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思惟的本體。此言,即此能思惟的本體,就是我的心性。
“隨所合處,心則隨有”:“合”,和合。此言,隨著諸法因和合而生起處,我的心便隨著在那裏生起。
“亦非內、外、中間叁處”:因爲諸法因緣和合生起之處是遍一切處的,也是沒有一定的,所以沒辦法說確定在哪裏不動。
【義貫】
“阿難言:我嘗聞佛開示四衆”弟子,而說:“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如是之法偈,“我今”即依此偈而作如是之“思惟:即”我此現前能“思惟”之“體,實”爲“我”的“心性”,而且,如佛所教敕者,就“隨”著種種法“所”和“合”生起之“處”,就在那當處,我的“心則隨”著而“有”(生起),所以,如來問我,我的心如今安在?此心實“亦非”定在身“內”、或者身“外”、或“中間”這“叁處”中的任何一處,也就是說,此心實在于不定處。
【诠論】
此爲阿難在曆經前四計:內、外、根裏(兩間)、能內外對,全都被破之後,又另辟蹊徑。這次的推論更厲害,是引佛言以自重,俨然是思惟佛義而悟到的道理。如來這四句偈的意義及用意,茲如上面注釋中所述。而阿難實際用到的,只是下半偈:“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阿難錯解佛意,以爲在諸法因緣和合生起之處,就有心體在那地方生起。所以他便順理成章地推論:因此我的心是隨著諸法生起之處而生起(這是如來說的!)而法生起之處,是遍一切處,沒有定所的,所以我的心也一樣,不是在一定的處所,故不是我前面所說的在身內,也不是在身外,亦非潛在中間(根裏)。這次總該對了吧?而阿難不知,佛所說:“由法生故,種種心生”,不是說在法生起處,我的心便到那邊生起;而是若有種種法生起,不論是善、惡、無記,便會熏染我的心,令我心中有種種心念生起。佛語的“種種心生”是指種種心念生起,而非種種心在外頭生起!
綜上所言,阿難在找尋他的心,企圖爲它“定位”,從身內、到身外、到兩間等,種種固定的處所都試過了,都不成,現在只好試這個“心在不定處”,這個立論就很具彈性(Flexible),不易被抓住辮子,應該是無懈可擊了吧!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隨有”者;是心無體,則無所合:若無有體,而能合者,則十九界,因七塵合,是義不然。】
【注釋】
“是心無體,則無所合”:這是個假設的陳述。“無體”,無實體,無自體。此言,如果此心是沒有實體的話,則實並沒有任何東西,從種種法和合之中生起,即無實體物從衆法和合中生起,則此衆法實在並沒有和合。如來經教言:“因緣和合而生法”。現在諸法之因緣和合之後,所生之“心”,既然是個沒有實體的東西,則此諸法和合之意義便不存在,也等于沒有和合一樣。再者,既然諸法和合之後,所生之物是個無實體的心,則可證諸法本身亦是無實體,因爲諸法和合爲因,生心爲果;果既無體,無體之果不會從有體之因來;換言之,有體之因也不會生出無體之果;所以,被生的“心”既無實體,則證能生之法亦是無體。若諸法本身並無實體,無實體之物怎能和合?無實體之物,“實無所合”——所以,說:“心是從諸法和合中生起”,是不能成立的。這是從“心無實體”的前提來破“心是從諸法和合而生”之論。
“若無有體,而能合者”:這是個“讓步”句法。如果你說這心雖無有實體,但它卻能從他法和合中生起,這雖類似強辯,但我們姑且讓它成立,看會有什麼結果。讀者請注意,如前所說,有時世尊在用一讓步句時,也就是令已被駁倒的立論暫且讓它成立,然後進一步從這已被破的立論中推出一個結果,而這結果通常是個非常荒謬可笑的狀況,因此而反證出原立論之荒謬及極其不可能成立的實況,以此而置對方于啞口無言,毫無反駁的余地(——再辯恐怕就更難看了!)
“則十九界,因七塵合”:“十九界”,即第十九界。我們知道世間有十八界(六根、六塵、六識),若說有第十九界,其義即如龜毛兔角,不可能有的,純粹是自心的妄想之義。“七塵”,即第七塵。我們亦知世間有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並沒有什麼第七塵,如果說有第七塵,那一樣也純是自心妄想,子虛烏有之物。“十九界因七塵合”,我們知道,世間的十八界,是因六塵和合而有。六塵爲外法,內六塵和合而生六根、六根六塵再和合生六識、因此而有十八界。若硬說世間有個第十九界,是因第七塵與其他六塵和合而有,則知這個說法是純粹自心妄想,荒謬絕倫。所以說,“即使無體,也能從諸法和合而有”是不成立的;正如說第十九界雖是無實體的,而卻能從七塵和合中生是一樣的,因第七塵本身是有名無實的,如何能與其他六塵和合而生出第十九界?是故,說“心雖無實體,卻能因他物和合而生”是不對,是荒謬的,不能成立。
【義貫】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衆法“所”和“合”之“處,心”即“隨”之而于彼處“有”(生)“者”。那麼我問你,你這個由諸法和合而生起之心,到底是“有實體”的,還是“沒有實體”的?若“是心”是“無”實“體”的,“則”諸法等于是實“無所合”(並沒有和合),因此才會生出個沒有實體的心;所以,心若無體,可證此心並不從和合而生。縱使姑且承認“若”心雖“無有”實“體,而”它卻“能”(可以)從他物和“合”中而生“者”,這個立論若能成立,“則”有人可以說這世間除了十八界外,還有個第“十九界”是“因”于有個第“七塵”與其他六塵和“合”而生起;然而“是義不然”,並沒有一個第十九界,是從第七塵與六塵和合而生起;又,因爲第十九界並無實體(如同你們所說的心是無實體一樣),既無實體,縱饒你如何堅持,它都不可能變成實存的東西,既非實存,則等于無物;故說心無實體,等于是說心是無物一樣,既是無物,則可反過來證明諸法並沒有和合,更無心從中生起。因此可證:“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則隨有”此論不得成立。
【诠論】
佛在此答複阿難的,便直接去蕪存菁,只引阿難在論證中所真正用到的下半句偈:“由法生故,種種心生”,而略去了阿難只拿來當門面的前半偈:“由心生故,種種法生。”
佛在此所用的論證方法,是撇開一切,直接討論阿難所說的“由諸法和合所生的心”,來探究此心的相狀。佛將此心分爲兩大部分來討論:一、這個心是無實體的?二、還是有實體的?本段先集中在第一命題:此心是無實體的。然而這只是藉著討論心有無實體的論證方式,來達到另一個真正的目的:即破阿難“執心爲和合而有”這個妄見。阿難在此第五計中有叁個錯誤:
一、未解佛意而妄用、並且曲解佛語。
二、執心爲和合生滅之法——這又是另一項嚴重的根本錯誤。因爲和合生滅之心,即是妄心,以唯識言之,即緣塵而有的六識妄心,塵有即有,塵謝即滅,故此心斷非衆生常住真心。
叁、更計此妄心爲隨塵和合于不定處生;這個謬見雖是附屬于第二項下,然而卻是阿難的立論之主旨:“心在不定處”。然而佛卻不就這個處所的問題去破他,而是就“有和合、無和合”的問題去破;而爲達到破和合說之目的,佛采用了“心有體、還是無體”的論證方式。
現在來回顧一下七處徵心到此阿難所犯之過:
第一處:計“心在身內”——此爲凡夫見,爲凡情所共計,所謂常情(CommonSense);一般凡夫很難超越這個見解,更無法想象說“心在身內”是錯的!
第二處:計“心在身外”——此爲外道見。有些外道依種種邪說、邪論而作如是說。
第叁處:計“心在中間”——此亦爲外道見。複有外道種種妄想分別,不依正理,而作如是說。
第四處:計“心有開合,能內外對而見”——此純爲阿難自心妄見,異想天開(阿難自己發明的傑作)。
第五處:計“心隨和合而有,其處不定”——這是依執權教和合之理加上錯誤解佛義,所作的妄說。
由上列可知,佛于各處破斥阿難的知見,實際上是在破除凡夫、外道、權教及行者自身的種種妄見,若此等邪、妄知見不除,則無由入于如來正道:以諸邪見妨道故。
關于第五計中,阿難錯解佛義部分已說,今當說明阿難依執權教和合之理這一部分。
諸位須知,這個“和合”之理,是佛法中第一等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道理,許多佛法中高深的道理,都是根據這個和合之理而來的,例如最高深的:“緣起性空”、“緣生無性”等,以及較中等的無常、苦、空、無我都是。
其次,“諸法因緣生”這句話佛弟子都知道,然而諸法是如何而能從因緣而生呢?即以和合故,即是因緣和合而生法,所以諸法之生起,稱爲“緣起”、“緣生”。“因緣”是諸法生起之因,而“和合”則是生起之方法。這是如來解釋爲何有一切法之理。
然而因緣既有和合,便有離散:和合者不會永遠和合,是有時間性的,所以因緣聚合時則生,因緣離散時則滅;以諸法是如是由于因緣之和合、離散,而有生滅,故世間是無常的;以無常故是苦;以無常故空;以因緣和合無自性故無我。這是佛在權教中所開示的道理。
然而佛爲何在權教中要開示“諸法因緣和合而生”?主要是爲了破斥外道計著“無因說”、或“自然說”,有外道謂諸法生起,沒有原因,善惡亦如是,因爲沒有原因,所以也就沒有果;無因無果,所以造善不得善報,作惡亦無惡報。外道以邪見、愚癡作如是說,誤導衆生墮無因果,而不修善斷惡,以致無福無智墮入惡趣。以此惡見害人,故如來破斥之,而開示一切諸法皆有因緣而生,非無因緣而能生,善法有善的因緣,惡法有惡的因緣;若因緣具足、和合,法便生起。于是世間衆生造惡便受惡果報,造善便有福報,乃至得智慧、解脫、菩提、涅槃,這不僅佛自身是最好的明證,連佛諸…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一 第一篇 方便示導令悟本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