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是苦的智,亦即是苦之集的智,亦即是苦之灭的智,亦即是苦灭之道的智」。
这里:譬如灯火的燃烧灯芯,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灯火的)破除黑暗,是(道智的)舍断于集。如(灯火的)发光,是(道智)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习称为正思惟等法的道。如(灯火的)消油是(道智的)消除而作证于灭。应知这样的合喻。
另一说法:譬如日出,非前非后,在出现之时而行四种作用──照色、破暗、现光、止寒,如是道智......乃至以作证现观而现观于灭。这里譬如太阳的照色,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破暗是舍断于集。如现光是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道。如止寒是止息烦恼而作证于灭。应知这样的合喻。
又一种说法:譬如渡船,非前非后,于同一剎那而行四种作用──舍此岸,渡中流,运载货物,到达彼岸。如是道智......乃至以作证现观而现观于灭。这里譬如渡船的舍此岸,是道智的遍知于苦;渡中流,是舍断于集;运载货物,是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道;到达彼岸,是作证彼岸的涅槃。应知这样的合喻。
如是在谛现观之时于一剎那依四种作用转起的智的四谛依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是一时通达的。即所谓:「如何依如实之义而四谛一时通达呢?依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而四谛是一时通达的。即(1)逼迫义,(2)有为义,(3)热恼义,(4)变易义,这是苦的如实之义;(5)增益义,(6)因缘义,(7)结缚义,(8)障碍义,这是集的如实之义;(9)出离义,(10)远离义,(11)无为义,(12)不死义,这是灭的如实之义;(13)出义,(14)因义,(15)见义,(16)增上义,这是道的如实之义。依此等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则四谛为一摄。此一摄为一性;那一性由一智而通达,所以说四谛是一时通达的」。
或有人问:还是苦等的其它的如病及痈之义,为什么只说四义呢?答道:因为由于见其它的(集等之)谛而此等(病痈等)之义得以明了之故。
此中:「什么是苦的智?即由苦缘所生起的慧及知解」,由此等方法,亦即以一一谛为所缘而说谛智。又依这样的方法:「诸比库,见苦者亦见其集」等,是说以一谛为所缘,亦得完成在其余诸谛的作用。
此中:以一一谛为所缘之时,先由于见「集」,亦得明了于其自性的「逼迫」相的苦的「有为」之义;(何以故?)因为这(苦)是由于增益相的集所增益、作为及聚集的。又因为道是去烦恼之热而极清凉的,所以由于见「道」,而明了它(苦)的「热恼」之义;正如尊者难陀,由于见天女而明了孙陀利的不美。其次由于见不变易的「灭」,而明了它的「变易」之义,更不必说了。
同样的,由于见「苦」,亦得明了于其自性的「增益」相的集的「因缘」之义;正如因见由于不适的食物所生的病,而明了食物是病的因缘。由于见离系的「灭」,亦明了(集的)「障碍」之义。
同样的,由于见不远离的「集」,亦得明了「出离」相的灭的「远离」之义。由于见「道」,明了(灭的)「无为」之义;然而此瑜伽者,虽于无始的轮回而未曾见道,但因为彼(道)是有缘故有为,所以无缘法(灭)的无为而极其明白。由此见「苦」,亦明了此(灭的)「不死」义。因为苦是毒,而涅槃是不死。
同样的,由于见「集」,亦得明了于「出」相的道的「因」义,即知此(集)非(至涅槃之)因,而此(道)是得涅槃之因。由于见「灭」,亦明了(道的)「见」义;正如见极细微之色者,明了其眼睛的明净说:「我的眼睛实在明净」。由于见「苦」,亦明了(道的)「增上」,义,正如见种种病痛贫穷之人,而明了自在之人的庄严。
如是因为依于(四谛的)自相而明了每一谛之义,并且由于见其它的谛而明了其它的各三(谛之义),所以说于一一谛各有四义。但在圣道的剎那,此等一切(十六行相)之义,则只由各有四作用的苦(智)等中的一智而通达。
其次对那些主张种种现观的人的答复,曾在阿毗达磨的《论事》中说。
现在来说所说的遍知等的四作用。此中:
遍知有三种,断与证亦尔,
修习有二种,当知决择说。
(I)(遍知)「遍知有三种」──即(一)知遍知,(二)度遍知,(三)断遍知的三种遍知。此中:
(一)「知通之慧是知之义的智」,这样概举了之后,又简略地说:「任何被知通之法,即为已知」,更详细地说:「诸比库,一切当知道。诸比库,什么是一切当知道?诸比库,即眼是当知通等等」,是名「知遍知」。知解名色与缘是它的(知遍知的)不共(独特)之地。
(二)「遍知之慧是度知之义的智」。这样概举了之后,又简略地说:「任何被遍知之法,即是度知」,更详细地说:「诸比库,一切当遍知。诸比库,什么是一切当遍知?诸比库,即眼是当遍知等等」,是名「度遍知」。因为这是由审度「无常、苦、无我」而转起的,所以从聚的思惟的思惟而至于随顺智,是它的(度遍知的)不共之地。
(三)「舍断之慧是遍舍之义的智」,这样概举了之后,又详细地说:「任何被舍断之法,即为遍舍」,并且因样的方法而转起的:「由无常随观而断常想等」,故名「断遍知」。从坏随观而至于道智是它的地。在这里,此(断遍知)是(遍知之)意。或者因为知(遍知)与度遍知是帮助于彼(断遍知)之义,及因为舍断了任何法,必然是知与度知的,是故当知依于此法而三种遍知都是道智的作用。
(II)(断)断如遍知,亦有三种:即(一)伏断,(二)彼分断,(三)正断。此中:
(一)以彼等世间定而伏五盖等的敌对法,如投水瓮于长着水草的水中而压一部分的水草,是名「伏断」。但圣典中对于诸盖的镇伏只说:「诸盖的伏断,是由修初禅者」;当知是明了故这样说。因为诸盖在禅的前分或后分是不能迅速压伏于心的;只是寻等(被压伏)于安止(根本定)的剎那;所以诸盖的镇伏是明了的。
(二)如在夜分,由燃灯而去暗,如是以彼观的部分的对治的智支,而断彼等应断之法,是名「彼分断」。即先以分析名色而断有身见,以执取于缘而断无因及不等因的疑垢,以聚的思惟而断我及我所的聚合执,以分别道与非道而断于非道作道想,以见生起而舍断见,以见衰灭而断常见,以现起怖畏而断于有怖畏起无怖畏想,以见过患而断享乐之想,以厌离随观而断乐想,以欲脱而断不欲脱,以审察而断不审察,以舍而断不舍,以随顺而舍违逆于谛之执。或于十八十观中:(1)以无常随观断常想,(2)以苦随观断乐想,(3)以无我随观断我想,(4)以厌恶随观断喜,(5)以离贪随观断贪,(6)以灭随观断集,(7)以舍遣随观断过患,(8)以灭尽随观断坚厚想,(9)以衰灭随观断造作,(10)以变易随观断恒想,(11)以无相随观断相,(12)以无愿随观断愿,(13)以空随观断住着,(14)以增上慧法观断坚实住者,(15)以如实智见断痴昧住着,(16)以过患随观断执着,(17)以审察随观断不审察,(18)以还灭断结着。此亦为「彼分断」。
此中:以无常随观等的前七种而断常想等,它们已如「坏随观」中所说。
(8)「灭尽随观」,即是「依分离厚想及灭尽之义为无常」,这样而见灭尽者的智,并以此智而断厚想。
(9)「衰灭随观」,即如这样说:
「依(现在)所缘而确定(过去未来)两者为一,于灭胜解,是衰灭随观」。以现前所见的及以推理而见诸行的坏灭,即于那称为坏灭之灭而胜解,以此(衰灭随观)而断造作。因为若观「为什么要造作彼等像这样的衰灭法」之人的心,是不会倾向于造作的。
(10)「变易随观」,是超越了依色七法等的区分,而见一些其它各异变相的转起;或者以老与死二相而见生起的变易。以此(变易随观)而断恒想。
(11)「无相随观」即无常随观。以此而断常相。
(12)「无愿随观」即苦随观。以此而断乐愿与乐求。
(13)「空随观」即无我随观。以此而断有我的住着。
(14)「增上慧法观」,即如这样说:
「审察所缘,于坏随观,
及空现起,得增上慧。」
这便是知色等所缘及见此所缘(的坏)与彼所缘之心的坏,并以「诸行必坏,诸行有死,更无他物」这样的坏灭方法而了解(诸行的)空性所转起的观;因为此观是作增上慧及诸法的观,故名「增上慧法观」。以此观而善见无实常及无实我,故断坚实住着。
(15)「如实智见」,即把握缘与名色。以此而断由于「我于过去是否存在」等(的疑惑)及「世间是从自在天所生」等(的邪见)所转起的痴昧住着。
(16)「过患随观」,是由怖畏而现起及见一切有中的过患的智。以此不见有任何可以执着之物,故断执着。
(17)「审察随观」,是解脱的方便的审察智。以此而断不审察。
(18)「还灭随观」,即行舍智及随顺智。这是指此时他(瑜伽者)的心从一切诸行退缩沉没及还转而说的,如在倾斜的荷叶上的滴水相似。以此而断结着──即是断欲结等的烦恼住者及烦恼的转起之义。
当知这是「彼分断」的详说。在圣典中则仅这样的略说:「修抉择分之定的人,则断恶见的一部分」。
(三)其次如以雷电之击树,因以道智而断结等诸法不再转起,这样的断为「正断」。有关于此的说法:「这是修习至于灭的出世间之道者的正断」。
于上面的三种断中,这里,是正断的意思。然而这瑜伽者于前分的镇伏断及彼分断,是为了助此(正断)之义,故依法法,当知这三种断都是道智的作用,正如杀了敌王而取其王位的人,则他在(即位)以前的一切行为,亦都说是王的行为了。
(III)(证)虽然「证」是分为世间证及出世间证的两种,但于出世间证有见与修之别,故有三种。此中:
(一)「我是初禅的获得者及自在者,我已证得初禅」,像这样与初禅等的接触,是「世间证」。「接触」为曾证,即如「我已证此」这样以显明的智而触。关于此义,曾概举说:「证之慧是接触之义的智」,并曾对证的解释说:「任何已证之法为曾被接触」。然而(定、道、果等)虽未于自己的相续中生起,但彼等诸法唯由于非他缘的智而知为证。所以说:「诸比库,一切当证。诸比库,什么是一切当证?诸比库,是当证眼等」。又说:「见色者而证,见受......乃至见识者而证。见眼、老、死、乃至见属于不死的涅槃者而证。任何已证的诸法为曾被接触」。
(二)于初道的剎那见涅槃为「见证」。
(三)于其余诸道的剎那(证涅槃)为「修证」。因此(见证、修证)二种是这里的意义,所以由见与修而证涅槃当知此(道)智的作用。
(IV)(修习)「修习有二种」,即世间修习及出世间修习的二种。此中:
(一)世间的戒定慧的生起及以它人门而相续其习惯,为「世间修习」。
(二)出世间的(戒定慧的)生起及以它们而相续其习惯,为「出世间修习」。
在此两种之中,这里是出世间修习的意思。因此四种(道)智生起出世间的戒等,由于对它们是俱生缘等之性故,并以它们而(瑜伽者)相续其习惯之故,所以只是出世间修习为此(道智)的作用。如是:
「于现观之时所说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都应依它们的自性而知」。
至此,对于
「有慧人住戒,
修习心与慧」,
如是为示依其自性而来的慧的修法,业已详说所说的「完成了(慧之)根的二种清净之后,当以完成(慧之)体的五种清净而修习」。并已解答了「当如何修习」的问题。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成了第二十二品,定名为智见清净的解释。
《清净道论 第二十二 说智见清净品》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