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慈濟所濟助的貧病急難已逾123萬人次,送達貧戶手中的救濟金額超過17億元臺幣。截至1994年底,長期接受慈濟基金會濟助者,每月達16000戶,每月的救濟金共計一千余萬元。此外,他們還走出臺灣島,爲大陸、孟加拉、外蒙古、尼泊爾、泰北、盧旺達、柬埔寨、南非、幾內亞比索、車臣等地赈災救難,貢獻他們的愛心。其它佛教團體,如佛光山,也專設有冬令救濟會、急難救助會以扶危濟困。
2、醫療
疾病不僅使患者陷入痛苦之中,更使很多家庭因此而背上沈重的經濟負擔,所以,解決衆生的病苦也是佛教慈善的重要內容。慈濟基金會1972年初率先在花蓮市成立義診所,隨後又創建慈濟綜合醫院、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醫療網中的大林分院及兒童發展複健中心。在慈濟綜合醫院參觀時,陪同的慈濟志工爲我們介紹了證嚴法師創辦醫院的宗旨,他們不但治病救人,更給病人以愛心和尊重,慈濟的醫生護士都真誠地愛護病人,還有數百名的志工奔忙于醫院的各個角落,隨時爲病人提供各種服務。有些病人病愈出院後,志工們還會打電話或親自上門慰問。醫院中爲病情危急的病人設有心蓮病房,除提供優越的治療環境外,還給予宗教的關懷。醫院還設有骨髓資料庫,號召廣大信徒捐贈骨髓,現已有十萬人參與抽血檢驗,成爲亞洲最大的骨髓資料庫,爲血液病患者提供了生存希望。另外,佛光山也設有佛光診所和雲水醫院,爲病患者提供了醫療方便。
3、教育
臺灣佛教界還辦有自己的大學,如華梵工學院、慈濟醫學院、玄奘人文社會學院,以及正在籌建中的佛光大學和法鼓大學。筆者此次參觀了玄奘人文社會學院、華梵工學院、慈濟醫學院。無論是從校園環境、教學設施,還是他們所介紹的辦學理念,都使我深刻認識到教界自行辦學的意義。教界所創辦的大學不僅可以傳授社會知識,更能培養學員擁有健全的心態和高尚的品德。
在參訪慈濟醫學院時,筆者看到學生穿統一校服,吃自助素食,一餐只要花十元錢(臺幣),就可以隨便吃。據說這樣做是爲培養學員的慈悲心,避免他們的攀比心。學院還設有茶道、花道、書畫和禅修的課程,以陶冶學員的情操,又開設慈善愛心教育,以培養學員對社會的關愛之心。醫學院的課程難免要涉及解剖屍體的問題,他們對解剖的每具屍體都十分尊重,稱其爲“人體老師”,在解剖屍體前要舉行誦經儀式,解剖結束後要重新縫合,穿上證嚴上人特製的衣服送去火化,然後將骨灰供在醫學院中。
佛光山的教育也辦得很出色,他們除了佛學院和研究所進行的專業教育外,還有面向社會的大學和中學教育,同時,也爲廣大信衆開辦了夏令營、信徒講習會、都市佛學院及大專佛學中心,他們不僅重視青年教育,也十分關注兒童教育,辦有幼稚園、兒童夏令營、星期兒童班和兒童才藝班等等。除此以外,他們還時常到公司或監獄去弘揚佛法,並在電視上舉辦各類講座,爲不同層次的人們提供了學佛的環境,這大概也是佛光山人才聚集的原因所在。
佛教常被許多社會人士視爲消極厭世的象征,以爲佛教徒不關心社會,無益于社會的發展,而慈善事業的開展正可以改變人們的錯誤認識。佛法的弘揚若單純以佛教的面目出現,會使很多異教徒或非佛教徒存有戒心,而慈善則沒有任何界限,任何人都能接受。同時,社會發展中出現的貧富懸殊現象,也唯有通過慈善才能得以調節。基督教的慈善事業就做得非常好,他們不僅濟貧救困,還創辦醫療和教育事業,使無數人因此而受惠。今後,佛教界在慈善這一領域還應多下些功夫,才能消除長期以來社會對佛法的誤解,真正使佛法走入人們的生活。
四、僧團體製
原始佛教的僧團是無政府的,屬于十方共有,並遵循著法製下的民主平等。而中國的叢林則成立了相應的領導體系,並以此確立了方丈的權威性,但所有權也還是屬于十方。而叢林在發展過程中又逐漸演變爲兩種體製,一部分還保留著十方叢林的公有製,另一部分則成爲私有製的子孫廟。臺灣的許多道場都比較接近于子孫廟的體製。
1、私有製
臺灣的許多寺院,雖然保有傳統中國叢林的規範,但卻屬于私有製,由某位法師長期苦心經營而成。而這個法師自然就成了寺院的主人,可以全權的支配它。一旦擁有某個寺院,不僅可以利用它作爲修行的場所,還可以幹按照自己的想法幹一番弘法事業,所以有許多法師都希望擁有自己的道場。
2、子孫道場
十方叢林的住衆是十方大衆,而子孫道場則以自己的徒子徒孫爲主。佛光山、法鼓山、中臺、慈濟、靈岩都是在臺灣最有影響的山頭,每個道場都以各自的徒衆爲核心,形成自身特有的體系,並且都發展出自己的風格,並自稱佛光人、法鼓人或慈濟人,子孫道場的性質比較濃厚。
3、男女衆同住
臺灣的許多道場都是男女衆同住,佛光、法鼓、靈岩、中臺等等,都是在一個師父之下,由少數幾個男衆加上一大幫女衆。臺灣佛教界的出家女衆比男衆多,因此一般道場總是女衆多于男衆,而在事業的開展上,女衆也往往比男衆更爲得力。
4、連鎖寺院
從前大陸的大叢林會在各處設有自己的下院,臺灣的許多道場也都有各自的分院,其中最著名的是佛光山,在世界各地有一百多個分院;慈濟基金會在海內外也有許多分會;不久前崛起的中臺山道場在臺灣各地也已形成五十多個精舍。這種從總院到分院的組織結構,形成一股龐大的弘法力量,對于弘法事業的開展和推廣,無疑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對于臺灣這樣一種僧團體製,我並不是很喜歡,總覺得它不太如法,和律製的僧團相差太遠。但從臺灣佛教事業的興旺發達來看,卻也發現了它的優越性:私有製使人更有責任感;而子孫道場凝聚力強,既便于管理也容易成就事業;至于男女衆同住一個道場,分工合作,也能夠取長補短。這些條件對于事業的成就應當說是非常有益,但從個人的修行解脫來說,私有製和子孫道場,會增長修行人的我執和我所執,使人在成就事業的同時,不知不覺地被我、我所緊緊地束縛住,從而背離了佛教涅槃解脫的精神。當然,假如能生心無住,則又另當別論了。
臺灣的佛教僧團中,自然也有不少是公有的、十方的、及單純的男衆或女衆道場。其事業之成就雖不及子孫道場,也別有一番景象,如正覺精舍、南普陀寺等都以道風嚴謹著稱。今後的僧團應以什麼樣的方式存在更爲合理呢?有人主張恢複十方製度;也有人更喜歡子孫道場,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這兩種體製可能還會同時存在。不過,理想的僧團還應是律製的六和僧團,所以說,在佛教事業的發展中,弘揚律學和僧製建設恐怕是當今的首要問題。
臺灣之行,看到和想到的很多,由于行程匆匆,一路走馬觀花似的,有些印象業已淡忘,而參訪時本沒有打算要寫什麼,雖然走了許多寺院,但了解得並不深入。現在形諸于筆端的只是大概的感覺,可能會籠統些,只希望給大家提供有關臺灣佛教的簡單線索,如果想進一步了解的人,不妨親自去走走。
發表于《法音》1998年第4期
《臺灣佛教見聞記》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