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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贤思齐▪P5

  ..续本文上一页大家时时刻刻知道,我们每个人身体上都有神,能够记善记恶,将来随著各人的善恶业去受苦乐的果报,因果报应,丝毫不爽,所以我们就要保护自己的戒体,时时提防,谨慎行持,不要犯戒。

  

  录自《戒学浅谈》页二一三~二一六

  

  第十六则:大悲水驱除菜虫

  

  今时有一些人,夏夜多蚊,便打DDT。种菜、种花生了虫,就洒农药,这都是犯杀戒,应速悔改。夏夜多蚊,方便驱除,驱不去者,作布施结缘想,何必杀生?菜园生虫,洒大悲水驱之,令它得善处,我除灾害,皆大欢喜。但是洒大悲水,须有信心、有耐性,方有感应。民国五十五年冬,雾峰护国寺菜园长虫,全园青菜,皆被吃光,大众都主张洒农药,我坚持不可。初命香灯师将大殿供水,交给工人去浇菜,无效;是时常定法师在护国寺从我学唯识,平日戒行清净,我复命常定法师去求大悲水浇菜,效果不大;于是我亲自提一桶水,在佛前至诚恳祷菩萨显灵,并念大悲咒加持之,洒过之后,次日清晨去看,吃了七颗菜,信心顿增;是晚复洒大悲水一次,次日去检查,只少了三颗;再洒一次大悲水,从此虫害永除,而且菜长的特别茂盛。广化自愧无德少学,耐心行之,尚有感应;诸方大德,道高行清,若能实行,收效必宏。

  

  录自《沙弥律仪要咯集注》页二二~二三

  

  第十七则:聊斋倩娘现形记

  

  余十二岁时,即喜阅《聊斋志异》,对人鬼结婚事,窃深向往。曩者,在大陆时,因上有父母,下有妻子,故不敢冒此险。记得民国四十年驻桃园时,常与陈晋璋君散步桃园西部与谈邀鬼联姻之举,陈大为赞同。但每次到坟场祝告后,从无鬼妖来入梦,于是遂疑柳轩欺我。世间决无狐仙鬼怪联姻事耳。何况我素不信神鬼,于是亦坚信无鬼怪。

  

  今岁寄医嘉义联勤肺疗院,病中无聊,我又旧僻复发,见大坟场,必对诸祝告曰:“我是一个天涯孤客,赋性倜傥,抑且痴情,今愿和你们——坟中的年青姑娘做个朋友,如果天地间果真有鬼的话,希望你们中的少女们速来入我梦,莫让倩娘专美《聊斋》。若此行动常常行之,视为儿戏,祝后便忘,从不在心上;亦不知从何时起,我便间常梦在黑暗的天地下,阴风惨惨中往返于一不知名的小乡村,结识一妙龄女郎,穿台湾时装,风姿绰约。当初我还以为是黄小姐来入我梦,或许记忆模糊,识辨不清,渐后觉得有异。

  

  四月间某夜,我与该“梦中女郎”在暗室交谈,临别时相拥接吻。心忽一惊,乃拔关而逃。怆惶中,闻背后有人命令止步。彼人穿我国古装衣,自称天使,举足——足底有光,以示非冒充,并说“你的行为,我都知道了”。我立还答:“你知道又怎样,我此时谈恋爱,是国法不能干涉的。”(依现行法律,我勉强可以自由谈恋爱,不受重婚罪。)天使意欲我屈服,我却要他同去见玉帝。这一来,天使乃挥手示我曰:去、去。以是我便回到病床,睁眼思索,乃是一梦。

  

  迨转院至仙草埔后,仍作梦两次到该女鬼处。最后一次系七月三十一日,因其邻居开罪于我,愤极欲归。茫茫中,遇一老人,向(其)问路,具言此是××村,离嘉义不远......。醒后,仅记“离嘉义不远”一语。将梦以告同俦,均认为遭逢鬼妖。余复将祝鬼怪僻以告,请众代圆所梦地址。有朱君者为指问:嘉义刘厝里东部铁路旁坟地为何?余恍然大悟曰:对!。曾记得今年初夏某晚,我独个儿在该地散步,曾向诸墓如前述词告过,而且揣摸梦中所经路线,恰合当地地理。

  

  越日,田治立君闻余怪梦,求道其详,余将得梦因由及梦情告之。田君寻思片刻,乃大笑曰:“必定是她”。余亲前乞示,田君乃语余云:其往日住院刘厝里院本部时,常至车店村玩。因而与村民情感日恰,得曾闻村女××年十七岁,貌美多情。三十九年间,与本院士兵××相热恋,但该兵无钱与女结婚,而女家贫亲老,其父母遂不顾女儿心事,将女另许配一年老富翁。女遭此挫,自嗟命薄,遂缢死,葬于车店村铁路旁坟地。田君并且强调至该女家吃过饭,谓我所梦者,必此女无疑。

  

  越旬日,余往院部照X光片,乘便往女墓地恳祷,请尔后勿与余魂梦交接,因予已皈三宝,待余修行成道日,友朋中第一个度她脱离苦海。果然此后遂不复梦。噫吁!怪哉!倩娘——《聊斋》故事,不得专美余前矣!

  

  余于民四十二年前,颇怀疑天地间有鬼神之事!经此方信其确有,用特记之,以待后来科学家、宗教家之研究,并为余得菩提果日,实践诺言,用志不失信于鬼神也。

  

  录自《广化律师亲笔日记》页一六三~一六六

  

  第十八则:结婚比丘非僧人

  

  现在全世界的佛教国家,如中、韩、泰、印、越、缅、锡、柬......等地的僧人,都仍然遵守佛制,无妻无子,惟独有人误会日本僧人,娶妻生子。须知道日本净土真宗的本愿寺里,娶妻生子的传教师,是居士身份,非“结婚比丘”也。

  

  考日本净土真宗传教师的娶妻因缘,起源于摄政关白时代,亲鸾上人年青英俊,善于说法,很得朝野钦敬。当时摄政王公关白之女,私恋亲鸾,意欲逼他还俗结婚。适亲鸾的师父法然上人,大倡净土法门仗他力了生死之说,于是关白询问法然道:我今居俗,上人出家,我们同是念佛,是否功德同等——同生西方,同了生死?法然答是同等。(按净土法门,出家众可得上辈往生,在家众最高仅能中辈往生。)关白抓住此语病就说:既是出家在家念佛功德同等,即请上人命令高足与小女结婚。亲鸾慑于关白之淫威,不敢违抗,乃舍戒还俗结婚,并迁出原住之寺院,另建新居。因亲鸾善说法,信众很多,显得独成一派,类似我国的居士林,即今日本之净土真宗。(续明法师遗著一二六一页云:“但据去年日本京都西本愿寺传教师飞利浦、查理、爱德曼致函“佛教世界”声称:“真宗并无僧侣比丘教士等,本愿寺传教师,皆是佛教讲师,并不自称僧人,亲鸾上人脱离僧侣生活而返俗作居士,以居士身传教。最要者,即为本愿寺传教师并非破戒之“结婚比丘”,不可作此想。日本比丘亦如西洋比丘,坚持佛戒,住持佛法。因真宗多为西方佛教徒误解,故特为说明。”(见《海潮音月刊》第三五卷九月号佛教简讯栏“日本京都”条)”由此项声明,可知世人以为日僧娶妻生子,皆是误会。台湾过去受日本统治之影响,本省人亦有作东施效颦者,娶妻生子,居住佛寺,宣传佛法。此等人若“并不自称僧人”,亦可视作“以居士身传教”的“佛教讲师”;若“自称僧人”,那就是“结婚比丘”,破戒又破见的恶人了。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三六~三七

  

  第十九则:犯戒不忏的死相

  

  现在台湾有些尼众,不管是否够资格受具足戒,她就是要受。反正现在我们的戒坛一传戒,就是几百个人,戒师父也不可能一个一个去问,就算问了,她硬要受,谁也奈何不了她。这是指犯了四根本戒就不可以受比丘尼戒而言,纵然勉强受戒,亦不得戒,就是罪障也没有消除一分一毫。这样一来,披起袈裟,虚受供养,只要受信徒一毛钱的供养,都是犯盗戒;受了信徒五钱以上的供养,等于破了根本戒,犯重罪。这个罪过重得很,这种人现生来世都会受苦的。

  

  民国五十一年,我在新竹办佛学院的时候,那个佛学院的常住有一个比丘尼还俗三次。大家知道比丘可以还俗七次再出家,比丘尼还俗一次就不可以再出家了,不管你任何因缘都不可以,都是犯戒的。她违反戒律,结果最后呢?躺在床上一两年都不能动,全身溃烂。死的前一天晚上,佛学院的几个小沙弥在教室门口聊天,看到两个牛头马面,一个拿叉子,另外一个拿铁炼子,朝著那位比丘尼的房间走去。第二天早上,她的徒弟就来向我说,她师父死了,请我们帮忙她,为她念经。她死的时候,相貌很难看。后来,我和几位小沙弥为她诵一卷弥陀经,她的相还真的变了,再念一小时的佛号,脸色不再那么恐怖,脸色也红起来了。她算是很幸运,有我们佛学院师生为她诵经念佛号,这种因缘是可遇不可求的。每个人还是好自为之,既然受了戒,就要好好持戒,尤其是前面的根本戒,宁死都不要犯。犯了第二篇以下的就要赶快忏悔,犯戒不忏悔,将来受的果报很可怕的。

  

  录自《戒学浅谈》页三四○~三四二

  

  第二十则:为施所堕割肉还

  

  现在你们这里是很好,没有五欲境界的引诱,也没有世间红尘的沾染。但是,你们要是回去了呢?你们师长的道场也许是在市区里,那怎么办?如果这样,你就要时常自己警觉,告诉自己:“我当初为了什么而辞亲割爱来出家的?我本是为求出离三界的呀!现在出了家,就应该好好的修行才对!世间的万丈红尘,千万不要去染污到。”也许你们的寺庙里面有电视机,师长及师兄弟都在那里看,这时候你该怎么办?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念佛拜佛。要是她们叫你参加,你要想办法支开,或是说句方便妄语应付一下,赶快去念佛拜佛。否则的话,你跟到她们一起天天看电视,在声色欲乐之中把心给染污了,怎么出离三界呀?世间上的人,他们享受声色之乐,不求出离,那是因为他吃的是自己赚来的饭,穿的是自己赚来的衣;而出家人呢?吃的是施主供养的饭,穿的是施主供养的衣。人家供养你,为的是让你专心修道,他们好修福报。而你呢?如果还跟世俗人一样不懂得好好修行的话,就会“为施所堕”!被信徒的布施所拖累而堕落,这一生结束了,就变牛变马去还他们的债。我常常跟同学开玩笑说:“从前呀!是变牛变马去还施主的债,为他耕田,给他拖车。现在呢?耕田用机器不用牛了,出门有汽车不用马了,你连变牛变马的机会都没有了,那怎么办呀?变鸡、变猪。你看市场里面一大堆的猪肉、鸡、鸭的,这是从那里来的?就是“为施所堕”!变这些东西去还施主的债,比牛马还可怜、还悲惨,你看多可怕呀!书上也有说:“破戒比丘、割肉还施主”。大家听了这些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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