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入住融于中脉,现起空乐妙智,从智起现天身等,如是所修次第,故立此名。下三部续,虽修空性风息,然无如上所修,故无此次第。
其修法内分:就性质而别者,有真实与假立;就形相而别者,有有相与无相;就名言而别者,有能遍与所遍等诸圆满次第法。
尚有行人于圆满次第应当研究观察有十一事。一、圆满次第之体性为何。二、于何处施其扼要(36)。三、如何扼法。四、扼后起何验相。五、由此生何功德。六、何故如此。
七、直接所断者有若干。八、达到究竟之量(37)为何。九、五道十地如何配法。十、其除障碍与帮助之法又应如何?十一、主随之分别如何。皆应善如也。
归而言之,所谓生起次第者,乃由分别假立,或心假想生起而修。此可厌伏凡庸贪耽,成熟相续。圆满次第,不用假立,直缘自成之身中,观风、脉、明点等,入、住、融于中脉之次第,将凡庸耽著,边根拔尽、净三业垢障,而得解脱,且尚不止此,尤须观从本以来,即自性本空之空性,与扼身要所起之大乐,此空乐二智,双合无间,成空无分别智,是为圆满次第,亦是无上瑜伽之特法,立无上部较下三部瑜伽为高者,亦此理也。
又修入密法之时,尚有导引文,每一本尊,或每一特法,均有指导仪轨。各宗所依祖师
传授,其导仪多有不共,宗教派别,由是而分。惟导引文之组织,大概均不外在说明:因位之事相、趋道之次第、证果之方便三者。正修道时,复有最后所依要诀,此即祖祖相承,秘密嘱咐,非学密者,类难详知也。
兹再总结前说略叙密乘纲要。夫佛所说八万四千法门之心随,乃是密乘。密乘之法,如前所说,先发精进心,于各部所说方便,励求闻、思、修三。若依事续道之瑜伽士,可趣行至资粮道,亲见化身佛,得欲色持明。于此上又修余道,即证双运身位。此言余道,即指无上瑜伽。若依行续道者,渐证世出世间道之种、苗、根、茎、枝、叶、花、果八心,谓有贪欲心,离贪欲心,共一百六十心,若根钝者,证二种无我,经六大劫,入大乘胜解行地。根利者,经于一劫,即入此地。故此部又
名在资粮道。若依瑜伽续道,根利者一世,根钝者不过十六世,即能圆满五道十地,至十地时,得大光明灌顶,修四禅究竟边际三摩地,生色究竟天,再入不动三摩地,诸佛乃从定起,为说五相成身(36)教授,遂成佛地。若依无上瑜伽道,便能现证果位,其先以灌顶成熟相续,后受律仪及三昧耶戒。再以闻思,抉择正见。最后无谬修习殊胜二种次第,经行五道,依色、声、意三,入三昧境界,若时机成熟,即用“有广”、“无广”、“极无广”三行,以为辅助。如是乃能急速现证双运之位。又复生起次第已达圆满之行人,心间修“金刚念诵(38)”,脐间观“随灭收摄次第(39)”,由风息入、住、融于中脉,即心间“脉结”开豁,一切风息均收归于心间“不坏明
点(40)”中,收已即生起究竟“心远离(41)”之“譬喻光明(42)”。复由此起现“第三次之幻身(43)”,又由能修心远离之譬喻光明,在所修依之“风心本元身(44)”中,用三种乐想,转变坚固,于是妄心差别,均现为天相,风息亦转为天形,此二者和合,即起现尚未断烦恼障之“不净幻身(45)”,即依此身,辅以见道中所证之智性,可断用语十遍计自性种子,以之生起遮二取正智之“第四次事光明(46)”,若得此光明,即二取相身,可以空寂湛然,就此境中,起现无间,生起“逆规三种境界(47),此后即成就“无二智身(48)”,此身乃仅由风心所成,故现为“有学双运身(49)”。尔后复依“内外三方便(50)”即可证得“无学双运七支给合金刚持位”。于此可以自在生死轮回及二十三种双运道,余如八在,
八味觉,七支行,八功德等之三十一支分,如八自在寿命享用等之十自在,四陀罗尼门,八解脱,四别正知等皆可自在。彼后又复变化如日光与水月之百俱化身,等空无边,饶益有情(可详阅宝幢所造《入密宗道四续总论》65页)。得有学双运已,即无有死,依此无死之身,决定证等正觉。设若圆满修习幻身,不以“三行”为辅者,便当有死,虽死其中阴时有“事光明”可替为修双运身之依据。此中阴中,因无身根为依,故名中阴成佛。设已究竟“譬喻光明”,即不经中阴,便能契证真实。若得“事光明”,更可现见真实。尔时决定超越。设但能生起次第究竟,证明(51)、长、得三境界,尚须过此一生,或第二生,方能决定证无上道。上乃略述密法修道建立等,若欲广知,即须学各种咒道经论。(以上统见《集续目录》183、185、186、187、188、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3、207、211、215、217、218、221、222、229、231页)。
注释:
(1)即五无间等罪。谓造此罪最重,受苦受报或堕地狱无少间隔也。
(2)密乘所修之主尊。
(3)即四空智,一、空,二、大空,三、极空,四、最极空。
(4)死此尚未行彼,中间所受之阴形,又名中有。
(5)密宗之一种修法。
(6)喜、极喜、化乐喜、俱生喜等四喜,无上密部之所修四种境界。
(7)有广、无广、最极无广等三大胜行,修双身之法也。
(8)此指我自矜为佛,非烦恼之慢也。
(9)息即气息,如心所乘之马,故气动即心动。
(10)一、息灾法,为自他消灭灾厄。二、增益法,增长福慧寿命等。三、怀爱法,佛菩萨或人主爱敬。四、诛伏法,即收伏怨敌及恶魔等。
(11)天身,即所观修佛菩萨之身相。
(12)心观想所缘之境界。
(13)八大成就为共成就,有一、眼药(天眼通)。二、涂足(神行)。三、刀剑(炼器杖争)。四、伏藏(摄取宝藏)。五、药丸(长生术)。六、转金(丰足财富)。七、隐形(他目不见)。八、空行(腾空自在)。
(14)即地、水、火、风四大轮。
(15)即五方五如来,所谓不动如来、宝生如来、弥陀如来、不空成就如来、毗卢遮那如来。
(16)译为烧施,即一种火祭法,此有内外二种,外护摩即择地作坛,以世火烧供物祀神,以护摩即以如来智火,烧烦恼薪。
(17)即真空中所起妙有境界。
(18)自观为本尊。
(19)本尊观在自己对面。
(20)自观本尊为三昧耶尊,迎请之尊为智慧尊,此二相融合为二合,此二又与曼陀罗合则成三合。次自起之三昧耶尊与智慧尊二者又与前起二尊相合四,其上再合为三,故成七合。
(21)身三业即杀、盗、淫。
(22)四果即法、报、化、体性,四身。
(23)业印,即世俗手印女。
(24)智印即作意观想之手印身。
(25)即精液之精纯。
(26)语四业为妄言、绮语、两言、恶口。
(27)即身远离、语远离、心远离三种。六加行之前三行。
(28)即自直成本尊,此属无上密部之一种修法。
(29)指智慧空行母,已得成就之女身。
(30)佛母密处。
(31)意三业为贪欲、瞋恚、邪见。
(32)第四次之事光明,事光明释详后。
(33)即空、乐二者互相融合。
(34)一、相好圆满。二、与己同证之明母平等联结。三、由风息入中脉而生安乐。四、虽有安乐而无实成,自性本空。五、清净幻身,相好庄严,轮回未空之间,相续不断。六、此身虽有转向,体性不变,得成无碍。七、自性圆满,不住寂灭,任运而起大悲。
(35)即由承侍起至大相应止共为八支。
(36)即指炼色身等功夫。
(37)此间量字,即俗所谓之程度。
(38)即六加行中之语远离以下之作法。
(39)风息入、住、融于中脉时之作法。
(40)即身中永远不坏之精微,由此起现光明。
(41)即六加行之第三所作。
(42)即相似光明,虽有光明无实体用。
(43)即不净幻身伏此方可得第四次之事光明。
(44)最极微细之持命风息。
(45)未断八十种自性遍计之最细风息。
(46)为有实体用之光明,依此可以成就报化二身。
(47)为明点风息之一种修法。
(48)空乐无二。
(49)谓尚未至究竟,犹须修学。
(50)即有广、无广、最无广等三行。
(51)乃最微细风息之境界,能生八十种自性遍计。
第十一章 结论
吾人读印度史后,知印度佛教由小而大,由显而密,其发展之由,不能无因。盖佛法有教理行证四纲,教理为入佛因,行证为趣佛之果。有教理而无行证则空疏,重行证而不讲教理则雅妄,故四者必兼而具之。佛说教理有三藏十二部,八万四千法门,岂能穷毕生之力,一一研讨?若然则吾人终无可证之可能。须知教理虽多,其主要求行之鹄的,惟有一门。了此鹄的后,择其契机相应之教,行而证之可也,何必尽学经教!古德云:“惟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因众生根器有别,故佛乃随要设教,权巧立说,其千差万别之言教,皆不过一时所采之手段,主要仍将众生导一向。《楞严经》又云:“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故说法四十九年,悉是随顺他语,试观佛家多数思想言说,先于佛时,印度之外道早已言之,
佛法又何足贵也(参看梁漱溟之《印度哲学史》及黄忏华之《印度哲学史纲》)。佛之所以特异于外道者,正不在言说上,而于释尊之特见,即特殊之鹄的而已。故吾人知世尊之特见,始为佛教中之所贵,亦世之所谓真理。既为真理,则当亘古不变,万世为宗,所谓求行证之鹄的者即此。其所设立言教,乃为自觉觉人,令他了解,令他趋行,一时所假藉之方便耳。言教既因人而设,即不能不随人有异,以人性之不一,故法门亦无量,既有变易,即非如真理之可长劫不改。且既因人而异,则亦当因时因地而异。即属变异,则当随社会时代而转移,而进化也。既有变迁进化,若谆谆辩于一时之教相,以一期之言诠为量,则失之陋矣。
明乎此,则吾人知佛说法,何以有三轮之殊,佛后何以有十八部之裂,乃至大乘之建立,显宗之争论,密教之发展,均是应乎时代之要求,本诸进化原则所演而成也。
大乘显宗自龙树无著起,乃至法称之间,约五六百年,其中佛教与外道之争,大乘与小乘之争,固无论已,即同一大乘,以师承不同,宗尚有异,于是不能不外应魔外,内攻异说,破人存我,宏自抑他,争执繁兴矣。要之其所争者,或为佛语,或为师教,然总争于变易之言诠,而无与于无变之真理,说食不能疗饥,佛法一事,惟证乃知,故此五百年中,惟闻有善巧宗师,而不闻有持明成就,即此之故。大乘发展至于极端,于是密乘不能不代而兴起。有判印度密法之宏扬,为佛教衰颓时期,余独不取其说,盖此正出于不重空洞之理论,
而需要实践之要求。密宗之宏扬,正是佛法之一大好转机,故波罗王朝时,虽不闻立宗大师,而多成就大德即是一证。密教既重实践实修,即不斤斤于言认,只要鹄的端正,凡趋向此鹄的者,皆可取为手段。于是所取方便,因之扩大,兼以当时,魔外之跋扈,佛教几于不能自存,故不能不举凡小而一并收容,兼施其同化作用,此正是佛家随机设教,善巧方便处。亦是认请目的,不择手段之精神表现耳。古德云:“只贵子眼正,不重子行履。”既认清目的,则何莫而非方便,古人搬柴运水,亦可悟道。何必童年学经,皓首犹不了了。一生为经教名相所困,闹个不休,广求知解,博闻经论,死期到来,仍然轮转生死,有何了期。故显教之后,必继以密乘者,实以此为一大原因也。至于印度佛教之灭亡,乃另有其因在,
不能以密教责之。且自波罗王朝时,印度佛教,即已流入西藏,至斯那王朝时,西藏佛教已经大成,前仆后继,此灭彼兴。印度之统治者,唯已宣告停止,而佛法何曾有继灭哉!
其次西藏之佛法,亦自有其特异之点,前宏之时,承波罗王朝之初期,多宏密教,迨后宏时,复承印度之狮子贤、阿底峡等教授,提倡显密并重,至宗喀巴时,其迹愈显,以纯重实践,则有轻视经教之处,如前所说,教理行证不能并重,便有通宗不通教之讥,且盲修瞎炼,亦无是处,兼以纯重方便,大行不拣,难免于教相不相抵触,此迦这当之所以教诚,格鲁之所以称善规了。余故以显密并重为西藏佛法特点之一。
其二藏中学法修行,纯重上师教授,以经教为旁参,盖经教广泛,学人无下手处,且尽华生之力,亦难通达贯彻,不若师教之简捷易了,且大德开示,多是过来人语,故西藏特别重于依师,尤以师教为修行南针,是其特点之二。
其余若西藏之宗教,虽直承于印度,然已非印度佛教之本来面目,盖宗教既为社会之产物,即不能不有适应社会要求之趋向,其教中固然一方融冶有西藏之文明,另一方而尚有汉土佛法之渗杂,尤以综合西藏固有神道之苯教,为其最大特点,此详察藏史,般般若据,勿庸赘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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