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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一 第一篇 方便示导令悟本体▪P13

  ..续本文上一页变成在虚空中与你的脸相对,如何还能成为在你身中之物?也就是你的心与眼就不是属于你身上所有的东西了!

  “若在虚空,自非汝体。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若你的心与眼是悬在虚空中,与你的脸相对,自然就不是你的身体之一部分;这样一来,如今如来是在你的面前,与你的脸相对,且能看到你的脸,难道如来亦成为你悬在虚空中的身体之一部分?

  “汝眼已知,身合非觉”:这是继续上面所说:“心在虚空”的假设。“知”,有知觉。“合”,应。“非觉”,非有知觉。亦即,若你的心与眼是在虚空中,则当你看东西时,你的眼既然已有知觉了,你的身就不应再有所觉知了。

  “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必”,一定。“两觉”,两者各有各的知觉。此言,你若一定要坚持说:我的身和眼两者各有各的知觉。

  “应有二知”:这是让步以后再进一步推论。“知”,能知之体。此言,“若你的身和眼两者各有知觉”,这件事能成立的话,那么,你一个人就应拥有两个能知之体。“能知之体”,在佛法中言,即是心之义。这么一来,就变成阿难一个人有两个心。

  “即汝一身,应成两佛”:再承上所说,如果你真的有两个能知之体(两个心),那么你虽只一个身(但因为有两个心)应能修成两尊佛。

  【义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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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言:如你所说,当你见物时“若离”(若非)向“外”所成之“见”,即是“内对所成”之见;你又说,“合眼”时所“见”到的“暗”境,你就“名”之“为”见到你“身中”的腑脏;我们姑且承认这是对的,若如是者,则当你“开眼”而“见明”时,你为“何不”能自“见”你的颜“面”?你“若”实在“不”能自“见”已“面”,则说心能“内对”而见,便“不”能“成”立;再退一步说,如果能自“见”已“面”的事“若”能“成”立,则你“此”能“了知”的“心及与眼根乃”必须离开你的身体,悬“在虚空”中,而与你的脸相对;心与眼既在虚空中,即非你身体的一部分,如“何”还能“成”为“在”你身“内”之物?

  又,心与眼“若”是悬“在虚空”中,“自”然“非”在“汝”身“体”上,那么,“即应如来今”既能“见汝”之“面”,又在你身体外,因此如来“亦”成为“是汝”悬在虚空中的“身”体之一部分(然而显然如来之身并非你身体之一部分,因此你并不能自见己面;既不能自见己面,因此你的心眼便不能内对而见,所以说“心眼能内对而见”是不成立的。)又,再退一步言,若你的心与眼真的在虚空中,则“汝”处在虚空中的“眼已”自有“知”觉,那么你的“身”体“合非”(应非)有知“觉。必汝”坚“执言”说:我的“身”与“眼两”者各有各的知“觉”,并不是只有一个能知觉;如果承认这是对的,如是则一人“应有二”能“知”之体,既有二能知之体,便有两个心,你既有两个心,“即汝”现前,“一身”将来应 “能成”为“两”尊“佛”;(但这显然是不对的,你一身并不能成为两佛,所以,说你一身有两个觉知之体(两个心)是不能成立的;你既只有一心,便只能有一能觉体,是故,你的心若离身体而处在虚空中,与你的脸相对,则你的身中便没有心,身既无心,便应无知觉,因此当悬在身外的心与眼见到外物时,你的身也应无知觉。然而事实不然,实是:心见身觉;是故心与眼非在体外,悬在虚空,而能内对且自见己面——是故“内对”的理论不能成立。)

  【诠论】

  在此段中依佛所说,可见阿难论证的错误在于:

  一、“若离外见,内对所成”(亦即,阿难之意为:当他看东西时,若不外对,就是内对),所以没在“往外看”的时候,就是在“往内看”,这种说法很武断,而且又是入了二分法的窠臼。

  再者,眼能对外看,并不表示“眼能对内看”也是成立的,但阿难就武断地依逻辑推论而说眼能“内对而看”。但请注意,阿难所主张的眼能内对而看,是有条件的,那条件就是:眼必须闭起来,才能内对而看。这个假设条件也很武断,因为并没有足够的凭据能证明这个假说能成立。因此佛就针对这一点来攻破;如果心眼真有内对而视的功能,它不应是闭起眼来时才能内对而视,而当眼开的时候也应能内对而视:而事实上,“见”这件事,在唯识学上称为“眼根与色尘相接(相对、相触)而生眼识”,因此才能了别外色;再者,依唯识学,依四缘生眼识:眼、色、空、明。眼即眼根;色为外色(外物);空为空间、距离,亦即有效距离,不能太远,亦不能太近,如前所说;明为光明,亦即日、月、灯等光明。这四种,缺少其中任何一条件,都无法令眼识生起,因此就不能“成见”。而阿难说闭眼时内对而视,正好又犯了唯识学这个基本道理,因为视觉这件事,正好是开眼的时候才能称作“视”,闭眼时,眼即不视任何东西,更何况还能内对而视自己的内脏——真是天大的妄想:妄想再加妄想。

  话说回头,佛在此就质问阿难:因为你既然说心与眼能内对而视,且说你闭眼而内对所见之暗境,就是看到了你身中的内脏(“合眼见暗,名为身中”)那么,当你开眼见明的时候,为何不能见到你自己的脸?因为,如前所析,心眼既有内对而视之功能,则应不论开眼、闭眼,皆能“内对而视”;不能说只有在闭眼的时候才能内对而视。如果你承认开眼的时候也能内对而视,那就应该能看到自己的脸。你若说开眼时虽内对而视,但并不能见到自己的脸。那我再问你,既然开眼时内对而视,并不能看到自己的脸,那么,开眼内对而视时,到底能看到什么?你如答说:什么都看不到(的确!)那么既然“开眼内对而视”什么都看不到(不只是不能看到自己的脸),就等于没有“开眼内对而视”这回事,也就是“开眼内对而视”是子虚乌有的事,是不能成立的。既然开眼时不能内对而有所视,闭眼时则更加不能内对而视(闭眼时本即无所视,更何况是内对而视身中!)——因此,所谓“内对而视”也者,不管开眼也罢,闭眼也罢,都不能成立。

  以上是破“内对”之妄想。接下来的经文即如来又再次一“纵”:姑且承认“内对”可以成立,则看会有什么后果产生:其后果则愈来愈荒谬——因为“内对”的理论本身即是荒谬的,如果这样荒谬的理论成为事实,则无怪乎天下大乱:变成一人有两个心,一个人能修成两佛!附及,世间邪说之乱天下,令众生颠倒,大类如是。所以如来出现世间,主要是破除世间邪恶知见、颠倒妄想,导众生入正知、正见、正思惟、正念正智、正解脱。

  【是故应知:汝言“见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

  【义贯】

  “是故应知:汝言”开眼而“见”一片“暗”境之时,“名”为内对而“见”自“内”身“者,无有是处。”不能成立。

  【诠论】

  在本经中,如来的论证(甚至阿难的论证也是一样),常常只提出证据,而其结论却没有明白说出来,读者必须自己把它加进去,语义才能通顺明白。例如此段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接下来应是结论:“而实不能见面”。然后才接下面经文:“若不见面,内对不成。”又如下面经文:“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下面应言:“然心与眼实在身内,不在虚空,故实不能自见已面。”再者,下面经文:“汝眼已知,身合非觉”,应接“然实眼有知,身能觉,故证心与眼不在身外,亦非两者各有知觉。”又,最后,“即汝一身,应成两佛”,应接:“然汝一身实不能成两佛”,是故汝非有二能知之体(非有二心),是故汝言“身眼两觉”不能成立。”像上面所举,都是经文论辩之中所省略的,读者如要令论证之脉落明朗贯串,必须写笔记,用自己的话把它加进去。所以,这又是增加参研楞严法门的一道困难处——也许这是因为本经是给大根器的人悟修如来密因的,所以才如是言简意骇。

  5、破计心随和合处而有(无有定处)

  【阿难言:“我尝闻佛开示四众:“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亦非内、外、中间三处。”】

  【注释】

  “尝”:曾经。

  “四众”:如来之弟子有出家男女二众(比丘、比丘尼)、在家男女二众(优婆塞、优婆夷),合称如来四众弟子。

  “由心生故,种种法生”:这是指“有因必有果”,著重于心因,强调心中善恶之本因;若心中善,则能令种种善法生起,断惑证真,乃至证涅槃、得菩提。若心中恶,则能令种种恶法生起,乃至令人造作五逆十恶、堕三途八难,三界轮转不息等恶法,皆会生起。因此这二句偈之主旨在勉励学人注意自己的心因,乃至于刹那间的起心动念,都会“有因有果”,因果昭然。这二句偈同时也在警诫世人莫动恶念、邪念,因为因果昭然,即使一念恶念恶心起,亦会招致“种种(恶)法随之生起”,如影随形。

  “由法生故,种种心生”:这里是讲一切法因缘和合而生,因此而劝诫弟子亲近善法,远离恶法,亲近善知识、远离恶知识,亲近善友、远离恶友。不要说:没关系,只要我心清净就好,或只要我自己心中没有恶念,没有鬼就好,“随缘”一点有什么关系?但如来说:你自己心中也许没有恶念,可是你若亲近恶法、恶知识、恶友,而令此等恶因缘和合,不期然的,就会有种种恶法在你心中生起,而令你想逃都逃不掉——到那时已由不得你了,“万法因缘和合而生”故,不幸,你所碰到的是令恶法生起的因缘,彼等恶因缘已具足、和合,故不可避免的,必有恶法生起,且由此等恶法之生起及不断熏习,再令你心中种种恶念油然生起,这叫“由法生故,种种心生”。相反的,若有人亲近善知识、善友、听受善法,由此等善因缘熏习,便能令他心中渐渐有种种善念生起。这也是“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即思惟体,实我心性”:“即”,就是这个,有当下、当体之义。“思惟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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