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为:这一理由〖因〗不成立。
答复:通过上述的理证已经对所知万法的自性详详细细地进行了全盘否定,你们为什么还说理由不成立呢?完全成立。一切有实法除了在自心前的这一现分以外独立自主是无法成立的,当然在真实义中,他们安立的显现也无有容身之地,就像无有印章的印纹一样。
如果有人想:那么,虽然有实法本不存在,但它是以无因而显现的还是依靠非有实法本身的一个其他因而显现的呢?
实际上这两种情况都不是,由于这些显现是次第性产生的缘故,显然不是在无因的情况下突然间随随便便而生的。如果在无因的情况下突然而生,则无论是偶尔性生还是次第性生均不合理,因为必然成了恒常存在或恒常不存在的结局,关于这一点正如前文中所阐述的那样。
如果又有人认为:瓶子等显现是由大自在天等其他因所造或者神我、识等常物所生又有什么相违之处呢?
有相违之处,因为无分别识与分别念前显现的形形色色的这些事物是刹那生灭的自性,而不是不灭不变恒常出现,是故绝非由一个恒常的因所生。
无分别识与分别念前各种各样、不可否认的显现许不可能无因而现。尽管因存在,但由外境有实法本身的力量或者有实法以外的因任何一者中产生都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是由存在于心中的习气界完全成熟所导致的,这一点依理极明显能予以证实。
癸二、建立合理观点:
串习如意故,初由自类生。
刚刚所说的原因可以表明,内外的各种显现均是由串习的习气所产生,如同串习贪欲与恐怖之心一样。因此,前后世存在也同样成立,如是刚刚出生的第一刹那的心也是由自己前面同类的心所生,这一点以此正理可以证实。依靠这种方式,足可证明具贪者后世也存在的事实。就拿今生来说,以往依靠接触对境少女的感受之心,足能引发在相续中存留习气的如今也追求接触同样对境的心。现在享受这样交媾的心能引发将来的贪心。同样,串习任何事物无不是随着串习的力量而在后来现为明显不明显的情形,就像学习读诵等一样。
因而,正如具有贪欲者在屡屡作意对境的美女、懦夫反复作意蛇等可怕的事物,依靠一再串习的力量结果在他们前面他们所想的对境似乎真的了然呈现了一样,修禅、不净观等心的一切流转无不与之相同。因此,第一刹那产生的心既不是由外界事物的力量所生,也不是由常因所生,又不是无因而生,而是由分别本身前面的同类事物等所生,因为现在的此识分别有实法等的缘故。关于这一问题,《成量论》中宣说了名目众多的理证,但如果在这里一一写出,会造成文字繁冗,故而搁置一旁。其中的要义也就是说,明知之识的近取因是除了识本身以外的无情物等绝不合理。因此,以不观待心外他法的理由〖因〗建立前际无始的彼等要点,作者在此处宣说的这一理证已完全涵盖了。正如前际无始成立一样,未离贪欲的死心由于也与颠倒贪著我与我所的习气相联,所以能结生到他世的心,如前者一样。某法在因具全而无有障碍的情况下,无疑会生果,因而正如现在之前识产生后识一样,在死亡的时刻,作为因的根本我执以及由其所造的业与烦恼这些齐全,并且无有证悟无我的障碍,为什么不结生于三有中呢?由此可见,在尚未证悟无我之前三有就不会销声匿迹。光明的心却不观待我执等而是以本身前面的同类所生,因此,虽然证悟了二无我,但由于障碍一无所有、因完整无缺而不会退转。这种说法是诸位理教主(陈那、法称论师等)所共许的。
按照观现世量的观点而言,不清净的心虽然已灭但智慧不会间断的道理也需要依这种方式来建立。
这以上宣说了附加内容。如是名言总的安立不仅合情合理,而且依照所知内派〖瑜伽行中观派〗所主张的方式来安立名言这一点以事势理成立,并且能将不符合缘起事物之实相、抹杀因果之道的一切观点尽摧无遗。从而对因果之理超胜他道生起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的定解。
有部宗等由嗔恨胜义之理的心态所左右而声称:“主张万法无自性这是强有力否定因果等一切事实的观点,因此可叫做“全空灌顶派”,”并且他们说:“如此损减因果者,以邪见摈诸善法,妙法稼雹虚空花,求善妙者(小乘宗谓求自宗所许之善妙解脱者)当远弃。”
这些人由于未通达“万法自性存在则因果不合理、若无自性则因果更富合理性”的要点,因而他们的谬论依靠这种方式也能予以遣除。
辛三、以赞叹远离常断而结尾:
故诸常断见,此论悉远离,
灭尽及随生,如种芽茎等。
任何法在无因的情况下不会生果、倘若因具全则果不会消失的无欺因果缘起的现相原本如此,故而我们应当了知,一切有实法非刹那性的常见,与有实法无有因果关系相续断灭的断见,在安立二理的此中观论典中不相共存,悉皆远远离开,就像在光芒下黑暗无机可乘一样。
由于常断见是依赖有实法而产生的,因而在胜义中连有实法也不存在又岂能有常断见?可是观待世俗本身的常断也不可能存在的道理如下:前前之因刹那灭尽,以及后后之果随着因而产生,如果因应有尽有则必定生果的这一连续不断的因果规律用比喻来说明,即如同种子生芽,芽中生茎等一样。如《宝云经》中也说:“菩萨如何精通大乘?菩萨皆修学一切学处,不缘修学、亦不缘所学之道、亦不缘学者,依彼因、彼缘、彼事亦不堕入断见。”又云:“善男子,于此菩萨以正慧而分别色、分别受、想、行、识,若分别色,则不缘色之生,不缘集。不缘受想行识之生,不缘集,不缘灭。亦即以分析胜义中无生之智慧,非是于名言之自性中……”
粗常断见:执著有实法非为刹那性是常见;诸如认为现在的蕴不生后世的蕴或者业中不生果,进一步地说,虽然有实法的因存在,但它却不生自果,这种执著为断见。能遣除如极险悬崖般外道所执的这种恶见的对治法,即认定一切有实法刹那灭尽、如果因样样齐全则必定生果的道理。也就是说,认定前因的刹那灭尽非但不是断见,反而是遣除常边的对治法。认定由因中产生后刹那的有实法非但不是常边,反而是断见的对治。这两种对治法虽说是符合名言实相的执著智慧,可是仅仅依靠这一点还无法如理生起出世间的见解,因此必须要通晓万法无自性。
这时便出现了观待空性的常断见:也就是指执著万法实有(的常见)与甚至名言中也不存在(的断见)。彼之对治:以名言存在作为遣除无边的对治,它不是有边与常边。无自性是遣除有边的对治,它不是无边与断边。尽管如此,但“有与无”的这些执著仅仅是所取能取分别念的自性,因而仍旧需要生起入定的无分别智慧。
当达到超出如是“有”“无”分别念的无分别离戏等性的境界而灭尽一切执著相之时,执著名言存在、自性无有的戏论二边也将一并远离,当时,边执见荡尽无余,从而摈除了一切见解。由此可见,遣除粗边、细边、极细边的前前见解作为后后见解的基础,当离戏达到究竟之后也就是符合至高无上之实相的见解。
如云“有无此二亦是边”等,应当明白入定无二的智慧与后得辨别的妙慧对应所遣之细粗边的方式。
戊三(如是通达之功德)分三:一、证悟胜义无自性之功德;二、世俗显现起作用之功德;三、修习二者双运之功德。
己一、证悟胜义无自性之功德:
通法无我者,串习无自性,
颠倒所生惑,无勤而断除。
依靠正理抉择而远离怀疑通达补特伽罗〖人〗与瓶子等所知万法无我之理的诸位智者,屡屡串习、熟练无自性这一法要,结果对于颠倒增益有实法之实相的二我有境分别念所产生能障碍、束缚心的一切烦恼,总有一日能在无有刻意勤作的情况下如同阳光下的黑暗一样自然而然予以断除。
再进一步地说,初学者实执的串习力十分强大,以前未曾熟练修过对治法,所以似乎无论再怎样刻意勤作也无法断除。一旦对治的串习力猛烈之时,则无需励力勤作而自然生起对治、灭除所断。最终所断完全穷尽之后一切所知相(即万法)之自性如同庵摩罗果置于手掌中现见内外透明一样,这一点以事势理成立。对于具备有境之智慧者来说,遮障对境一切所知的细微障碍也不存在,无碍洞晓之因齐全。同时依理也可证实一切道即是所断之对治。如龙树菩萨言:“若有实承许,难忍贪嗔起,恶见普受持,成彼所生诤。彼为诸见因,无彼惑不起,故若尽知彼,见惑悉清净。谓谁了达彼,现见缘起者,依缘生不生,正智佛陀说。”又如《月灯经》中说:“贪欲之念、所贪之法与贪者无迹可见。”
所断(烦恼)不可能有再度返回来加害对治的机会,如《释量论》云:“无害, 真实义,, 颠倒纵尽力,不能遮自性,觉持彼品故……”按照一般共称之五道十地的安立,应从他论中了知。
下面略述断除所断之方式的附加内容:关于证悟二无我的智慧断除所断的要点,大乘的诸位祖师密意绝对是互不相违而趋入的。稍许说明此等道理:总的来说,十地的智慧不可思议,它们的所断——颠倒的伎俩也是变化莫测,不可计量,所有经中也以多种方式加以教诫。从总的方面而言,烦恼障与所知障定数为二以事势理成立,正因为士夫所追求的是殊胜解脱与遍知佛果,所以(烦恼障与所知障)是从障碍解脱与佛果的角度而安立的。一般来说,障碍的定数也为二,除此之外无需再安立其他一个障碍。《辨中边论》中云:“所说烦恼障,以及所知障,彼摄一切障,尽彼许解脱(此偈唐译为:已说诸烦恼,及诸所知障,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一切经论中异口同声地说除了这两种障碍外再无有第三种障碍。所有极细微的习气实际上是对如实现前所知(万法)之自性从中作梗的障碍,因此超不出所知障的范畴。
什么法障碍解脱呢?
我执、我所执等一切烦恼障碍解脱。
什么法障碍了知诸法呢?
是以未现前一切法之自性的愚痴来障碍的。
关于烦恼障与所知障二者的差别,虽然在各论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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