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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戒律与礼仪(清净法师)▪P3

  ..续本文上一页下无数的烦恼,逐渐的走向解脱;僧,放下世缘,出家修行,守道清白,梵行高远,和合无诤,慈悲一切,是佛法的实践者,修行证果,使我们升起无限的信心,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4、护持与供养:在佛、法、僧三宝中,僧宝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法师们本着“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皆离苦”的伟大情怀,依据佛制清苦办道,弘法利生,使佛法继续流传,这是难能可贵的,是值得我们护持与供养的。

  

(二)五戒

  我们每天应该诵经修持,时时提起正念,有机会要去受持种种的戒,因为佛、法、僧中的法宝就是戒、定、慧的无漏法,我们应当修学。我们皈依三宝后,不论是要修学什么法门,都应该进一步去受持戒律,因为戒是一切法的基础,所以佛陀说:“戒为无上菩提本,长养一切诸善根。”即是此意。

  多吃了六个饼子:有一个人,肚子饿了,到饼店去买煎饼吃。他一连吃了六个,觉得还是不饱,就再买第七个吃,刚吃了半个,就觉得很饱了。这时候,他心中很懊悔,用手打著自己的嘴巴说道:“我是这样的愚痴不知节约,如果早知道后头的半个煎饼能吃饱,那么我只要买这半个煎饼就是了,前头的六个煎饼不是多吃了吗?”

  这个故事比喻:修行的人,需要从基础开始,勤修戒定慧多时,才有贯通成就的时刻,不经多时的勤修,但羡一时的悟证,正同那人吃饼的痴想,是不可能。

  一、五戒

  (一)不杀生:杀生戒具五缘成不可悔:

  1、所杀是人。2、作人想。3、有杀人心。4、兴方便(自作、教他、遣使)。5、被杀者命断。

  在杀生戒里,凡是自己杀,教人杀,遣派人家去杀,此三种杀法,都等于自己杀。我们用种种方法使众生命断,称为杀生。杀生的果保有轻有重,它是根据所完成的因缘来决定的。如果完成下列的因缘,那就成为犯杀生罪。

  1、是众生(有生命):所杀者有生命。

  2、众生(生物)想:蓄意杀害时,内心知道是有生命的。比如你恨某人,杀不到他,因嗔恨心的驱使,你拿木头来乱打,这是没生命,而作生物想;或是在夜暗中走路,无意间踏死一只蜗牛,这就是没做生命想。

  3、有杀心:我们起心要杀害对方,叫做有杀心。杀心与想的不同是:杀心就是内心有杀害众生的心理行为(心行);想就是内心起要杀众生,然后对那个境作想。比如说:现在我坐在家里,心要杀人,但是那个人没在面前,所以没有作想,却有杀心;当那个人在我面前时,我要把他置于死地,这叫做想,所以这个想是对境(众生)作某某众生想;而杀心是我们造杀业的整个过程中,想要对方死,叫做有杀心。

  4、兴方便:用种种方法去杀害众生。

  5、命断:你所杀的众生的性命断掉。

  如果是断人命是上品罪(重罪),不可忏悔;是畜生断命是中品罪(中罪),可以忏悔;所杀的人没死是中品罪;畜生命没断是下品罪(轻罪)。如果不受五戒,杀生照样有罪。

  天堂与地狱:有一位武士向白隐禅师问道。武士问:“天堂和地狱有什么区别?”白隐反问:“你乃何人?”武士答:“我是一名武士。”白隐听后笑道:“就凭你这粗鲁之人也配向我问道?”武士勃然大怒,随手抽出佩剑,朝白隐砍去:“看我宰了你!” 眼看佩剑就要落在白隐头上,白隐却不慌不忙轻声说道:“此乃地狱。”武士猛然一惊,然后若有所悟,连忙丢弃佩剑,双手合十,低头跪拜:“多谢师傅指点,请原谅我刚才的鲁莽。” 白隐又微微说道:“此乃天堂。”

  天堂地狱就在我们一念之间。  

  (二)不偷盗:不与而取就是偷。具六缘成不可悔:

  1、是他物:那财物是他人的。

  2、作财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己物。

  这两个条件的分别是:比如你来庙堂,从大殿中走出去,要回家的时候,穿错鞋子,鞋子是他物,但是你并没有作他物想,以为鞋子是自己的;有时候那个东西是你的,却以为是他人的,就去偷。这种情形很少发生,确是有可能的。

  3、有盗心:要有偷盗的心。就是别人的财物,对方没想给,你想要占为己有的心念,叫做有盗心;如果一个人拿别人的东西,没有盗心,好像拿错或人家不要了的东西,不可构成偷盗罪,不算犯戒;如果有偷盗的心,就是犯戒。犯戒有轻有重。

  4、兴方便:假借种种的方法达成偷盗目的。

  5、值五钱:所盗之物,价值五个钱。这是佛陀按照当时印度摩羯陀国的国法而制。当时国法规定凡偷五钱者,即犯死罪,所以佛陀也制定佛弟子偷盗五钱者,亦成重罪不可悔。当时五钱是现在的多少钱呢?不好具体换算,总而言之,偷价值不菲的东西,那果报就很重。

  6、离本处:将所盗的财物,带离原来的位置;这还必须偷者以为他得到了此物,而被偷者以为他的财物不见了,称为离本处。比如有人寄你一百元,你在他的面前把钱放在右裤袋里,但在他没看到时,你把钱放在左裤袋,过后你叫他看右裤袋里没有钱,就说没拿他的钱,虽然钱还在你的身上,但是你造成对方认为钱不见掉,这称为离本处。又如古时有人偷马,当盗贼从马厩里把马拉出来时,马儿就会叫,主人家就追,偷者还没认为得到马,而马主也还没认为他的马被偷掉,这就是还没离本处;如果养马者完全不知道,那盗贼把马拖出马厩后,那就是离本处。

  这六个因缘完成了,就是犯戒,而偷盗物超过五钱,即成重罪,不可悔。

  在五戒中,所犯的罪有轻、中、重之分,重罪是不可忏悔的,称为不可悔,佛法形容它有如人的头被斩断,再也救不活。如果受五戒者杀死人,称为犯不可悔罪:破戒;如果受持五戒的人杀死了一只公鸡,那犯的是可悔罪。

  福报的故事:印度的波斯匿王有一位丽质天生的女儿叫善光公主,国王对这个女儿疼爱有加,视如掌上明珠。有一天国王就对公主说:

  “女儿呀!你生长在帝王之家,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你应该感谢父王给你的庇荫,才有今日的荣华富贵。”

  公主信奉佛法,懂得罪福自作自受的道理,因此回答说:“父王!所谓福德因缘是自己种植的,不是他人所能给予的,今天我能够出生为公主,固然应该孝敬您,但这一切的福德因缘,是我自己过去所积聚的。”

  波斯匿王听了女儿如此忤逆,非常生气地说:“如果我不让你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你还能享受什么幸福?既然你认为自己有福报,我倒要试试你的福报究竟有多大?”

  国王于是命令大臣找来一位国中最穷的青年乞丐,把公主匹配给他,公主毫无怨尤地脱去华服,换上布衣和乞丐结为夫妇。一天公主就问丈夫说:“你年纪轻轻,仪表俊秀,为什么会一贫如洗,沦为乞丐呢?”

  “唉!我本来也是宦官子弟,只因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又无一技可以谋生,只好乞讨度日了!”

  “父母难道都没有留下什么财产吗?”

  “只剩下一栋荒废的老屋,但是蛛网缠结,无法避雨。”

  “既然还有一间破屋,我们何不回到家乡,同心协力开垦荒地,耕种庄稼蔬菜,自食其力,总比沿街乞讨要强多了。”

  夫妻两人于是回到了一片断垣颓壁的家园,合力地挖掘坚硬的石地,打算种些菜蔬。挖着挖着,突然在冰冷的石板下面,发现藏着许多珍奇的金银珠宝,靠着这些祖先们埋藏的宝物,很快地又把家业复兴起来,成为当地的首富,消息不迳而走,传到了波斯匿王的耳中,国王对于自业自受的因果业报终于信服不疑了。

  我们也应明白:一切通过非法手段得来的财富,都是命中注定应该得到的福报,如果采用正当行为也同样会获得,甚至更轻松。如果命中没有,偷也偷不来,偷来了命中该有的东西,却还要背上恶果,偷盗行为真是天下最吃亏的一桩事。

  (三)不邪淫:除了夫妻之间的行淫外,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都称为邪淫。邪淫戒具四缘成不可悔:

  1、非夫妇。2、有淫心(心爱乐淫欲)。3、是道(口、大小便处)。4、事成(正行交媾)。

  除了夫妻以外,有淫欲的心,以淫欲的处所(淫欲之道):口、大小便处与人行淫,如果事情完成了,那就是犯不可悔戒。如果你是一个正人君子,肯定不会犯上邪淫。有些人娶几个妻子,依佛法是不犯邪淫戒,因为他们是夫妻,则不犯戒;但是合法的夫妻以外,还金屋藏娇,有个黑市太太,那就是犯戒了;如有人丧失配偶,再娶或再嫁都不犯此戒。一个人受五戒后,与夫妻以外的人行淫,犯重罪不可悔,即是断头(戒律中以断头比喻重罪)。淫的范围,不唯不得与夫妻以外的男女行淫,即使自己的夫妻,亦有限制:①非时邪淫:佛菩萨的纪念日,每月的六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月经期间、妊娠中、产前产后,不得行淫。②非道邪淫:除了阴道,不得行淫。③非处邪淫:除了卧室以外,不得行淫。

  邪淫的罪过,分为三品:与母女姐妹父子兄弟六亲行淫者,为上品罪;与夫妻之外的一切男女邪淫者,为中品罪;与自己的妻子于非时、非道、非处行淫者,为下品罪,以此三品轻重,分别下坠三涂。未受戒者亦要承受如此的果报。

  在一切邪淫戒之中,以破净戒人的梵行者,罪过最重。

  犯戒均在于心,如无邪淫之心,即不会主动去犯邪淫戒,因此,淫戒也有开缘:若为怨家所逼,而不受乐者,无犯。

  佛陀说:“邪淫的人,就象拿着火把,逆风而行,必然会烧到自己的手。”又说:“财色对于人,就象刀刃上粘有一丁点蜜,小孩子贪图甜味用舌头去舐,还没尝到滋味舌头就被割掉了。”而古人自励的箴言中也有一句说道:“求名者,因好色欲而名必败;求利者,因好色欲而必丧利;居家者,因好色欲而家居必荒;为官者,因好色欲而官业必堕。”

  (四)不妄语:不讲骗话。妄语戒分为大妄语与小妄语。妄语戒具五缘成不可悔:

  1、所向是人: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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