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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论集▪P22

  ..续本文上一页颠倒立为量,

  依彼抑或凭他力,决定之式行破立。

  如果对方说:由于没有直接断除增益,因此现量不是正量。

  驳:虽然现量远离分别念而没有决定性,但从未颠倒错乱对境的角度成立是正量。

  对方又问:那么现量如何进行破立呢?

  答:比如说,见到珊瑚时,在颜色的反体上无有错乱的理由,因此凭借自力能引出决定,由此证明现量是正量;或者说,无常的反体上存在会导致其他相同情况出现等错乱的理由,而需要借助诸如“执著所作之识”的他力而予以决定。现量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破立的。

  癸二(宣说若决定则违现量)分三:一、建立决定蓝色反体是分别念;二、以定解断绝增益之理;三、说明此为阿阇黎之意趣。

  子一、建立决定蓝色反体是分别念:

  决定青色之反体,乃分别故是遣余,

  误得照了境自相,内观自证许为量。

  个别论师辩道:尽管刹那的反体是以遣余来缘取的,但由于这种决定蓝色自反体的识是分别念,因此不可能是现量;由于不观待因,故而也不是比量;因为尚未排除违品,所以又不可能是遣余。

  驳:现量见到未曾分割的外境之后,随从它的识便以共相的方式了别它是“蓝色”,决定蓝色反体的识是分别念,故而不是现量。如果增益为蓝色的违品——黄色等其他部分不存在,显然就已经排除了非蓝色事物,由此证明是遣余。由于遣余不存在真实对境而要是以将自相、共相颠倒执为一体来取境,结果完全能得到照了境的自相。就内观而言,只是唯一的自证。为此,承认现量是无谬的正量。

  子二、以定解断绝增益之理:

  当知何者具定解,依凭彼者断增益。

  我们应当了知,是依靠有决定性的识来断除非其本身其余违品的增益部分,因为定解与增益这两者如同光明与黑暗般是不并存相违之故。

  子三、说明此为阿阇黎之意趣:

  决定增益二意识,以遣余而缘取故,

  谓彼二者非现量,实是彻知理者说。

  决定“是它”与增益“非它”的两种意识都是通过遣余方式而缘取对境的,因此所谓“决定、增益不是现量”是彻知正理真如者宣说的。(法称论师)在《释量论》中说:“所有增益分,遣彼故决定,音声亦复然,彼等行境异。”又言:“境之一自体,本性乃现量,凡依量观察,岂有未见分?……”其中讲述了许多有关的道理。

  壬三(分别不取显现境之理)分三:一、若显现则破立应成顿时;二、一境之所有名称皆为异名;三、若以反体辨别则成遣余。

  癸一、若显现则破立应成顿时:

  名分别以显现量,破立应成同时知。

  否定非其本身的名称词语以及决定的分别念如果都是通过显现来衡量事物的话,就会漏洞百出。何过之有呢?如此一来,应成是非、有无的一切破立在对境显现的当下全部顿时通达,因为通过显现的方式取境无有轮番的现象。这样一来,见到瓶子的补特伽罗在瓶子的上面再次破立也就毫无必要了,原因是:瓶子只要一显现,它的所作、无常等特性便已暴露无遗。

  癸二、一境之所有名称皆为异名:

  一事纵取众多名,实是异名非不同。

  再者,对于显现境独一的事物本身来说,尽管依靠瓶子、所作、无常等迥然有别的名称名言以及尽其所有的决定加以表述,假立多种名目,但实际上就像称呼一个事物的异名一样,所要了解的事物只有一个,其原因:由于因法事 的不同反体并非浮现在心中,因此执著名言的分别念绝不是通过显现方式而取境的。

  癸三、若以反体辨别则成遣余:

  以反体分即遣余,于彼立名有实已,

  自认显现乃错乱。

  如果对方说:无有这种过失。事实上,一个事物以反体而分成所作、无常等。

  驳:这实际上就是遣余,只不过是将遣余取上有实法的名称而已。所以,凡是认为遣余是显现的观点一律是错误的。

  己二(遣余)分三:一、真实遣余;二、决定自性;三、遣除诤论。

  庚一、真实遣余:

  否直接违而缘取,许为遣余之有境。

  以否定与自己直接相违之分别念的途径来取境,被承许为遣余的有境或缘取方式。

  庚二(决定自性)分二:一、安立;二、细分。

  辛一(安立) 分二:一、总说;二、别说。

  壬一、总说:

  假立故遣无实境,颠倒取境即自相。

  于自相之一异体,遣余缘取共有四。

  遣余只是以分别念假立的。因此,除了心中的概念以外单独的遣余根本没有真实的对境或对境法相。然而以自相、总相误为一体的取舍对境就是自相。尽管在外境事物上,一体、他体互不混杂,但对于自相是一体、是他体,通过遣余的执著方式而可能出现将一体执为一体、他体执为他体,以及将一体执为他体、他体执为一体四类情况。其中后两者难以理解,故而于此论述。

  壬二(别说)分二:一、他体执为一体;二、一体执为他体。

  癸一(他体执为一体)分三:一、增益之缘由;二、识执著方式;三、其必要。

  子一、增益之缘由:

  作用法相同一性。

  他体执为一体的缘由,一切火的种类均具有燃烧的作用、一切水的种类具有解渴等的作用,一切树都具备有枝有叶的相同法相。可见,诸如此类的所有对境在错乱心识前浮现一个“总”的概念。

  子二、识执著方式:

  由习气力误为一。若谓原本同异体,

  果识一异实相违,犹如心识及药物,

  虽是相异有差别。

  是由心识无始以来熏染的习气力而将这一切(同类)误解为“火”、“水”、“树”、“牛”的一个总概念。

  如果对方说:那么,事物同样是他体,而由它安立的果——心识却全然不同,比如,见到白牛与黑牛,会生起“它们都同样是牛”的执著,而对于马与牛却不会生起“是一类”的心识,会生起互为他体的执著,这显然是相违的。

  驳:就像依靠不同的对境、根、作意也能生起一个识,而冰片、石榴等不同药物能起到祛除不同疾患的作用一样,尽管因同样是各不相同而存在,但却有着生不生一个果的差异,这就是自然规律,所以合情合理。

  子三、其必要:

  破立一切异体事,同时同地即了知。

  对于时间、地点、形象截然不同的一切别法进行破立的事,同时同地便可一清二楚,比如,只要一说“无树”,对方就完全明白“所有的树一概不存在”,而要通知“一一别法都不存在”是无能为力的事。

  癸二(一体执为他体)分三:一、增益之缘由;二、识执著方式;三、其必要。

  子一、增益之缘由:

  遣余不同之行境,一体可分异反体。

  虽然是一个事物,但能充当遣余的不同行境,其原因是:诸如,就声音外境的一个本体而言,从排除他法的侧面也可以分成所作、无常等不同反体。

  子二、识执著方式:

  如词分别缘取式,外境耽著为异体。

  就像声音、所作与无常三者能通过不同能诠的词句加以表达以及分别念前现为他体的缘取方式一样,外境也是凭借增益他体存在而进行耽著的。

  子三、其必要:

  未了一体为一体,为令其知而分析。

  本来,声音与无常是一个本体,但为了让没有通达它们是一体者领悟到这一点,而从遣除非声、非无常、非所作的角度加以分析,并由此证实对境是一体,从而对方会了解到声音本身就是无常等。

  辛二(细分)分三:一、真实分类;二、破外境有遣余;三、各自之安立。

  壬一、真实分类:

  依于执著有与无,遣余即有二分类。

  凭名分别之差异,有无遣余亦分二。

  从建立所立遣除其余“有”、遮破所破执著“无”的侧面而言,包括有实遣余与无实遣余两种;就名言、心识的差异来分,有实无实两种遣余也各有两种,合计为四类,即有实遣余也包括名言遣余与心识遣余两种,同样,无实遣余也包括名言遣余与心识遣余两种,总共有四类。

  壬二(破外境有遣余)分二:一、真实宣说;二、彼之理由。

  癸一、真实宣说:

  遣余乃识缘取式,无情外境无遣余。

  所谓的遣余,是指心识的缘取方式,而在无情事物上绝不存在遣余。

  癸二(彼之理由)分二:一、遣余应成显现;二、显现亦相同。

  子一、遣余应成显现:

  境遣余即自相故,成显现境失遣余。

  外境事物上面如果存在遣余,那么它必然是自相,由此就成了显现的对境,已失去了分别念对境——遣余的身份。

  子二、显现亦相同:

  显现亦同境中有,若许盲人当灭绝。

  显现也是同样,假设作为分别念执著方式的遣余在外境上存在,则可类推无分别念的缘取方式——显现也同样该在外境中存在。如果这样承认,那么一切事物各个上面就有显现了,这样一来,只要有外境存在就应显现,结果盲人将会绝迹,关于这一点的深入探索当从大堪布阿旺秋札的讲义中得知。

  壬三(各自之安立)分二:一、有实名言遣余及有实心识遣余合一而说;二、无实名言遣余与心识遣余合一而说。

  癸一(有实名言遣余及有实心识遣余合一而说)分二:一、法相;二、分类。

  子一、法相:

  有实遣余除无实。

  有实遣余的法相:即心中执著有实法而否定不能起作用的无实法。因此,有实的名言 与分别均是否定的的有境 。

  子二(分类) 分二:一、总说;二、别说。

  丑一、总说:

  由以显现不显现,对境而分有二类。

  从显现与不显现的对境角度来分,遣余有现前遣余与隐蔽遣余两种。

  丑二(别说)分二:一、现前遣余;二、隐蔽遣余。

  寅一、现前遣余:

  显现自身之法相,尽其所有决定识,

  名言分别作剖析,故遣余成反体境。

  根识前,了然显现对境本身的法相,即是现量,而取上蓝色非蓝色、常无常等名称及遣除各自反面而随后生起的所有决定识,这些均是通过名言与分别才这样剖析的,为此属于遣余。遣余作为将对境的反体各自分别开来的有境。无分别识前,对境当下现量显现,继此之后分别念加以决定;无分别识前对境全然不现,仅依分别念予以分析,无论是这两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但从分别念自身角度而言都同样不存在自相,因为分别念的对境纯是遣余。

  寅二、隐蔽遣余:

  自之法相不显现,无论观待不待因,

  皆为名言分别境,是故决定亦遣余。

  外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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