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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機學佛決疑▪P11

  ..續本文上一頁無形相,絕思維的一種理體。若依佛法來說,所謂道,即是佛道的意思。那麼魔,可作障礙,破壞解,凡有礙于修行的人和一切事物,都能稱之曰魔;好比邪知邪見的人,或者是煩惱、睡眠、雜念,因能障道,故名之曰魔。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是就修行人初期而言,魔高一丈,道只有一尺。若能精進不懈,等到道高無量,請問魔高幾何?前年師資訓練班招生,某考生在國文試卷中,曾慨歎的說:“真是稻(道)高一尺,茅(魔)高一丈。”就依他的話來說,因爲農夫太懶,以致茅高如許。我們學佛修行,只要功夫得力,自可超越魔外。

  魔的種類很多,沒有一定的形狀和處所,是無孔不入,到處都有的東西。比喻說,你現在念佛(道高一尺),忽然感冒了,覺得有點難受,于是就有人說,你念佛念得感冒了還要念,真是太不知道愛護自己,我看你近來瘦了很多,臉色好難看呀(魔高一丈)!當你聽說瘦了很多,心裏就難過起來,因此就不想念,只要不想念,很自然的就不會再念,此時你不但不認爲它是魔,反而覺得是一個好朋友。如果你能這樣想一想:感冒是氣候的影響,和生活失調之所致,與念佛無關,凡是患感冒的人,都是因念佛而引起的嗎?假使我不是天天念佛,一定會生大病呢!去看看醫生再說,回來還要加緊念,生死是大事,生病是小事。它千方百計的向我獻殷勤,目的是希望我和它一樣,果能如是,魔也沒有辦法了。

  記得以前准備出家時,有位朋友和我說:“修行當然是好,不過你現在出家未免早了一點,我准備好好的幹幾年再修修來世。”我馬上問他:“你今年幾歲?”他也不嫌我不禮貌,就說:“五十多啦!”接著我就說:“五十多還不算老,真是“, 買幹魚放生,不知死活!””從此他再也不和我說泄氣話了。以後把凡是爲我出家而惋惜,或者是同倩我生活清苦的人,統統編入魔的行列,所以一直生活得很自在。

  我們修行的人,只要知道有魔,就好辦了,不管什麼魔,倘能慎終如始,依教而行,絕對可以降服得了。

  你對信仰外教的看法怎樣?佛教是否外教?

  我們的憲法有宗教信仰自由的規定,所以我不能說信某教就對,或信某教就不對。“人心不同,如其面焉”,由于各人的根性不同,所受的教育,所處的環境也不同,當然思想境界也不同,因此對于宗教信仰亦難求其同。不管信那種宗教,最好是對其他宗教的道理,多少也要知道一點,這樣可以作一個公平的比較,像買東西一樣,多問幾家是不會吃虧的。

  所謂外教,就是外來的宗教的意思,這一點我認爲也要像買東西一樣,只要貨真價實,又是合法進口的東西;而且適合我們的需要,是可以購用的。就拿西藥來說,是外國來的東西,現在我有病,醫生說要用某種藥物治療,在這種情況之下,就不能固執不用,而增加痛苦與危險。我們信仰宗教的目的,是解決生死問題,一定要慎重的選擇,絕對不可以盲目的迷信,更不能“有奶就是娘”而濫信,這都不合乎信仰宗教的要求。

  佛教生于印度,長于中華,與我國曆史文化,早已溶爲一體,無所謂中外了。譬如說,一個中國人”合法的娶了一位外籍的太太,所生的子女,你說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呢?我所交往的朋友各種宗教都有,也有不信教的,因爲我沒有“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的利害觀念,所以大家都處得很好。同時我體會到佛法主要目的,是修正我們人我差別的觀念,而使其達到“怨親平等”爲最終目的,這一點是佛教最偉大的地方,也是衆生應該努力的方向。如果功夫做到這一步,自然會離苦得樂,轉凡成聖了!

  子媳不孝,怎麼辦?

  有位老居士來拜佛,見了我就說:“師父呀!你這條路真走對了!”“你不是也很好嗎?”她歎了一口氣又說:“好什麼?以前總說養兒防老,現在兒子大了,我也老了,他們都遠走高飛,把我一個人丟在這裏,死也好,活也好,沒有人過問,怎麼辦?”

  “做兒媳的應當孝順父母,他們不盡子責,是他們的罪過,但是你千萬不要恨他們,照我想,他們是你的大善知識。”這時候她把我的話重複了一遍,表示不同意我這種說法。于是我又說:“他們也有子女,難道不懂得孝順父母的道理,因爲他們見你學佛虔誠,爲了成就你的修行,所以才這樣做,因爲愛是生死的根株,你對他們無愛,將來才能無挂礙無恐怖的往生西方。”

  好比說:“你在車站買車票回家,發現丟了一角錢(子媳不孝),當然你就不會計較這點小事上車走了,如果錢數太多(愛),一定要想辦法找回來(挂礙),最後不但錢找不到,時間也耽擱了。”她聽到這裏便笑了起來,並且說:“今天幸得來一趟,要不然真會煩死。”

  等她歡喜而去之後,有兩位在座的年輕的朋友向我說:“師父用幾句話解決了問題,真是太好了!”爲了怕他們不懂得這是不得已的方便語,將來他們也如法炮製,而不顧父母之養,那就糟了,于是又補充說:“做子女的,除了財物孝養父母以外,還要勸導父母念佛修行,才是真孝。”“前言戲之耳。”

  如何看破放下?

  首先請聽我介紹兩段經文,金剛經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圓覺經說:“當知身心,皆如幻垢,垢相永滅,十方清淨。”這是告訴我們看破和放下的妙法。

  我們生此末世,真是八苦交煎,無論富貴貧賤,都有苦的感覺,原因是看不破,放不下。窮人爲生活而爭,情猶可原,富人爲享受而爭,頗不應該。錢是我們生活的工具,沒有固然不行,太多也沒有好處,用的得當,可以濟弱扶傾,造福社會,如果爲子孫的衣食而積蓄,說實在的,那等于是害他們。

  利不可貪,名也不可好,須知名只是個抽象的東西,既不能禦風寒,又不可解饑渴,倘若名副其實,當有勸善之功,否則難免助虐之過。我們之所以好名的原因,就是我執太重,其實一般人所認識的我,是四大和合的假我,是生滅的,不淨的,是八苦的倉庫,是生死的根源,我們要想離苦得樂,就應該把這個假我當作一輛破舊的腳踏車,雖然沒有經濟價值,但是可以利用作回家的交通工具,倘能作如是觀,那麼放下就比較容易了。不過想放下,必須先要看破,既已看破,還要決心放下,才能得到自在。

  要想把看破放下做得徹底,必須用一貫作業的辦法來應付一切諸法,才會成功,如果是斷章取義,永遠收不到效果,就以“只見強盜吃肉,沒見強盜受苦”兩句俗話來說,只見強盜吃肉,很容易使人産生一種錯覺,而因此造諸惡業,倘能從看見強盜吃肉,而聯想到強盜受苦,是他們應得的因果報應,當然就不敢爲非作歹了。所以說,佛法的宇宙觀,是緣生性空,一貫作業的究竟法;衆生的宇宙觀,是妄執諸有,局部性的生滅法。這一點是我們學佛的人,要特別留意的地方。

  說到這裏,使我想起子書上所記載與看破放下有關系的故事,因爲文字寫得太好,爲了保全它的真善美,所以不翻譯,對于難字難句,依文義略注于括弧內,以便閱讀。原文如下:

  衛人有東門(雙姓)吳(名)者,其子死而不憂,其相室(鄰居)曰:“公之愛子,天下無有,今子死而不憂,何也?”東門吳曰:“吾常(以前)無子,無子之時不憂,今子死,與向(過去)無子同,臣(我)奚足憂哉!”

  從這個故事看來,東門先生確實看得破,放得下,不然,怎會不憂傷呢?我們再看銀行和郵局,管理出納的先生小姐們,因爲看得破,放得下,所以大家都工作得很愉快。如果大家把這個道理,運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當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煩惱。

  有位鄰居,以前信他教,後又學佛,因夫病故,又信他教,怎麼辦?

  她有信仰自由,我們沒有權力約束人家,又沒有名利可以控製,只好隨她去,何必不安?她之所以反覆無常,原因是對宗教沒有認識,如果是爲了喪夫遷怒而去,那就不對。

  要知人生如戲,夫妻是緣生的一種幻影,緣盡當散,這是自然的現象。如說信仰他教就不死丈夫,那麼西方國家的家庭裏,未必就沒有寡婦?美國的甘乃迪,越南的吳廷琰,總不是佛教徒罷,爲什麼還死于非命?假使一定要說信仰他教就不病不死,爲什麼他們也設醫院,而住院的又有幾個是佛教徒?他們的教友結爲夫婦,都能永不分離,白頭偕老嗎?這樣不但別人不相信,恐怕他們也說不出口。

  至于怎麼辦?如果環境許可,你還是和以前一樣的關照她,有機會也講些因果故事給她聽,其他的都不必說,好在我們弘法目的是利生,而不是拉選票,多一個少一個,無足經重。但盡可能的多結善緣,總有一天她會覺悟的。

  我被拉去信他教,現在願信佛教,是否有罪?

  強迫他人信仰宗教,是最不道德的行爲。不管你是自己去的,還是拉去的,只要能重獲自由,是不幸中之大幸。

  請你靜靜的想一想,我們信仰宗教,是爲解決生死問題,而不是生存問題,因此在信仰某種宗教之前,必須慎重的考慮一下,他是不是真有了脫生死的辦法和能力,否則,那有什麼意思?不過當你參加他們的宗教活動時,准有一個大布袋傳遞到你的手上來,此時你會乖乖的把鈔票放在裏面,給少了還怕他不高興,將來不救你,其實再多,也不會替你推磨的。

  現在你既信佛教,證明你善根深厚,不然,是出不來的。今後只要能依法去修,精進不懈,定能成佛作祖,怎會有罪?

  佛教霭因果報應,那麼現在的殺盜淫妄,是不是因果報應所應有的現象?

  現在衆生所感受的苦樂現象,固然有的是宿業的報應,但也有不是的,絕對不能一概而論。你說現在的殺盜淫妄是因果應有的現象,在理上講,當然可以說得過去,不過太冒險,因爲我們沒有宿命通,怎麼知道誰欠誰多少?而現在大家所作所爲,也不見得都是恰到因果的好處,萬一顛倒了;或者是透支,怎麼辦?

  既然相信因果,那麼凡是不如意的事,應作償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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