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无形相,绝思维的一种理体。若依佛法来说,所谓道,即是佛道的意思。那么魔,可作障碍,破坏解,凡有碍于修行的人和一切事物,都能称之曰魔;好比邪知邪见的人,或者是烦恼、睡眠、杂念,因能障道,故名之曰魔。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是就修行人初期而言,魔高一丈,道只有一尺。若能精进不懈,等到道高无量,请问魔高几何?前年师资训练班招生,某考生在国文试卷中,曾慨叹的说:“真是稻(道)高一尺,茅(魔)高一丈。”就依他的话来说,因为农夫太懒,以致茅高如许。我们学佛修行,只要功夫得力,自可超越魔外。
魔的种类很多,没有一定的形状和处所,是无孔不入,到处都有的东西。比喻说,你现在念佛(道高一尺),忽然感冒了,觉得有点难受,于是就有人说,你念佛念得感冒了还要念,真是太不知道爱护自己,我看你近来瘦了很多,脸色好难看呀(魔高一丈)!当你听说瘦了很多,心里就难过起来,因此就不想念,只要不想念,很自然的就不会再念,此时你不但不认为它是魔,反而觉得是一个好朋友。如果你能这样想一想:感冒是气候的影响,和生活失调之所致,与念佛无关,凡是患感冒的人,都是因念佛而引起的吗?假使我不是天天念佛,一定会生大病呢!去看看医生再说,回来还要加紧念,生死是大事,生病是小事。它千方百计的向我献殷勤,目的是希望我和它一样,果能如是,魔也没有办法了。
记得以前准备出家时,有位朋友和我说:“修行当然是好,不过你现在出家未免早了一点,我准备好好的干几年再修修来世。”我马上问他:“你今年几岁?”他也不嫌我不礼貌,就说:“五十多啦!”接著我就说:“五十多还不算老,真是“, 买干鱼放生,不知死活!””从此他再也不和我说泄气话了。以后把凡是为我出家而惋惜,或者是同倩我生活清苦的人,统统编入魔的行列,所以一直生活得很自在。
我们修行的人,只要知道有魔,就好办了,不管什么魔,倘能慎终如始,依教而行,绝对可以降服得了。
你对信仰外教的看法怎样?佛教是否外教?
我们的宪法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所以我不能说信某教就对,或信某教就不对。“人心不同,如其面焉”,由于各人的根性不同,所受的教育,所处的环境也不同,当然思想境界也不同,因此对于宗教信仰亦难求其同。不管信那种宗教,最好是对其他宗教的道理,多少也要知道一点,这样可以作一个公平的比较,像买东西一样,多问几家是不会吃亏的。
所谓外教,就是外来的宗教的意思,这一点我认为也要像买东西一样,只要货真价实,又是合法进口的东西;而且适合我们的需要,是可以购用的。就拿西药来说,是外国来的东西,现在我有病,医生说要用某种药物治疗,在这种情况之下,就不能固执不用,而增加痛苦与危险。我们信仰宗教的目的,是解决生死问题,一定要慎重的选择,绝对不可以盲目的迷信,更不能“有奶就是娘”而滥信,这都不合乎信仰宗教的要求。
佛教生于印度,长于中华,与我国历史文化,早已溶为一体,无所谓中外了。譬如说,一个中国人”合法的娶了一位外籍的太太,所生的子女,你说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呢?我所交往的朋友各种宗教都有,也有不信教的,因为我没有“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利害观念,所以大家都处得很好。同时我体会到佛法主要目的,是修正我们人我差别的观念,而使其达到“怨亲平等”为最终目的,这一点是佛教最伟大的地方,也是众生应该努力的方向。如果功夫做到这一步,自然会离苦得乐,转凡成圣了!
子媳不孝,怎么办?
有位老居士来拜佛,见了我就说:“师父呀!你这条路真走对了!”“你不是也很好吗?”她叹了一口气又说:“好什么?以前总说养儿防老,现在儿子大了,我也老了,他们都远走高飞,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死也好,活也好,没有人过问,怎么办?”
“做儿媳的应当孝顺父母,他们不尽子责,是他们的罪过,但是你千万不要恨他们,照我想,他们是你的大善知识。”这时候她把我的话重复了一遍,表示不同意我这种说法。于是我又说:“他们也有子女,难道不懂得孝顺父母的道理,因为他们见你学佛虔诚,为了成就你的修行,所以才这样做,因为爱是生死的根株,你对他们无爱,将来才能无挂碍无恐怖的往生西方。”
好比说:“你在车站买车票回家,发现丢了一角钱(子媳不孝),当然你就不会计较这点小事上车走了,如果钱数太多(爱),一定要想办法找回来(挂碍),最后不但钱找不到,时间也耽搁了。”她听到这里便笑了起来,并且说:“今天幸得来一趟,要不然真会烦死。”
等她欢喜而去之后,有两位在座的年轻的朋友向我说:“师父用几句话解决了问题,真是太好了!”为了怕他们不懂得这是不得已的方便语,将来他们也如法炮制,而不顾父母之养,那就糟了,于是又补充说:“做子女的,除了财物孝养父母以外,还要劝导父母念佛修行,才是真孝。”“前言戏之耳。”
如何看破放下?
首先请听我介绍两段经文,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圆觉经说:“当知身心,皆如幻垢,垢相永灭,十方清净。”这是告诉我们看破和放下的妙法。
我们生此末世,真是八苦交煎,无论富贵贫贱,都有苦的感觉,原因是看不破,放不下。穷人为生活而争,情犹可原,富人为享受而争,颇不应该。钱是我们生活的工具,没有固然不行,太多也没有好处,用的得当,可以济弱扶倾,造福社会,如果为子孙的衣食而积蓄,说实在的,那等于是害他们。
利不可贪,名也不可好,须知名只是个抽象的东西,既不能御风寒,又不可解饥渴,倘若名副其实,当有劝善之功,否则难免助虐之过。我们之所以好名的原因,就是我执太重,其实一般人所认识的我,是四大和合的假我,是生灭的,不净的,是八苦的仓库,是生死的根源,我们要想离苦得乐,就应该把这个假我当作一辆破旧的脚踏车,虽然没有经济价值,但是可以利用作回家的交通工具,倘能作如是观,那么放下就比较容易了。不过想放下,必须先要看破,既已看破,还要决心放下,才能得到自在。
要想把看破放下做得彻底,必须用一贯作业的办法来应付一切诸法,才会成功,如果是断章取义,永远收不到效果,就以“只见强盗吃肉,没见强盗受苦”两句俗话来说,只见强盗吃肉,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而因此造诸恶业,倘能从看见强盗吃肉,而联想到强盗受苦,是他们应得的因果报应,当然就不敢为非作歹了。所以说,佛法的宇宙观,是缘生性空,一贯作业的究竟法;众生的宇宙观,是妄执诸有,局部性的生灭法。这一点是我们学佛的人,要特别留意的地方。
说到这里,使我想起子书上所记载与看破放下有关系的故事,因为文字写得太好,为了保全它的真善美,所以不翻译,对于难字难句,依文义略注于括弧内,以便阅读。原文如下:
卫人有东门(双姓)吴(名)者,其子死而不忧,其相室(邻居)曰:“公之爱子,天下无有,今子死而不忧,何也?”东门吴曰:“吾常(以前)无子,无子之时不忧,今子死,与向(过去)无子同,臣(我)奚足忧哉!”
从这个故事看来,东门先生确实看得破,放得下,不然,怎会不忧伤呢?我们再看银行和邮局,管理出纳的先生小姐们,因为看得破,放得下,所以大家都工作得很愉快。如果大家把这个道理,运用到日常生活上去,当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有位邻居,以前信他教,后又学佛,因夫病故,又信他教,怎么办?
她有信仰自由,我们没有权力约束人家,又没有名利可以控制,只好随她去,何必不安?她之所以反覆无常,原因是对宗教没有认识,如果是为了丧夫迁怒而去,那就不对。
要知人生如戏,夫妻是缘生的一种幻影,缘尽当散,这是自然的现象。如说信仰他教就不死丈夫,那么西方国家的家庭里,未必就没有寡妇?美国的甘乃迪,越南的吴廷琰,总不是佛教徒罢,为什么还死于非命?假使一定要说信仰他教就不病不死,为什么他们也设医院,而住院的又有几个是佛教徒?他们的教友结为夫妇,都能永不分离,白头偕老吗?这样不但别人不相信,恐怕他们也说不出口。
至于怎么办?如果环境许可,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关照她,有机会也讲些因果故事给她听,其他的都不必说,好在我们弘法目的是利生,而不是拉选票,多一个少一个,无足经重。但尽可能的多结善缘,总有一天她会觉悟的。
我被拉去信他教,现在愿信佛教,是否有罪?
强迫他人信仰宗教,是最不道德的行为。不管你是自己去的,还是拉去的,只要能重获自由,是不幸中之大幸。
请你静静的想一想,我们信仰宗教,是为解决生死问题,而不是生存问题,因此在信仰某种宗教之前,必须慎重的考虑一下,他是不是真有了脱生死的办法和能力,否则,那有什么意思?不过当你参加他们的宗教活动时,准有一个大布袋传递到你的手上来,此时你会乖乖的把钞票放在里面,给少了还怕他不高兴,将来不救你,其实再多,也不会替你推磨的。
现在你既信佛教,证明你善根深厚,不然,是出不来的。今后只要能依法去修,精进不懈,定能成佛作祖,怎会有罪?
佛教霭因果报应,那么现在的杀盗淫妄,是不是因果报应所应有的现象?
现在众生所感受的苦乐现象,固然有的是宿业的报应,但也有不是的,绝对不能一概而论。你说现在的杀盗淫妄是因果应有的现象,在理上讲,当然可以说得过去,不过太冒险,因为我们没有宿命通,怎么知道谁欠谁多少?而现在大家所作所为,也不见得都是恰到因果的好处,万一颠倒了;或者是透支,怎么办?
既然相信因果,那么凡是不如意的事,应作偿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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