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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五▪P8

  ..续本文上一页氏,为其族姓,又称为大饮光,由于大迦叶尊者的身光能盖过其他的光,故称他为大饮光。

  “紫金光比丘尼”:是大迦叶俗家的妻子,两人同时发心出家。(在佛法中,有很多夫妇同时发心出家的例子;也有更多是先后发心出家的。在先后出家的例子中,有些是夫或妻先发心出家,之后再回来度他的眷属出家,如释尊就是这样。有些虽然夫妇都同时发心,但因尚有某些尘缘未了,譬如有孩子未成长而无人可托付,或父母在堂,乏人照料,而约好由一个人先出家,另一人等俗事安排妥当再出家。夫妇若能同时发心学佛,乃至出家,而转世俗的伴侣为道侣,则是极为殊胜的福报,这是无量世修来的福,才能感得如是夫妻同心,有志一同,这对助成道业是一大助力。又,在家居士,若能夫妻一起学佛,虽不能出家,也是非常殊胜的因缘。再者,在家居士学佛,千万不要只顾你自己一人修行,一定要努力、想办法也令配偶能发心学佛,得佛法的利益;否则全家只你一人学佛,不管你修得再好,也是有“自了汉”的味道。又,学佛人,若连身边的人都不能利益到,如何能说是大乘道之佛弟子呢?再者,你的亲人,今世有缘成为你的眷属,莫白白令他们与你作为夫妻、或父子、或母女一场,而空无所得,岂不遗憾?)

  “日月灯”:佛名。此佛以日、月、灯三智而立名。“日”能于昼间照明世间,令众生得以作务,此表佛以世谛智照世事,成就世人善事。“月”能于夜间照亮世间,令人光明清凉,表佛以真谛智,照真如理。“灯”,不论白天、黑夜,于诸暗处悉皆能照明,表佛以真俗双融之中智,真俗无碍,理事双照。以此佛之真、俗、中三智具圆,故号为日月灯佛。

  “亲近、闻法、修学”:佛于经中曾说,有些佛弟子,于归依后能亲近三宝,有些则于归依后不但能亲近,且又能闻法;有些于归依能亲近,又能闻法,并且于闻法后又能依教奉行。这是因为有些人根器下劣,只以“归依”一事为满足;有的人仅以能亲近为满足;有的人则以闻法为满足;有的人不只以闻法为满足,亦不以知解为究竟,而希望依法起修。如是当然以最后一种人为最有善根,最为有福、智之人,唯此种人能堪成就菩提,馀者不能。

  “舍利”:中文之义为灵骨。这是由佛之大背愿力,以三昧智力,自碎金刚不坏之身,而成舍利,恒久流布于天上人间。佛留舍利于世间,盖有四个用意:

  一、表示佛法之修学不虚,且其成就不可思议,乃至能令无常之色身转成金刚不坏之体,常住世间,而这只是佛之应化身即得如是,更何况是佛之法身,则更是常住、不生不灭,由此可知。

  二、佛留舍利于世间,令世间众生睹佛舍利,能恒常忆念佛,及忆念佛之悲心及不可思议的功德之力。(也就是佛以自己的身体,留给世人恒久之纪念、礼物。)

  三、表示佛为了度化众生,即使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辞——“分身舍利”即是以“三昧真火”自焚色身,自碎其骨。

  四、每一颗舍利都代表及含摄佛于无量劫辛勤修行、无量功德之所成就,所以是无上福田,因此众生恭敬、供养、礼拜,即能修得无上之福德。

  又,佛之舍利每一颗体积虽然很小,而且分布各处,但须知每一颗小舍利都有佛力在摄持。

  【“复次,当今之世,佛法紊乱,常听有所谓“舍利花”,乃至有说某人,或某人的父亲、母亲过世了,其在世时虽未学佛,只因在临终或出殡时,请某法师去念些经或咒,遗体火化之后,便有许多“舍利花”,家属便请回去供养。依理而言,应该没有这么便宜的事。须知,舍利应是亡者在世时,皈依三宝,非常精勤如法修学三无漏学(戒定慧),净身语意三业,而得转无常之肉身为金刚不坏之体。所以舍利是所谓“大修行者”修行到达相当成就的一种表征;因此没那么便宜,不须修行就能有舍利。又,如果不修行就能有舍利,那么舍利也没什么值得可贵的。又且须知,我们礼拜舍利,不是礼拜舍利本身,而是礼拜舍利背后的法,礼拜此圣贤、菩萨得以转肉身为金刚不坏之身的法、及礼拜此圣贤在法上的努力。若只信敬礼拜舍利本身,只能得世间有漏福,不能开智慧;若礼拜舍利所涵、所表之法则是礼拜舍利所代表的法身及其大智大悲,如是正信礼拜,则能令人开智慧、趋向法身,乃至证得无上法身功德。

  又,以最严格的意义而言,行者肉身荼毗之后,若能得舍利,其身应已转为金刚不坏身,已非三界无常身,故是当体不坏的“肉身菩萨”,而且是“全身舍利”,因此其遗体不用坐缸、也不用防腐处理,当下即是“肉身菩萨”,因为其心意意识已转染为净,三业皆已清净,故非无常败坏之法。

  又,现下有些人,到佛教文物流通处去购买舍利回来供养,或者因为你买的舍利塔,店主人就送你一颗舍利;须知舍利代表法身,不应买卖圣贤之法身,那不但是不如法的,且有大罪;试想,贩卖如来法身,那比贩卖人口的罪过严重多少?为佛弟子须如是觉知。】

  “然灯续明”:“然灯”是指然佛前的灯。“续明”,令光明不断。

  “以紫金光涂佛形像”:《付法藏》云;毗婆尸佛灭度之后,那时有个贫女,对佛遗像感伤,她想要修治庄严佛像,但又没钱,便去乞讨了一些钱,然后去找金匠,劝他也发心,同成功德;金匠很欢喜地答应了。当他们二人把佛像整治好之后,即发愿:生生世世结为夫妇,成为同修道侣。从那时起,九十一劫以来,此二人不论生于人中或天上,身常是紫金色,且心常爱乐佛法。此二人即是大迦叶及紫金光比丘尼的前身。

  “紫金光聚”:“聚”是众多之义,表示其身所发之紫金光,不只是一点微光,而是非常众多。

  “同时发心”:这有两个意思:一、指最初同时发心以紫金来涂治佛之形像;二、指今世两人同时发心出家。

  “我观世间六尘变坏”:外界只有色、声、香、味、触五尘,第六法尘为生于众生心中:众生以意根摄取五尘于其心中落谢的影子,而成为心中之法尘,此法尘即成为意识所缘的对象。意识缘法尘、起种种计度分别,遂为一切染净分别之源。迦叶以智眼谛观外五尘及内法尘,皆刹那刹那转变坏灭;诸尘以能刹那迁变,故无实自体,以无实自体,故自性空。因此,这就是观“无常故空”的无常空观。

  “唯以空寂修于灭尽”:迦叶体悟诸法于相上虽刹那变坏,然其性实“无自性空”,于是对他产生两种作用:一者,他于无常诸相便起厌离;二者,他即了诸相本性空寂,故实本不生灭,因此他便能于表相之幻惑生灭迁流之相,不生住著,因而得以尽舍一切有为生灭的幻化之相,进而唯以合于诸法本性空寂之义理,而修“灭尽定”。灭尽定又称为“灭受想定”,是圣人所修的无漏定。此定因为是超过色界的“四禅定”(四静虑)及无色界的“四空定”,故又称为“第九次第定”。四静虑及四空定都是有漏定,乃凡圣所共修者。唯有“灭尽定”是无漏定,须依圣道而起;圣者入于此定,即以此定之定力,断三界烦恼,灭六识之心心所法,证解脱身,故称为“灭尽”。详见如下之“诠论”。

  “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犹如弹指”:因为于灭尽定中,心心所法灭尽、寂止,六用不行(六识不起现行),心住无漏圣道,故离于无常,以无“无常”,故时间对他来讲也是静止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因为超离了无常法,所以在此定中他便“超越了时间”,能化无量劫有如一刹那。反之,亦可化一刹那为无量劫;例如世尊于般涅槃之前,一日一夜竟能开演一部《大般涅槃经》,即是这种神力,称为“久暂无碍门”。

  “头陀”:义为抖擞,指抖擞精神,精进作意,舍离一切世间贪著,依十二法而行,故又称为十二头陀,义为“头陀十二行”。“头陀十二行”之内容为:

  一、住阿兰若(离于愦闹) 

  二、常行乞食(虽修远离行,亦须令众生有供养、修福的机会)  

  三、次第乞(如法乞、无分别乞)

  四、一座食(或称一抟食,避免数取食,或于食分别)  

  五、节量食(即不过量食,即《瑜伽师地论》所说的“于食知量”,这对修禅定的人而言很重要) 

  六、日中一食  

  七、粪扫衣(即取别人丢弃的衣服、洗净、缝补后,染色、再制成衣。)  

  八、但三衣 

  九、冢间坐  

  十、树下坐  

  十一、露地坐 

  十二、但坐不卧

  头陀虽有十二项,但简言之,即是在“衣、食、住”等日常生活方面(前八项)极其刻苦,再加精进修定(最后四项)。又,世尊于成道前亦曾修头陀行;后来世尊正法眼藏的传人(大迦叶尊者),“碰巧”也是头陀行者,这可说是暗示了:道虽在心悟,但要荷担如来家业的人,须能极其刻苦精进,不著世染。这点对于我们末法行人,应有所启示才对。

  “法因为上”:“法”,指法尘。“因”,本修因。以证法尘本空为本修因,此为最上之法门。

  【义贯】

  “摩何迦页及”其眷属“紫金光比丘尼等,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我于往劫,于此”娑婆世“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灯”佛,“我得”以“亲近、闻法”而照著“修学”。我于“佛灭度后,供养”佛“舍利”并于佛前“然灯续明”不绝,并且又“以紫金光”之漆“涂佛形像,自尔”时“以来,世世生生,身常”有“圆满”之“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是“我”的“眷属”;我们多劫以来,常“同时发心”供养佛及出家修道。“我”以理智“观世间”之“六尘”念念迁“变”刹那“坏”灭,无常迅速,其体空寂,故我“唯以”合于法性当体“空寂”之法而“修于灭尽”定,寂灭心心所法生灭之相,入不生灭;以不生不灭故“身心乃能度百千劫”之长时,“犹如”一“弹指”顷。“我以”诸法无自性“空”之理智而观“法”尘,照破法尘生灭之相,入不生灭,诸根识之结使皆尽,而“成阿罗汉”道。“世尊”曾“说我”于佛弟子中“头陀”之行“为最”上,以微“妙”离于生灭有无之“法”性现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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