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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萨戒要义 二、四十三轻 19、染心御众戒

  第四部分是有关精进的戒律,共有三条。

  19、染心御众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着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管御徒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作为菩萨,如果因染污心而贪著名利地位,贪着供养供侍,贪著作为住持的权力,贪著作为师傅的乐趣,以此来管理寺庙、招收徒众,也是有染违犯。

  如果不是以贪着心来做这些事,那就是不犯。

  在这儿,再次强调以贪心来判摄犯与不犯的区别。有没有贪心谁知道?自己知道。所以,菩萨戒的判罪不是由别人评判,而是由自己来评判。同样的行为,是染违犯或非染违犯,乃至不犯,关键都是在自己的心:有没有贪心?有没有嗔心?最清楚的就是自己,即使别人对你作出评判,你还可以进行狡辩,所以“瑜伽菩萨戒”主要是从道德而不是从法治的角度来衡量一个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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