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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要义浅释——向现代人介绍佛教▪P35

  ..续本文上一页半信半疑,似信非信,不知自己慧根浅、魔障多、福报浅,还认为佛法不灵,真是可怜。

  2.从皈依的性质分类,有言辞性的皈依和心灵的皈依两种。前者如念《皈依经》--这不能算真正的皈依,因为念《皈依经》谁也能做到,但不能代表念经的人的真实思想。只有心灵的“皈依”使“皈依”变成真实的思想感情和坚定的意志时,才是真正的皈依。

  3.正皈依又分殊胜的皈依和普通的皈依两类。殊胜皈依根据皈依目的可以分为三类:(1)是为了不堕入三恶道,为获得人天道的幸福而皈依,称为下士道的皈依;(2)是为了摆脱轮回的一切痛苦,获得寂静涅槃的果位而皈依,称为中士道的皈依;(3)是为了拯救一切苦海众生,使他们脱离苦海从而获得无上佛的果位而皈依,称为上士道的皈依。这三类所皈依的对象是正三宝。普通的皈依指非正皈依,如为了世俗的利益皈依世间神大梵天、世间护法、山神、土地之类,为了治病消灾等供养世间神,也有效应,可以利用,但不能当作正皈依的对象,否则就会违反皈依戒规。从皈依的对象,皈依又可分为因三宝皈依和果三宝皈依。因三宝皈依是皈依他身三宝,果三宝皈依是修持自身成就三宝。

  (四)皈依方法

  皈依方法共分四条,即知其功德、知其作用、起信皈依、无二皈依。依次分述如下:

  1.知其功德。就是在皈依之前必须了解皈依对象的性质,这对任何一种严肃的信仰都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无论交朋友、拜师或者投靠什么人,首先要了解对方的情况,决不能轻率从事,以免交错朋友,投错师门。交朋友首先要了解对方,主要了解对方的品质、作风;拜师要了解对方的为人品质和学问,无学问不能为师,品德素质差更不能为人师表。交朋友和拜老师仅仅是一世的事,尚需谨慎,更何况永世的信仰和皈依,怎能随便呢?所以无论信仰什么、皈依什么都要首先了解清楚所皈依的对象的情况,可信则信,不可信则放弃,绝不能马虎。

  皈依三宝就要了解“三宝”的殊胜功德和作用。

  从三密功德来讲,身功德--佛具有三十二相和八十种随形好功德,言功德--许多人用不同的语言同时提问,佛陀同时同声解答,每个人所闻不同,每个人各自所提的问题和所想的问题都会一一得到圆满的解答,这是言不可思议功德,见《菩提道次第广论》所讲佛经语。另外还有佛言功德六十四种。

  意功德包括佛的智慧、慈悲、神能、事业四个方面。以上功德在第二节中已作了介绍,此处从略。

  以上佛的不可思议殊胜功德都是来自胜法作指示的道路,是皈依发心、行大善、修大慧克服缺点错误所达到的境界。佛从“法”中生,从佛的殊胜功德,便知法的无比功德。

  僧宝是菩萨。菩萨是未成佛的佛苗,菩萨虽然不是佛,但他们已有无漏智慧,进入出世道,道地的破悟功德比凡众大得无法相比。

  2.知其作用。三宝各自的作用不同,皈依之人应首先了解三宝的不同作用,根据其作用和特点进行皈依。根据不同作用分类皈依法,六条如下:

  (1)按性质分类。“佛”是证得无上圆觉智者;“法”是圆觉所生之法,是圆觉的果实;“僧”是依别人的教导,进行修证者。

  (2)按作用分类。佛的作用是传授道法;法的作用是断除苦和苦根烦恼;僧的作用是弘扬大道正法,使众生受益。

  (3)按志趣分类。这主要是说皈依者的志趣和努力的方向。对佛的皈依志趣,重在种福田,敬重供养;对法的皈依志趣,重在身体力行,争取实现;对僧的皈依志趣,视其为修行的榜样和善友而亲近和尊重。

  (4)按修持方法分类。对佛的皈依修持主要是供奉、尊重;对法的皈依修持主要是修善德和禅定、智慧;对僧的皈依修持主要是以善德和物质进行供养。供养财物不仅是种福田,更重要的是断除贪心的修炼。物质财富的供养,不在质量和数量,重在无私的诚意。如释迦牟尼在因地,因家贫无可供佛,只捧了一把土,诚心地献给护光佛,佛非常高兴地接受了,并说:“你因此善,将来会做大地的主人。”

  (5)按纪念皈依法分类。对佛的纪念皈依法,是通过对佛的纪念,回忆佛的三密功德、四身功德、慈悲、智慧、神能、利乐众生事业等,从而产生敬仰之心;对法的纪念皈依法是时时刻刻想着佛法的原则标准,以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对僧的纪念皈依法,就是想到无数圣僧和高僧的持戒修持、为法献身精神,以激励和鞭策自己。

  (6)按福分分类。福分为因人所得的福分和因法所得的福分。皈依和供养佛僧,获得因人所得的福分;皈依法,获得因法所得的福分。因人所得福分,与皈依供养对象的数量多少有关系,如斋僧数量多就福分大;因法所得福分,不在学法的数量,而在悟心和实践的作用。

  3.起信皈依。起信皈依就是在了解三宝的殊胜功德和各自不同的作用的基础上,把佛视为拯救和解脱方法的指示者、导师,把法视为正解脱和自救的道路和方法,把僧视为同道相助的善友,依靠力量发誓立志皈依。

  皈依有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学法,产生皈依之心。这种皈依是靠外部条件的皈依。另一种是未经别人传授,内心自然觉悟的皈依,如见性皈依属于此类皈依。

  初次皈依,可以向上师、高僧表示皈依,请示皈依法和应守戒律。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在佛像前进行皈依,也可以向观想佛本尊起誓皈依。

  对因三宝的皈依是坚定不移地以佛为导师、以法为目标和行为准则、以僧为行善修慧的榜样,身、语、意一致地坚持做下去。对果三宝的皈依是为自身获得三宝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把自己的命运和三宝紧紧联系在一起,把永恒的皈依生命看作比暂时的泡影生命重要千万倍的时候,才算作真正的皈依。也只有这种皈依,才能使你成为真正的佛门弟子,三宝也才能对你起到应有的作用。达不到这种皈依程度,埋冤三宝不灵,还以为三宝没有帮助你,就好象瞎子埋冤太阳无光一样的荒唐。

  4.无二皈依。就是说皈依不能有二心。皈依三宝之后,就不能皈依其它的教门和其它的法。

  这种不二心的皈依必须建立在高度理信的基础上,将佛的大慈大悲、一心一意地利益众生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无私无我的彻底超脱精神、对一切众生的热爱和平等对待精神,佛法的去贪欲、净化意识、启迪智慧、防止堕落、指引向上的精神,僧的向善、毅然决然的出世精神等和其它教主、教义和教徒的行为进行比较,就会产生不退转信心。因为对教义教理的性质、最终追求目标、方法和目的之间的合理性都进行比较后,就会明白,只有佛对一切问题所表现的博大胸怀和无著无碍的智慧才是举世无双的。正如《入菩萨行论》中说:“如果长着心的人,就不能不皈依这样的珍宝。”

  (五)皈依戒规

  皈依戒规分两类:一类是不可违犯之戒,一类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1.皈依后不可违犯的戒律,总的原则有三条,在《大涅槃经》中规定如下:“皈依三宝者,为正近善士,从此决不能皈依别教神;皈依无上法,放弃伤害心;皈依向善僧,绝交外道人。”意思是说:皈依三宝之后就成正居士(近善士)了,从此以后再不能皈依外道门和世间神了;皈依了无上佛法,就不能有伤害众生的思想行为;皈依了向善之僧,就不能和旁门外道的人交往。--这是三条皈依遵守原则。

  第一条是皈依“佛”的戒律。皈依佛就不能在皈依别的宗教和鬼神。前面讲过,对别的世间神,包括世间护法,作为佛门正皈依弟子,不能叩拜、祈求,只可以给他们给予适当的祭祀品,委托或差遣他们做事,向他们说法劝善,帮助他们早证正道。祭祖之类的迷信活动,皈依弟子更不能参加,应以法超度。人死后,细微的五蕴身化为中阴身,中阴身最长不超过49天就会投生。投生于六道,因业力而定,决不会待在生前所在地和附在尸体、骨灰上,这是佛教显密统一的观点。所以祭祖作为一种民俗,以表达怀念之意,佛法并不反对但作为神灵祭奠是与理不通、违背佛法之举,皈依弟子不能参与这类活动。

  皈依“法”,就要一切依“法”行事,不允许有违犯佛法的行为。但这里只提了一条最低限度的要求:不伤害众生。同时皈依法方面三乘是不统一,所以这不伤害众生、不伤害别人的原则是三乘弟子共同的原则。如小乘戒律的主要原则就是“戒除损害别人的言行”。但从菩萨乘的角度说,不损害别人,未必有利于别人,所以大乘教戒律,“在不损害别人”的戒律上,又增加了“必须做有利于众生的一切事”这条戒律。所以,大乘佛弟子皈依“法”的戒律,在“不伤害别人”的基础上,还要做到“有利于众生”。

  皈依“僧”的戒说:凡皈依三宝的人,不能与信仰不同的异教徒交往。与异教徒交往,怕的是受异教徒的影响。在现代社会里和异教徒完全不交往,恐难做到,但必须坚持一条原则,在生活上、工作上、一般事情可以和异教徒来往,可以交朋友与一切众生平等对待,绝不能仇视和敌视。但在思想信仰上,决不能进行“杂交”和黑白不分,要坚持“道不同,不与谋”的原则,不能因某种世间利益而放弃原则,甚至同流合污。

  2.皈依必须履行的义务,最主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尊敬和爱护三宝事业。

  尊敬和爱护佛,就连塔、寺、佛像都要尊敬和爱护。即使是泥塑木雕的佛像,也要像真佛那样尊敬爱护,决不能有不尊重的举动。

  尊敬和爱护佛法,即使是文字性的佛典佛书哪怕是零碎片段,也要看做学法不可缺少的珍宝,加以尊敬和爱护。过去有很多贤士为了种福田,用金汁写经,用自己的鲜血写经,不乏其例。现在的人很难有这样的虔诚,但凡佛门中人,绝不能把佛经和经论,混同于一般书籍,到处乱扔,甚至当手纸。佛像与佛经相比,佛经更重要。

  尊敬和爱护僧,即使是不属于正皈依对象的凡僧,也要尊重和供养、帮助。僧的主要标志是佛赐的“三衣”。穿僧衣是离欲受戒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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