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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二十卷▪P7

  ..续本文上一页根本原因,以何种习造罪,今依余习,成为何鬼。若于往昔,以贪求财物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贪习,遇物生贪,附之成形。故有依草附木,成精作怪之类,名为怪鬼。

  癸二 淫习风魃之鬼

  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不言本因者,例上可知故。仍以贪名,贪为烦恼之首,冠一切业故,下皆准此。若于往昔,以贪求美色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淫习,心爱游荡,遇风成形,名为魃鬼。魃为女鬼,亦曰女妖,故呼女子之多淫者,为魃妇也。《神异经》云:魃鬼长二三尺,其行如风,所现之处必大旱。盖以酷淫,则致阴阳不合,妖风能令云雨不成也。

  癸三 诳习畜魅之鬼

  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若于往昔,以贪求诳惑为罪者,以是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诳习,遇畜成形。故有狐狸野干,鸡鼠成精之类,名为魅鬼。

  癸四 嗔习蛊毒之鬼

  贪恨为罪,是人罪毕,遇虫成形,名蛊毒鬼。

  若于往昔,贪求嗔恨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嗔习,怀恨在心,遇虫成形。虫谓毒虫,如蟒蛇蜈蚣之类;附之蛊害于人,名蛊毒鬼。《灌顶》云:两广习妖术,令人成蛊胀者,即此鬼也。

  癸五 怨习疫疠之鬼

  贪忆为罪,是人罪毕,遇衰成形,名为疠鬼。

  若于往昔,以贪忆宿怨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怨习,蓄恶欲雪,乐为衰败,即遇衰成形。衰谓四时不正,阴阳衰败之气,散瘟行疫,名为疠鬼。

  癸六 慢习气饿之鬼

  贪傲为罪,是人罪毕,遇气成形,名为饿鬼。

  若于往昔,贪求傲慢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慢习,常怀高举,故遇气成形。气谓地上之气,下有水火二轮,蒸热发气,升于虚空,希望高举;故附之成形,无所主宰,不得祭祀,名为饿鬼。 问:饿鬼,乃一趣总名,经云:腹大咽小,历劫不闻浆水之名,常被焚烧,水能害己,何于慢者,独受其苦耶? 答:地狱十因,各随业习,今受报既毕,仍依慢习,感报受生,遇气成形,名为饿鬼。此乃总中之别,非独苦耶?

  癸七 枉习幽魇之鬼

  贪罔为罪,是人罪毕,遇幽为形,名为魇鬼。

  若于往昔,以求贪诬枉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枉习,趣逐暗昧,故即遇幽成形。幽谓幽隐暗昧,阴阳不分之气,附此成形,乘睡魇人,令其气不得伸,名为魇鬼。

  癸八 见习魍魉之鬼

  贪明为罪,是人罪毕,遇情为形,名魍魉鬼。

  若于往昔,以贪求邪见,妄作聪明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见习,而无正慧,故即遇精为形。精,谓日月精华之气,附以成形,显灵异于川泽,为魍魉鬼。魍,谓其形暗昧;魉,谓其形不定也。抱朴子曰:魍魉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善犯人,又好学人声,迷惑于人也。

  癸九诈习役使之鬼

  贪成为罪,是人罪毕,遇明为形,名役使鬼。

  若于往昔,以谄诈诱人,贪成己私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诈习,遇明为形。明:谓咒术也,附以成形,听役使,以作祸福;不知因中,以诈成己,今为咒术之所役使也,名为役使鬼。

  癸十 讼习传送之鬼

  贪党为罪,是人罪毕,遇人为形,名传送鬼。

  若于往昔,以贪求朋党,助恶兴讼,而为罪者,是人受罪既毕,而出地狱,仍依讼习,遇人为形。即环师所云,附巫祝而传吉凶者,是也。良以因中结党,传递隐暗之事,而讦露于人,今为鬼亦附人,发泄传说,吉凶等事,即名传送鬼。二详列十类竟。

  壬三 推本显妄

  阿难!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干,上出为鬼。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妙圆明,本无所有。

  此推究鬼趣之因果。阿难!是鬼趣十种人,皆以纯情无想,坠落阿鼻地狱;及以九情一想,坠落无间;八情二想,坠落有间;以业报苦火,烧得妄情之水,至此始干,由是上出为鬼。三途以地狱得出,则为上升,此推本也。此等下显妄:此诸鬼等,皆是自心妄想颠倒,循业发现之所招引耳。若悟得真性菩提,如从梦觉,无法可得。妙圆明者:苦不能羁曰妙;业不能碍曰圆;惑不能蔽曰明。则诸鬼之趣,本来无所有矣!二诸鬼趣竟。

  辛三 畜生趣 分四 壬初 蹑前起后 二 详列十类 三 推本显妄 四 重答前问 今初

  复次,阿难!鬼业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方于世间,与元负人,冤对相值,身为畜生,酬其宿债。

  此总标畜生趣。以其秉性愚蠢,不能自立,多赖于人,畜养而生,故名畜生。又名旁生,此道多属覆身旁行,故曰旁生。复次,阿难!鬼业既尽者:诸鬼之业报,苦火之焚烧,烧得既尽,则情与想,二俱成空,即超出鬼趣情想,故曰二俱成空;此蹑前也。方于下,此起后:方于世间,与彼元有负欠财物,或形命之人,冤家对头,互相值遇,业债难逃,身为畜生,或被宰杀,或受驱使,偿命偿财,故曰酬其宿债。初蹑前起后竟。

  壬二 详列十类 分十 癸初 枭类 二 咎类 三 狐类 四 毒类 五 蛔类 六 食类 七 服类 八 应类 九 休类 十 循类 今初

  物怪之鬼,物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枭类。

  物怪之鬼者:昔因贪习,遇物成形,名为怪鬼。今则所附之物已销,所受之报亦尽,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物为怪余习,多为枭类。枭则附块成形,即贪物余习;以子食母,即怪鬼余习;大率如是,故云多为。以一例余,下则准此。

  癸二 咎类

  风魃之鬼,风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咎征,一切异类。

  风魃之鬼者:昔因淫习,遇风成形,名为魃鬼。今则所附之风已销,所受之报亦尽,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色,为魃余习,多为咎征,一切异类。咎征者:乃凶事之前兆,如商羊舞水,石燕飞风等,即为魃鬼兆灾余习。异类者:或为色禽,或为淫兽,即贪色余习;一切异类句,当属此科。下第九科,多为休征,与此同。十科均以类字,结尾也。

  癸三 狐类

  畜魅之鬼,畜死报尽,生于世间,多为狐类。

  畜魅之鬼者:昔因诳习,遇畜成形,名为魅鬼。今则所附之畜已死,所受之报亦尽,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诳为魅余习,多为狐类。狐狸为妖兽,改形变幻,迷惑于人,即贪诳余习。千岁狐为淫妇,百岁狐为美女,即魅鬼余习。

  癸四 毒类

  虫蛊之鬼,蛊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毒类。

  虫蛊之鬼者:昔因嗔习,遇虫成形,名蛊毒鬼。今则所附之虫已灭,所受之报亦尽。蛊灭,按诸科当是虫字。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嗔,为蛊余习,多为毒类,如蚖蛇蝮蝎,蜈蚣蚰蜓等,时时蓄毒,即贪嗔余习;或无故便螫,或触之乃伤,皆蛊鬼余习。

  癸五 蛔类

  衰疠之鬼,衰穷报尽,生于世间,多为蛔类。

  衰疠之鬼者:昔因冤习,遇衰成形,名为疠鬼。今则所附之衰已穷,所受之报亦尽,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忆,为疠余习,多为蛔类。蛔,谓肠胃中虫,因闭身中,即贪忆余习;乘癞而生,致结蛔症,即为疠鬼余习。

  癸六 食类

  受气之鬼气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食类。

  受气之鬼者:昔因慢习,遇气成形,名为饿鬼。今则所附之气已销,所受之报亦尽,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慢,为饿余习,多为食类。食类者:世人不知,凡属有命,尽是贪生,以猪、羊、鸡、鸭、鱼、鳖之类,视为可食。由是傲慢,尊己陵他,恣意食啖,今亦以身肉,供人之食。斯则以报酬报,无怪其然也。

  癸七 服类

  绵幽之鬼,幽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服类。

  绵幽之鬼者:缠绵幽暗,昔因枉习,遇幽为形,名为魇鬼。今则所附之幽已销,所受之报亦尽,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枉,为魇余习,多为服类。《指掌疏》引《异物志》云:山鸮体有文色,土俗因形名之曰服,亦名只狐,昼伏夜出,亦名祸鸟,鸣则有祸。盖昼伏夜出,即贪枉余习;鸣则有祸,即魇鬼余习。又服类其义有二:一、为蚕虫貂鼠等类,供人衣服。二、为驴马骆驼等类,供人乘服。由其贪枉为罪,遇幽为魇之余习;今为服类,酬偿先债也。

  癸八 应类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和精之鬼者:昔因见习,遇精为形,名魍魉鬼。今者,所和之精既销,所受之报亦尽。和销准前后,应是精销。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明魍魉余习,多为应类,如春燕秋鸿等,知时知节,即贪明余习,忽南忽北,即魍魉余习。

  癸九 休类

  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征,一切诸类。

  明灵之鬼者:藉明显灵之鬼,明即神咒,昔因诈习,遇明为形,名役使鬼。今则所附之明力已灭,所受之果报亦尽,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多为休征,一切诸类。休征者:吉兆之前验也。因有诈习,贪成役使余习,如嘉凤祥麟等。兆休明,征圣治,即贪成余习。诸类者:如灵禽文兽等,识语言,随呼唤,即役使余习。

  癸十 循类

  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依人之鬼者:昔因讼习,贪党为罪,遇人为形,名传送鬼。环师谓:附巫祝而传吉凶是也。今则所依之人既亡,所受之报亦尽,形谢苦终,生于世间。因有贪党传送余习,多为循类。循者顺也,为人畜养,循顺于人,如犬鸽之类。良以因中结党,泄露人之隐恶,次则为鬼,附巫传送,是其余习。今则为犬为鸽,党恶受教,传递消息,亦余习之使然也。 问:如来总标,畜生原为酬债,窃观此中,多有萧散之物,如麟凤鸿燕等类,毕竟酬何债耶?答:或被网罗售卖,或被笼系玩好,或因捕而致命,或因闭而丧生,则何往而非酬债耶?二详列十类竟。

  壬三 推本显妄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干枯,酬其宿债,旁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

  阿难!是等:是十类畜生等,皆以地狱、鬼趣,业报苦火烧尽,二趣妄情,今得干枯,生于世间,偿其宿债,披毛戴角,旁为畜生,亦为旁生,然旁生类宽,畜生类狭;以畜者养也,明其无力自活,待人畜养,不该有力自养者,故狭也。此等十类畜生,亦皆是虚妄惑业之所招引,自作自受也。若悟得菩提真心,本来无一物,而此业报,犹如空华,故谓妄缘,本无所有。清净心中,无能无所,譬若晴明空,如果眼中有翳,自觉空里华红,空本无华,病眼妄见,则见空华时,华本不曾生,翳病若除,则见华灭,生既无生,灭何所灭,即此不生不灭,是自性菩提。菩提人人本有,祗因妄缘障之也。菩提如何悟得,只要能缘之心不起,所缘之境自无,所谓狂心若歇,歇即菩提,胜净明心,本周法界。三推本显妄竟。

  壬四 重答前问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此牒前问,如汝阿难所言,即问宝莲香等三人堕狱。如是恶业者:前阿难偏问地狱,今如来总答三途,明其同一罪罚之苦趣故也。 《正脉疏》云:本自发明者:良以众生自心,如来藏中,无所不具,倘自循何等之业,即自发明何者之报。譬如米中,诸味皆具,成糖、成醋、成酒,随其造时,即自发明,不从外得。非从下乃至还自来受,正明不从外得也。此意,学人还须著眼,不同世间所说,自惹官刑之意。盖世间虽知祸是自招,而犹执官刑乃是外境。今表三途,皆是自心,变化妄境,全如梦中,并无外物;故云菩提心中,虚妄凝结。

  《指掌疏》云:自妄所招,还自来受,显是我自致。菩提心中,浮想凝结,显本无实体。据前阿难有总别二问;初总问七趣云:此道为复本来自有,为是众生妄习生起?此云自妄所招,还自来受,是答以妄习生起。菩提心中,浮想凝结,是答以非本来有。次别问地狱云:此诸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此云:自妄所招,还自来受,是答以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皆为浮虚,妄想凝结,是答以纵有定处,亦属浮想凝结。良以前云:众同分中,兼有元地,似有一定之处。故今并遣言,众生初以一念妄动,业识潜兴,名为浮想。次以见分俄兴,结为现境,是曰凝结。为七趣所共依;呼为同分,若众生之自招,乃称别业。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销殒;况诸地狱鬼畜等,又在虚空中耶?是菩提心中,都无所有,果其彻证,无劳更疑。若乃未悟先空,只恐误人自误。古德云: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仍须还宿债,可弗慎欤!三畜生趣竟。

  楞严经讲义第二十卷终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第二十卷》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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