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變成在虛空中與你的臉相對,如何還能成爲在你身中之物?也就是你的心與眼就不是屬于你身上所有的東西了!
“若在虛空,自非汝體。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若你的心與眼是懸在虛空中,與你的臉相對,自然就不是你的身體之一部分;這樣一來,如今如來是在你的面前,與你的臉相對,且能看到你的臉,難道如來亦成爲你懸在虛空中的身體之一部分?
“汝眼已知,身合非覺”:這是繼續上面所說:“心在虛空”的假設。“知”,有知覺。“合”,應。“非覺”,非有知覺。亦即,若你的心與眼是在虛空中,則當你看東西時,你的眼既然已有知覺了,你的身就不應再有所覺知了。
“必汝執言:身眼兩覺”:“必”,一定。“兩覺”,兩者各有各的知覺。此言,你若一定要堅持說:我的身和眼兩者各有各的知覺。
“應有二知”:這是讓步以後再進一步推論。“知”,能知之體。此言,“若你的身和眼兩者各有知覺”,這件事能成立的話,那麼,你一個人就應擁有兩個能知之體。“能知之體”,在佛法中言,即是心之義。這麼一來,就變成阿難一個人有兩個心。
“即汝一身,應成兩佛”:再承上所說,如果你真的有兩個能知之體(兩個心),那麼你雖只一個身(但因爲有兩個心)應能修成兩尊佛。
【義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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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如你所說,當你見物時“若離”(若非)向“外”所成之“見”,即是“內對所成”之見;你又說,“合眼”時所“見”到的“暗”境,你就“名”之“爲”見到你“身中”的腑髒;我們姑且承認這是對的,若如是者,則當你“開眼”而“見明”時,你爲“何不”能自“見”你的顔“面”?你“若”實在“不”能自“見”已“面”,則說心能“內對”而見,便“不”能“成”立;再退一步說,如果能自“見”已“面”的事“若”能“成”立,則你“此”能“了知”的“心及與眼根乃”必須離開你的身體,懸“在虛空”中,而與你的臉相對;心與眼既在虛空中,即非你身體的一部分,如“何”還能“成”爲“在”你身“內”之物?
又,心與眼“若”是懸“在虛空”中,“自”然“非”在“汝”身“體”上,那麼,“即應如來今”既能“見汝”之“面”,又在你身體外,因此如來“亦”成爲“是汝”懸在虛空中的“身”體之一部分(然而顯然如來之身並非你身體之一部分,因此你並不能自見己面;既不能自見己面,因此你的心眼便不能內對而見,所以說“心眼能內對而見”是不成立的。)又,再退一步言,若你的心與眼真的在虛空中,則“汝”處在虛空中的“眼已”自有“知”覺,那麼你的“身”體“合非”(應非)有知“覺。必汝”堅“執言”說:我的“身”與“眼兩”者各有各的知“覺”,並不是只有一個能知覺;如果承認這是對的,如是則一人“應有二”能“知”之體,既有二能知之體,便有兩個心,你既有兩個心,“即汝”現前,“一身”將來應 “能成”爲“兩”尊“佛”;(但這顯然是不對的,你一身並不能成爲兩佛,所以,說你一身有兩個覺知之體(兩個心)是不能成立的;你既只有一心,便只能有一能覺體,是故,你的心若離身體而處在虛空中,與你的臉相對,則你的身中便沒有心,身既無心,便應無知覺,因此當懸在身外的心與眼見到外物時,你的身也應無知覺。然而事實不然,實是:心見身覺;是故心與眼非在體外,懸在虛空,而能內對且自見己面——是故“內對”的理論不能成立。)
【诠論】
在此段中依佛所說,可見阿難論證的錯誤在于:
一、“若離外見,內對所成”(亦即,阿難之意爲:當他看東西時,若不外對,就是內對),所以沒在“往外看”的時候,就是在“往內看”,這種說法很武斷,而且又是入了二分法的窠臼。
再者,眼能對外看,並不表示“眼能對內看”也是成立的,但阿難就武斷地依邏輯推論而說眼能“內對而看”。但請注意,阿難所主張的眼能內對而看,是有條件的,那條件就是:眼必須閉起來,才能內對而看。這個假設條件也很武斷,因爲並沒有足夠的憑據能證明這個假說能成立。因此佛就針對這一點來攻破;如果心眼真有內對而視的功能,它不應是閉起眼來時才能內對而視,而當眼開的時候也應能內對而視:而事實上,“見”這件事,在唯識學上稱爲“眼根與色塵相接(相對、相觸)而生眼識”,因此才能了別外色;再者,依唯識學,依四緣生眼識:眼、色、空、明。眼即眼根;色爲外色(外物);空爲空間、距離,亦即有效距離,不能太遠,亦不能太近,如前所說;明爲光明,亦即日、月、燈等光明。這四種,缺少其中任何一條件,都無法令眼識生起,因此就不能“成見”。而阿難說閉眼時內對而視,正好又犯了唯識學這個基本道理,因爲視覺這件事,正好是開眼的時候才能稱作“視”,閉眼時,眼即不視任何東西,更何況還能內對而視自己的內髒——真是天大的妄想:妄想再加妄想。
話說回頭,佛在此就質問阿難:因爲你既然說心與眼能內對而視,且說你閉眼而內對所見之暗境,就是看到了你身中的內髒(“合眼見暗,名爲身中”)那麼,當你開眼見明的時候,爲何不能見到你自己的臉?因爲,如前所析,心眼既有內對而視之功能,則應不論開眼、閉眼,皆能“內對而視”;不能說只有在閉眼的時候才能內對而視。如果你承認開眼的時候也能內對而視,那就應該能看到自己的臉。你若說開眼時雖內對而視,但並不能見到自己的臉。那我再問你,既然開眼時內對而視,並不能看到自己的臉,那麼,開眼內對而視時,到底能看到什麼?你如答說:什麼都看不到(的確!)那麼既然“開眼內對而視”什麼都看不到(不只是不能看到自己的臉),就等于沒有“開眼內對而視”這回事,也就是“開眼內對而視”是子虛烏有的事,是不能成立的。既然開眼時不能內對而有所視,閉眼時則更加不能內對而視(閉眼時本即無所視,更何況是內對而視身中!)——因此,所謂“內對而視”也者,不管開眼也罷,閉眼也罷,都不能成立。
以上是破“內對”之妄想。接下來的經文即如來又再次一“縱”:姑且承認“內對”可以成立,則看會有什麼後果産生:其後果則愈來愈荒謬——因爲“內對”的理論本身即是荒謬的,如果這樣荒謬的理論成爲事實,則無怪乎天下大亂:變成一人有兩個心,一個人能修成兩佛!附及,世間邪說之亂天下,令衆生顛倒,大類如是。所以如來出現世間,主要是破除世間邪惡知見、顛倒妄想,導衆生入正知、正見、正思惟、正念正智、正解脫。
【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義貫】
“是故應知:汝言”開眼而“見”一片“暗”境之時,“名”爲內對而“見”自“內”身“者,無有是處。”不能成立。
【诠論】
在本經中,如來的論證(甚至阿難的論證也是一樣),常常只提出證據,而其結論卻沒有明白說出來,讀者必須自己把它加進去,語義才能通順明白。例如此段中:“開眼見明,何不見面?”接下來應是結論:“而實不能見面”。然後才接下面經文:“若不見面,內對不成。”又如下面經文:“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何成在內?”下面應言:“然心與眼實在身內,不在虛空,故實不能自見已面。”再者,下面經文:“汝眼已知,身合非覺”,應接“然實眼有知,身能覺,故證心與眼不在身外,亦非兩者各有知覺。”又,最後,“即汝一身,應成兩佛”,應接:“然汝一身實不能成兩佛”,是故汝非有二能知之體(非有二心),是故汝言“身眼兩覺”不能成立。”像上面所舉,都是經文論辯之中所省略的,讀者如要令論證之脈落明朗貫串,必須寫筆記,用自己的話把它加進去。所以,這又是增加參研楞嚴法門的一道困難處——也許這是因爲本經是給大根器的人悟修如來密因的,所以才如是言簡意駭。
5、破計心隨和合處而有(無有定處)
【阿難言:“我嘗聞佛開示四衆:“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外、中間叁處。”】
【注釋】
“嘗”:曾經。
“四衆”:如來之弟子有出家男女二衆(比丘、比丘尼)、在家男女二衆(優婆塞、優婆夷),合稱如來四衆弟子。
“由心生故,種種法生”:這是指“有因必有果”,著重于心因,強調心中善惡之本因;若心中善,則能令種種善法生起,斷惑證真,乃至證涅槃、得菩提。若心中惡,則能令種種惡法生起,乃至令人造作五逆十惡、墮叁途八難,叁界輪轉不息等惡法,皆會生起。因此這二句偈之主旨在勉勵學人注意自己的心因,乃至于刹那間的起心動念,都會“有因有果”,因果昭然。這二句偈同時也在警誡世人莫動惡念、邪念,因爲因果昭然,即使一念惡念惡心起,亦會招致“種種(惡)法隨之生起”,如影隨形。
“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這裏是講一切法因緣和合而生,因此而勸誡弟子親近善法,遠離惡法,親近善知識、遠離惡知識,親近善友、遠離惡友。不要說:沒關系,只要我心清淨就好,或只要我自己心中沒有惡念,沒有鬼就好,“隨緣”一點有什麼關系?但如來說:你自己心中也許沒有惡念,可是你若親近惡法、惡知識、惡友,而令此等惡因緣和合,不期然的,就會有種種惡法在你心中生起,而令你想逃都逃不掉——到那時已由不得你了,“萬法因緣和合而生”故,不幸,你所碰到的是令惡法生起的因緣,彼等惡因緣已具足、和合,故不可避免的,必有惡法生起,且由此等惡法之生起及不斷熏習,再令你心中種種惡念油然生起,這叫“由法生故,種種心生”。相反的,若有人親近善知識、善友、聽受善法,由此等善因緣熏習,便能令他心中漸漸有種種善念生起。這也是“由法生故,種種心生”。
“即思惟體,實我心性”:“即”,就是這個,有當下、當體之義。“思惟體”,能…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一 第一篇 方便示導令悟本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