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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佛教见闻记▪P2

  ..续本文上一页,慈济所济助的贫病急难已逾123万人次,送达贫户手中的救济金额超过17亿元台币。截至1994年底,长期接受慈济基金会济助者,每月达16000户,每月的救济金共计一千余万元。此外,他们还走出台湾岛,为大陆、孟加拉、外蒙古、尼泊尔、泰北、卢旺达、柬埔寨、南非、几内亚比索、车臣等地赈灾救难,贡献他们的爱心。其它佛教团体,如佛光山,也专设有冬令救济会、急难救助会以扶危济困。

  2、医疗

  疾病不仅使患者陷入痛苦之中,更使很多家庭因此而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解决众生的病苦也是佛教慈善的重要内容。慈济基金会1972年初率先在花莲市成立义诊所,随后又创建慈济综合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疗网中的大林分院及儿童发展复健中心。在慈济综合医院参观时,陪同的慈济志工为我们介绍了证严法师创办医院的宗旨,他们不但治病救人,更给病人以爱心和尊重,慈济的医生护士都真诚地爱护病人,还有数百名的志工奔忙于医院的各个角落,随时为病人提供各种服务。有些病人病愈出院后,志工们还会打电话或亲自上门慰问。医院中为病情危急的病人设有心莲病房,除提供优越的治疗环境外,还给予宗教的关怀。医院还设有骨髓资料库,号召广大信徒捐赠骨髓,现已有十万人参与抽血检验,成为亚洲最大的骨髓资料库,为血液病患者提供了生存希望。另外,佛光山也设有佛光诊所和云水医院,为病患者提供了医疗方便。

  3、教育

  台湾佛教界还办有自己的大学,如华梵工学院、慈济医学院、玄奘人文社会学院,以及正在筹建中的佛光大学和法鼓大学。笔者此次参观了玄奘人文社会学院、华梵工学院、慈济医学院。无论是从校园环境、教学设施,还是他们所介绍的办学理念,都使我深刻认识到教界自行办学的意义。教界所创办的大学不仅可以传授社会知识,更能培养学员拥有健全的心态和高尚的品德。

  在参访慈济医学院时,笔者看到学生穿统一校服,吃自助素食,一餐只要花十元钱(台币),就可以随便吃。据说这样做是为培养学员的慈悲心,避免他们的攀比心。学院还设有茶道、花道、书画和禅修的课程,以陶冶学员的情操,又开设慈善爱心教育,以培养学员对社会的关爱之心。医学院的课程难免要涉及解剖尸体的问题,他们对解剖的每具尸体都十分尊重,称其为“人体老师”,在解剖尸体前要举行诵经仪式,解剖结束后要重新缝合,穿上证严上人特制的衣服送去火化,然后将骨灰供在医学院中。

  佛光山的教育也办得很出色,他们除了佛学院和研究所进行的专业教育外,还有面向社会的大学和中学教育,同时,也为广大信众开办了夏令营、信徒讲习会、都市佛学院及大专佛学中心,他们不仅重视青年教育,也十分关注儿童教育,办有幼稚园、儿童夏令营、星期儿童班和儿童才艺班等等。除此以外,他们还时常到公司或监狱去弘扬佛法,并在电视上举办各类讲座,为不同层次的人们提供了学佛的环境,这大概也是佛光山人才聚集的原因所在。

  佛教常被许多社会人士视为消极厌世的象征,以为佛教徒不关心社会,无益于社会的发展,而慈善事业的开展正可以改变人们的错误认识。佛法的弘扬若单纯以佛教的面目出现,会使很多异教徒或非佛教徒存有戒心,而慈善则没有任何界限,任何人都能接受。同时,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贫富悬殊现象,也唯有通过慈善才能得以调节。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就做得非常好,他们不仅济贫救困,还创办医疗和教育事业,使无数人因此而受惠。今后,佛教界在慈善这一领域还应多下些功夫,才能消除长期以来社会对佛法的误解,真正使佛法走入人们的生活。

  四、僧团体制

  原始佛教的僧团是无政府的,属于十方共有,并遵循着法制下的民主平等。而中国的丛林则成立了相应的领导体系,并以此确立了方丈的权威性,但所有权也还是属于十方。而丛林在发展过程中又逐渐演变为两种体制,一部分还保留着十方丛林的公有制,另一部分则成为私有制的子孙庙。台湾的许多道场都比较接近于子孙庙的体制。

  1、私有制

  台湾的许多寺院,虽然保有传统中国丛林的规范,但却属于私有制,由某位法师长期苦心经营而成。而这个法师自然就成了寺院的主人,可以全权的支配它。一旦拥有某个寺院,不仅可以利用它作为修行的场所,还可以干按照自己的想法干一番弘法事业,所以有许多法师都希望拥有自己的道场。

  2、子孙道场

  十方丛林的住众是十方大众,而子孙道场则以自己的徒子徒孙为主。佛光山、法鼓山、中台、慈济、灵岩都是在台湾最有影响的山头,每个道场都以各自的徒众为核心,形成自身特有的体系,并且都发展出自己的风格,并自称佛光人、法鼓人或慈济人,子孙道场的性质比较浓厚。

  3、男女众同住

  台湾的许多道场都是男女众同住,佛光、法鼓、灵岩、中台等等,都是在一个师父之下,由少数几个男众加上一大帮女众。台湾佛教界的出家女众比男众多,因此一般道场总是女众多于男众,而在事业的开展上,女众也往往比男众更为得力。

  4、连锁寺院

  从前大陆的大丛林会在各处设有自己的下院,台湾的许多道场也都有各自的分院,其中最著名的是佛光山,在世界各地有一百多个分院;慈济基金会在海内外也有许多分会;不久前崛起的中台山道场在台湾各地也已形成五十多个精舍。这种从总院到分院的组织结构,形成一股庞大的弘法力量,对于弘法事业的开展和推广,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对于台湾这样一种僧团体制,我并不是很喜欢,总觉得它不太如法,和律制的僧团相差太远。但从台湾佛教事业的兴旺发达来看,却也发现了它的优越性:私有制使人更有责任感;而子孙道场凝聚力强,既便于管理也容易成就事业;至于男女众同住一个道场,分工合作,也能够取长补短。这些条件对于事业的成就应当说是非常有益,但从个人的修行解脱来说,私有制和子孙道场,会增长修行人的我执和我所执,使人在成就事业的同时,不知不觉地被我、我所紧紧地束缚住,从而背离了佛教涅槃解脱的精神。当然,假如能生心无住,则又另当别论了。

  台湾的佛教僧团中,自然也有不少是公有的、十方的、及单纯的男众或女众道场。其事业之成就虽不及子孙道场,也别有一番景象,如正觉精舍、南普陀寺等都以道风严谨著称。今后的僧团应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更为合理呢?有人主张恢复十方制度;也有人更喜欢子孙道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两种体制可能还会同时存在。不过,理想的僧团还应是律制的六和僧团,所以说,在佛教事业的发展中,弘扬律学和僧制建设恐怕是当今的首要问题。

  台湾之行,看到和想到的很多,由于行程匆匆,一路走马观花似的,有些印象业已淡忘,而参访时本没有打算要写什么,虽然走了许多寺院,但了解得并不深入。现在形诸于笔端的只是大概的感觉,可能会笼统些,只希望给大家提供有关台湾佛教的简单线索,如果想进一步了解的人,不妨亲自去走走。

  发表于《法音》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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