节及心和食所支持,由寿所守
护,恰好为意界意识界及与它们相应的诸法的所依处。
(十四)“身表”--是由于从心等起的风界所转起的往(还屈伸)等,以
俱生色身的支援保持和动的缘的变化行相,有表示自己的意志的味。为身的动转
之因是现起。从心等起的风界是足处。而此(身表)因为由于身的动转而表明意
志之故,并且它自己亦称为身动转,因为由身而表(意志)之故,是名身表。当
知往(还屈伸)等的转起,是因为身表的动及时节生等(的诸色)与心生的诸色
亦结合而动之故。
(十五)“语表”--是由于从心等起的地界中的有执受色(唇喉等)的击
触之缘而转起种种语的变化的行相。有表示自己的意志的味。为语音之因是现
起。以从心等起的地界(唇喉等)为足处。而此(语表)因为由于语音而表明意
志之故,并且它自己亦称为语音,因为由语而表(意志)之故,是名语表。譬如
看见在森林之中,高悬于竿头之上的牛头骨等的水的标帜,便知道“这里有
水”,如是把握身的动转及语音而知身表和语表。
(十六)“虚空界”--有与色划定界限的特相。有显示色的边际的功用
(味)。以色的界限为现状(现起);或以(四大种)不接触的状态及孔隙的状
态为现状。以区划了的色为近因(足处)。因为由这(虚空界)区划了色,我们
才起了“这是上这是下这是横度”的概念。
(十七)“色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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