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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讲记▪P53

  ..续本文上一页四无色,无想五那含”。如是诸有,为有情的生命果报,他之所以不绝的轮转于生死海中,是以随眠为他的根本的,所以有漏业离了这随眠惑,就决定没有感果的功能。然而仍成问题者,就是随眠何以为诸有的根本

  这在论文中说有十种原因,在顺正理论说有十六种原因,以明随眠为生死的根本,现因无暇一一俱说,只好略举几个重要的一谈。一、吾人身语意的三业活动,是听命于烦恼的指挥,所以由烦恼发动招感后有的业。二、随眠有股力量,系缚众生于生死海中,不让跳出三界外去,如人趣有情,有人趣的烦恼留住,只有使你更向低一级的地方去,决不容你向上升高一级,何况出三界而了生死

  因有强有力的烦恼支配著我们,所以我人不能自由的获得生死自在。随眠既是生死根本,我们即应从众多义门去认识他,进而决定除灭随眠。

  此差别有六谓寅嗔亦慢无明见及疑 这是解答第二问题的。随眠既为诸有的根本,首先我们要知道的,就是他的种类究有多少。这里说有六种,谓贪、嗔、慢、无明、见、疑。关于六种随眠的定义,有的从前曾经说过,有的下面会要谈到,兹姑略而不论。于此值得提出讨论的,足“亦慢”的“亦”字。据世亲自己的解说,是显示嗔、慢、无明等的五随眠,都是由贪的力量而于境随顺增长的,如经说的因爱生嗔,就是显示嗔由贪的力量,才对境界随顺增长的。嗔既如此,慢及无明等亦然。依这意义解说,我们对于颂文,应该读成贪、贪嗔、贪慢、贪无明、贪见、贪疑。但顺正理主不以此说为然,因这解释,不合文意,要知这三句的主要目的,本在标数列名,就是标出随眠的数目,列出他们一一名称而已,那里有什么此因于彼而于境随增的意义

  法义说:此责非理!当知此论是世亲造的,在他正作此颂时,心中含有这意义,所以特别说亦,这有什么不对

  又有什么不合文意?正理论主又说:此中“亦”字,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为了句子的完整,因为没有这一个字,句子就不圆满了。法义说:这也不符事实,我们从全论的前后颂文看,凡是作者欲用来满足句子的字,都是用“并”和“及”,甚或同时用两个“及”字,从未见用“亦”宇以满足文句的。众贤论师又说:假定欲合这“亦”字另有别义,我以为是可作这样解说的,如贪虽有多种,但可归纳起来成为一随眠,如是嗔慢等亦可作这样的办理,所以说亦。法义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说:你刚才说不顺文意,不可作别解,为什么现在你又作别解

  从这种种分别起来,因为颂是世亲造的,所以我们 觉得,还是以世亲本人的解说为确当。

  王二 明七随眠

  六由贪异七 有贪上二界 于内门转故 为遮解脱想

  上面所说的六随眠,在经中不会见有说过,可说没有经典的根据;现在所说的七随眠,经中又称为七使,是有经典根据的。如杂含十八说:“阎浮车间舍利弗:所谓使者,云何为使?舍利弗言使者七使:谓欲贪使、嗔恚使、有爱使、慢使、无明使、见使、疑使”。世亲在未造本论前,其所有的作品,不谈随眠则已,一谈随眠就是七随眠。法义说:“初句正答明成七,下三句辨所增名体。于中,初一句正示名体,谓有贪标名,上二界者出体……后二句叙有贪别立由,二句即二因”。

  六由贪异七 这是正答而明七随眠的所以。所谓七随眠,就是将上所说六随眠中的贪,分为欲贪舆有贪的二种,因由贪的不同,所以成七随眠。欲贪下面没有讲到,现在略为说明。什么是欲?经说:“欲者,谓眼所识色,可爱乐念染著色一。明白的说,欲贪就是欲界所有的贪,如贪五欲的境界等,是多向外门转的。

  有贪上二界 有贪,简单的说,就是上二界贪。上二界贪,为什么叫做有贪

  此中的有字,是约自体以立名的,而自体乃指定及所依止的生命体,因上二界的有情,多于定及所依身,深生味著,即此所味著的身与定,名之为有,缘此有而起贪,名为有贪。

  于内门转故 这是明有贪的第一理由。内,即指所修的定。欲界散心位上的有情,见色闻声等,都是向客观的外在转的,可是到色无色界的有情,因为内向修定的关系,缘定起贪,以内为门,所以名内门转。

  为遮解脱想 这是明有贪的第二理由。修色无色界定,纵然得到很深的境界,但依佛的眼光看来,仍在生死圈中,并没有真正得到解脱,然而印度其他的宗教学者,却于此生起解脱的观念,以为到了这儿,就超脱生死了。正理四十五说:“于色无色起解脱想”;入论上说:“静虑、无色,如四禅比丘,执四禅谓四果,无色亦可例知”。准此,总于上二界起解脱想。有说不是于上二界都起解脱想,只是在第四禅的无想天起解脱的观念。如旧论说:“于此二界中,即计无想定”。论第五也说:“修无想定为何所求

  谓求解脱。彼执无想是真解脱,为求证彼修无想定”。此两说中,应以前说为正。佛为料正他们这种错误的想法,所以特地告诉他们说,这不是真解脱,这还是有所贪爱的。

  壬三明十随眠

  六由见异十 异谓有身见 边执见邪见 见取戒禁取

  如上所说六种随眠,有时依于异门,又可建立为十种随眠,这是怎样建立而成为十的呢

  其情形是这样的:

  六由见异十谓于前六种随眠中,由于见行的差别,所以就分为十。见行的行,是行相,即行解,为心心所缘境的作用。所以婆沙说的“以行相、部、界差别而分别之”的行相,就是作行解说的。入阿毗达磨论上说:“依界、行相、部别。谓贪诸欲,故名欲贪”。从这种种看来,可知标的虽是行相,于其释义但是行解。

  异谓有身见边执见邪见见取戒禁取 所谓见的不同,是那几种呢

  约有五种差别:一、有身见,二、边执见,三、邪见,四、见取,五、戒禁取。如是五见,再加贪等五,合为十随眠。于中,五是见性,五非见性。至于什么叫做有身见等,到后再说,现只略举其名。

  唯仍须稍加分别的,就是这十随眠,是不是为经所说

  光记与宝疏,均说为经说,这实在是错误的,因在一切小乘经中,从未见说有十随眠的。或有人说,这是发智论所说的,但查发智论,并无如今所说的十随眠,虽则彼五有十随眠,但那是于九十八中,分别随增具缺,完全不是说的五钝五利。如发智说:“此中欲界异生、圣者,几随眠随增

  几结系耶

  答:异生九十八随眠随增,九结系;圣者十随眠随增,六结系”。不特发智不见有此说,就是于六足、婆沙中,也未见有以五利五钝立为十随眠的。所以诸论当中,只有于七随眠,复分为九十八。不过推寻九十八的本原,则全在五钝五利,如不据此,就不得成九十八数,所以知道:就义容有十随眠,更何况诸论说有五见

  壬四 明九十八随眠

  六行部界异 故成九十八 欲见苦等断 十七七八四

  谓如次具离 三二见见疑 色无色除嗔 余等如欲说

  如上所说六种随眠,不仅可以分七、分十,而且依余异门,又可建立为九十八随眠,这是怎样建立的呢

  现以两颂来说明。旧论说:“复次,此十随眠惑,于阿毗达磨藏中,更立为九十八”。与今论文由六成九十八,稍为不同,但大义无妨。发智三说:“九十八随眠者,谓欲界系三十六随眠,色无色界系各三十一随眠”。于中,初六句明欲界系,后二句明上二界系。

  六行部界异故成九十八 六,即前面的六随眠。行谓见行,由见行异,前六随眠,分别为十。即此十种,由于部界的不同,所以就成九十八。部是部类,有五部,即见苦、见集、见灭、见道、修所断。界谓三界,即欲界、色界、无色界。婆沙五十说:“佛唯说有七随眠,如何强增为九十八

  为遮彼意,广七随眠为九十八。谓依行相、界、部别故”。

  欲见苦等断十七七八四 此明欲界有三十六随眠。谓于欲界见苦所断有十随眠,见集所断有七随眠,见灭所断有七随眠,见道所断有八随眠,修道所断有四随眠。颂中的等字,就是等于见集等。五部总计,合为三十六种。

  谓如次具离三二见见疑 此释上面三十六数的原因。谓如五部的次第,其数多少是这样的:见苦所断具十随眠;见集与见灭所断各七随眠,于中除去身见、边见、戒禁取的三随眠,所以颂说离三见;见道所断有八随眠,于中除去身见、边见的二随眠,所以颂说离二见;修道所断有四随眠,于中除去五见及疑的六随眠,所以颂说离见疑。

  由此所说,已可明白的显示出:十随眠中,唯在见苦所断这一部的,是有身见与边执见;通于见苦见道所断之两部的,只是戒禁取见;通于见苦、见集、见灭、见道所断之四部的,是邪见、见取及疑;除此诸余贪、瞋、慢、无明四者,一一皆通见四谛所断及修所断的五部。论说:“如是六中,见分十二,疑分为四,余四各五,故欲界中有三十六”。于此三十六中,前三十二随眠,是属见道所断,因为一见谛时,他就毫无保留的被断去了,后修道的四随眠,属于修道所断,因于见谛已后,仍须不断的修道,才能断除他的。

  色无色除嗔余等如欲说 此明色无色界各有三十一随眠,二界合论成六十二。于中所除者,就是每部下除一嗔随眠,五部共除去五个,所以三十六,只剩三十一。上二界,除了没有嗔,其余的一切,都如欲界所说。古人有一颂说:“苦下具一切,集灭各除三,道除于二见,上二不行嗔”,正是显的这个意思。现在再来加一总结:欲界三十六,色界三十一,无色界亦尔,合为九十八。为使大家易于明白起见,特再总列一表如下:

  

  忍所害随眠 有顶唯见断 余通见修断 智所害唯修

  前说随眠有九十八,于中,为忍所害而属见所断的有八十八,为智所害而属修所断的有十。但这里成为问题的:前八十八随眠,是否决定唯属见道所断而不通于其他

  后十随眠,是否全都只属修道所断而不通于其他

  这一颂就是解答这个问题的。

  忍所害随眠有顶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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