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荤辛,是气味剧烈之蔬菜的统称,通常说五辛或五荤。关于五辛的名称,经律中有不同的说法,不过就多数言,叫做葱、蒜、韮、薤、兴渠。这五种菜具有强烈的刺激能力,吃了之后,又能发出极其难闻的气味,会影响僧团的和谐,所以为戒律所禁止。
五辛,在小乘律中只提到蒜,像《四分律》比丘尼戒单堕第七十条中说:
若比丘尼啖蒜者波逸提。比丘突吉罗,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不犯者,或有如是病,以饼里裹蒜食,若余药所不治,唯须服蒜差,听服,若涂疮不犯。
有病因缘,非食蒜不能治愈,戒律才开许,吃了蒜后,为了不影响大家,律中又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如《僧祗律》中说:
(蒜)服己,七日不得卧僧床褥,上僧厕,入僧浴室、温室、讲室、食屋、受僧次请,乃至说法布萨,一切不得住;不应绕塔,若塔在露地者,得下风遥礼,至八日澡浴,浣衣,熏已得入众。
在一个团体里,如果大家都食蒜,不会有什么特殊感觉,倘若只有一、二个人吃,那种由食蒜后发出的臭气,其他人绝对无法忍受。所以,吃一次蒜要与大众生活隔离七天,等他身上臭味散尽了,沐浴更衣后,才能回到大众中生活。
禁食五辛是大乘经律中提出的。如《梵网经》中说: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荅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此中大蒜,又称胡葱,史传张骞出使大宛,从胡地取回;慈葱,就是葱,由茎叶慈柔得称。兰葱,有说是小蒜,有说是韮菜。茗葱,一名山葱,生长于山泽中,有说就是薤。兴渠,据传汉地没有。
五辛既不同酒,能使人神智不清;也不同肉,吃了有违慈悲本怀。菩萨戒中为什么要禁止食用呢?《楞严经》说:
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食,熟食发媱,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一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舔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本为说法,非毁禁戒,赞媱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食用五辛生媱增恚,善神远离,魔王引诱,生毁禁戒,死堕地狱。《楞伽经》也说:
一切肉与葱,及诸韮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饮食生放逸,放逸生邪觉,从觉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酒肉葱韮蒜,悉为障圣道,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
这将吃葱蒜的过失,与饮酒吃肉相提并论,原因是它们都能增长爱欲,障碍圣道,所以不能食用。
六、烟酒有何危害
佛教的戒律有性戒与遮戒之分,酒是属于遮戒,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遮戒,因为不论是在家五戒、八戒;还是出家的沙弥戒、比丘戒,乃至菩萨戒,无一不戒酒。酒是遮戒,说明了饮酒本身并非罪恶,为什么一切戒都禁止呢?因为饮了酒,能使人犯戒,所以凡是佛子,都应该戒酒。
酒能引起犯戒,在小乘律论中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说有一位受了五戒的优婆塞,平常持戒很认真,有次从远处回来,口渴的不得了,误喝了一碗酒不免醺醺然的微醉,正在此时,见到邻居的一只鸡跑进屋来,就把它杀了佐膳;过了一会儿,邻女来寻鸡,他说根本没有看见;不惟如此,看到邻女长了几分姿色,还将她强奸了。为一饮酒,五戒尽失,所以酒成为重要戒相,是有它实际理由的。
酒在比丘戒中为九十单堕之一,这条戒缘起于娑伽陀尊者,借宿辨发梵志家,降伏毒龙,引起拘睒弥城主的归信,观礼世尊,要供养尊者,六群比丘为索黑酒,尊者渴了,醉倒途中,佛陀才制定了这条戒。戒文是:
若比丘,饮酒者波逸提......比丘尼波逸提,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为犯;不犯者,若有如是病,余药治不差,以酒为药;若以酒涂疮,一切无犯。
酒是一切酒,《大智度论》归纳有三处,即谷酒、果酒、药草酒,这一切能令人醉,心动放逸,都是不能饮用;除非为了治病,非酒无以恢复健康,才能饮用。
饮酒除了能导致犯戒,还有很多过失,佛陀在制酒戒时,就略举了十种。律文曰:
凡饮酒者,有十过失。何等为十:一者颜色少,二者少力;三者眼视不明,四者现嗔恚相,五者坏田业资生法,六者增致疾病,七者益斗讼,八者无名称,恶名流怖,九者智慧减少,十者身坏命终,堕三恶道。
酒的过失很多这里仅仅略举了十种,另外在《大智度论》中说有三十六失。未了又引经偈说:
酒失觉知相,身色浊而恶,智心动而乱,惭愧已被劫。失念增嗔心,失欢毁宗族。如是虽名饮,实为饮死毒。不应嗔而嗔,不应笑而笑,不应哭而哭,不应打而打,不应语而语,与狂人无异,夺诸善功德,知愧者不饮。
佛教是一种智慧的宗教,八正道以正见为首,修行的整个过程,时时都要依赖智慧的朗照,而酒却能迷失人的智慧,所以酒的过失的确是很严重的。
菩萨戒对酒有着更严格的规定。如《梵网经》轻垢戒的第二条说:
若佛子,故饮酒,而酒生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不得教一切人饮,一切众生饮酒。
酒有无量过失,所以不得自饮及教人饮。同《书》十重戒第五条又说: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缘、酤酒法、酤酒业,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之慧,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之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自饮酒犯轻垢罪,贩卖酒则犯波罗夷罪。原因是菩萨所作所为都应该使众生开智慧,而酤酒则使众生生颠倒心,所以罪过特重。
菩萨告诉我们不得饮酒,更不能贩卖酒。但作为慈悲为本的菩萨道,在为度生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开饮的,比如经中说载未利夫人,为救厨师一命,劝请波斯匿王饮酒,不但无罪,反生功德。
在世俗生活中,与酒一样受人重视的还有烟,通常人们都把烟酒合在一起说。饮酒在戒律中严格禁止,这是众所周知的,对于吸烟,一般都以为戒律中没有提到,所以在出家人中,有吸烟的也有不吸烟,不吸烟的尽管对吸烟的看不顺眼,但也找不到指责的理由,只得各行其是了。
吸烟的确没有喝酒食肉的过失那样严重,但在戒律中也还是有说到的。如《四分律》四十三卷中就记载:
尔时有比丘患风,医教用烟,佛言听用烟。
从这一段律文看来,如果有患风和医教用烟的两个前提,佛陀还是允许抽烟的,否则就不能吸。
在我们这个社会里,似乎早已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抽烟喝酒是世俗人的事,出家人是远离烟酒的。所以,一旦见到某个僧尼抽烟,人们就会讥嫌。出于维护僧团的荣誉,应该不抽烟才对。况且烟中所含尼古丁,能使人身体受到不良影响,导致肺癌,何苦呢?
七、食时应有的警觉
出家的目的是为了解脱,要想解脱,首先必须远离贪著。在日常生活中,最能令我们贪著的无过于美好的饮食。因此,佛制比丘食时当起厌治和观想。如何厌治呢?《大集经》中说:
云何修习食不乐想?若有比丘执持钵时,如血涂髑髅,烂臭可恶,虫所住处;若于食时,应观是食,如死尸虫;若见面时,如末骨想;得饭浆时,作粪汁想;得诸饼时,作人皮想;所执锡杖,作人骨想;得乳酪时,作浓血汗想;若得菜茹,作发毛想;得种种浆,作血想;是名于食生不乐想。
这是用智慧转变现前的受用境界以制伏自已的狂情、贪著,而达到不可乐,远离的解脱效果。
观想,就是著名的食存五观。
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是思惟食物的形成过程和施主付出的代价。如《大智度论》说:
思惟此食,垦植耘除,收获蹂治,春磨洮沙炊煮乃成,用功甚多。计一钵之食,作夫流汗,集合量之,食少汗多,须臾变恶,我若贪念,当堕地狱,啖烧铁丸。从地狱出,作诸畜生,偿其宿债,或作猪狗,常啖粪除,故于食中,应生厌想。
考察一粒米乃至一碗饭,从农民播种,到煮成熟饭,需要付了多少汗水。
二、自忖已身德行:这是关于接受供养的条件。《五分律》说:
若不为解脱出家者,不得受请。若坐禅、诵经、检校僧事,并为解脱出家者,听受僧次。
出家的目的不是为了解脱生死;出家之后不坐禅、诵经,不办僧事,都没有资格接受供养;《善见律》说:
比丘受用施物有四种:一者盗用,若比丘破戒受施,名为盗用。二者负债用,受施之时,必须作念,不作得罪,负人信施。三者亲友用,谓七学人受供。四者主用,即阿罗汉。
前二种是凡夫僧,后二种是贤圣僧,凡夫僧受供当作观想,勿生贪心,否则称为负债用,负债是要偿还的。
三、防心难过:是说比丘食时应该避免的过失。《明了论疏》说:
律中说出家人受食,先须观想,后方得餤,凡食有三种:上食起贪,尘离四过:一、喜业过,贪著香味,身心安乐,纵情取适故。二、离食醉过:食竟身心力强,不计于他故。三、离求颜色过,食毕乐光胜常,不须此心。四、离求庄严身过,食者乐得充满肥圆故。下食便生嫌嗔,多堕饿鬼,永不见食。中膳不分心眼,便起痴舍,死堕畜生中。
于好食起贪,坏食起嗔,死后要堕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中,《增一阿含经》说:
多食五苦:一、大便数;二、小便数;三、多睡眠;四、身重不堪修业;五、多患食不消化。故佛言:食知节量。因说偈云:多食致病苦,少食气力衰,处中而食者,如秤无高下。
贪著美食,结果就会多食。多食不但能引起现色身的痛苦,还会影响修道。
四、正事良药;食饭当如服药,为除饥渴故病而受食,不应分别饮食好恶。律中用二事譬喻:一、如用油膏车,但是取其滑而易转,不问油味好与不好。二、古人有夫妻携带儿子,经过险峻的道路,途中饥饿迫急,便吃儿子的肉,夫妻祗取支持生命不死,岂顾贪求滋味呢?比丘受食也当如此观想。
五、为成道业:在道业没有成就之前,还需要这个身体,色身的相续,必假饮食。所以吃饭是为修行成道。《持世经》说:
若不除我倒,此是外道,不听受人一杯之水。
倘若不为修道,只是满足色身需要,即使受人供养一杯水也不行,何况其它东西呢?
写到这里,本篇文字准备结束了。需要说明的是,戒律中关于饮食的规定还有很多,如受持、作净、食时威仪等,如果一一都写出,未免显得琐碎,也不适合于一般读者,所以本文只就介绍这些。错误之处也可能难免,只得敬请大德们指正了。
《漫谈僧食》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