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毗婆阇婆提」,梵文为「vibhajjavadin」。即分别说部,或分别论
者。
[103] 《大智度论》卷四十二说:
智缘灭,非智缘灭,无常灭。
[104] 《大毗婆沙论》卷三十八云︰
或复有执诸有为相,皆是无为,如分别论者。彼作是说︰若有为相体是有为;性羸劣故,则应不能生法、住法、异法、灭法。以有为相体是无为,性强盛故,便能生法,乃至灭法。或复有执三相是有为,灭相是无为,如法密部﹝梵文为「dharmaguptaka」,或译法藏部﹞,彼作是说︰若无常相体是有为,性羸劣故,不能灭法。以是无为,性强盛故,便能灭法。
[105] 《枢要》卷中《杂集论述记》别开废立门。
[106] 《枢要》云︰
一谓真如,余非实故。
[107] 《杂集论述记》云︰
假实分,应立二︰谓法性,心变﹝《枢要》云︰「又可立二︰顺世间立二,谓虚空非择,真如立一」﹞。随性立三︰谓所执等﹝《枢要》云「或应立三︰真如为一,随障废为一,顺世间为一」﹞。据相立有四︰谓真如、择、非择、空。不动、想受﹝灭﹞,不出择非择故。
[108] 《杂集论述记》云︰
依相增,立有六,受、障定增故。依诠位,立八,﹝善等﹞三性体位别故。若依界、地、根、果,即有无量无为。
《杂集论述记》及《枢要》又别开诸论增减门。
[109] 「但」字,《金藏》有,余无。
[110] 「灭」字,《金藏》有,余无。
[111] 「等」,谓想受灭。
[112] 《瑜伽》卷一百曾说虚空、非择灭等为观待假有,「法性、真如、
实际、空、无我等」为胜义有。依此二有合计,或可得八数。余卷多说三数,可不计八。
[113] 见《对法》卷二。
[114] 见《显扬》卷一、卷十八。
[115] 谓善、不善、无记。
[116] 「望」字,金陵本误作「圣」。
[117] 《杂集论述记》于中别开假实门。
[118] 「等」字,《金藏》无。
[119] 「想受」,即想受灭。
[120] 「通」字下,《疏翼》原有「遍计所执等」五字,《大正藏》无。
[121] 《枢要》别开三性分别门,依两种三性论。
《杂集论述记》别开善等三性门,出体门中,依三自性谈。
[122] 《杂集论述记》与「出体」合为释名出体门。
《枢要》则略,疏文已有故。
[123] 「及」字,疑应作「乃」字。
[124] 「即」字,《金藏》作「即」,余作「及」。
[125] 「择」字,《金藏》误作「释」。
[126] 「污」字,《疏翼》原作「熂」,今依《大正藏》改为「污」。
[127] 智周《演秘》云︰
略有三释。一云︰且如一贪九品不同,断此一贪,证九无为。无为无品,约所断说,故名为多。二云︰释外难。外难意云︰断想受等,已得择灭,何故望此复名不动无为等耶?不障此一想受等灭而能证得择灭、不动,多无为也。三云︰举断一贪得多无为。证受等断而立择灭。示得不动多无为也。后释为胜。
[128] 「不」字,《金藏》作「下」。
[129] 本论第十卷云︰
择灭有二︰一、灭缚得:谓断惑生烦恼得者。二、灭障得:谓断余障而证得者。故四圆寂诸无为中,初一﹝自性清净﹞即真如,后三﹝有余依、无余依、无住﹞皆择灭。不动等二暂伏灭者,非择灭摄。究竟灭者,择灭所摄。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说是菩提障?应知圣教依胜用说,理实俱能通障二果。
[130] 谓内外门。《杂集论述记》卷十云︰
不动、想受二灭唯内法灭得,余皆通内外。
[131] 《枢要》卷中云︰
三、三性分别:一、善等三性:若本,唯善,即真如故;若相,通三性,许三性识变故。二、所执等三性。第八卷说通三。
[132] 《杂集论述记》卷十云︰
七、谛摄:一、安立非安立,二、四谛,三、二谛。《瑜伽》六十四﹝「云何非安立真实?谓诸法真如」﹞、七十二﹝「真如唯非安立谛所摄」﹞等云︰非安立谛摄者,谓真如;除空、非择﹝灭﹞,余是安立谛灭谛摄。然《唯识》第八有漏无漏心变﹝「心等变似虚空等相,随心生故,依他起摄」﹞,即通道苦集三谛摄。若真如体上义分,并非安立谛摄。若假立本质,即许虚空、非择﹝灭﹞、非谛,许真如非灭谛。
本论卷八说七真如与三自性相摄云︰
随相摄者,流转苦集三,前二性摄,妄执、杂染故。余四,皆是圆成实摄。
又云︰
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何性摄耶?三皆容摄。
余如前引。
[133] 《枢要》卷中云︰
四、伏断障得:想受灭通伏断,如常,何故择灭不伏得?已永害随眠故。其不动两解︰一、内道唯断得,外道伏得。计为涅槃,灭心、心所故,内道不然。
又解︰内道亦伏得,如想受灭伏得。此伏三禅以下不得,伏欲界以下﹝得﹞。﹝不善有覆无记﹞二性烦恼增强故,难坏种故,如不伏得第三禅以下,障得想受灭,以﹝苦乐等﹞变异受强故。以理而论,既有伏三禅﹝以﹞下惑得不动;伏四禅﹝以﹞上得想受灭,斯有何失?二受强故,论不许之。若尔,应伏欲界障,得不动灭!既许二性障令不得,伏得不动,三定以下障伏不能得想受灭,何失?
[134] 《枢要》卷中云︰
一、一多:随心言多,约体说一。
[135] 《枢要》卷中云︰
二、因果摄:十因、六因,应思。六因中,唯能作因,余皆有为。十因通五︰一、观待因。二、摄受因:境界依处故。三、同事因:同为﹝众﹞生等一事业故。四、不相违因:令圣道生故。五、相违因:与碍法生,诸杂染法相违故,说为灭性离障等也。五果摄,摄何果者?择灭者,谓离系、虚空;非择﹝灭﹞,摄增上果。
[136] 《枢要》云︰
三、凡圣得:虚空、非择﹝灭﹞,通凡圣得;想受灭、择灭、真如,定唯圣者得;不动,二说。
以上这段文,原《疏翼》作「依他等摄门,安立非安立、世俗胜义,苦、集、灭、道,及七真如体摄等门,得非得等门,体性一多门,五果门,凡圣得之多少门」,其中之「门」字,依《大正藏》删。
[137] 《杂集论述记》卷十云︰
五、此择灭为随有漏法数﹝为随烦恼类数﹞?为总是一?
又非择灭章第二门云︰
对择灭辨数多少,大乘无文,准小乘取。
[138] 又《枢要》卷中云︰
五、问答﹝门﹞:﹝首问︰﹞何故择灭,三界唯立一,定障别开二?﹝答︰﹞以变异不变异﹝受﹞相,显于烦恼故。
﹝二﹞问︰何故伏惑得非择灭?亦伏烦恼障,亦得伏定障,何故不分二,唯分永害随眠耶﹝如《对法》卷二云「非择灭者︰谓是灭,非离系,不永害随眠故」﹞?答︰定障通于事观断,亦有伏得者,烦恼要唯理观除,故无伏得者。设有异生得定伏烦恼,亦名定障,本求定故,而未求理。圣得者,隐而难知,故分别说,令易趣入。凡得者,是可断,又凡得易而相显显,更何须开!
又《杂集论述记》卷十〈不动想受灭章〉云︰
五、问答分别﹝门﹞云︰﹝首﹞问︰想受既伏得,不动亦尔耶?﹝答︰﹞亦尔,说暂离故。
﹝二﹞问︰为全离欲界者伏得,少分等者亦尔耶?答︰一云︰少分等者,不得。以欲界定障及不善烦恼增盛,故伏不得。二云︰伏亦得,如灭定。如《唯识》第七说﹝如云「无想定者,谓有异生伏遍净贪,未伏上染」。又云「灭尽定者,谓有无学及有学圣、已伏或离无所有贪,上贪不定」﹞。
﹝三﹞问︰其想受无为,实断有漏定障所得,何故无漏心灭方说无为?答︰以相显故,以前灭有漏心时,虽已得竟,然无漏心犹有故,相犹未显。今无漏并尽,相显方说,或果满方说。其此无为因本断时,为求定果实虽先得,今从果之处满,方说故。《显扬》﹝卷十八﹞云「暂时离系」,以于灭定无漏心灭上立故。若离系者,说前解脱道实证彼故。
﹝四﹞问︰受想灭定与此后无为,何别?无想定与不动何别?﹝答︰﹞厌心种子,说名为定,体是有为,行蕴所摄。现行,尔时后念不起﹝之﹞无处显于真如。真如之上假立无为,非蕴所摄。厌心种子,名无想定──行蕴、有为。断变异受解脱道,证障无处,显于真如,真如之上,假立不动,非蕴、无为。故二别也。苦灭无为者,二禅断苦,于变异受尽处,总说。有人引小乘云︰以苦所依识二乘灭故,苦所以灭。若尔,忧所依识,有恒不灭故,忧应通无色,恒不恒行等,如灭定中释。论云谓除此能治定障所得转依者,或说是择灭,或说非,即真如,如唯识第十论傍乘义中﹝原文为「择灭有二︰一、灭缚得:谓断惑生烦恼者。二、灭障得:谓断余障而证得者。故四圆寂诸无为中,初一即真如,后三皆择灭。不动等二暂伏灭者,非择灭摄」﹞。
[139] 又此异名门另见《大般若经》﹝卷三百四十九、三百五十、三百五十
三、三百六十﹞、《辩中边论》卷上等。
[140] 「名有」,《金藏》作「各」。
[141] 《辩中边论》出五名︰真如、实际、无相、胜义性﹝只此一种为般
若未出﹞、法界。论有﹝等﹞言,如等取《大般若经》十二名,则有十三。
[142] 《对法》第二有六名︰无我性、空性、无相、实际、胜义、法界。
[143] 《佛地经论》卷七有六名:真如、法界、实有、空无、实际、胜
义。
[144] 「彼」,谓《大般若经》。
《对法》卷二云︰
何故真如名为真如?由彼自性无变异故。谓一切时,无我实性无改转故,说无变异。当知此则是无我性,离二我故。何故复说此名空性?一切杂染所不行故。所以者何?由缘此故,能令一切诸杂染事悉皆空寂。虽复有时,说有杂染,当知但是客尘烦恼之所染污。
何等名为客尘染污?谓由未拔所取、能取种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转,非法性心。以诸法法性,自性清净故。何故复说此名无相?诸相寂静故。诸相者,谓色受等,乃至菩提诸所戏论,真如性中,彼相寂灭,故名无相。何故复说此名实际?无倒所缘故。「实」者,谓无颠倒,此处究竟,故名为「际」,过无我性,更无所求故,何故复说此名胜义?最胜圣智所行处故。何故复说此名法界?一切声闻、独觉、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当知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亦尔。
《佛地经论》云︰
由离一切虚妄颠倒,假名真如。能为一切善法所依,假名法界。离损减谤,假名实有。离增益谤,假名空无。分析推求诸法虚假,极至于此更不可度,唯此是真,假名实际。是无分别最胜圣智所证境界,假名胜义。
[145] 谓:第二破执法第二破计五文科中之第三。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二 五、破诸无为法实有》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