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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讲记之二▪P3

  ..续本文上一页风云人物。

  玄奘法师门下的新罗僧人也不少,圆测法师、元晓法师、胜庄法师、智仁法师等。比如圆测法师,那是玄奘法师门下的“达者”,不仅他自己有因明的著作,而且他的弟子道证法师、太贤法师,都有不少因明的著作。元晓法师、胜庄法师也都是名震当世。我们学校现在还有《元晓大师传》录像带,看着也挺感动人的,不过是朝鲜话,呜哩哇啦的,听不明白。智仁法师,玄奘法师在译《正理门论》时他就是笔受(在《玄奘研究》中写的是知仁)。

  还有,玄奘法师可不是学了因明后,没自己的想法,只起桥梁作用,不是的,他还有自己独到的心得,在马佩先生主编的《玄奘研究》中,给总结了好几条,说这是丰富了新因明的理论与方法。

  1、突出因明的工具性,以立破为纲。说玄奘法师因强调因明的思辩工具性, 所以翻译了《正理门论》以及《因明入正理论》,而没有翻译陈那论师晚年的代表作《集量论》,这《集量论》论述逻辑哲学方面的问题太多了,比如知识论。沈剑英先生说,玄奘法师的这种立场,影响了整个汉传因明的风格。这个说法也只能是沈剑英先生他的理解。玄奘法师从印度所带回来的经论,总共有五百二十箧,六百五十七部,其中有因明论三十六部。可是呢,玄奘法师在印度取回来的经典,是不是有一个详细的清单,我还没有见过,南京金陵刻经处印有《玄奘法师全集》,但那只是玄奘法师所译出来的那一部分经典。《玄奘研究》中的这五百二十箧,六百五十七部,三十六部因明等,这资料说是见《唐玄奘三藏传史汇编》,这本书我还没有看过,谁有的话让咱瞅瞅。不过,在《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中记载,玄奘法师在过河时真的还丢了一部分经。

  2、补正了陈那论师在表述因三相上的不足。陈那论师是世亲菩萨的弟子, 陈那论师虽然对因明作了进一步的发展,这因三相就是陈那论师新因明的核心理论,陈那论师赋予了因三相以全新的内容,但在表述上还是沿用了古因明的用语。

  第一相:宗法性。玄奘法师就把宗法性改为了“遍是宗法性”。就是说,因明论式中,“因”必须包含“宗”的法性。也就是说,因(中词)是要讨论的那个事物(小词)上所具有的。第二相:同品有。陈那论师的这个“同品有”就比较模糊。“因”究竟是必须存在于所有的同品中,还是只需存在于部分同品中?陈那论师的解释中倒是说了,说“因”只要存在于部分同品中就可以了。玄奘法师干脆把“同品有”改为了“同品定有性”。这就使人明白了:“因”只要存在于部分同品中就行了。当然,你存在于全部同品中也可以。这同品定有性是说,在相同性质的事物(同类例)上也会有。第三相:“异品无”,那么异品到底是遍无呢,还是部分无,陈那论师自己说:“因”必须与全部异品排斥,不能有任何一个例外。玄奘法师就译成了“异品遍无性”。这是说,在相反性质的事物(异类例)上便不会有。

  3、把二因理论衍成了六因模型。

  去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韩廷杰老师给你们讲了因明,我也去听了几节,中间有几节课我有事儿没有去听,但后来我听了一下录音带,韩廷杰老师讲的只是一些基本的常识,以后你们最好再找一些相关的资料看看。

  因是原因,凡是能够产生结果的诸因素,都称之为因。因有两种,一种是生因,一种是了因。什么是生因?一个事物引生另一种事物。如玉米生出了芽,玉米种子生出的玉米芽,这个就是生因。而了因呢,比如有人问一个和尚:西方极乐世界到底有没有?和尚告诉说:当然有了。这人问:任何人都没有见过极乐世界呀~~怎么能肯定它有呢?和尚于是把这人带到另一间屋子中,因为是晚上,黑咕咙咚的,和尚说:这屋里有一把锤子,是不是?这人说:不知道。和尚把电灯一拉,真的有一把锤子。可见,你没有看见,难道锤子就不存在吗?在这个事例中,电灯对于黑屋子中的锤子,就是了因。在世亲时,世亲把这了因当时就叫做显不相离因,意思是说两个事物之间的关系原本就存在,只不过当时缘不具,没有显示出来而已,现在显示出来了。在生因中,本来没有A,它是由B生出来的,而了因呢~~本来A就存在,因为有了B,A才显示出来而已。

  玄奘法师自己,幷没有写过一点儿因明的东西,他一生专心于经典的翻译,他自己只是口授,让弟子们按照他的口授去写,以便自己腾出时间来完成庞大的佛典翻译计划。这个方法确实不错,弟子们写了大量的疏记,成就了因明的规模,也成就了弟子们的百世英名。凡夫毕竟都有爱名之心,这无可非议。弟子们的这些注疏中间,对生因、了因又作了更为详细的解析。比如文轨法师的《庄严疏》,里边儿把生因又分为三种:言生因、智生因、义生因;把了因也分为三种:智了因、言了因、义了因。神泰法师也是很了不起的一个人物,关于这部《因明入正理论》倒没有注疏,但他对《正理门论》有一本《因明正理门论述记》,中间对了因分了分,对生因倒没分。还有窥基法师的书等,他们对于二因的解析都一样,但对于六因的阐释幷不完全一致,对于概念的界说亦有原则上的不同。这是他们理解的差异,发挥的不同。

  4、对因明三支有体、无体的关系探索得更深。在传统因明中, 若立敌双方共许极成了,那就是有体。若立敌双方不共许,就是无体,无体还分随一无体(即一方许而另一方不许),两俱无体(即立敌双方俱不许)。这种分法只不过是完备而已,在逻辑关系上没缺陷,但实际上,比如,若立敌双方俱不许,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完全没有必要了~~

  在玄奘法师的弟子们的著述中,对于有体、无体作得更详细。比如,关于宗,说,若作为有法(主词)的概念为立敌双方共许极成,宗就是有体宗,若有法不为双方共许极成,则是无体宗;关于因,若作为因法的概念是双方共许极成了,就是有体因,不为双方共许极成,那就是无体因;关于喻,若作为喻依的概念是双方共许极成,则为有体喻,不极成的是无体喻。这在窥基法师、慧沼法师等人的书中都是一样的,但有些人的书中稍有不同,比如智周法师,他是玄奘法师的三传弟子了,他对于因体是按“表诠”“遮诠”来区分的,说表诠因是有体因,表诠就是肯定,即用肯定命题表述的因是有体因,如“所作性故”,遮诠因是无体因,遮诠就是否定,即用否定命题表述的因是无体因,如“非一常故”,现在看来,智周的说法不大适当。

  另外,宗与因之间的有体无体关系,宗与喻之间的有体无体关系,在窥基法师的《因明大疏》中表述得很多,在玄奘法师以前的因明著作中都没有述说过这些。

  5、对于简别方法进行了总结。在传统因明中,在建立自比量、 他比量时要加简别语,有时候共比量也加简别语,然而,人们只这么干,但没有专门论说、没有形成理论,这不成文法,但玄奘法师的弟子们通过玄奘法师的口授,对这一块儿论述了很多。比如窥基法师的大疏,中间就说:若自比量,可以用“自许”等来表明宗上有法或因喻的概念原本出于自宗,可以避免“他随一不成”等之过失,立他比量,加“汝执”等词标明此量中的一些概念只是借他而用,这可以避免自宗的种种过失,若立共比量,有时须加“胜义”等简别语,以防“世间相违”等的过失。大疏中也举了一些例子来分析。

  6、丰富了过失论。陈那论师总结古因明,整理出了宗五过、因十四过、喻九过, 商羯罗主菩萨又把宗扩成了宗九过,这个到讲到的时候我们再说。而玄奘法师的弟子们给这三十三种过失又按全分、一分;有体、无体;两俱、随一;自、他、共,作了更详尽的划分。时间马上就到了,我们就不能详细说了,只补充几句话就下课。现在有人认为,玄奘法师的弟子们,比如窥基法师,他们给说过失时,有些实际上不是过失,不应该放在过失中间,比如比量相违中有一个“违他比”,他们说这不算过失,因为立敌双方要辩论,当然必须得违他,若立宗不能违他,那就没有立宗的必要,但我觉得,这就象数学上的集合一样,那怕是个空集,你也得给列出来,不列出来可不行。说实在话,这个很难评价,在上一次我说到了,因明一般都先假设所讨论的集合不是空集,这儿把空集也列了出来,我想,这个就是佛教受中国思惟方法影响的表现,受世俗影响的表现。

  关于玄奘法师我们就说这么多,但我们得注意,我们在说玄奘法师,然而实际上不单单指玄奘法师,而是指以玄奘法师为代表的一个庞大的学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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