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一 第一篇 方便示导令悟本体▪P21

  ..续本文上一页(huáng闲暇)后顾;就有如孩子长大了,离家去各自创业,各奔前程,因此便忘了本家的爹娘一样。前七识就是这样,无始来便一直奔奔竞竞,缘取前尘,而忘失本心本识,所以在此经文说第八识是“七缘识”所遗忘者。

  “遗此本明”:遗忘此自本有之妙明体。

  “虽终日行,而不自觉”:“终日”,整天。“行”,用。虽然整天没有一刻不用它,但却一直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例如整天每一刻都在用眼、耳、鼻等,但从来也没有觉得我有一双眼、一个鼻子、两只耳朵。几乎没有人在听的时候,同时觉得“我有一副耳朵,而且我正在用它!”五官如是;至于心、肺、胃、肠等,乃至牙齿、舌头等;平常几乎没有人有觉知说:“我有个心,而且我正在用它”,除非他心脏有问题。众生连自己所拥有、且一直在用,一刻都少不得的眼耳鼻、四肢等,都不知不觉,更何况心肺等内脏,更不用说六识、七识、八识了!全都是打从出娘胎开始,即终日用而从不自觉知。

  “枉入诸趣”:因不自觉本具之妙明,所以不知自珍自贵,而自染污,妄造众业,因此很冤枉地入了六道,累世奔波受苦——结果都是白苦的!就象有人没事一时兴起,从台北到高雄玩,到了高雄,竟丢了荷包中的五千元,身上顿成一文不名,而事实上他是把钱塞在一件大衣的暗袋里,自己忘了,遍寻不着,以为丢了;又无亲朋在彼,只好走路回台北,一路餐风饮露,露宿田野,又饿又累,受尽折磨,好不辛苦。好不容易到了台北,回到家脱衣服要洗澡时,才发现:“诺!这不是那五千块现大洋吗!”您说这人不是白白受了好多辛苦,好冤枉、好不值得是不是?众生忘了自心中本具之宝,流浪六趣,冤枉受尽无量劫贫穷奔波之苦,亦复如是。

  【义贯】

  (佛言:)“云何二种”根本?“阿难,一者,无始生死”之“根本,”此“则”是“汝今者”(当下)“与诸众生”皆“用”第六意识“攀缘心”妄认“为”你们自己的自心“自性者”,这就是生死的根本。“二者”、为“无始”世来本自“菩提”、本自“涅槃”,本“元清净”之“体。”此体为何?“则”是“汝今者”(当前)之第八“识”之“精”,“元”本“明”净,此识精明之体,且“能生”起“诸缘”识(前七识),然后即为此七能“缘”之识“所遗”忘“者”。“由”于“诸众生,遗”忘“此本”具之妙“明”之体,故“虽终日”依之而“行”于一切,“而不自觉”自己拥有这么一个妙明之体,因此于无量世中“枉入诸趣”受生死苦。

  【诠论】

  在此,佛即点出了两种根本;简言之,即凡、圣二种根本。然此二种根本皆是一心所成,一心所有,亦即,这两种根本,一切众生皆是自无始来即已有之,只是依与不依,随与不随而已。这二种根本,既然都是一心,则相互之关系为何,一为心之体,一为心之相;其体本净,其相非实,但是依据幻现;譬如以真金打造淫女相,或为牛、马、猪、狗相、乃至男女交媾或男根女根相,以及以真金打造诸佛菩萨、罗汉相;不论其相如何,其体皆是真金,一相无二,然以金匠手艺、熔铸、打造等因缘,而有如是相现,或染或净。金体虽一,打造成净相,即有净用,见之令人起清净心,乃至恭敬心、信心等;若打造成染相,即有染用,见之即不思议令人起染污心、贪爱心、烦恼心。以法之体、相、用,法尔如是故。众生亦如是,同是一如来藏清净本性,若依其相(六识攀缘心),则自己将自己纯金之心打造成凡夫相,故此六识攀缘心,即是一切众生成凡之根本。若依其性(本清净体),则是自已将自己纯金之心打造成贤圣,故此清净本体,即是一切众生致圣之根本。然须知成凡、或致圣皆是一心之用——若了相,即得离凡;若见性,即得致圣。然离凡、致圣皆须于此一心之体、相(二种根本),有知有见,若无知无见,即不得修学之根本;若不得修学之根本,则是盲修瞎炼,不知在修什么,亦不知为何而修,故堕于凡、外、权、小、邪魔恶道,因此,明确觉了、知见此二根本,实是一切修行中,最重要最重要者。简言之,若不了知此二种根本,走错了路都不知道。佛子其致意焉。

  第八节 第二度徵心

  【阿难,汝今欲知奢摩他路,愿出生死。今复问汝。”即时如来举金色臂,屈五轮指,语阿难言:“汝今见不?”阿难言:“见。”佛言:“汝何所见?”阿难言:“我见如来举臂屈指,为光明拳,耀我心目。”佛言:“汝将谁见?”阿难言:“我与大众同将眼见。”佛告阿难:“汝今答我,如来屈指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见,以何为心当我拳耀?”阿难言:“如来现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穷寻逐,即能推者,我将为心。”佛言:“咄!阿难,此非汝心。】

  【注释】

  “屈五轮指”:如来的手指,每一支都有千辐轮相,五指皆各有千辐轮,故称五轮指,“屈五轮指”即捏指成拳。

  “如来举臂屈指,为光明拳”:此即言如来之拳有光芒,或如来拳放光。又以密教而言,如来拳或金刚拳菩萨为主调伏或成就,在此则为如来将调伏阿难随妄之心之义,否则如来举掌也就可以了,以拳在此有此特殊意义,故举拳。

  “汝将谁见”:“将”,用,以。“谁”,何者,何。你用什么来看?

  “我与大众同将眼见”:这里阿难还是用“以凡例凡”的方式论证,亦可说是“以众例寡”、“以全体证部分”,众所同然;彼意以为:大家都这样嘛,所以我也一样,同用眼来看,以凡情而看,此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无庸置疑。

  “汝目可见,以何为心当我拳耀”:你的眼既自可见物,则你是以何者为心,来对我的拳呢?亦即,你把你的心拿去作什么用去了?或,拿去放在何处了?

  “而我以心推究寻逐”:“推”,推断,推论,推演,推衍。而我就用我的心到处去找,去推求。“逐”,追逐,奔驰。

  “即能推者,我将为心”:就是这个能推论的,我就把它当作是我的心。

  “咄”:“咄”,喝斥声。佛见阿难仍然如是坚固执着凡夫思量之情,不肯舍弃,故施之以棒喝,俾令觉醒。

  “此非汝心”:这不是你的真心,只是你的心影!推断思量者,在唯识百法中称为“思心所”,是心所有法之一,心所有法之义就是这个“心所”,是属于心王(心体)的作用,故即如心影,犹如树之影,并非树本身,然见树影即知有树;心所也是一样,“心所”非“心”,然见“心所”,即知有“心”。

  【义贯】

  “阿难,汝今”即“欲知”到无上菩提的“奢摩他路,”且“愿出”三界“生死”,故我“今复问汝”一个问题。这样说完之后,“即时如来举”起他的紫磨“金色”的手“臂,”并“屈”其“五”隻(只)千辐“轮”的手“指”,而成为拳相,而“语阿难言:汝今”看“见不?”“阿难言:”我看“见”了。“佛言:汝何所见?”(你看见了什么?)“阿难言:我”看“见如来举”起手“臂”后“屈指”而成“为光明”闪耀之“拳”,其光照“耀”着“我”的“心”与“目”。“佛言:汝将谁见?”(那么你是用什么来看的呢?)“阿难言:我与”在此会中所有的“大众”都是“同将眼”来“见”。“佛告阿难:汝今”回“答”了“我”说:“如来屈指”成“为光明拳”照“耀汝”之“心目;”这么说来,“汝目”即自“可见”物,则汝“以何为心,当我拳耀?”(正当你看着我的光明拳显耀之时,你把你的心拿去作什么用去了?)“阿难言:如来现今徵”问我“心”之“所在,而我以心”各处“推”求“穷”尽四方“寻”觅奔“逐”的结果,发现“即”此“能推”穷寻逐“者,我将”之认“为”是我的“心”。“佛言:咄!阿难,此”能推者,并“非汝”之真“心。”

  【诠论】

  这是第二度徵心,为如来欲验阿难在七处破妄之后,有没有任何省悟,亦即:“成果检验”。但阿难还是执迷不悟,他还是说:“我与大众,同将眼见”,实是坚固执着,然欲破此迷执,实非易事,因为这是凡夫最根本的计著之一:把眼当作是能见者,不知能见者是心,而不是眼;眼只是一个通道而已,如照相机最外面的镜片而已;真正能摄影的,是后面的软片,并非镜片。然凡夫之人但见表相,执以为实;是故“眼为能见”,凡夫皆视为当然,无可置疑;而此实是凡情所计,其实不然。此其一。

  其次,凡夫之人又有另外一个更严重的计着,即阿难所显露的:“即能推者,我将为心”。前面第一个计着(计眼为能见),那是一般凡夫皆所共计;现在这第二个计着,则是比较“有思想”、有学问的人的计着,能作这样的言说之人,世俗称之为思想家或哲学家。阿难所说的“即能推者,我将为心”,这个说法,正好与法国启蒙运动时的先驱哲学家笛卡尔(Rene Descartes 1596--1650)所说一致;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原文为拉丁文:Cognito ergo sum. 英译:I think therefore I am.)这是笛卡尔哲学中很重要的一个理论,也是其巨著“方法论(Discourse on Method)”的主旨,其义为:由于我在思考,所以可证明我是存在的。因此,“我在思考”这个事实,是“我存在”的一个明证。换言之,我若不思考,或我不觉得我在思考,则我等于没有活着一样,因为那样等于只有一具躯壳在活着:只有躯壳存在的生命,不能说是真正的存在;唯独我有思考、有思想的时候,才表示我的存在。因此,对笛卡尔来说,“能思考”是灵魂的意义,以动物没有灵魂(这是传统基督教的教义),所以他们不能思考。这是西洋唯心论的说法。但它有别于其他的唯心论,在于它基本上是一种反动:它质疑十六世纪以前的传统“经院哲学”,说一切都是神的意旨,或神的恩典(God”s Graces),人能不能得救赎或下地狱,乃至宇宙万物之或生或灭,皆是神的意旨,因此,人是没有自由…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一 第一篇 方便示导令悟本体》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