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法王者,亦广宣双修之淫法,乃至于不别男女(不再限制佛父对佛母),因此其“道场”中爱滋病泛滥,后此“法王”终死于爱滋,其“道场”亦被政府解散。有人以此询于他派邪密领导人,则答曰:“各人各有修行,不予评论。”
【义贯】
“又彼”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已“消,受阴明白”显露,于是“味”著“其虚明”之性,爱不能舍,其味著“深入”于“心骨”中,久之,“其心忽有无限” 之“爱”恋“生”起,“爱极”情动不已而“发狂”乱,“便”进而“为贪”淫“欲”之事。
“此名”于“定境”中,“安顺”之乐深“入心”骨,以“无”有“慧”力“自持”,故爱极发狂而“误入诸欲”;若能觉“悟”速即舍离,“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境界。
“若作”已得“圣”证之“解,则有” 贪“欲”之“魔”,趁虚“入其心腑”,而使此人“一向”(始终)妄“说”行淫“欲”即“为”修“菩提道”;并以此邪法“化诸白衣”不分尊卑、亲疏、男女“平等”共同“行”淫“欲,其行淫者”,美“名”之为“持法子”,假“鬼神力故,于末世中摄” 受“其凡愚”之人,“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久之,一旦其人再无利用价值,“魔心”对他即“生厌”弃,乃“离其身体”而去;魔去之后,其人以无魔力所持,其本身“威德既无”,而仍宣淫不能自已,即“陷于王难”,官司缠讼,甚至入狱;由于“疑误众生”令众生“入无间狱”,以此恶业“失于”三昧“正受”,而起邪受,来世“当从”种种邪妄而“沦坠”恶道。
四、结语:迷则成害,嘱令保护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注释】
“皆是受阴用心交互”:“交互”,指观力与妄想交互陵替。此谓这些魔相皆是于受阴将破未破时,行者调心不善,其观力与妄想力互相陵替倾夺,所产生的现象。
【义贯】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中所“现”之“境,皆是受阴” 将破未破之际,行者“用心”(调心)未善,观力与妄想力“交互”陵替,“故现斯事”。然而“众生顽迷,不自忖量”自己实仍在凡夫位中,“逢此”得大光耀或见虚明性等“因缘,迷不自识” 知因何而能得此境界,便妄自“谓言”已“登圣”位,未证言证,于是“大妄语成”就,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汝等亦当将如来”此诸法“语,于我灭后,传示”于“末法”时期,“遍令众生”之修正定者“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成其魔业,“保持”正法勿令断绝,“覆护”正修之士“成”就“无上”菩提“道”。
卷 十
第三节 想阴魔境
一、想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
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
【注释】
“受阴尽者”:谓已透过受阴十境,而破受阴。
“虽未漏尽”:虽尚未达无漏。
“心离其形”: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不再为形体所局限。以真心周遍,本来不局于身,由于无始迷执,非局而成局,纵使色阴已尽,十方洞开,见闻达于周遍,亦尚无离身自在之用,这是因为还被受阴覆盖住的缘故。现在受阴既尽,才能心离其形体。
“从是凡身”:“凡身”,凡夫身。
“菩萨六十圣位”:即三渐次、干慧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十地、等觉、妙觉。
“意生身”:又作意成身,非父母所生之身体,乃入圣位之菩萨,为济度众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意生”喻其来去迅疾,犹如意之来去,说到就到。关于意生身,可参阅《楞伽经》之所述。
“熟寐寱言”:“寐”,睡。“寱(音艺)”,同“呓”;梦中言,俗言梦话。
“是人虽则无别所知”:谓虽已成意生身,然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于“上合十方诸佛,下同六道众生”之道亦无所知。
“其言已成音韵伦次”:喻其所行已合于章法(已入于道),不再如凡愚之一切随业造作,浑浑噩噩、语无伦次。
“令不寐者咸悟其语”:“不寐者”,不睡之人,指佛菩萨,以佛菩萨已从梦觉故。“悟”,知。谓此人虽未达究竟,然如来于是人,悉知悉见,而其所行,与佛菩萨亦能感应道交。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精“修三摩地”,已透过受阴十境,而达“受阴尽者,虽”尚“未漏尽”,然其第八识“心”已能“离其形”体,“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 夫之“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 (五十二位加三渐次、干慧、四加行)“得意生身,随” 意而“往”诸刹“无碍”。
“譬如有人”于“熟寐”中发“寱言”“呓语”,“是人虽则无别所知” (未入大觉,行而不知其所以然),然“其言已”顺“成”法之“音韵”以及“伦次”(有条不紊),而能“令不寐者”(佛菩萨)“咸悟”知“其语”(悉皆感通)。“此则名为” 本心被“想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想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动念尽,浮想销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动念尽”:“动念”,指第八识中所含六识种子动荡之念。
“浮想销除”:“浮想”,指六识中枝末现行。以根本(种子)既尽,枝末(现行)便成无根之浮想,而自消除,不复再起。
“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伦”,类。“一伦生死”,指一切伦类之生死,即十二类生。“首”,指生相。“尾”,指灭相。此谓,一切十二类生的生灭之相,皆得圆满照了,即生从何来,死至何去,亦即是由于想阴已尽,行阴显现,故得明见此一切。以行阴即是生、住、异、灭,迁流变动之相;今行阴既现,即能照见了知其四相。
“烦恼浊”:前面经文释烦恼浊云:“又汝心中忆识诵习,离尘无相,离觉无性,相织妄成,名烦恼浊。”今以六识之根本及枝末(种子与现行)皆已销泯,动荡之根、漂浮之末皆已除尽,故不再浮动;心若不浮动,即离烦恼,因此能超越烦恼浊。
“观其所由”:既破想阴之后,回观想阴之所由生(生起之由)。
“融通妄想以为其本”: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之妄想,色与想交织而妄成,以为想阴生起之根本。例如心想酸梅,口中水出等,即是由心中之妄想而成色(酸梅),心复与此想中之色交织,故令水从口出。
【义贯】
“若”六识种子之“动”荡之“念尽”,六识中之枝末(现行)“浮想”即得“销除”,不复生起,“于觉明”之第八识“心”,即“如去尘垢”,不再阴盖,故“一”切“伦”类之“生死”(十二类生),其“首”之生相乃至“尾”之灭相,皆能“圆照”明了,“名”为“想阴尽”相。以想阴尽故,“是人则能超烦恼浊”,于是回“观其”想阴之“所由”起,原来是从“融通”质碍与“妄想”交织而成,“以为其”生起之根“本”。
三、想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贪求善巧——怪鬼来挠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其人不觉是其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 ,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受阴虚妙”:谓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以其心能离身无碍,见闻周遍故。
“不遭邪虑”:因受阴已破,故不再受受阴之邪虑所惑。
“圆定发明”:圆通之妙定得以开发显明。
“心爱圆明”:谓彼行者忽然发起一念贪着,心爱圆明妙用之境界。
“锐其精思”:勇锐精进于其思维。
“贪求善巧”:“善巧”指神通变化。谓彼人贪求善巧之变化,悚动人心,以广作佛事。
“天魔”:指六欲天魔。
“候得其便”:候得其贪着之便,所言“候”者,因为一当有人修定,魔宫即震裂,于是天魔便虎视眈眈,守候其旁,趁虚而入以破坏之。“便”者,魔得其便,也就在于是行者有所缺失、过错、或疏忽,行者这些疏失正是让天魔逮到了破坏修行之便。
“飞精附人”:“人”,指旁人,非行者本人;以行者到此境界。即使是天魔,也已不再能直接附于他身上,故须转而利用旁人来破坏他。又,此受魔所附之人,多是素受邪惑之人。
“口说经法”:谓魔即令此人口说经法;然此经法多为“相似佛法”。
“其人不觉”:“其人”,即受魔附身之人。
“自言谓得无上涅槃”:自言得无上涅槃,或自言得无上菩提、得道、大彻大悟、已开悟、证法身、或成就三明六通等,凡此皆是于魔力所持下所作的大妄语。
“斯须”:即须臾,顷刻之间,极短时间之义。
“潜行贪欲”:“潜”,暗中。“贪欲”,特指淫欲。谓暗中偷偷地行淫。
“口中好言灾祥变异”:“祥”,朕兆、徵兆。“灾祥”,即灾难之兆。“变异”,即怪诞反常之事。如言何年何月何日将是世界末日到了,或何时神再来世界审判。
“令其家资无故耗散”:以其家财为了求避灾、驱邪、或迎佛、迎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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