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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共中士道修心次第 第三节 思惟流转次第(集谛)▪P5

  ..续本文上一页不善者,体温是先从头上开始变凉,然后逐渐从胸口离开。而多作善行者,体温则是从脚下开始变凉,最后也还是从胸口这个地方离开。总之,识最后都是从心口离开的。

   “于最初精血之中,识于何住,即成心藏。后从何出,即是最初之所入也。”当中阴身前去投胎时,于父母遗传基因中,识最初所住之地就成为心脏。而识最后离开的地方,也是最初进入之地。

  4.死后成中有之理

   死后成中有之理者,如上所言。识从何出之时,由彼无间,如秤低昂,而成死与中有也。彼中有者,眼等根全,当生何趣,即具彼趣之身相。在未受生之间,眼如天眼,身如具通,俱无障碍,同类中有及修得离过之天眼能见之。

   《俱舍》虽言,若成何趣之中有,次无遮止令于余生,而《集论》则说有遮也。

   作不善之中有者,如黑羺光,或阴暗夜。作善中有者,如白衣光,或月明夜。中有同类能互相见,并能自见生处。地狱中有如焦株杌,傍生中有如烟,饿鬼中有如水。欲天与人之中有如金,色界中有鲜白。此《入胎经》所说。

   若由无色生下二界,则有中有。若从彼二生无色者,随于何死,即于彼处成无色之蕴,无有中有也。

   又天之中有向上,人之中有平行。诸作恶业者,眼目视下,倒掷而行。三恶趣之中有皆同也。

   寿量者,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得缘则无决定。不得亦须换身,于七七日住。在此期内,定得生缘,无过此限。如天中有,七日死后,或复为天,或变人等之中有,以有余业能变中有种子故也。余亦如是。

  当识从心脏离开,生命就会进入下一个程序——中有,这是一期生命到下期生命的过渡阶段,不属于六道之一。

   “死后成中有之理者,如上所言。识从何出之时,由彼无间,如秤低昂,而成死与中有也。”死后将进入中有阶段的原理,前面已经说过。在识从心脏离开的同时,死有结束而生有出现,两者是没有任何间隔的。就像一杆秤,此起而彼伏,彼伏而此起,在两端的起伏之间,哪有什么间隔呢?

   “彼中有者,眼等根全,当生何趣,即具彼趣之身相。”中阴身到底是什么样呢?其实,也是六根俱全的。如果未来将投生何道,那么中阴身就具有这一道的身相特征。比如要投生为猪,此时的中有就是猪的形状;如果要投生为人,此时的中有就是人的形状。

   “在未受生之间,眼如天眼,身如具通,俱无障碍,同类中有及修得离过之天眼能见之。”天眼,六通之一,是与色界天人同等的眼根。那些尚未受生的中阴身是具有神通的,不论远近、内外、昼夜都能得见。而他的身体也是有神通的,没有任何东西阻挡得了。无论铜墙铁壁还是天上人间,中阴身都能毫无阻碍地穿越。那么,什么人能看到中阴身呢?一是同类中有能彼此看到,二是修得离过天眼者能够看到。

   “《俱舍》虽言,若成何趣之中有,次无遮止令于余生,而《集论》则说有遮也。”中阴身一旦形成后,比如已形成猪道或天道的中阴身,在投生之前有没有可能改变?关于这个问题有两种说法。《俱舍论》说,如果已成为哪一道的中有,是没有办法改变的。而在《阿毗达磨杂集论》中,则认为是可以改变的。哪种说法更合理呢?本论比较赞同《集论》的观点。如果不能改变的话,超度还有什么作用呢?

   “作不善之中有者,如黑羺光,或阴暗夜。作善中有者,如白衣光,或月明夜。”作不善业者的中有,中有所呈现的是一片漆黑,就像黑烟那样,或者像昏暗的夜晚,因为不善业也叫做黑业。作善业的中有,其光泽就像穿了明净白衣一样,或像月明之夜那么皎洁。

   “中有同类能互相见,并能自见生处。”同类的中有能互相看到对方,并且能看到自己生到什么地方。因为能看到,中阴身才会向那个地方飞奔,这种速度非常之快,就像光速一样。

   “地狱中有如焦株杌,傍生中有如烟,饿鬼中有如水。欲天与人之中有如金,色界中有鲜白。此《入胎经》所说。”株,露出地面的树根。杌,树没有枝。地狱的中有,就像烧焦的树根或秃木一样。动物的中有,就像飘荡的烟一样。饿鬼的中有,就像流动的水一样。欲界和人的中有,其色如金。色界的中有,色泽洁白。这是《入胎经》所说的。

   “若由无色生下二界,则有中有。若从彼二生无色者,随于何死,即于彼处成无色之蕴,无有中有也。”如果是从无色界生到以下的色界和欲界,就会有中阴身。如果是从欲界和色界生到无色界,则是没有中有身的。当生命结束时,当下就进入无色界的状态。

   “又天之中有向上,人之中有平行。诸作恶业者,眼目视下,倒掷而行。三恶趣之中有皆同也。”倒掷,倒翻筋斗。中有投胎时的行动方式是怎样呢?生于天上的中有,是直直向上的。生于人道的中有,则是平行移动的。而那些造作恶业者,则是眼睛向下,首足倒立而行。凡是堕落三恶道的中有,都是同样的情形。

   “寿量者,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得缘则无决定。”那么中有的寿量有多长呢?如果没得到投生因缘,就会在这一阶段停留七天。如果感得投生因缘,时间就没有一定了,可能马上就去投生。尤其那些善业或恶业极重者,中有阶段非常短暂,下地狱的立刻下地狱,生天的立刻生天。但通常要经过等待生缘的过程,就像人们辞了工作之后,需要有求职过程一样,这个过程就相当于中有阶段。所谓生缘,其实就在于业缘是否成熟。

   “不得亦须换身,于七七日住。在此期内,定得生缘,无过此限。”如果七天后还没得到受生机会,这个中有就要更换身体。也就是说,需要死而复生一次,然后仍以中有身再存活七天,因为中有的寿量只有七天。这样一共可以更换七次,即七七四十九天。在此期间必定得到生缘,不会超过这个期限。所以,超度都要在四十九天之内,此时未来生处还没有决定,还有改变的可能。否则的话,就影响甚微了。

   “如天中有,七日死后,或复为天,或变人等之中有,以有余业能变中有种子故也。余亦如是。”如果是天的中有,七天死后,还继续以天的中有身出现。如果因为某种业力改变,才可能变成人或其他各道的中有。原因在于,还有其他业力能改变天的中有种子。天道如此,其他各道也同样如此。

   可见,宗大师是倾向于中有能够改变的观点。

  5.生有结生之相

   次于生有结生之相者,《瑜伽论》云:“若胎生者,于父母精血起颠倒见,而时如父母未眠,而如幻见眠,于彼爱著。”《俱舍》说为见父母眠也,彼复若生女身之中有,于母思离,贪与父交。若生男者,于男思离,贪与女交。是欲起已,从而趣向。如是,男女支体余渐不现,唯见男女根相。对彼起嗔,中有遂灭,而成生有。复以父母贪爱俱极,最后有浓厚之精血各出一滴,相与和合,住母胎处,状如凝乳。与彼具时,则中有灭。与灭同时,以结生相续之识力,有微细余根大种,和合摄彼同分之精血,而余根以生。

   尔时入胎之识,诸许阿赖耶者,为阿赖耶。诸不许阿赖耶者,则为意识结生也。

   若于生处不欲去者,则不赴,不赴则不生。故已作增长生地狱之业,如宰羊、杀鸡、贩猪等非律仪之中有,于其生处,如于梦中而见有羊等,以昔串习之爱乐,即往赴彼。次于生处之色起嗔,遂致中有灭而生有生焉。如是于地狱及大瘿饿鬼中亦同。

   凡当生于畜生、饿鬼、人及欲界、色界天者,于其生处,见自同类喜乐之有情,于彼欢喜,思欲奔赴。由于生处起嗔,中有随灭,而生有生焉。此《本地分》中所说也。其非律仪贩鸡猪等之生地狱,与此相同。

   《俱舍》云:“湿化染香处。”谓湿生贪染香气,化生贪染住处而生也。又若生热地狱者思暖,若生寒地狱者思凉,中有趋之乃生,此注中释也。卵生如胎生,亦出《俱舍论注》。

  中有结束之后,就要进入生有。那么,识又是怎样投胎的呢?本论主要引《瑜伽师地论》和《俱舍论》进行说明。

   “次于生有结生之相者,《瑜伽论》云:若胎生者,于父母精血起颠倒见,而时如父母未眠,而如幻见眠,于彼爱著。”关于众生如何投胎的问题,《瑜伽师地论》说:如果是胎生有情,在看到父母行邪行时,会对父母的精血生起颠倒见,前去投胎。所以,这里的眠就是指不净行。关于这部分内容,《瑜伽师地论》的原文为:“彼于尔时,见其父母共行邪行所出精血而起颠倒。起颠倒者,谓见父母为邪行时,不谓父母行此邪行,乃起倒觉,见己自行。见自行已,便起贪爱。若当欲为女,彼即于父便起会贪。若当欲为男,彼即于母起贪亦尔,乃往逼趣。若女于母,欲其远去。若男于父,心亦复尔。生此欲已,或唯见男,或唯见女,如如渐近彼之处所。如是如是,渐渐不见父母余分,唯见男女根门。即于此处,便被拘碍,死生道理如是应知。”

   “《俱舍》说为见父母眠也,彼复若生女身之中有,于母思离,贪与父交。若生男者,于男思离,贪与女交。是欲起已,从而趣向。”《俱舍论》则说,中阴身是看到父母行不净行前去投胎。如果是投为女身的中有,就想着母亲离开,希望自己和父亲发生性关系。如果是投为男身的中有,就想着父亲离开,希望自己和母亲发生性关系。生起这种染著心后,中有就会飞快地投生。所以说,投生都是和贪染心有关。对什么境界感兴趣,中阴身就会直奔而去。

   “如是,男女支体余渐不现,唯见男女根相。对彼起嗔,中有遂灭,而成生有。”渐渐地,父母的整个身体都隐没不现,只见到男女根相。此时,中有消失而构成生有,把父母的遗传基因执以为是自己。“对彼起嗔”这句话,《瑜伽师地论》和《俱舍论》中未见记载,可能是根据“于母思离”“于男思离”而来。

   “复以父母贪爱俱极,最后有浓厚之精血各出一滴,相与和合,住母胎处,状如凝乳。”当父母的贪爱心达到高度时,精和卵就产生和合,进入母亲子宫。父母最初给予的这一遗传基因,就像凝乳一样。

   “与彼具时,则中有灭。与灭同时,以结生相续之识力,有微细余根大种,和合摄彼同分之精血,而余根以生。”在遗传基因和合时,中阴身就消失了。在中阴身消失的同时,因为识所具有的生根之力,使得父母给予的这一点遗传基因逐渐形成生命体,从微细的根逐渐成长壮大。这个成长过程,在《俱舍论》和《瑜伽师地论》中也说得非常清楚。比如第一个七日是什么形状,第二个七日是什么形状,第三个七日是什么形状,等等。

   “尔时入胎之识,诸许阿赖耶者,为阿赖耶。诸不许阿赖耶者,则为意识结生也。”入胎的识,到底是哪个识呢?如果按《瑜伽师地论》的观点,阿赖耶识才有资格扮演这个角色,因为其他识都是有间断的,不能作为结生相续的载体。而不认可阿赖耶识的宗派则认为,是意识在担负这个作用。

   “若于生处不欲去者,则不赴,不赴则不生。”以爱染心执取某个境界,识才会前去投胎。如果对境界没有兴趣,就不会生起爱染心,不会投生彼道。因为投胎并不是有人在驱赶,也不是有外力在操纵,而是由自身业力推动,是随业流转。所以,这个境界必然是你喜爱并执著的。或许有人觉得,那谁会喜欢三恶道的境界呢?既然没人喜欢,怎么又会堕落其中呢?

   “故已作增长生地狱之业,如宰羊、杀鸡、贩猪等非律仪之中有,于其生处,如于梦中而见有羊等,以昔串习之爱乐,即往赴彼。”如果已经造作招感地狱果报的恶业,比如生前经常宰羊、杀鸡、贩猪者的中有,在投生之处,就像梦中见到牛羊等动物,因为他生前有杀生的串习,就会去追赶那些牛羊,由此堕落。所以在堕落前看到的并不是地狱景象,只有进去之后,才显现地狱的狰狞恐怖。

   “次于生处之色起嗔,遂致中有灭而生有生焉。如是于地狱及大瘿饿鬼中亦同。”此时,中有就会因看到地狱景象而生嗔心,随之结束,进入地狱。其他那些地狱、饿鬼的受生情况也大体相同,都是对生处境界起贪,使他们奔赴其中。大瘿饿鬼,指脖子间有巨大肿瘤,无法吞咽食物。

   “凡当生于畜生、饿鬼、人及欲界、色界天者,于其生处,见自同类喜乐之有情,于彼欢喜,思欲奔赴。由于生处起嗔,中有随灭,而生有生焉。此《本地分》中所说也。其非律仪贩鸡猪等之生地狱,与此相同。”凡是应当生于畜生、饿鬼、人道及欲界、色界天的中有,在他们将要投生的地方,因为见到自己的同类而心生喜爱,想要前去和他们在一起。此外,由于对投生处生起嗔心,也会令中有随之结束而生有开始。这是《瑜伽师地论·本地分》所说的。这里所说的非律仪,即发愿以贩鸡猪等行为作为终身职业,他们堕落地狱的过程也与此相同。

   “《俱舍》云:“湿化染香处。”谓湿生贪染香气,化生贪染住处而生也。又若生热地狱者思暖,若生寒地狱者思凉,中有趋之乃生,此注中释也。卵生如胎生,亦出《俱舍论注》。”《俱舍论》说:湿生的有情是因为贪染香气而生,化生的有情是因为贪著住处而生。总之,受生都离不开贪染心。那些生到八热地狱的有情,是因为感到寒冷而希求温暖;而那些生到八寒地狱的有情,则是因为感到炎热而希求清凉。因为这种希求,中有就会奔向温暖或寒冷的处所,然后就是中有灭而进入生有阶段。这是《俱舍论注》所说的。卵生的受生情况和胎生大体是一样的,这个观点也出自《俱舍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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