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五▪P6

  ..續本文上一頁于佛音聲悟明四谛。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如來印我名阿若多。妙音密圓。我于音聲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爲上。”】

  【注釋】

  “雞園”:《大智度論》雲:昔因野火燒林,林中有雉(zhì)雞(鳥名,形似雞)飛入水中,濕其身以救火,經七日夜,感得淨居天人下雨滅火,因而名彼林爲雞園。

  “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初”,最先。“稱”,說,宣稱。佛于開示四谛法後,問諸比丘解否,我最先表示我已解了。

  “阿若多”:義爲“最初解”。諸佛菩薩,乃至二乘聖人之名,常是依其所證之功德或法門而得名,彼名亦即如來印可其所修證之境界,然後賜與之令其名符其德。故其名字亦即是其所修、以及所成就的功德之表徵。

  “妙音密圓”:“密圓”。秘密周圓。這是指憍陳那所悟之對象(內容),爲佛說法時之微妙音聲,其體秘密(以音聲之本體乃如來藏,故極深密),其用周圓,遍十方界。

  “我于音聲得阿羅漢”:我即以音聲(聲塵)爲本修因,而得開解,悟明真谛,因此得證阿羅漢道。

  【義貫】

  “時憍陳那”等“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昔日“我在鹿苑及與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而後如來爲我等五比丘叁轉四谛*輪,我即“于佛”之妙法“音聲”而開“悟明”了“四谛”之理。“佛”那時“問”諸“比丘”解彼四谛理否,“我”系最“初稱解”之人,“如來”即“印”可“我”所解,而“名”我爲“阿若多”(最初解),而我所解者無他,乃佛之微“妙”法“音”其體秘“密”、其用周“圓”,遍于法界。“我于音聲”之本修因而得開解,悟明四谛,“得阿羅漢”道。“佛”今“問圓通,如我所證”者,即以“音聲爲上”。

  【诠論】

  六塵本來是以色塵爲首,現在二十五聖自證圓通境界,卻是以“聲塵圓通”居先,又以“耳根圓通”殿後,這便暗示了這二十五圓通法門的歸趨,以本經的當機者阿難而言,乃至以此方世界衆生一般普遍的根機而言,還是以從耳根一法門入,最爲直捷、簡便。當然,若是最上上根器人,能當下“不由方便”、“直指人心”,那自然又是更爲快捷便利,一門頓超;然而那是“如來種性”之人,千萬人中難得其一。又如其他特例,例如此中除了觀世音菩薩外之二十四聖,皆各有其特殊之勝上因緣,而得以其他法門,會本心源、開悟圓通,那也另當別論——不過那又必須于外有很殊勝的善知識因緣,得值遇真大善知識教授,于內又必須有極殊勝之善根,方得成就。因此,除了這兩類特例之外,從種種方面來考量,佛在本經中以種種暗示或明言,都在推許耳根圓通法門,以其對此世界之一般衆生而言,適用性比較大。

  又,在這裏經中說:“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爲上”,當然是指若根性方面與憍陳那相近的有情,對他們而言,其本修法門,還是以聲塵圓通法門最爲殊勝。但這並不表示聲塵圓通便是一切法門中殊勝與否。所謂“最上”系對機而言,法門若“對機”即殊勝、最上;若不對機,即不得言殊勝,遑論“最上”;于此音聲圓通法門如是,其他法門也是一樣,行者應可比知。因此于以下二十四種圓通法門中,關于這點即不再贅言。

  2. 色塵圓通 (優波尼沙陀尊者)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頂禮足而白佛言:“我亦觀佛最初成道,觀不淨相,生大厭離,悟諸色性,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于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塵色既盡,妙色密圓,我從色相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色因爲上。

  【注釋】

  “優波尼沙陀”:義爲色性空。

  “觀不淨相,生大厭離”:我依佛所教而觀色法之不淨相,而對欲念生大厭離。“不淨相”指“九想觀”之相(即觀想人死後,其屍體産生如下九種變化):一、膨脹想,二、青瘀想,叁、壞想,四、血塗想,五、膿爛想,六、蟲啖想,七、分散想,八、白骨想,九、燒想。

  “悟諸色性,以從不淨”:悟了諸色法,是從最根本的不淨(種子不淨、生處不淨等)而來。共有七種不淨,詳後“诠論”中說述。

  “白骨、微塵歸于虛空”:我又于九想觀中,觀衆生肉體死後終成白骨,白骨遇野火燃燒後化爲微塵,微塵于風過處,應念消散,猶如虛空。

  “空、色二無,成無學道”:“ 二無”,二者皆無相。我又觀虛空與色法二者,皆無相可得,因此而證色、空二空,而得成就無學道果。

  “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如來印可我之所證,並以我所實證的“塵性空”(色性空)之法,而賜我之名爲“尼沙陀”(複次,因諸聖證得法身,以法成身,故以所證法之名,而名其本身,是即有叁義,一、表“實至名歸”:二、爲表顯其所證之法,及其功德;叁、顯示此聖之本起因緣。)

  “塵色既盡,妙色密圓”:妄塵之色相既得銷盡,則真性之妙色即得顯現無量莊嚴、深密、圓滿周遍法界。以不爲凡外所知所見,故稱深密。

  【義貫】

  “優波尼沙陀”尊者“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亦”得因緣際會而“觀佛”于“最初成”無上“道”,我于彼時依佛所教而“觀”色之“不淨”九“相”,因此于欲念“生大厭離”,並“悟”了“諸色性”之生起,“以從”種種“不淨”而來,因此了知衆生妄色之種種相好及其美色,終歸于“白骨”,乃至白骨遇野火燃燒後化爲“微塵”,微塵再遇野風一吹而散,“歸于虛空”,故我即了知一切色相不可得;色既不可得,而空亦不可取、不可得,是故“空”與“色,二”俱“無”相可得,我因而證色與空二者俱空,而得“成無學道”。于是“如來印”可“我”之所證,而以我所證之法“名”我爲“尼沙陀”(塵性空),妄“塵”之“色”相“既盡”,真性之“妙色”即顯其殊勝秘“密圓”滿周遍,無量莊嚴,大用現前;故“我”系“從”觀悟“色相”而“得阿羅漢”道。故今“佛問圓通”法門,“如”以“我”自“所證”者而言,即以“色”塵爲本修“因”而證圓通之法“爲上”。

  【诠論】

  如來爲護修行人,令他不對自己的色身,及他人之身起貪著,因而妨礙正道,故教令修不淨之相,以破其著心;又,此不淨想亦是爲斷除衆生無始以來最難破除的“身見”、或“我見”,亦即“薩迦耶見”。如來所說之不淨,共有七種,稱爲“七種不淨”:

  一、種子不淨——種子又分爲兩種:(1)內種子:謂人的色身,是從往昔所造的煩惱業因,所得的果報;此爲內種子不淨。(2)外種子:謂此身系從外承受父母流遺之體而生,故名爲外種子不淨。

  二、受生不淨——謂人之生,是由于從父母交媾、赤白相合,以成其身,故稱爲受生不淨。

  叁、住處不淨——謂女人之體是不淨聚,處胎十月中,胎兒居于生、熟二髒之間,故名住處不淨。(“生熟二髒”,謂初受飲食爲生髒,飲食變壞爲熟髒。)

  四、食啖不淨——謂處于胎中時,唯食母血以資其身,故名食啖不淨。

  五、初生不淨——謂懷胎十月滿足,頭向産門,流血淋漓,腥穢狼籍,故名初生不淨。

  六、舉體不淨——謂人之全身,只是一層薄皮包裏,薄皮之內,從頭到腳,純是穢物, 故名舉體不淨。

  七、究竟不淨——謂人于此生業盡包終,捐棄冢間,如朽敗木,大小不淨,流溢于外,膨脹爛壞,骨肉縱橫,故名究竟不淨。

  以上爲七種不淨。

  3. 香塵圓通 (香嚴童子)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聞如來教我谛觀諸有爲相。我時辭佛,宴晦清齋,見諸比丘燒沈水香,香氣寂然,來入鼻中。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去無所著,來無所從,由是意銷,發明無漏。如來印我得香嚴號,塵氣倏滅,妙香密圓;我從香嚴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香嚴爲上。”】

  【注釋】

  “我時辭佛”:“時”,那時。“辭”,辭別。

  “宴晦清齋”:“宴”,安也。“晦”,韬晦。“清齋”,清淨之齋室。謂,我即宴安自處,晦迹韬光于清淨之齋室。

  “沈水香”:梵語agaru,音譯爲阿伽嚧,意譯爲不動。又稱爲沈香,系采自熱帶所産之瑞香科常綠喬木之天然香料。此香木之學名爲Aquilaria agallocha,材質甚厚,爲青白色。印度、波斯、邏羅、交阯(zhǐ水中的小塊陸地。)、及我國廣東南部、海南島等地均有産。其木朽敗或采伐時,由中心木質部分滲出黑色樹脂,即是沈香。其香濃郁,木心堅實,入水必沈,故稱沈水香,可供藥用,治療風水腫毒。沈香樹之種類甚多,據《增廣本草綱目》卷叁十四沈香條載,由于産地、形色等因素之不同,沈香亦有各種名稱及等級,如稱棧香、黃熱香、猥刺香、雞骨香、海南沈、上沈香等。或謂上有黑色光澤之沈香,稱爲伽羅,系最上乘之香。《華嚴經》雲:阿耨達池邊出沈水香,名蓮花藏,若燒一丸,普熏閻浮;據此則可知:鼻不須蒙煙而得聞此香木之香氣。

  “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我谛觀此香氣,並非從木材來,因爲光有木頭,若不燃燒,香氣如何能遠傳?故知此氣非從木來;亦非從虛空中來,若香氣是從虛空中來的,則虛空即自能生香氣,更何須沈香木?又,虛空常在,應能常生香不斷,而實不然,故知香氣非從空生;香氣亦非從煙生,因人于遠處聞香之時,其鼻並未被煙熏,且其煙亦未及于遠處即散失無形,故知此香氣並不從煙來。香氣亦不從火中來,若火中有香氣,則不一定要燒香木才會有香氣,燒任何物應皆能出香氣,而實不然,故知彼香氣並不從火中來。

  “去無所著,來無所從”:此香氣滅去時,並不著于任何一處,而是毫無去蹤可得;此香氣來時亦無所從來,竟不知它到底是從哪裏來的。于是徹見香塵當體空寂,其生之時,了無生相可得,當其滅時,亦無滅蹤(滅相)可取。

  “由是意銷”:“意”,指能分別之意識。所分別的香塵既空寂,則能分別之意識亦因此而銷泯。

  “塵其…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