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之性。
丑三 约彼我
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
三者、是人约彼我以计有边无边也。此由行人,观己行阴,执为真我。遂计我能周遍了知,于诸法之中,得无边之性。而彼一切众生,皆现我知之中,我曾不知,彼知之性;名彼不得,无边心性,但名有边心性耳。
丑四 约生灭
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四者、是人约生灭以计有边无边也。穷行阴空者:谓想阴既尽,行阴迁流,今以定力研穷,欲求其空即灭也。以在定中,觉得行阴灭,出定之时,觉得行阴生,不知是定功未至,若定功至,则行阴自空。如波澜灭,化为澄水。今以其所见,用妄想心路筹度,谬谓一切众生,一身之中,咸皆半生半灭。以一例诸,明世界所有一切皆是一半有边,一半无边,以生时觉得有边,灭时觉得无边故。二详释其相竟。
子三 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由此妄心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成其伴侣,以其边则非中,故迷惑中道,菩提正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四四种有边竟。
癸五 四种矫乱 分三 子初 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又三摩中,文同上可知。于知见中,生计度者:谓以彼定中,所知所见,不能决择明了,而妄生周遍计度也。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之见。不死者:外道计无想天,为不死天。一生不乱答人,死后当生彼天。若实不知,而辄答者,恐成矫乱;故有问时,答言秘密言词,不应皆说,或不定答。佛法诃云:此真矫乱。《灌顶》云:邪分别性,故名遍计;都无实义,故云虚论。
子二 详释其相 分四 丑初 八亦矫乱
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见相续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以理都观,用心别见。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人,遗失章句。
一者、是人以生灭行阴分别,而成八种邪见。观变化元者:以想尽行现,进观行阴,为变化之根元,其体即是迁流。既有迁变流转,故即名为变。虽有迁变,而却前后相续,有相续则无断绝,故即名为恒即常也。此变恒一对也。 见所见处,名之为生者:于八万劫内,能见所见之处,似为众生生,故即名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者:于八万劫外,不能见所见之处,似是众生灭,故即名为灭。此生灭一对也。 相续之因,性不断处者:此又于生灭之中,别起有因之计,如前行阴已灭,后行阴未生,中间必有相续之因,然相续即中有身,其体即是识阴,以彼不知,行阴之外,别有识阴,但见其性不断处,似多出一法,名之为增。正相续中,必有缺乏之处,如出入之息,相续而缺中交是也,缺少即名为减。此增减一对也。 又各各生处,名之为有者:因观众生,各各生处,以生为有,故遂名为有。见互互无处,以灭为无,故遂名为无。此有无一对也。如上八种,虽则以行阴之理,统而观之,而行人用心,差别而见,前后不一,无有正知正见。有求法人来问修证之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盖亦者,两可之词,显其不堕偏执。殊不知,中无主宰,于一切时,皆乱其语。正堕矫乱论议,文少亦变亦恒一对。令彼前人,遗失章句者:指前来问话之人;答者既两可莫决,而听者自然遗失章句也。
丑二 惟无矫乱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有人来问,惟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余,无所言说。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者:于生类中,谛观行阴之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者:谓悟得一切法皆无也。有人来问,惟答其无,除无之外,无所言说也。
丑三 惟是娇乱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证,有人来问,惟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无所言说。
因有得证者:念生后必有灭相,灭后必有生相。从此证得,一切皆有;是即有也。余可知。
丑四 有无矫乱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
四者、是人观察行阴,有无俱见。既见其念念生处,又见其念念灭处;其境如木分为两枝,其心亦复不定乱也。有人来问,即答,见亦有即是亦无者:以生者必归于灭。亦无之中不是亦有者:以灭者不定更生。一切矫乱,无容穷诘者:矫者:执拗不顺于理。乱者:心无主正。《宝镜疏》云:此中第一、第四,言皆两可,乱义为多,而终非顺理,亦兼于矫也。第二、第三,言惟一偏,矫义为多,而终非主正,同归于乱也。故总结云:一切矫乱,无容穷究诘问者也。二详释其相竟。
子三 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虚无者:虚妄邪计,无有实义。堕落外道,迷惑菩提真性,是则名为,第五外道。迷正知见,立邪知见,故曰四颠倒性。结名遍计虚论者:此人周遍计度,如执绳为蛇,皆至虚至妄之论也。五四种矫乱竟。
癸六 有十六相 分三 子初 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
又三摩中,文同上可知。于无尽流者:行阴相续无尽,迁流不息。生计度者:即计此行阴,为诸动之元,将来能生诸动,遂计色、受、想三,即现前已灭,将来必生,故曰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正脉》云:真悟无生,了知初生即有灭,是知生尚空洞无相,何说死后,岂可妄计有相耶?
子二 详释其相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圆,含遍国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云我在色。
此即外道,六十二见中四计也。一者:或自坚持,固守此身形,云四大之色,皆是我故,此计即色是我也。二者:或见我性圆融,含遍十方国土,云我有色,此计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三者:或彼前缘,即谓眼前之色。随我回复者:咸皆随我回旋往复,即运用也。云色属我者:色既属我,显是我所,非即我矣,此计离色是我也。四者:或复我依行阴之中,迁流相续,云我即在色中;以行阴相续之相,即是色阴,此计色大我小,我在色中也。
皆计度言,死后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
谓色身虽死,我犹现在,色阴既尔,余三亦然。如是循环,四四共有十六相。
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
上因见行阴无尽,遂计前三阴,亦复无尽,同成有相。此更转计,一切诸法,无不皆然。烦恼摄尽染法,菩提摄尽净法,则烦恼菩提,理亦如是。烦恼毕竟是烦恼,菩提毕竟是菩提,决无更改。由是真妄两性并驱,即并行不悖,各各不相抵触也。二详释其相竟。
子三 结成外论
由此计度,死后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由此计度,死后有相,所以堕落外道,有十六相,真到底是真,妄到底是妄,真妄各立,无有转烦恼之妄法,成菩提之真性,故曰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通结五阴,惟在前四;虽在前四,义惟行阴耳。依斯立论,从心颠倒,正所谓心魔作祟,其奈之何?六十六有相竟。
癸七 八种无相 分三 子初 标由示坠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
又三魔中,文同上可知。于先除灭,色受想中者:见前三已灭,生妄计筹度,前三先有今无,例知行阴现有,将来亦应灭无。因计死后,终归断灭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正脉》云:此与上敌体相翻,故变有成无,盖上睹未灭之行阴,见其无尽,而因前三,并万法,皆当无尽。此睹已灭之前三,见其无相,而因计行阴,并万法,皆当无相也。发心颠倒者:违佛教修因证果之诚言,成外道虚无断灭之妄论,故曰发心颠倒。
子二 详释其相
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复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
色,四大之色;形,一身之形。形因色有,见其四大之色灭,则形无所因矣。想为意识之想,心为意根之心,心因想系,观其意识之想灭,则心无所系矣。色居受阴之前,心居受阴之后。有受居中,则色心可以连缀;知其受阴一灭,则色心无复连缀矣。据此前三阴之性,既已销亡散灭,纵有行阴,虽是生理,而无受想,则无知觉,与草木同。温陵曰:阴性销散,谓色、受、想灭也。生理即行,谓无受、想,则行亦灭也。
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
此质指现阴色心,非独指色阴也。今在定中,见四阴现在皆无相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相耶?因之勘验已灭,而知现在未灭,比校将来,死后阴相,一定是无。如是循环,往复推检,每一阴生前死后皆无相,而色、受、想、行四阴,共有八无相。
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
现前质空无修因,死后相空无证果,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世出世法,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终无实体,究竟皆归于断灭也。断灭是大邪见,拨无因果。以一切诸法,皆不离因…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二十三卷》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