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修习苦行,立志精勤的,其中专门注重苦修的,特别又称为“头陀行者”。原始佛教的比丘们遵佛的戒律和制度,同时也须修习头陀的苦行。除了应当遵守心性修养,和行为上等等的戒律外,他又定下个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种制度:
衣:不过三衣。多的就要布施了。甚之,拣拾人们抛弃了的旧布和破布,一条一条地凑成衣服来穿,这便叫做“粪扫衣”。传到中国以后,便改穿中国式的大袍,也有乞化百家衣布,补破衲杂而成的,就名为“破衲衣”,或“补衲衣”。
食:日中一食。至多是早上、中午两餐。过了午时,便不再吃了。因为他把饮食,只看作为维持生命,和医治饿病的药物罢了。
住:随遇而安。屋檐、庙廊、树下、旷野、荒冢,铺上随身携带的坐具一领,或草织蒲团一个,两足跏趺(俗称为盘足),便心安理得地度此旦暮了。
行:赤足或芒鞋,光头安详而走。昔在印度,至多上面打了一把伞,晴遮太阳雨遮水。传到中国,雨伞换了箬笠,所以文学家们,便有“芒鞋斗笠一头陀”的颂辞了。除此一身以外,大不了带一个净水瓶,供给饮料和盥洗之用,一个钵盂,作吃饭之用,其余可能带些经卷而已。
他们这样的刻苦精勤,尽量放弃物欲之累,过着仅延残命的人类的原始生活,就是为了专志求道,表示尽此形命,揖谢世间了。虽然,他们还存有利世济物之心,但在行为上,却是绝对的离群出世之行,所谓头陀“不三宿空桑之下”,就为了避免对事物的留恋,这在佛学名辞上,也可以叫做“舍”。又可以叫做“内布施”。他形似杨朱的为己,又同时具有墨子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之心。但是,也有些比丘们,同居在一起修持道业的,那便名为“僧伽”,僧伽是僧众团体的意义。其中足为大众师范,统率僧伽的就称为“大和尚”,或简称“和尚”。以后传到中国,就把比丘们统名为僧,以讹传讹,又笼统叫做和尚,其实一个“僧”与“和尚”,便概括了这些意义。 当汉明帝时,最初佛法传入中国的和尚,是从印度来的两位高僧,摄摩腾与竺法兰。汉朝将他们安置在洛阳的白马寺,所以中国后来的佛庙和僧居,就叫作寺和院了。其实在汉代,“寺”本是朝廷(中央政府)所属政府机关的名称。《汉书·元帝纪注》:“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例如鸿胪寺、太常寺等。汉、魏、两晋、南北朝之间,西域传道的高僧,源源东来,虽然不一定都是修习头陀行的,但大都是严守戒律的比丘。严守戒律和遵守佛的制度,便得乞食于人,虽然也有靠皈依徒众们的供养,但是日久月长,到底还是一个问题。
(1)印度文化,向来敬信沙门,而且在中部、南部一带,气候温暖,野生果木很多,乞食不到,还可随地采而充饥,但在中国,便没有如此容易了。
(2)中国文化的民情风俗,与印度迥然有别,除了贫而无告,沦为乞丐的,即使如隐士之流,还是靠自己躬耕畎亩而得衣食的。
(3)中国素来以农立国,政府与社会,都很重视农耕,仅靠乞食牛活,便会被视作懒汉或无用的人了。
(4)古代传统文化的观念,以为人们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比丘们既已剃除须发,已经犯了大不敬和不孝,一般的人,已经存有歧视之心,何况还要乞食于人,那就更不容易了。
由于上述的几种原因,隋唐以前的中国僧众,大半都靠帝王大臣们的信仰供养,才得维持其生活。同时其中有一部分,还需靠自已募化,或其他的方式维持,所以便包含有许多事故,引起历史政治上几次的大反感。不过,那时候中国的僧众,因地制宜,已经不能完全遵照原来的佛制,有的已经建筑寺庙,集体同居。只有少数专志修持,一心求道,单独栖息山林岩阿之间,过他的阿兰若(清净道场)生活,其余就需要变更方式,才能适应环境。
禅宗丛林制度的由来
到梁武帝的时代,达摩大师渡海东来,传佛心印的禅宗法门,便是中国初有禅宗的开始。那时信受禅宗的僧人,并不太多,据《景德传灯录》所载,正式依止达摩大师得法的,也不过三、四人。其中接受大师的衣钵,传承心印,为东土第二代祖师的,只有神光一人而已。以后历世的学人,虽然渐渐增加,但接受祖位,都是一脉单传。传到六代祖师慧能,在广东曹溪大弘禅道。四方学者辐辏,禅宗一派,可谓如日之方东,光芒万丈,衣钵就止于六祖而不再传了。从六祖得法的弟子很多,能够发扬光大的,有湖南南岳怀让禅师、江西青原行思禅师二支。青原一支,不数传就渐呈衰落。南岳一支,便单祧道脉,此后就有马祖道一禅师,大弘禅宗宗旨。因他俗家姓马,故称马祖。马祖门下出了七十二位大善知识,可为禅宗大匠的,也不过数人,其中尤以江西洪州百丈怀海禅师,称为翘楚。改变佛教东来的制度,首先创立丛林制度的,就是马祖和百丈师徒,而且正式垂作丛林规范的,尤其得力于百丈,所以相传便称百丈创立丛林。据《释门正统》载:“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其实,百丈师徒,正当唐代中叶(约当公元八、九世纪之间)。佛教正式传入中国,当在汉、魏两晋时期,其中已经过四五百年蜕变,它被中国文化融和,受到中国民情社会风俗的影响,制度渐渐地改变,也是势所必致,理有固然的。在百丈以前,梁僧法云,住光孝寺,虽已奉诏创制清规,但没有像百丈一样,敢明目张胆,大刀阔斧地毅然改制,定作规范。在百丈以后,更无完美的僧众制度,能够超过丛林制度的范围,所以说者便裁定是百丈禅师,创建丛林制度了。
在百丈以前,禅宗的学风,大多只在长江以南一带流传。最盛的区域,当在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苏、四川等省,能够北入中原的还不太多。至于黄河南北,还是停留在初期东来佛教的方式。禅宗以外的其余宗派,以及专精佛教学理,讲习经论的法师,被称为义学沙门的,为数还是很盛。大凡笃信研究经论学理的人们,不是过于圆通,便是过于迂执,尽管他自己本身,也翻滚不出时代的潮流,如果有人要公开改变旧制,自然就会忿然动色的。所以当百丈创建丛林之初,就被人骂作“破戒比丘”,这也是势所必致的了。马祖百丈等辈,都是气度雄伟,智慧豁达之士,具有命世的才华,但当立地成佛的心印,他毅然改制,固然由于见地定力的超群,也是适应时势机运的当然趋势。
百丈以后,晚唐五代之间,禅宗本身,又有五家宗派的门庭设立,范围僧众的制度,大体还是遵守丛林的清规。可是在教授方法,和行为仪礼之间,却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就各有少许出入,这种不能算是异同,只能算是出入的仪礼和教授法,又名为家风。所以后世各个丛林禅寺,各有家风的不同,一直流传到清末民初。严格地说,禅寺丛林所流传的规范,已经经过千余年的变易,当然不完全是百丈禅师时代的旧观了。而且江南江北,长江上游和下游,各寺都有各寺不同的家风和规矩。但推溯这个演变的源流,无沦它如何变更形式,穷元探本,可以得一结论:
丛林禅寺的宗风,是渊源于丛林制度的演变。禅宗的丛林制度,是脱胎于佛教戒律的演变。
佛教戒律,是由释迦牟尼所制定的,它为了范围僧众集体生活,修证身心性命,建立具有中 文化《礼记》中的礼仪,以及法律、与社会法规等的精神和作用。
丛林制度
中国佛教里所谓的“丛林”,本来是禅宗僧众集团的特称,等于佛经所说的修行大众们,叫做清净大海众一样的意思,丛林不能通称某一个寺院,某一个寺院里的规模,可能是禅宗的丛林。明清以后,有些地方的寺院,虽然不一定是禅宗,便也随例称呼,叫作“丛林”,并无严格的分别了。
丛林的规范
(一)住持和尚:
他职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务(行政)、戒律和清规(法律)、弘法(布道)、经济财务等事权,等于政府的元首,社会的领袖。他在寺内住的地方,叫做“方丈”,也就是佛经上说,维摩居室,仅有方丈之意,所以普通便叫一寺的住持和尚作“方丈”。有时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经上“住持正法”之意。《禅苑清规》称尊宿住持谓:“代佛扬化,表异知事,故云传法。名处一方,续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转*轮,名为出世。师承有据,乃号传灯。”
1.住持和尚的产生: 住持是僧众们推选出来的,必须具有几个条件:第一,是禅宗的得法弟子,要确有修持见地,足为大众师范,而且形体端正,无有残缺。第二,要德孚众望,经诸山长老和其他丛林的住持们赞助。第三,得朝廷官府(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同意。
他具备这些众望所归的条件,经过一次极其隆重的仪式,才得升座作住持和尚。如果以上还有老师和尚的存在,在升座的仪式中,还有付法、嗣法、入院、视篆等手续,才算完成接座的一幕,相等于现代的交替教育宗旨,和职位上的移交。
2.退院的和尚: 前任的住持和尚退位,便称为退院老和尚,他闲居养静,再不问事,或者闭关专修,大体都是功高望重,修持与德操,达到圆满的程度。他与新任接位接法的住持和尚之间,视如父子,必须极尽恭敬供养侍奉的能事,一直到了老死,务须尽到孝养,否则,会被诸山长老及僧众们所指责的,甚之,还算是犯了清规,受到责罚。但是唐宋时代的退院高僧,多半是飘然远引,从来不肯作形似恋栈的事。
3.和尚与政府的关系: 以前在中国的政治上,关于僧道制度,虽然历代都有过不大不小的争议,但因中国文化的博大优容,最后决议,都以师礼待遇僧道等人。虽然朝见帝王时,也不跪拜,只须合掌问讯,等于只有一揖了事。东汉时,僧尼隶属于鸿胪寺管理。唐以后,改变自姚秦、齐、梁以来的大僧正和大僧统,设祠部曹,主管天下僧尼道士的度牒和道箓等事。祠部与僧录司,等于现代政府的宗教司。唐代是隶属于礼部的,《唐会要》称:“则天延载元年五月十五日,敕天下僧尼隶祠部。”全国…
《中国佛教发展史略 附录: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