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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颂讲记▪P13

  ..续本文上一页白一点:由谁等于施者,于谁等于受施者;断何事等于上面所说的布施之物。如持不杀生戒,我是能持戒者,彼可为我, 所杀的对象,在这所杀的对象上,除去杀的念头及动作,是为持戒的三轮。“若彼”持戒的菩萨,自觉有实在的持戒三一轮可得”的话:我是实实在在的能持者,彼诸有生命的动物,是我所持的实在对象,每一戒条都是实在而不可违犯的。这样的持戒,我们就称他“名世间波罗密多”。反过来说,了解持戒等的三一者皆”是“空”无自性的,亦即所谓三轮体空的,“乃”可名为“出世”波罗密多。所以同样是持戒,由于认识的不同,而有世间出世间的差别。世间持戒波罗密多,不能说它没有功德,亦不能说这人不极为难得,但以解脱来说,这还不能获得解脱。气戒是正顺解脱之本”,要使所持戒成为解脱戒,必要运用智慧,了达持戒的人,持戒的对象,所持的戒条,都是无实自性可得的。

  庚二 明胜用

  佛子月放离垢光 非诸有摄有中祥 犹如秋季月光明 能除众生意热恼

  这是总明二地持戒所有功德胜用。“佛子”,指二地菩萨。第二离垢地菩萨,因为持戒清净,离诸一切垢染,所以如明“月”般的播“放”出清净“离垢”的“光”辉来,期照一切。“非诸有摄有中祥”者,诸有,略指三有,中指九有,广指二十五有。意思是说三一地菩萨所持净戒,共所得的功德,不感诸有的生死苦果,因为此戒是出世波罗密多的原故。虽说如此,但为化度诸有众生,菩萨仍然要到诸有中来,或在天上,或在人间,示现受生的,受生在诸有中的菩萨,由于戒行庄严,尊重道德,任何生命见到菩萨,不但不会遭遇损害,而且得到很大利益,可说是三有中最吉祥者。“犹如秋季”晚上“月”亮所放出的皎洁“光明”,具有一种清凉的功能作用,吾人见了那高挂在空中的一轮明月,不管身心上原来是有怎样的热恼不安,到了这个时候,完全化为乌有,而且自觉有种说不出的清凉自在。菩萨在世间,具有无漏戒的功德,合众生见了,就好像见到秋月一样,所有热恼悉皆消除,所以说“能除众生意热恼”。恼是懊恼,亦即追悔。一个人正在做不正当的事的时候,并不自觉其为不正当,但当做了以后,想想这是不应该做的,于是反而懊悔起来,受到良心相当责备,这时心烦意恼,比什么都难过!热恼的反面,不用说,是清凉。为人不做亏心事,内心总是觉得凉爽的。菩萨以持戒的因缘,获得身心清凉自在,同时复合众生得到自在清凉!这样说来,能持净戒,不论对自对他,都有其胜用的。

  丁三 发光地

  戊一 略示地位

  火光尽焚所知薪 故此三地名发光 人此地时善逝子 放赤金光如日出

  菩萨的十地,前面已讲了两地,现讲第三发光地。薪是所烧的柴火,柴火放到火中去焚烧时,不要经过好久,就被烧得干干净净。所知,平常说为所知境,就是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对象,其所包含的范围,是非常广的,凡是所认识的,都叫做所知境。众生对一切所认识的对象,能不能完全认识,主要是看智慧的大小来决定:智慧大的,所认识的境界就多,智慧小的,所认识的境界就少,若智慧之光放射到一切境界上去,则一切境界无不为我们智慧之所认识。三地菩萨智慧之光,大过一切所知境界,一切所知境界,为菩萨智慧洞达无余。如火烧薪,薪遇到火,没有不烧尽的,所以说“火光尽焚所知薪”。然此智慧之光,从什么地方放出来的

  如常说的,由戒生定,由定发慧,可以了解到,智慧之光是从定放出来的。因此我们知道:三地菩萨所修的定境,是非常深邃的,所以从定中所发出的智慧之光,能照了一切境界。同时,三地菩萨得到一种闻持陀罗尼,对所听闻过的一切佛法,能够永持不忘,所以从闻持陀罗尼中,也放出智慧之光来。这个慧光,是闻思所成就的,定所发的慧光,是修所成就的。由于这个原因,“故此三地名发光”。解深密经说:“由彼所得三摩地及闻持陀罗尼,能为无量智光依止,是故第三名发光地”。

  三地菩萨的智慧功能,既然是如此的,那就不论在家菩萨、出家菩萨,只要是“入此”第三“地时”的“善逝子”,就能“放”出“赤”色的“金光”,来其光“如”春山早上“日出”所放射的万道霞光一样。赤金色,是说所放的光,如同赤色的黄金,所以经中常说佛放紫金光。善逝,为佛的十种通号之一。逝是往的意思,死的意思。但佛的死(圆寂),不是有诸痛苦的死,而是自由自在的安祥而逝,从此再也不受生死的缠缚。菩萨是从善逝学的,所以称为善逝子。三地菩萨,定力强,闻思胜,所以能放赤金色的光辉。放智慧光有什么用

  如太阳光放射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立刻就没有黑暗,一切明见无遗。智慧之光放射到什么所知境上,什么所知境界,就能明白认识,智慧光没有到达之处,其所知境就被障蔽而无法认识。所以多一分智慧多认识一些境界,少一分智慧少认识一些境界,佛法重视智慧,其原因也就在此。如实说来,不特一二地菩萨能发慧光;,就是初二地菩萨亦发慧光,所不同的,初二地的慧光是寂静的,第三地的慧光是明利的,所以如日初出之光。

  戊二 广说忍德

  己一 明当地忍胜

  设有非处起嗔患 将此身肉并骨节 分分割截经久时 于彼割者忍更增

  已见无我诸菩萨 能所何时何相割 彼见诸法如影像 由此亦能善安忍

  以十波罗密多配合十地菩萨所修说,此第三地菩萨所修的是忍辱波罗密多,所以现在特为广说忍德。“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这是遗教经中所告诉我们的。本颂所说忍德,是从悲智两方面显示的,即第一颂以悲明忍,第二颂以智明忍。

  “设有非处起嗔恚”者:非处,就是非理非法的意思。世间人们或有触恼及得罪人的地方,对方没有涵养而对你生起嗔恚,虽说也是大可不必的,但还有可原谅之处。发心化度众生的菩萨,特别是以修忍辱为主的第三地菩萨,爱护众生犹如一千,绝对不会随便去恼乱众生的,在道理上讲,众生也就不应该向菩萨发脾气生嗔恚;可是有些众生,由于性情暴燥,烦恼特别炽盛,不能理解菩萨的德意,常对爱护他的菩萨,大发雷霆,妄生嗔恚。如法华经的常不轻菩萨,见到众生就说:“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当作佛”。这是一种好话,也是对众生极端尊重的表一不,众生理应接受菩萨的善说,并对菩萨加以恭敬,可是烦恼特重的众生,不但不知恩,反而骂菩萨,甚至打菩萨,这就是不合法不合理。颂文说为非处起嗔恚,普通说为无理取闹,不论从那方面说,都是要不得的。

  假定现在有这么一个人,非理非法,无原无故的对菩萨生起嗔恚心来,而且所生起的这个嗔恚心大得不得了,打骂菩萨,恼乱菩萨还不算,且“将此”菩萨的“身肉并”诸“骨节”,用刀一“分”一“分”的加以“割截”,不用说,这是相当痛苦的,而这痛苦又不是短时间的,是要“经”过相当“久”的“时”问的。如是长期割截所有的痛苦,在一般人,我相信,一定忍受不了。可是菩萨,由于悲心的激发,对于割截的众生,不但不生起一念嗔恚,反而更加增了自己的忍辱力,所以说“于彼割者忍更增”,这是菩萨伟大的地方,亦是菩萨的悲心所使,堪称名为有力大人。

  菩萨以度生为本,而这又完全是出发于悲心,因此众生对他辱骂甚至割截其身,经过长久的时间都能忍受,没有大忍力是做不到的。菩萨所以能忍,还是感到众生的愚痴,体念众生本身亦做不得主。如经说:气此非有情过,此是烦恼咎;智者善观已,不嗔诸有情”。众生无理来加害菩萨,不是众生自己的过失,是因被烦恼驱使,才作出割截菩萨身体的愚笨行为来。众生自己既不能作主,一切听烦恼支配而不得不这样作,像这样的一个众生,我们对他同情怜愍还来不及,那里可以更进而去恼恨他

  有智慧的菩萨这样善加观察以后,再也不会嗔诸有情,所以说于彼割者忍更增。这个忍,与普通说的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同,那是因为他的力量抵抗不过对方,表面上是在忍让,内心中实在怨恨不已。佛法所说忍,不但表面要忍,内心尤要不生嗔心,不怀报复之念,不起愤嫉之情,才是菩萨真正的忍辱。

  因悲故忍已经说过,因智故忍再为说明。已见之见,不是一般人所说看见不看见的见,而是一种智慧的体验,菩萨运用其般若智慧,对于诸法加以深深的思惟与体验,知道一切诸法都是无我的,所以说“已见无我诸菩萨”。既见诸法都是无我的,那里还有什么“能所何时何相割”?能是能割的人,或是能割者;所是所割的人,或是所割者。或说:能割的是众生,所割的是菩萨身体。何时割,时是时间,就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割的;何相割,相是代表东西,或者是刀,或者是箭,或戈,或矛,利用这些东西,割开菩萨身体。“彼”见无我的菩萨,“见”到如是“诸法一,都是“如影”如“像”,如幻如化的。分开来说:能割者如幻化影像,所割者如幻化影像,足为了达我空;何时割如幻化影像,何相割如幻化影像,是为了达法圣。幻化影像,是都显示宅无有实的。如影,如人站在太阳底下,有个影子反映出来,不用说,这人影,是假有无实的,如有以为是个实在的人,那必然是错乱颠倒。如像,是镜中之像,亦是由人映入其中的,并非镜中实有其像长存,人对镜子就有其像,人离镜子像不可得。如幻如化,就是玩魔术的所幻化出来的老鼠兔子,根本没有它的实在性可得。果真了达诸法如幻化影像,即使为人割截身体,又有什么不可忍的?所谓“将头临白刃,犹如斩春风”,何痛苦之有

  所以“由此亦能善安忍”。不论众生足怎样的割截菩萨,菩萨总是那样泰然自若的忍其所忍。善安忍,既不是老于世故,亦不是所谓涵养深,而是真正通达了诸法空性真理所有的忍,是极希有极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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