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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要义浅释——向现代人介绍佛教▪P2

  ..续本文上一页崇拜神。一切宗教在神和人关系的观念上,都几乎毫无例外地(作者注:武断加无知的说法!)遵守上述说法";说什么"人要获得善的待遇,只能请求上帝的恩赐,而且上帝有权按善恶的标准,可以使得人们或者得福,或者遭难";以上这种情况也许符合某些信奉造物主、上帝的宗教,但有些人凭自己的想法,把它说成所有宗教的共同的特点,不但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而且也充分暴露了不调查研究就乱发议论的坏习惯。对佛教来说,教义上、信仰习惯上不但不存在上面所说的这种情况,而且是从根本上否定"上帝创世,上帝主宰一切"的思想观点的。有人把"佛"和"造物主"进行简单的类比,甚至把佛和"上帝"当成同一概念,那是对佛法一窍不通的表现。

  首先,佛不是造物主,不是上帝。"佛陀"是"醒悟"或"彻悟"的意思,即从愚昧状态觉醒者,或是说彻悟真理者。"佛"是觉悟了的众生,众生是未觉悟的佛。佛和众生除智慧和素质的差别,始终是平等的,而不是创造者和被创造者,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对立关系。佛教认为"众生都具佛心",也就是说每个众生只要奋发向上,都能变成智慧和德性高度圆满的佛。但所谓的"上帝"决不会是众生变成的。"佛"的作用只是把终极真理和发现真理的方法教给众生,让众生个个自觉、自度。上升和下堕,受苦和享乐全凭自己,佛只是启蒙教师,所以世称"人天导师"。"佛"既不是处于世界最高层次的权力的象征,所以佛也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把众生送上天堂和打入地狱的生死大权。因为佛教认为众生受苦享乐,都自作自受,与佛无关。佛是大慈大悲的体现,没有世俗的爱和恨,所以没把自己所爱的众生送进天堂,把所恨的众生打入地狱的这种世俗习气。"造物主"在各个信奉上帝的宗教中大致只有一位,但佛和众生一样是无数的。众佛相互之间无高低优劣之分,诸佛成佛因缘资粮相同、破(破除烦恼、知识二障)悟(觉悟)相同、作用相同,故称"三平等"。"佛"是"智不堕世"、"悲不离世",永远在众生中度脱度化众生,并不是成了佛就坐在天堂,享受荣华富贵。这一点又恐怕与住在天堂、仙女仙童前呼后拥的"上帝"有所不同。

  其次,佛教公开宣布不存在造物主和身外救世主。承认"宇宙万物共主"的外道门认为:创造万物,主宰万物生灭的"共主"独立于众生意识之外,是永恒的遍及一切的、绝对的存在。这样的"共主"造物者,只是外道门的"虚构",实际上并不存在,所以佛说"宇宙万物生于业"(业指人的思想行为)。因业受思想意识的支配,所以意识占居重要地位。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生成、灭亡,都是众生共业的因缘作用,除业因缘外,无任何造物主。故佛说"三界唯识"。(月称《入中论》及其疏解)在《俱舍论》中明确提出:"业生世界"。这"业"音译为"羯磨"(karma),意译为"作业"、"所作"、"办事"等。(《佛学大辞典》)这"业生世界"与"劳动创世"说基本相同。"业生世界"的观点就是否定天神、上帝创世。《缘起论》主张宇宙万物,成住毁空,都是众缘的相互作用。色界(有形有色的物质世界)有物质的最小单位"原子"组成。每个"原子"又有色、香、味、触和土、水、火、风八种物质元素组成。(见《俱舍论》)现在通行的说法是希腊的伊比鸠鲁(公元前341~前270年)提出的原子论。实际上佛经中就有原子说。佛陀的时代最迟也在公元前624~前544年之间,比伊比鸠鲁早200多年,因此,把原子论的发明归功于伊比鸠鲁是站不住脚的。缘起论也是对上帝创世说的有力的反击。佛教对宇宙万物的本源除业生成说和众缘和合说外,密续部还提出宇宙万物"生于气,住于气,毁于气"的"气生成"说。"气"属于物质。密法中转世的主体并非纯精神体"灵魂",而是元气和元神合一的金刚体。"气是神之体,神为气之能",因此,生命的转移和生成都离不开气。地球和天体的生灭运转在密法中认为是大气的作用,故云:"万物生于气,毁于气。"显密佛法对宇宙万物生成的观点,只有这三种说法,而根本没有"神创造世界、神创造人"的说法。所以,所谓"适合于一切宗教的”神是万能的,人是神创造的”,因此人应该服从神和崇拜神"的神学三段论,对于佛教来说是不成立的,而且对"上帝创世"说的批评反对,也在客观上起到了支持佛教的观点作用。有些人说什么"一切宗教都否定人的作用","人唯一能做到的是听从和接受神的命令去行事,除此之外,人是无所作为的"等等。实际上佛教的观点与此恰恰相反,认为人是最重要的,因愚昧无知而向下堕落,吃苦受罪,或因智慧发光而向上奋进,解脱自在的全部契机都掌握在人自己的手中,因此认为"人身难得"(见《菩提道炬论》),称人身为"如意宝",认为"下堕轮回,上成自在佛身"完全是众生自选道路和自种自收的果实。人心是智慧的发光体,自生真智,消除自己内心的愚暗,便是成佛。因此智慧就是佛法,佛法就是智慧。佛教中众多的佛,无论形象如何,总的都是佛陀境界特有的智慧和慈悲、能量、作用的人格化,并非抽象的精神实体。

  《经藏》中说:"自己是自己的救星,除自己别无救星。"欢喜金刚续中说:"众生便是佛,只是心被染污,染尽是真佛。"佛教的这种主张和马克思主义的"人类只能依靠自己救自己,而不能依靠虚幻的上帝来拯救人类"的观点没有什么两样,怎能说"一切宗教都信奉虚幻的上帝,否定人的作用"呢?

  4.佛教的哲学观点不全是唯心主义

  在宗教哲学的研究中有许多人的思想上存在着"宗教就是唯心主义"这样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实际上宗教哲学所包含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既有唯心主义,也有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哲学,不能一概而论。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待,才不至于堕入无知偏见的深渊。佛教哲学所包含的内容相当丰富,故孙中山先生说:"佛教是哲学之母,可以补充其它科学的不足。"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称誉"佛教徒处在人类辩证思维的较高发展阶段上,佛教否认有至高无上的”神”,认为事物是处于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因果网络之中的。"

  佛教哲学共分分别派、经论派、唯识派、中观派等四大派别。分别、经论二派属于小乘哲学,唯识、中观属于大乘哲学。恩格斯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也就是说如何对待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承认精神和物质哪一个是第一性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主要分界线。根据这个标准划分,在佛教哲学中除唯识论的世界观属于主观唯心主义外,其余各派的认识论、世界观都属于唯物主义,而中观论属于辩证唯物主义。

  现将佛家的主要哲学观点作一简略的介绍,以资分辨。佛教哲学的最高范畴是"达摩",译为"法"。"存在"、"知识对象"与"法"是同义词。"存在"有分具体的存在和抽象的存在两种。具体的存在是在具体的时间、空间和特定条件下的存在,故称"无常物";抽象的存在无形相、无生灭、无时空属性,故称"恒常物"。具体存在的定义是"有具体的性能作用",也就是说以特殊性能作用证实它的存在。具体的存在又分色法、识法、不相应法。"色法"是物质,包括色、声、香、味、触;"识法"指精神意识,包括视觉、听觉、嗅觉、触觉、意识;"不相应法"指的是一种非物质也非意识活动的存在,如时间、年、月、日、生、死、无常和人等。如"人"并不是可见色体(人体)的名称,而是肉体和思想意识的总合名称,即不是单一的色体,也不是单一的意识,因此属于"不相应法"。

  一切存在都包括在六根六境及六识之中了。六根:视神经、听觉神经、嗅觉神经、味觉神经、触觉神经、心识神经;六境:形色、声音、气味、味道、冷暖、软硬等触觉对象和思想对象;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触识、心识。其中六根和六境属于物质,六识属于意识。凡物质都认为是物质元素构成的。物质元素的最小单位,分别派认为是"不可分割的最小物质单位"(见《阿毗达磨论》),但经论派不承认不可分割的物质元素的存在。除了唯识派以外的其它各派,无一例外地承认"识生于境,无境便无识"(《菩提心经》)。意思是说:主观意识是客观事物引起的,若无客观事物,便无主观认识。小乘分别派和经论派都认为,主观认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认识如"镜子"反映客观事物,佛的圆镜智的名称由此而来。佛家哲学都认为认识的形成,必具三因,一是外因(认识的对象);二是先前识(意识是一种连续不断的意识续流,不能中断,一中断,现时意识就无法产生,故认识必须有先前意识);三是主官识(如形色的主官识是眼识,声音的主官识是听识等等)。"无境识不生"这句话了两个问题:首先主观意识的来源是客观事物;其次,意识的存在表现在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上,无反映就无法确认有识。"主观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在这里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已一目了然,不必举更多的例子。第二个问题是事物的可知性问题,这也是唯心论和唯物论的不同点之一。佛家哲学对世界万物坚持可知性观点,这从以下两个问题可以说明。首先在佛教哲学中,"有"和"存在"、"知识对象"是最高范畴的同义词,认为"有"和"存在"就是"知识对象",如果把宇宙万物看作不可知的神秘之物,怎会把它列为"知识对象"呢?"不可知"与"知识(可知)"是矛盾概念。其次,"佛陀"真正含义是"具有遍知一切智慧者"。"遍知一切智慧"这个词的外延和"一切存在"这个词的外延是相等的。"佛"是"人"发展的最完善境界,"佛"的智慧是人的智慧的发展高峰,佛家承认人人有成佛的可能性,就是承认人人有掌握遍知一切智慧,认识一切事物的可能性。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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