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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不与品 一三一 不与本生谭

  第十四章 不与品

   一三一 不与本生谭

   (菩萨═长者)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竹林精舍时,对提婆达多所作之谈话。恰于彼时,比丘

   等集于法堂开始谈论:「诸位法友!提婆达多不知恩,不知如来之德!」佛入法堂问

   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耶?」彼等曰:「如是如是之语。」佛言:

   「汝等比丘!提婆达多不知恩非自今始,前生亦为不知恩者。」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466 主分 昔日,于摩揭陀国之王舍城,摩揭陀王治国时,菩萨为八亿金财产之长

   者,名曰桑伽(螺)长者。当时于波罗奈亦住有一八亿金财产之长者名庇利亚,二

   长者互相有亲密之关系。然因某事之不幸,波罗奈之庇利亚长者失去全部之财产,

   彼濒于穷乏无依,携妻由波罗奈出发,徒步往王舍城,拜访螺长者住居,螺长者迎

   彼如同亲友之来,相互拥抱,隆重招待。经数日后某时,螺长者问曰:「喔,吾友!

   贵君因何故而来此?」于是彼答:「予遭不幸,失去全部财产,穷乏无依。」螺长者云:

   「予已深知,请勿忧虑!」于是开自己之宝库,与彼四亿之金,不论其它财产及从者,

   乃至自己所有牲畜及物品,全部二等分之,与彼一半。于是庇利亚携其财产归波罗

   奈,再兴家计。

   然其后螺长者亦同样发生不幸,尔时螺长者自思:「予以前对吾友有大援助,等

   分财产与彼,今吾友见我,将不拒绝,且往彼所求援依赖。」于是伴妻步行赴波罗奈,

   彼向妻云:「吾妻!汝与予一同步行于市中,于汝颇不相宜。汝俟予见长者之后,派

   遣马车,使汝乘坐,并由多数之从者相从,随后前来为宜。」于是遗留妻于城门前之

   某家。

   如是自身入波罗奈城,访问长者之家,告曰:「由王舍城之友人螺长者前来拜

   见。」庇利亚云:「请入内。」彼出近螺长者,见其服装褴褛,既不设席,亦不问候,

  467 只谓曰:「贵君有何事而来?」螺长者答曰:「为会见贵君而来。」彼更问曰:「贵君现

   住于何处?」螺长者曰:「尚无定宿之处,现予妻留置于城门前之某家。」于是彼云:

   「予处无贵君宿泊之场所,今与汝食物,可持此于某处烹饪而食,君可往矣!」于是

   向仆役命曰:「为我友人盛粉糠一屯巴 1用布片包裹给与。」是日彼积千车分筛之玄

   米囤于仓库,而彼以前由螺长者获得四亿金归来,此不知恩之大盗,仅赠恩人之友

   一屯巴之粉糠。仆役以一屯巴之粉糠入于笼中,赍与菩萨之前,菩萨心中自思:「此

   恶人以前由予之前,得四亿金,今则与予一屯巴之粉糠,予受之耶抑不受耶?」尔时,

   彼忽浮起思想:「此无信用之忘恩者,见予之零落而背弃友情,若予云彼所与之粉糠

   粗糙而不受,予亦为背弃友情之人。世间一切愚人皆云与者少而拒受所与之物,如

   是友情常为破裂,予今受取彼与之粉糠,仍以自力维持所建之友情。」于是彼以布片

   包粉糠步往街市,返至妻之住家。

   妻向彼问曰:「君何所得耶?」彼答:「吾妻!我友庇利亚长者与我粉糠一屯

   巴,遣我归矣!」妻闻之而啼泣云:「君为何受彼之物,此即为四亿金酬谢之道耶?」

   菩萨云:「予恐与彼之友情破裂,欲以己力为建立友情,故受取彼物,汝何为而悲伤

   耶?」于是唱次之偈:

   吝惜而不与 愚互友情绝

  468 与我半摩那 糠粉亦不辞

   如是友不绝 必能不久远

   长者之妻闻此偈,尚泣不止。恰于此时,原螺长者与庇利亚长者之农仆一人入

   来其家之门,此农仆闻长者妻之泣声,入门发现昔日之主人夫妇,于是农仆平伏长

   者之足下泣而问曰:「主人!因何来此处耶?」长者将事之经过,皆与说明。农仆安

   慰长者云:「主人!予已完全明了,请勿忧心。」彼伴长者夫妇归自己家中,以香汤

   使之沐浴,劝进饮食。于是农仆纠合其它诸人云:「我等之原主人前来!」经数日后,

   所有农仆悉皆无余,伴长者往宫廷出发,掀起骚动。

   国王呼彼等近前问曰:「汝等究为何事?」彼等将事件经过向国王上申无遗。国

   王闻彼等之语,呼两长者前来,先向螺长者问曰:「大长者!汝曾与庇利亚长者四亿

   金之事,为不伪耶?」彼答曰:「大王!予之友人由王舍城前来依予时,不论四亿之

   金,不问一切生物无生物以及一切财产,均二等分之,半数与彼!」国王次向长者庇

   利亚问曰:「此为事实耶?」彼答曰:「大王!诚如所言。」国王问曰:「此次螺长者来

   访汝时,汝对彼优遇款待之耶?」彼默然不答。国王更向彼曰:「汝彼时曾与彼以布

  469 片包一屯巴之粉糠,是耶?非耶?」彼闻之仍不置答。国王于是与大臣等商谈:「此

   应如何处置。」王向臣下命之曰:「汝等赴庇利亚之家,将其家之全部财产与螺长

   者!」菩萨曰:「大王!予不用他人之财产,予只得昔日与彼者,即已满足。」于是王

   命与菩萨所属之财产。

   菩萨再得昔日所与庇利亚之财产,与农仆等同归王舍城,再兴家计。菩萨为布

   施等之善行,从业报生于所应生之所。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庇利亚长者是提婆达多,螺

   长者即是我。」

   注 1 屯巴(tumba),近于一阿鲁哈伽(a1haka)约当两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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