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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中册 共中士道 十二缘起

  「十二缘起」:

  

  辛二由十二缘起思维:

  第二部分,「由十二缘起思维」发起求解脱心之法分为四部分: (一)区分十二支。(二)略摄各支。(三)圆成十二支要多少世。(四)十二支的总义。

  (十二支缘起,梵:dvadasangapratityasamudpada。藏:rtenbrel yan lag bcu gnyis。又作二六之缘、十二因缘起、十二缘起、十二有支。《长阿含》卷十《大缘方便经》说「缘痴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忧、悲、苦恼大患所集,是为此大苦因缘。此十二支的前者是后者生起之因,前者若灭,后者亦灭。」故经中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来说明它们的相依相待关系。一切事物皆是相互依存,皆依因缘成立,故说无常、苦、无我。)

  壬一区分十二支:

  

  「缘起」的十二支如下:

  

  • 无明(梵:avidya. 藏:ma rig pa)

  《俱舍论》:

  「无明」就像「非亲」和「非实」。

  「非亲」和「非实」的意思既不是缺乏亲友和真实,亦不是「亲、实」两者以外的事情,而是指与「亲、实」截然相反矛盾的各类现象(亦即「违品」)。同样「无明」的意思亦不是指缺乏能对治「无明」的「明」及「明」以外的其他事情,而是指与「明」截然相反矛盾的各类现象。

  对此,法称论师认为能对治(无明)的「明」,是指认知「补特迦罗无我」(梵:pudgalanairatmya。藏:gnag zaggi bdag med。 又作「人无我」)的真实意义。而与其相反者便是「补特迦罗我执」(人我执)的「坏聚见」。但是,无著论师和世亲论师兄弟二人对于这种把「无明」视为『错解真实义」的说法却持有另一种见解,他们认为「无明」只是「对真实义的愚蒙」。简言之,他们(无著和世亲)认为「无明」是不了解对其对象的心,而非错解(其对象的心)。不过,法称论师和无著、世亲二师均一致认为通达无我的智慧便是对治「无明」的主要方法。

  无著论师在《阿毗达磨集论》把「愚蒙」(藏:rmongs pa,又作迷惑、愚痴。即是愚昧无知)分为两种:

  (1)业果愚无明。

  (2)真实义愚无明。

  前者(对业果愚蒙无知的无明)能积集受生恶趣的「行」(藏:”du byed)。后者(对真实义愚蒙无知的无明)能积集受生乐趣(善趣)的「行」。

  (二)行(梵:karma。藏:las):

  「行」就是「业」。「业」又有两类:

  ( 1 )能招引恶趣的「非福业」。

  (2) 能招引善趣的「福业」。

  「福业」又分两类:

  ( 1 )能招引欲界善趣受生的「福业」。

  (2) 能招引上界善趣受生的「不动业」。

  (三)识(梵:vijnana。藏::mam shes):

  佛陀在经中说及六种「识」。若依照认同有「阿赖耶识」者所说,此处所指的主要心识就是「阿赖耶识」。不认同有「阿赖耶识」者则认为是「意识」。

  由于对苦由不善生愚蒙,便会造集不善业,这些业的习气又会熏入「识」中。受熏染的现世「识」便是「因位识」。依「因位识」来世于恶趣生趣受生的「识」,则为「果位识」。

  同样,由于对无我真实义愚蒙的势力,令我们把善趣误认为安乐,而不知道善趣本来是苦,于是便会造集「福业」及「不动业」。在现世造集这些业的「识」便是「因位识」。依这种「识」(因位识)在欲界或上界善趣受生的「识」,则为「果位识」。

  (四)名色(梵:namarupa。藏: ming gzugs):

  「名色」之中的「名」(梵:nama。藏:mings),便是受、想、行、识四种「非色蕴」。至于第五蕴,亦即「色蕴」,假如我们是受生在「无色界」,那就只有「色」的种子而没有真实的「色」。所以,除了「无色界」外,「名色」之中的「色」(梵:rupa。藏:gzugs)是通用于「羯罗南」(处胎五位之一。见前文「生苦」一节)等任何一切色法。

  (五)六处(梵:sadayatana。藏:skye mched drug。又作六入、六入处):

  若是「胎生」者,则由「识」最初趣入受精卵的「羯罗南」与「名」(亦即「识」)进而发育形成眼、耳、鼻、舌等四处。「色处」和「意处」则是从「羯罗南」位(即「名色) 开始便已存在。

  假如是「化生」的话,由于各种「入处」是在受生时同时生起,所以没有这些阶位。至于「卵生」和「湿生」,除了「胎」这个字眼外,其余皆与「胎生」相同。这种说法出于《本地分》。

  所以,当「名色」一旦成立,我们便会拥有真实的身躯。当六种入处成立后,由于身体的不同部分已经形成,所以「能受用者」便会产生。但是,在「无色界」是没有五种「色处」。

  (六)触(梵:sparsa。藏:regpa):

  当「根」、「境」、「识」会合时,我们便会认取悦意、不悦意、中庸(既非悦意亦非不悦意)三种对象。经中所说的「以六处为缘而生」便是指「境」和「识」。(见《稻芊经》。梵: Salistamba-sutra。又作《稻秆经》。此经是弥勒应舍利弗所请,开示因缘生法的内因缘与外因缘,经中以稻芊由种生芽、自芽生叶,由华生宝来比喻十二因缘的生起次第。)

  (七)受(梵:vedana。藏:tshor ba):

  由于「触」认取三种对象,从而产生苦受、乐受、舍受三种「受」。

  (八)爱(梵:trsna。藏:sred pa):

  即是对「乐受」产生不愿舍离的爱(不离爱),对「苦受」产生要舍离的爱(乖离爱)。经中说「以受为缘而生爱」(见《稻芊经》),意指由「无明」与「受」和合而产生「爱」。假如没有「无明」,即使有「受」也不会引生「爱」。

  因此,「触」是对象(境)的受用,而「受」是「生」的受用或异熟果的受用。所以,假如两者兼具,受用便会圆满。「爱」共有三种,而三界各有一种。(三爱是欲爱、色爱、无色爱。《集异门足论》云:「于诸欲中,诸贪等贪,执藏防护,耽着爱染,称为欲爱;于诸色中,诸贪等贪,执藏防护,耽着爱染,称为色爱;于无色中,诸贪等贪,执藏防护,耽着爱染,称无色爱。」)

  (九)取(梵:upadana。藏:len pa):

  「取」是指对向四种对象的四种欲贪:

  (1).欲取(梵: raga-upadanani。藏:”dod pa nye bar len pa)-对于色、声等欲尘产生欲求贪着。

  (2).见取(梵:drsti-upadanani。藏:lta ba nye bar len pa)-对于「坏聚见」之外的各种恶见产生欲求贪着。

  (3).戒禁取(梵:silavrataparamarsa-upadanani。藏:tshulk hrims dang brtul zhugs mchog , dzin nye bar len pa)-对于与恶见相关的恶戒、恶禁产生欲求贪着。

  (4). 我语取(梵:ahamdrsti-upadanani。藏:bdag lta nyebar len pa)-对「坏聚见」产生欲求贪着。

  (十)有(梵:bhava。藏:srid pa):

  「行」在过去薰入「识」中的业习气,经由「爱」、「取」的营养滋润,其引生「后有」的力量便会变得强大。「有」是假借「果」的名字来称呼「因」。

  (十一)生(梵:jati。藏:skye ba):

  「生」是指「识」最初从「四生」(胎生、卵生、湿生、化生)的任何一者受生。

  (十二)老死(梵:jaramarana。藏:rga shi):

  「老」是指(身、心)诸蕴成熟转变。「死」是舍弃诸蕴的相续(蕴同分)。

  壬二略摄各支:

  

  《阿毗达磨集论》说:

  何谓各文的略摄呢

  这就是:能引支 (藏:”phen pa ”i yan lag)、所引支(藏:”phangs pa”i yanlag)、能生支(藏:mngon par ”grub par byed pa”i yanlag)、所生支(藏:mngon par grub pa”i yan lag)四类。

  何谓「能引支」

  即是无明、行、识(此三支能引生「名色」、「六入」、「触」、「受」等四种果,故名「能引」。《掌中解脱论》说无明、行、识三支中的「识」为「因位识」,故为两支半)。何谓「所引支」

  即是名色、六处、触、受(此四者是能引三支招引的果,故名「所引」)。何谓「能生支」

  即是爱、取、有(此三支能生「生」与「老死」,故名「能生」)。

  何谓「所生支」

  即是生与老死(此二者是能生三支产生,故名「所生)。

  (问:)若是这样的话,「引」(能引、所引)与「生」(能生、所生)这两重因果,是要说明一位有情的一重受生因果,还是要说明两重呢

  若是前者(第一重因果),那认为「爱」(爱、取、有)等「能生支」是从「果位识」至「受」(所引支)等各支之后才成立,便不合道理。若是后者(两重因果),那后一重因果就缺乏了「无明」、「行」和「因位识」。而前一重因果则缺乏了「爱」、「取」、「有」

  

  (答:)没有这种过失,因为凡是由「能引因」(无明、行、识)所牵引的事情,必定是由「能生因」(爱、取、有)产生。当所牵引的事情(名色、六处、触、受)生起时,才把这些所引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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