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大乘起信论直解▪P12

  ..续本文上一页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此结示止观胜益也!言依三昧知法界一相者-法界即十法界圣凡染净差别之相也!安得平等?唯依真如三昧总观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此名一行三昧;以唯一真如,恒沙诸佛法界了无差别之相,故平等耳!以真如是三昧根本,具有不思议大用故,若人修行渐渐能得无量三昧也!

  上修止观竟,下辩魔事-

  或有众生四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

  此明魔事破坏定心,略示其相使知对治也!楞严具明魔事,依禅定中五阴未破而现,有五十种深浅不一。且云或为天魔、诸恶鬼神、精魅魍魉佥来恼汝,或汝阴魔心自作其孽,一一详示,此但略说其概耳!此言诸魔外道鬼神-盖谓因中亦修禅定以恶习邪见堕落此中者,故禅定气分熏发,故现形作恼耳!言当观唯心境界则灭者-谓虽外魔能挠,抑由自有恶习因定熏发,故于自识托彼外质变影为害,故云唯心,无外境界;若观唯心则自灭矣!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或说陀罗尼,或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辩才无碍,能令众生贪著世间名利之事。

  此习气魔也!此魔盖因行人多生亲习佛法执相未忘,或习空见以为究竟,贪求宿命知见,故今因定熏发,于三昧中故现此事。以本因不正,故令贪著世间名利之事,此正唯心变现也!

  又令使人数嗔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后便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若著世事种种牵缠,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

  此烦恼魔也!此魔盖由曾习外道三昧,未断烦恼,今虽依佛法修行,以未入正定故,熏发宿习现此事耳!

  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香美饮食,身心适税,不饥不渴,使人爱著;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当勤正念不取不著,则能远离是诸业障;

  此欲魔也!以众生在五欲中以食为命,故摄受欲食,多生贪著夙习浓厚,从来未曾一念舍欲食也!故今虽在定中,熏发欲习,以适税身心故,深生爱著,故教令常应智慧观察,当勤正念不取不著,则远离也!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著世间名利恭敬故。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著,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此辩邪正以示真修也!以外道依我爱见慢习气而修,都成魔业,故内著邪见、外著邪欲,所谓错乱修习故也!以真如三昧湛寂一心,忘能所、灭影像离懈慢、灭烦恼,故修行者未有不由此三昧得入如来种性者。其余世间诸禅三昧皆著我见,与外道共,若非善知识调护,则堕外道恶见矣!故楞伽切诫远离外道,当亲近最胜知识也!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云何为十?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以真如三昧妙契心,故为护念。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以离恶习邪见,故离天魔外道之邪惑。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以深信自心,故离诽谤。习气渐除,故业障微薄。直心正念,故灭疑正观。

  六者于诸如来境界信得增长。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舍于怠慢,不为他人所恼。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六、 七以得决定信,故信佛境界,离忧不怯。八离我忘人,故不为他恼。九烦恼减损,故不乐世间。十寂尔忘缘,故不为外动。六尘独言音声者-以入定时五根俱闭,唯耳根虚通,故音声易动;今言不动,所谓入流亡所也!

  上修止竟,下修观-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故修观。

  心沉没者-以向真如,专于趣寂故。心易沉没,故有二失-一者懈怠不修则失自利,故下法相观以治之、精进观以成之。远离大悲则失利他,下大悲观以治之、大愿观以成之。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

  观行有四-初法相、二大悲、三大愿、四精进。初法相中四-此初无常观也!

  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此苦观也!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忽尔而起;

  此无我观也!过去无体难追,现在刹那不住,未来本无积聚,但缘集忽有,不从十方来。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此不净观也!上四观除四颠倒可知,上法相观竟。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可愍!

  此大悲观也!以不知苦,故无厌苦之心,故苦亦无限,此可愍也!非深悲莫救。

  作此思稚,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此大愿观也!思惟同体,故誓救拔。离分别-同体也!尽未来-长时心也!救拔一切-广大心也!得涅槃-第一心也!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已堪能不舍修学,心无懈怠,

  此精进观也!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此教四仪止观双行也!虽念诸法自性不生-止也!即观善恶因缘业果不坏,故广修诸善摄化众生-即止之观也!虽念因缘业报-观也!即念性不可得-即观之止也!以此故居空而不舍万行,涉有而一性湛然,是谓止观双修。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以此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此约对治以明止观也!由凡夫贪著世间、二乘怖畏生死,故示即观之止,令凡夫知世无常则不著世间,二乘知本真常故不怖生死;故云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此即观之止治二过也!若修即止之观,则治二乘狭劣之心令起大悲,亦治凡夫离贪著心,知世无常,勤修众善;故云对治二乘不起大悲、远离凡夫不修善根二过也!以是下,结止观俱行共相助成,以凡夫能厌世间,故勤修众善;二乘不怖生死,故能起大悲;此止观相助,故能不住生死涅槃,方能直趣菩提,此双运之益也!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此为劣机示防退方便也!谓初学众生未得正信,内心既劣、外缺胜缘,故惧退失,故如来设胜方便摄护其心,谓专意念佛求生净土,以依佛保护也!即如念阿弥陀佛得生西方,居不退地,是其行也!然净土不退约有三位-一者如莲华未开,信行未满,此但约处无退缘,故名不退。二者华开见佛,当信位满足,分见法身,住正定聚,乃真不退也!三者三贤位满得入初地,证遍满法身,生无边佛土,此当后位也!

  上修行信心分竟,下劝修利益分-

  已说修行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此结前生后也!以此论总摄如来广大深法,上已具明,故云总说。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此下明信谤损益以劝修也!若有下,总显三慧之益,持即闻慧、思即思慧、修即修慧,三为能入故。如上所说一心二门乃诸佛所证甚深境界,为所入故,须修习也!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此别显闻慧利益也!以此论所明一心真如乃成佛之本,若信受不怯,故必绍佛种。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此别显思慧益也!以十善有漏,此法一念信心即成佛种,故不可喻。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此别显修慧之益也!谓依此论修,以称性故,虽一日夜则功德无边,以法性无尽故,叹不能尽也!故结叹功德亦不能尽。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护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诽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此举毁谤之罪,切诫劝修也!其有下,举不信之罪以诫劝修,谓此论所诠乃诸佛慧命、三宝种性、众生法身故,若谤而不信则断佛种、绝三宝、害众生法身,故害自害他,众报无量也!谓一切如来依此而证涅槃、菩萨因之而成佛,固当信而勿谤也!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当知下,结信劝修也!谓诸佛既因此法而成佛,三世菩萨皆依此而修因,是故当必信而修之也!

  诸佛甚深广大义 我今随分总持说

  回此功德如法性 普利一切众生界

  此总结回向也!初句结义,次句结文,后二句回向。言甚深甚广甚大,即体、相、用三大之义,乃法界总相法门,今以万一千余言摄尽无余,故总说,所谓少文而摄多义也!然造论本欲为令众生除疑舍执,故今回向众生普皆利益,欲令一切众生发起真如正信,依之修皆得成三昧,以趣无上菩提道果故也!所谓回向三处。言法性-乃真如菩提。普利一切-乃众生耳!

  

《大乘起信论直解》全文阅读结束。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