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因缘以及戒相条文,相差不了多少,但其律论对於条文的解释,各彰本部的宗义,互异的就多了;有的要求很严,有的要求颇轻,如果逐部看了之后,即使自以为是,也无法肯定已经是到什么程度。因此,南山道宣律师,没有见过新译《有部》的律文,他的好多观点是相左於新译《有部律》的。《有部律》虽后出,但以义净三藏留学印度二十多年,遍考当时的印度律制,并作《寄归传》以用说明,他的观点可能要比南山较为正确,唯其如今若以《有部》而谤南山,又觉得尚有未可。再如明末清初的藕益、见月诸师,因其未能遍获南山以下的唐宋律著,虽然宗依南山,仍然未能尽合南山的观点。今人如要治律弘律,首先必须冲破此一难关。
(二)戒相繁复,不易明记:大家知道,佛法之中,以唯识宗的名相最多,最难一一明记,殊不知律宗也有如此的困难存在。大家只知道戒律最少的是五条——五戒,最多的是三百四十八条——比丘尼戒。但此仅是条文而已,正像一个仅仅熟背宪法条文的人,并不即能成为宪法学专家。因为差不多在每一条的戒相之中,都有开、遮、持、犯的分别;同时,开、遮、持、犯、各各亦皆有轻重等级;同样犯一条戒,由於动机、方法、结果等的不同,犯罪的轻重,及忏罪的方式,也随著不同。戒律的条文固然是戒,凡不在条文中而仍违反了佛法原则的,也都算是犯戒。犯的是什么戒?应当怎么办?这些都该了如指掌,始得称为通晓戒律,尤其是一个比丘,不以知晓比丘戒的犯相轻重及忏悔方式就算了事,还应通晓大小乘的一切戒律,才算是明白戒律。所以研究戒律,首先必须付出耐心和苦心,从枯燥的戒相名目之中,培养出持戒的精神与弘戒的悲愿来。
(三)学戒弘戒,必须持戒:一个学戒弘戒的人,虽然不必事事如律而行,最少该是个戒律的忠实信徒,他虽未必持律谨严,至少是个响往著如律而行的人。否则他的弘律事业,也就难收到理想的效果了。
学禅的可以不拘小节,学律的事事都得谨慎。学教讲经的法师,可以大座说法,可以广收徒众,可以名利双收;持戒弘戒的律师,没有大规模的僧团,讲戒不必登大座,或有大丛林下,却又未必欢迎你去讲戒,学戒持戒的人,绝对不敢滥收徒众,否则即是犯戒。因此,若要立志弘戒,必须先要准备甘於寂莫。当然,如能弘戒成功,影响所及,风吹草偃之时,这些问题,也就不成问题了。但是身为一个弘戒的人,他的生活必定要比一般比丘更为刻苦,他的资身用物,不敢过好,也不敢过多,否则便是犯戒。是以,如想发心弘戒,首先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
(四)中国环境,不崇律制:因为中国的佛教,尤其是南宋以来,根本丧失了崇尚律制的习惯,所以我们要在这不崇尚律制的环境下去弘扬戒律将会有很大的障碍,因为多数人不崇尚律制,也就讨厌崇尚律制的人,唯恐会以律制的理由去约束他们或抨击他们,使得他们无法安心,我曾听人说过,因为弘一大师弘律,所以很多地方就不太欢迎他,甚至有人把他看成怪物。其实,大家都是怪物而不自知,反把非怪物者当成了怪物。试问出家的比丘,不过比丘的生活,不以为怪,反将一个过比丘生活的比丘,看成怪物,岂不怪得出奇!但是,无论如何说法,在此不崇尚律制的环境中,固有弘扬戒律的自由,也有反对弘扬戒律的自由!不便明谤,却不能取消他人不予合作的自由!是故明末的藕益弘戒,数讲数停,最多的听众,也不出十余人;近代的弘一弘戒,起初数度不如愿,后来即以“不立名目,不收经费,不集多众,不定地址”为其弘律的方案。
(五)律文刻板,时代变更:戒律的条文是死的,社会的演变是活的。要以死板板的条文,硬生生地加在每一时代的每一个佛弟子头上,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也是一件不合理的事。但在佛陀入灭之后,迦叶尊者曾经提出这样的原则:“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大正二二·一九一中)因此,历代的许多大德,都不敢赋戒律予灵活适应的生命,而以印度人的观念来规范中国人,以隋唐时代的观念来规范现代人,宁可让戒律废弃一边,也不愿使其作时代潮流的适应。所以很多人以为持戒乃是迂腐落伍的行为。事实上,如果真的全部遵照条文而行,确也有一些问题。因为《五分律》卷二十二中有如此的说明:“佛言:(中略)虽是我所制,而於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於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大正二二·一五三上)可知佛的戒律,并不刻板,只要不违背律制的原则,即可随方应用,自也可以随著时代的潮流而应用,唯其如何随方随时应用者,必须熟习戒律之后,方可灵活圆融,方可不违律制的原则。时代有新旧,律制的精神则是历久而常新的,不能食古不化,更不能因噎废食。但此却是弘扬戒律的一大暗礁!
以上五点,都是戒律不弘的主要因素,可是我们不能因了困难,因了障碍,便将弘扬戒律的任务停顿下来。有了困难,便应找出困难的原因所在,既然找出了困难的原因所在,就该设法解决,当克服的克服,当疏导的疏导,以期群策群力,弘扬戒律。
第六节 培养学律的风气
要想今后的中国佛教,有稳定性,有组织体,有团结力,必须积极於律制的推行;要想中国的僧团,有统一性,有制裁权,有活动力,必须推行律制的教育;要想佛教徒们,层层相因,彼此节制,保持身心的清净,达於离欲之境,必须教育大家,使得人人受戒学戒并且持戒。
弘扬戒律的工作,立基於大家的受戒学戒与持戒之上。不先受戒,则不能学戒;若不学戒持戒,也就无戒可弘。所以佛制规定,新出家的比丘,最初五夏,必先依止学律;若不能够知解戒律的持犯轻重,便不得离师,更不许为人之师。
目前,要想学律,困难还是很多的,除了没有理想的道场供人学习,也没有充分的律书供人阅读,有许多的律疏律钞,多在 字续藏之中,因为国内没有翻印 字续藏,也未能使那些律书单印流通,要想借阅也是不太容易办到。(案: 续藏,已於一九七一年台港佛界合作翻印完毕)
根据弘一大师的意见,认为能将他所编的《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及道宣律师的《四分律含注戒本》与《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一共三部书研究完毕,便可了知一个律学的大纲。但那仅仅是《四分律》而已,其他各部,仍然无从了解。
因此,我总觉得,我们还缺少了一部戒律学的入门书藉,所谓入门书藉,那该是一般性的,通俗性的,同时也应该是时代性的与实用性的;这是我写本书的动机。可惜,我的才浅力绌,尤其我也不是能将戒律精神从我的生活中全部表达出来的人,写来总是力不从心;何况我所读的律典,也是极其有限。所以,本书虽然名为《戒律学纲要》,实则,仅是我在两年多中学习戒律的一点心得而已。
第二篇 信佛学佛的开始
第一章 三宝及归依
第一节 为何要归依三宝
我们相信,在所有的佛教徒中,大部分是没有归依过的;因为,归依了三宝的人,固然会烧香拜佛,但会烧香拜佛的人,则未必已曾受过三归的仪式。虽然未曾归依三宝,他们却依然自称是佛教的信徒,我们自也不必否认他们的信仰。
所以,有人主张:信佛只要心诚,何必一定要归依?这种观念,粗听似有道理,实则不合要求。比如学生求学,首先要办注册的手续,否则的话,校中不会有其学籍,即使勉强旁听,也不会得到学历的文凭。一个正常情况下的学生,必定是按照学年学程,而逐级晋升的,从小学经中学而至大学,最初进小学,要先注册,进中学与大学,除了注册,还得举行考试,看其是否有此求学的能力,但是不进小学便想取得大学文凭,乃至取得博士的学位,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如要信佛,应从归依三宝著手,归依三宝虽为进入佛门的第一步,但如不走第一步,岂能走出第二第三步来?要走第二第三步,必定先从第一步开始。佛弟子的等第,是以所受戒别的层次而定,归依三宝,是最先的基层;往上还有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一切戒皆以归依三宝为根本。归依三宝既是入佛信佛的第一步,佛教不舍一切众生,故对请求归依者的尺度,放得特别宽大:六道众生,除了地狱之中的受苦太大太多,无暇归依三宝之外,其余的不论人、天、神、鬼、畜,只要发心归依,佛教无不接受,这也正像凡是学龄已届的儿童,不论贫富贵贱,智愚俊丑,不假入学的甄别,一律可以进入小学就读。如要再进一步,就要讲求资质的捡择了。
还有人以为自己已有看轻的能力,自己可以直接向佛经之中,探求他们的成佛之道,所以不必归依,同样可以得到学佛的受用。这在理上说,似乎可以通融,但从事相的规制上说,那就错误了。佛经是由佛陀所说(也有是出於佛的弟子们所说),再由佛的出家弟子们结集成编,传之后世;如说只知佛经而忽略了说法的佛宝,以及流传法宝的僧宝,充其量,只是归依了法宝,这是忘恩的行为!佛教虽以法宝为主,解脱之道,皆由法宝之中流出,但是法宝之产生,必须佛宝与僧宝为之完成,所以三宝是不能分开的。
如果讲到制度或规式,信佛而不归依三宝,等同一个爱好中国风土文物的外国人,跑到中国居住下来,并不申请变更其原有国籍的登记,便自称为他是中国的国民,他或可能受到中国人的欢迎,但他终究不是中国人,他可以尽其中国国民的义务,但终不能享受中国国民的权益。同样的,一个不受归依而又自称是佛教徒的人,他虽或可得到一些佛法的好处,但终不能获得身分上的印证。这不是多余的执著,乃是必须的手续。故在佛经中说,世人虽然行善,终不能消除先世的恶业,若能受了三归依戒,便能消除先世的恶业。
受归依,既是形式上的问题,更是心性上的问题。受归依时,不仅口中念著,身体拜著,心里还得想著。主要还是在於心的领受——纳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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