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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法句经 第廿二:地狱品

  地狱品

  三○六 说妄语者堕地狱,或已作言『我无作』。此二恶业者死后,他世同受(地狱)苦。

  三○七 多袈裟缠颈,恶行不节制,恶人以恶业,终堕于地狱。

  三○八 若破戒无制,受人信施食,不如吞铁丸──热从火焰出。

  三○九 放逸淫人妻,必遭于四事:获罪睡不安,诽三地狱四。

  三一○ 非福并恶趣,恐怖乐甚少,国王加重罪,故莫淫他妇。

  三一一 不善执孤沙,则伤害其手;沙门作邪行,则趣向地狱。

  三一二 诸有懈惰行,及染污戒行,怀疑修梵行,彼不得大果。

  三一三 应作所当作,作之须尽力!放荡游行僧,增长于欲尘。

  三一四 不作恶业胜,作恶后受苦。作诸善业胜,作善不受苦。

  三一五 譬如边区城,内外均防护,自护当亦尔。剎那莫放逸。剎那疏忽者,入地狱受苦。

  三一六 不应羞而羞,应羞而不羞,怀此邪见者,众生趋恶趣。

  三一七 不应怖见怖,应怖不见怖,怀此邪见者,众生趋恶趣。

  三一八 非过思为过,是过见无过,怀此邪见者,众生趋恶趣。

  三一九 过失知过失,无过知无过,怀此正见者,众生趋善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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