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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五▪P6

  ..续本文上一页于佛音声悟明四谛。佛问比丘,我初称解,如来印我名阿若多。妙音密圆。我于音声得阿罗汉。佛问圆通,如我所证,音声为上。”】

  【注释】

  “鸡园”:《大智度论》云:昔因野火烧林,林中有雉(zhì)鸡(鸟名,形似鸡)飞入水中,湿其身以救火,经七日夜,感得净居天人下雨灭火,因而名彼林为鸡园。

  “佛问比丘,我初称解”:“初”,最先。“称”,说,宣称。佛于开示四谛法后,问诸比丘解否,我最先表示我已解了。

  “阿若多”:义为“最初解”。诸佛菩萨,乃至二乘圣人之名,常是依其所证之功德或法门而得名,彼名亦即如来印可其所修证之境界,然后赐与之令其名符其德。故其名字亦即是其所修、以及所成就的功德之表徵。

  “妙音密圆”:“密圆”。秘密周圆。这是指憍陈那所悟之对象(内容),为佛说法时之微妙音声,其体秘密(以音声之本体乃如来藏,故极深密),其用周圆,遍十方界。

  “我于音声得阿罗汉”:我即以音声(声尘)为本修因,而得开解,悟明真谛,因此得证阿罗汉道。

  【义贯】

  “时憍陈那”等“五比丘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昔日“我在鹿苑及与鸡园,观见如来最初成道”,而后如来为我等五比丘三转四谛*轮,我即“于佛”之妙法“音声”而开“悟明”了“四谛”之理。“佛”那时“问”诸“比丘”解彼四谛理否,“我”系最“初称解”之人,“如来”即“印”可“我”所解,而“名”我为“阿若多”(最初解),而我所解者无他,乃佛之微“妙”法“音”其体秘“密”、其用周“圆”,遍于法界。“我于音声”之本修因而得开解,悟明四谛,“得阿罗汉”道。“佛”今“问圆通,如我所证”者,即以“音声为上”。

  【诠论】

  六尘本来是以色尘为首,现在二十五圣自证圆通境界,却是以“声尘圆通”居先,又以“耳根圆通”殿后,这便暗示了这二十五圆通法门的归趋,以本经的当机者阿难而言,乃至以此方世界众生一般普遍的根机而言,还是以从耳根一法门入,最为直捷、简便。当然,若是最上上根器人,能当下“不由方便”、“直指人心”,那自然又是更为快捷便利,一门顿超;然而那是“如来种性”之人,千万人中难得其一。又如其他特例,例如此中除了观世音菩萨外之二十四圣,皆各有其特殊之胜上因缘,而得以其他法门,会本心源、开悟圆通,那也另当别论——不过那又必须于外有很殊胜的善知识因缘,得值遇真大善知识教授,于内又必须有极殊胜之善根,方得成就。因此,除了这两类特例之外,从种种方面来考量,佛在本经中以种种暗示或明言,都在推许耳根圆通法门,以其对此世界之一般众生而言,适用性比较大。

  又,在这里经中说:“佛问圆通,如我所证,音声为上”,当然是指若根性方面与憍陈那相近的有情,对他们而言,其本修法门,还是以声尘圆通法门最为殊胜。但这并不表示声尘圆通便是一切法门中殊胜与否。所谓“最上”系对机而言,法门若“对机”即殊胜、最上;若不对机,即不得言殊胜,遑论“最上”;于此音声圆通法门如是,其他法门也是一样,行者应可比知。因此于以下二十四种圆通法门中,关于这点即不再赘言。

  2. 色尘圆通 (优波尼沙陀尊者)

  【优波尼沙陀即从座起,顶礼足而白佛言:“我亦观佛最初成道,观不净相,生大厌离,悟诸色性,以从不净白骨、微尘,归于虚空,空、色二无,成无学道。如来印我名尼沙陀,尘色既尽,妙色密圆,我从色相得阿罗汉。佛问圆通,如我所证,色因为上。

  【注释】

  “优波尼沙陀”:义为色性空。

  “观不净相,生大厌离”:我依佛所教而观色法之不净相,而对欲念生大厌离。“不净相”指“九想观”之相(即观想人死后,其尸体产生如下九种变化):一、膨胀想,二、青瘀想,三、坏想,四、血塗想,五、脓烂想,六、虫啖想,七、分散想,八、白骨想,九、烧想。

  “悟诸色性,以从不净”:悟了诸色法,是从最根本的不净(种子不净、生处不净等)而来。共有七种不净,详后“诠论”中说述。

  “白骨、微尘归于虚空”:我又于九想观中,观众生肉体死后终成白骨,白骨遇野火燃烧后化为微尘,微尘于风过处,应念消散,犹如虚空。

  “空、色二无,成无学道”:“ 二无”,二者皆无相。我又观虚空与色法二者,皆无相可得,因此而证色、空二空,而得成就无学道果。

  “如来印我,名尼沙陀”:如来印可我之所证,并以我所实证的“尘性空”(色性空)之法,而赐我之名为“尼沙陀”(复次,因诸圣证得法身,以法成身,故以所证法之名,而名其本身,是即有三义,一、表“实至名归”:二、为表显其所证之法,及其功德;三、显示此圣之本起因缘。)

  “尘色既尽,妙色密圆”:妄尘之色相既得销尽,则真性之妙色即得显现无量庄严、深密、圆满周遍法界。以不为凡外所知所见,故称深密。

  【义贯】

  “优波尼沙陀”尊者“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亦”得因缘际会而“观佛”于“最初成”无上“道”,我于彼时依佛所教而“观”色之“不净”九“相”,因此于欲念“生大厌离”,并“悟”了“诸色性”之生起,“以从”种种“不净”而来,因此了知众生妄色之种种相好及其美色,终归于“白骨”,乃至白骨遇野火燃烧后化为“微尘”,微尘再遇野风一吹而散,“归于虚空”,故我即了知一切色相不可得;色既不可得,而空亦不可取、不可得,是故“空”与“色,二”俱“无”相可得,我因而证色与空二者俱空,而得“成无学道”。于是“如来印”可“我”之所证,而以我所证之法“名”我为“尼沙陀”(尘性空),妄“尘”之“色”相“既尽”,真性之“妙色”即显其殊胜秘“密圆”满周遍,无量庄严,大用现前;故“我”系“从”观悟“色相”而“得阿罗汉”道。故今“佛问圆通”法门,“如”以“我”自“所证”者而言,即以“色”尘为本修“因”而证圆通之法“为上”。

  【诠论】

  如来为护修行人,令他不对自己的色身,及他人之身起贪著,因而妨碍正道,故教令修不净之相,以破其著心;又,此不净想亦是为断除众生无始以来最难破除的“身见”、或“我见”,亦即“萨迦耶见”。如来所说之不净,共有七种,称为“七种不净”:

  一、种子不净——种子又分为两种:(1)内种子:谓人的色身,是从往昔所造的烦恼业因,所得的果报;此为内种子不净。(2)外种子:谓此身系从外承受父母流遗之体而生,故名为外种子不净。

  二、受生不净——谓人之生,是由于从父母交媾、赤白相合,以成其身,故称为受生不净。

  三、住处不净——谓女人之体是不净聚,处胎十月中,胎儿居于生、熟二脏之间,故名住处不净。(“生熟二脏”,谓初受饮食为生脏,饮食变坏为熟脏。)

  四、食啖不净——谓处于胎中时,唯食母血以资其身,故名食啖不净。

  五、初生不净——谓怀胎十月满足,头向产门,流血淋漓,腥秽狼籍,故名初生不净。

  六、举体不净——谓人之全身,只是一层薄皮包里,薄皮之内,从头到脚,纯是秽物, 故名举体不净。

  七、究竟不净——谓人于此生业尽包终,捐弃冢间,如朽败木,大小不净,流溢于外,膨胀烂坏,骨肉纵横,故名究竟不净。

  以上为七种不净。

  3. 香尘圆通 (香严童子)

  【香严童子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闻如来教我谛观诸有为相。我时辞佛,宴晦清斋,见诸比丘烧沈水香,香气寂然,来入鼻中。我观此气非木、非空、非烟、非火,去无所著,来无所从,由是意销,发明无漏。如来印我得香严号,尘气倏灭,妙香密圆;我从香严得阿罗汉。佛问圆通,如我所证,香严为上。”】

  【注释】

  “我时辞佛”:“时”,那时。“辞”,辞别。

  “宴晦清斋”:“宴”,安也。“晦”,韬晦。“清斋”,清净之斋室。谓,我即宴安自处,晦迹韬光于清净之斋室。

  “沈水香”:梵语agaru,音译为阿伽嚧,意译为不动。又称为沈香,系采自热带所产之瑞香科常绿乔木之天然香料。此香木之学名为Aquilaria agallocha,材质甚厚,为青白色。印度、波斯、逻罗、交阯(zhǐ水中的小块陆地。)、及我国广东南部、海南岛等地均有产。其木朽败或采伐时,由中心木质部分渗出黑色树脂,即是沈香。其香浓郁,木心坚实,入水必沈,故称沈水香,可供药用,治疗风水肿毒。沈香树之种类甚多,据《增广本草纲目》卷三十四沈香条载,由于产地、形色等因素之不同,沈香亦有各种名称及等级,如称栈香、黄热香、猥刺香、鸡骨香、海南沈、上沈香等。或谓上有黑色光泽之沈香,称为伽罗,系最上乘之香。《华严经》云:阿耨达池边出沈水香,名莲花藏,若烧一丸,普熏阎浮;据此则可知:鼻不须蒙烟而得闻此香木之香气。

  “我观此气非木、非空、非烟、非火”:我谛观此香气,并非从木材来,因为光有木头,若不燃烧,香气如何能远传?故知此气非从木来;亦非从虚空中来,若香气是从虚空中来的,则虚空即自能生香气,更何须沈香木?又,虚空常在,应能常生香不断,而实不然,故知香气非从空生;香气亦非从烟生,因人于远处闻香之时,其鼻并未被烟熏,且其烟亦未及于远处即散失无形,故知此香气并不从烟来。香气亦不从火中来,若火中有香气,则不一定要烧香木才会有香气,烧任何物应皆能出香气,而实不然,故知彼香气并不从火中来。

  “去无所著,来无所从”:此香气灭去时,并不著于任何一处,而是毫无去踪可得;此香气来时亦无所从来,竟不知它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于是彻见香尘当体空寂,其生之时,了无生相可得,当其灭时,亦无灭踪(灭相)可取。

  “由是意销”:“意”,指能分别之意识。所分别的香尘既空寂,则能分别之意识亦因此而销泯。

  “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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