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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之道·第一篇 四法印▪P2

  ..续本文上一页生起第七因缘----「受」。有感受者,自然就喜欢快乐,憎恶痛苦,於是自然生起第八因缘----「爱」。爱恋之心想取得爱恋之物,此「取」即为第九因缘。取所欲得,弃所不要,因而生起第十因缘----「有」,终至於「生」----第十一因缘。因生而有「老」、「死」,至此绕完一周相绩如环的十二因缘。(根据十二因缘的道理)轮回并不难以理解。昨日之人与今日之人基本上是相同的。依此类推,今生之人与来生之人基本上也是相同的。

   任何有为之行(无论是不善、自私,还是有二)都不能脱离居十二因缘之首的无明关,无明之暗就是有「我」见。这就是为什麽我们要说「有为皆苦」的道理。「苦」不一定指眼泪汪汪,有些人乐时也会哭!我们这里所说的「苦」当然也包括苦的本身和苦的原因。佛在解释苦的时候曾说,凡夫之心如手掌,感觉不出落於其上的一根细小的毛发(表示感觉不到微细的痛苦)。圣人之心如眼睛,不要说是一根毛发,就连一点微尘也感觉得到。这就是说,对凡夫而言,有二之见不是主要的问题,因为我们感觉不出有二之见是如何的惑乱自心。我们只能感觉得到有二之见的不良後果,这就像把热水倒在手掌上一样,但是「二见」的存在就像放在手掌名的一根毛发,我们对它毫无感受」。但是当我们的修行到达某一种程度的成就时,我们就会明白,「二见」就是一切痛苦之根源,到那个时候,「二见」之过患就能一目了然,我们就能亲见二见之过患,了解由「二见」所产生的痛苦,也就像在自己眼中的一根细小的毛发,清清楚楚的感觉出来它的过患和产生的痛苦。

  (三)证悟是安(涅槃寂静)

   「证悟是安」( 或译作「涅槃寂静」)是佛法的第三印。修行最後所得的涅槃证悟,并不是新来的或是另外增加的东西。证悟的意思就是圆满的积聚资粮和激底的净化(我们的心)。当再也没有可积聚者或可净化者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会证得究竟之道(也就是见到我们本具的清净心),这种证悟不是任何其他种种证悟所能相比的。

   这种证悟是怎样来的呢?这种证悟的情形,就像是我们自己本人本具的面孔一样,无时无刻不与我们同在。说到障碍修行证悟的无明,一样也非我们身外之物,也不是新来的东西。当我们觉悟的时候,(我们的心)即是智慧,不悟的时候即是无明。有人可能会想:「若此究竟修行所得的证悟之道无时不与我们同在,我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当然非常可能。例如,我们一生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面孔。我们虽然可以在照片上或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的面孔,但从未能直接见到过。我今年二十七岁了,从未直接见过自己的面孔,这种情形还要继续下去,一直到死也见不到,除非到我修行能够得到完全证悟的时候。

   我们心的本质为无明所蔽而不显:这是因为我们有强烈分别「自他」的无明而不能见到心的本质。一直要到我们首次见到心的本性时,我们会恍然大悟,我们心的本性原来与「我」以前所妄想的「心」是完全不同的。这就是从菩萨初地到十地的情形。菩萨十地的证悟是有「能」有「所」的证悟,此即大菩萨与佛之间的真正区别,因为佛的证悟完全超越「能」、「所」。而且与「能」、「所」根本无关。我无法形容那种境界,也没有人能够形容。我们所能做的只有靠我们自己去实际修证,在修证的过程中自会有「超越言辞」,「不落两边」的经验,达到明释和证悟的境地,在目前,我们只能说那种境界就是「如实自证,如是如是」而已。

   但是我们又应该怎样著手去修行才能求取这种证悟呢?虽说这种证悟是人人自心本具,并且是绝对之极,然而我们必须要用非常现实的做法,从相对的层面入手,先将证悟的障碍除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除去贪、嗔、痴、三毒。一切要知足才能清除贪毒,以慈悲能清除嗔毒,以智慧才能清除痴毒。

   对知足的了解有很多层次,如果对知足的了解能够逐步增进,贪毒即随之逐渐减退。但是一般的人性很少会知足。譬如穷人会想:「我只要有地方睡,有东西吃,有衣服穿,就很够了。」但当他具有了这些,他又会想:「啊!这种东西不好吃,我但愿能吃好一点的。这些衣服太旧了,我但愿能穿好一点的。这个地方太冷了,我需要有个暖一点的地方睡觉。」他如愿以偿得到了较好的食物,衣服和住所,但他还是会想:「现在是不错啦,不过我还需要更舒适的享受。」人什麽都要更大、更好。与同村的人一样时他会想:「我要成为全村之冠。」一旦成为全村之冠以後,他又会想:「我非成为全国之冠不可……如是,即使成为银河中的首富,他的内心仍会感到空虚,每个人都大致如此。

   要修知足,慈悲与智慧这三项(以净除贪嗔痴三毒),我们必须要在现实层面上清除一切障碍,先逐一清除,再逐步清除,直到我们完全脱离苦苦,坏苦和行苦,只要我们能真正摆脱我们自己执著的「二见」最後,则一切由「二见」产生的缺失自然浮尽,一切心性的迷乱自然清除,这就是证悟之道。

   修行所谓的证悟或成就,也就是(得到心地的)平安。一知足我们的心就有平安,就能欣赏自己眼前所有的一切。有慈悲就有平安;有智慧心就能住於平安。如果从现在开始,我们能逐步朝著成就证悟的平安境界努力发展修行下去的话,这种所谓的成就证悟的最高平安境界,也就是超越了在「二见」。相对智慧中所说的平安与痛苦的两边(亦即寂静之安详),那麽我们终於会在证悟之後,了知法身,报身和化身。

   最高证悟的觉者(佛),度人并不费力;如果费力他就不是佛了。诸佛是以其本性或本质来度人或助人,而这种本质也即是对众生本质的彻底证悟。因此,诸佛之利益众生永远是现成事,绝非(如一般人所想像),认为是先有苦难众生的祈求,令佛深受感动之後而想予以援助,然後再去度化。假若如此,一切众生早就成佛了,因为释迦牟尼佛在两仟伍佰多年前就已成佛,在这样漫长的时间里,难道他是一直在睡觉吗?总不会吧!

   当我们修行时,如果我们的信仰、虔诚、精进和持戒不正确,不协调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从佛或佛的传承那里得到利益。因为即使我们有(成佛的)种子,也必须要在温暖潮湿的地方才能生长。若非如此,种子怎能生长呢?一粒放在桌上的乾种子什麽都生不出来,就算放十年,也是一样。同样的,瓶子的口也一定要朝上才能盛物。假若向瓶口朝下的瓶子内倒甘露,就算倒十年,也倒不进一滴。佛陀的法教也类似上述的情形。能令人愈修愈感觉心里平安的佛法,其运作并非由於佛的努力,也不是佛说:「我要救度一切众生。」实际上佛的教法犹如套索,但它不是一般带有圈套用来捕捉动物的套索,而是一种没有圈套的套索,要你自己用手去抓住它,然後它才能把你拉走。也像是一个陷阱,但不是一般强制执行的陷阱,而是敞开的陷阱,凡是想要离苦及苦因的修行者,让他们自愿进入。相反的,假若你自己想要变苦,也不想离苦,那麽这座陷阱就永远捉不到你,这座陷阱对你毫无作用。因为他不是强制执行或一意孤行的机械。它只凭藉我们修行者的虔诚及悲心自发之愿力而运作。

   当我们从中道的观点来谈法身、报身与化身,以及这三身的作用时,我们应该了解,这三身是不二的。当我们说「证悟是安」或者说「涅槃寂静」时,是说,那是一种「超常之安」。由此可知这种证悟或涅槃的益处,就在道中,在从「平常之安」至「超常之安」的道中。(编者:中国古德把「证悟是安」RealizationisPeace)译为「涅槃寂静」。寂静也就是超越常人所谓「安乐」的一种「永恒的安乐」。根据佛学字典的解释,离烦恼曰「寂」,绝苦患曰「静」,此种境界也就是涅槃之理。涅槃经也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又根据佛学辞典说:「寂灭者涅槃也,对於生死之苦而涅槃为乐」。本刊是根据英文原本直译为「证悟是安」,若照佛学名词意译:就是「涅槃寂静」。)

  (四)诸法无我

   这是佛法的第四印「我」主要有两面:人「我」和法「我」。我们也可以说有生命的我和无生命的我。前者,有生命的我,又与「我」及「我所」有关。我们一说「我」,就有「惑」在。「我」是幻。这一点可以很容易的用理智和逻辑来证明,因为「我」若实有,「我」就必须是独立和永恒的,「我」既极具依赖性和相对性,所以「我」不可能是实有的。「我」之依他而起,只是幻相。「我」既无,「我所」亦不能存在。佛学对此有极其详尽的分析。

   诸法无我,主要是说藉分析物质与时间最小的假想单位,显示出「时」、「空」诸法俱无自体。既然不可能有所谓最短时间(最短的时间必须是无法区分、毫不持续的时间),那麽如何能由这些不可能有的最短时间,来构成实有的较长时间呢?如果此一推论是正确的,事事物物又是怎样开始的,所谓时间又有何义?对於物质的最小单位来说,也是一样:如果所谓最小分子里是最小的,那麽它就必须是不可分的,没有方向,没有内外,前後等等(若有,就可以分,也就不是最小的分子了)。既无上述种种条件,就没有体积或大小,也就是无。要想彻底的、精确的说明此点,需要很长的时间,因为全部的中观理论都在其中。

  中观在这一方面的了解得自对四个主题的分析。这四个主题是:「因」、「果」、「因果」、以及「一般」。这四种分析产生所谓中观的四大教义,犹如中观的字母。懂得这些字母,即是掌握了一切中观言论之钥。

  因此,没有究竟之「我」,但有相对之「我」。因有此相对之「我」,佛乃又说没有一法不是相互依存的。「我」即是相对世间的一个依他而立之法。「我」积善业,则得善果的是「我」,非他,「我」研究学问。则受良好教育的是「我」,非他。在相对的层面上,没有不依他而立的,所以的确有「我」。在究竟的层面上,就是因为一切都相互依存,所以无一具有实存的本质。一切都依他而位,所以无一具有坚实的,独立的存在,故说一切无常。

   这样一来结果如何呢?从某方面看,似乎是一片混乱,其实一点也不乱,一点也不会令人困惑。我们学中观时就得知真理有究竟与相对两个层面,以及如何才能极其清楚的了解这两个层面而不致发生混淆。我们是在相对层面修行通往究竟层面之道。此究竟层面是我们的本质,是我们的见地。采纳并了解此种见地者是相对层面之人。这就是为什麽在各为杜哈(doha)的神秘之歌中说:

  于此虚幻世,虚幻修行者

   修行虚幻道,求取虚幻果。

   此偈的意思是,依究竟见,相对的就是虚幻的。虽然如此,处於虚幻中的我们仍须努力前进,以除虚幻之障而得证悟。要除虚幻之障,我们首先必须造虚幻的善业,除虚幻的恶业。

   在贪、嗔、痴控制之下,我们不可能获得证悟。我们必须舍离所有助长贪、嗔、痴的因缘,以便除去它们。同时,须修善因。是故,我们必须戒杀护生而得增寿,必须戒妄语而说实语,以造良善高尚的语业和环境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善性的,但并不是主要的,因为它们仍然是幻。要除此幻,我们必须修禅,利用良善的语业和健康的生活确实摆脱有二之见。太阳、云和风即可作为实例。即使乌云蔽空,太阳仍在。若要除云,须有强风。风吹云散,太阳乃现,但因有风之故,我们并不能感到太阳全部的热与能。至此,风亦成障,也须除去。我们必须先造虚幻的善业,用以除去虚幻的恶业,然後再用不二之慧除去虚幻的善业。

   以上对四法印所作的略释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相对的与究竟的都要包括在我们的基本见地之内。若不如此,就不易掌握佛法的真髓,因为一切法教都是基於这两个层面而说的。

   我们如何将这种做法应用於修行呢?我们有时快乐,有时不快乐。这些法教并不是要我们在快乐的时候对自己说:「啊,那算不了什麽,只不过是「空」而已」也不是要我们在痛苦的时候想:「啊,那算不了什麽,我该受苦。」我们虽像他人一样仍有苦乐,但我们在受苦或享乐之时,心里要明白苦乐皆非实有,完全如幻,如经验,如梦境,是故不必对其生厌而求避免。

   我们必须尽力避免痛苦,而不对痛苦生厌恶心,不把痛苦当真;我们也必须尽力享受快乐,而不把快乐看得太实,只是站在超然的立场,为家庭,为改善生活尽己之力。这是了悟的一面。另一面特别适用於我们的修行。当我们为善、持戒等之时,我们不应视我们的修德之行为坚实的或极其殊胜的;我们只应如实视之。为善之时不应有自私的动机,不应有牢固的善恶观念。这样我们才能看到全貌。当然,我们无法在每做一事时都如此想,但是我们可以使自已逐渐习惯於此一通用的做法。

   这种完整的见地,据说就是真正佛法「相」或「印」,亦即佛法的基本观点。

  

  

《修行之道·第一篇 四法印》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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