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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善先资集 (清朝·怀西居士周安士)▪P12

  ..续本文上一页财帛。中大通元年,帝复幸其寺。讲《涅槃经》题,非又舍身也。世传三次舍身,误矣。又加“为奴”二字,又曰群臣以金帛赎出,未免文致之辞,曲加诋毁。噫,仲尼之世,作史者已无直笔,安望末世史官,不随俗为毁誉乎?

  [问]饿死之谬,固灼然无疑,但诸佛、菩萨,救苦寻声,武帝如是舍身奉佛,奈何任之不救?[答]舍在于心,不在于身。武帝身虽舍而心未舍也。若纯心出世,则弃天下如敞屣,乃以垂暮之年,招纳侯景,图取中原,则知三日舍身,未免求福之念,非纯心出世也。然即其写经造寺,种种功德,亦有可取,所以虽遇叛逆,犹得以高寿令终,不可谓非福力所致也。春秋时,深恶孔子者,莫如盗蹠、桓魋,然彼二人者,一以寿终,一为司马。敬信孔子者,莫若颜渊、冉伯牛、子路。乃三人者,或短命、恶疾,或遇难菹醢(*一种酷刑,把人剁成肉酱。此指子路之被杀)。此何以说焉。定业难转,内典中具言之。台城之变,无容致疑也。 志公禅师将示寂,诣内殿别帝,帝大惊,因问国祚修短。师不答,但指喉及颈示之,盖指侯景也。帝不悟,又问。师曰:“老僧塔坏,则陛下社稷亦坏。”师灭,帝为建塔于钟山,工既毕,帝忽思曰:“木塔其能久乎?”命易之以石,冀其久远。拆塔甫完,而侯景兵已入矣(见《护法论》、《金汤编》及《旧通鉴》)。数之前定如此。

  [问]吾儒既诵法孔子,当以排斥异端为己任,子反欲左袒之,何耶?[答]君亦未知异端之谓矣。异端者,其大端异乎圣人也。如恻隐为仁之端,无恻隐,则异端矣。羞恶为义之端,无羞恶,则异端矣。圣心无意必固我,有之,则异端矣。吾道一以贯之,不一贯,则异端矣。宋孝宗曰:“佛之五戒,即五常也。”仲尼之道,夫何远之有?今人不察其故,一闻慈悲之说,出于佛氏,必反乎其说,而吾儒之仁,于斯而丧。闻盗、淫之戒,出于佛氏,必反乎其戒,而吾儒之义,于斯而亡。闻妄言之禁,出于佛氏,必反乎其禁,而吾儒之忠信,于斯而灭。岂非欲卫道,而反害道耶?况圣贤之道,大公无私,尧则允恭克让,舜则舍己从人,夏禹不矜不伐,文王望道未见,何尝互相排击?孟子距辟杨墨,由于万不得已,臂如大黄巴豆,良医偶一用之,非日日必需之物,若谓孟子之功,全在距辟杨墨,则当年若无二子,孟子将无得而称耶?而孟氏俎豆,所以百世不祧者(*始祖之神永远不迁),得毋反受杨墨之荫耶?宋儒不及孟子,其愤愤之气,反过于孟子。今人又不及宋儒,其愤愤之气,又过于宋儒。自今以后,不知何所底止?吾为此惧,不觉言及于斯,知我、罪我,又何问焉?

  万善先资集卷四

  谨微录

  禁约部

  累世行慈修德,今朝偶尔邀荣。仁民爱物本相通,莫负当前光宠。但谓禁屠便是,其中诡弊无穷。从来衙役惯欺公,明者多遭戏弄。

  ○居官者,恭遇朝廷圣诞(*皇帝生日),及千秋令节,与夫国忌之辰,皆当先期禁屠。

  ○禁宰耕牛,原系奉旨之事,凡属王臣,不得视为习套,故初下车时(*新上任做官),乡城尽合晓谕。

  ○屠牛禁其本户,不如禁其四邻,四邻畏罪,本户自然息刃。

  ○皮骨角筋,济军需者,什止一二,民间用者,什居八九,需用既多,必至盗杀,故凡皮货、角货、骨货,可用竹木代者,谕各铺代之。

  ○顺平之世,士民不宜多蓄弓箭,宜令所属地方,不得私造、私买。

  ○司阍义犬,及水族微细众生,如鳝、蛙、龟、蛳等类,可以禁止者,亦当在禁约之列。

  ○缉获吏役,宜择贤而能者,更番密访,捕得违禁之物,即罚其金赏之。

  ○渔舟无赖,所以不能杜绝者,止因水泽之区,有河税若干耳。若能奏除河税,发一切渔人,开垦附近荒田,则田中之利,数倍于河,不惟永杜伤生,兼能饶裕国课(*赋税),一举两得。

  ○好生者,操司牧(*官吏)之任,凡本属沿江、带郭之处,俱当设放生河,勒石以垂后。

  ○每年冬月,宜示本属乡民,不许无故竭泽,若已为放生河者,须不时严察。

  ○水潦既降,村民往往张簖捕鱼,不知簖帘在河,水流为之迂缓。若张簖者多,则水退渐迟,纵有泄泻,一时不能奔赴,田禾大受其殃。故夏秋之交,宜日日稽查,见辄拔取。

  ○深山旷野,多有奸宄潜伏,彼便于带军器者,不过以猎为名耳。苟能禁之,则护生也,而实弭盗矣。

  ○牵犬纵鹰之辈,皆系游手游食之人,当谕其务本营生,再犯而后治罪。

  ○禁屠善事,不厌其频,即遇小小水旱,及父母诞辰,亦当为之。

  ○水陆神祗,君子宜敬而远之,不应拈香祭祷,动人杀生之想。倘有连名具呈,欲兴崇血食祠庙者,断断不可准。

  ○诸神诞日,辄有市井小民,成群作会,广杀牲牷(*纯色的牛),以隆祷祭。祭毕,皆醉酒饱肉,共扛神像,招摇于市,致使老幼男女,纷至遝来,甚可痛恨。所贵严行禁止,勿使恶习成风。

  ○师巫之流,并星卜之士,往往妄言祸福,判人祷祀,而小民偏信之甚笃,彼所判断,不敢不从,有病者未及痊安,无病者已先冻馁,比比皆是。好生者,宜以法网惩之。

  ○忠孝廉节男女,建立祠堂,固足奖励风俗,但祠堂一设,即有春秋二祭,杀生无尽,岂爱人以德之意乎?好生者,宜载之简编,不必列之祠庙。

  ○健讼之家,击鲜烹饪无虚日,讼少则杀业亦少,故好生者,不宜轻准呈状。

  ○好生者,谢事之日,一应护生之法,皆当勤勤恳恳,以嘱后来官长。

  家政部

  浊世慈祥门第,天宫福祉加临。曾闻一善敌灾星,何况恩施多命?祖父坚持杀戒,子孙方有观型。莫将细物视为轻,试就刍荛(*指草野之人)一听。

  ○好生者居家,当以仁道化其门内,使家中长幼尊卑,自然无杀念为第一。

  ○每遇诞辰、忌辰,宜设定例,买物放之。

  ○世德之家,苟欲化其同族,莫若于族谱上,立一公约,凡族中贫而谋食者,不得为屠沽、贩肉,酒保、厨夫,网鱼、射猎等一切杀生之人。又复不得造罾网、簖帘、鱼枪、钓铒,蟹簏(*竹箱)、屠刀、漆胶、弓箭、兽笼、火炮,伤害一切众生者,倘或犯此,凭族长于家庙中,公同合族,治以不孝之罪。

  ○家中奴仆,有以伤生为业者,谕其速改,如或不从,即行遣逐。

  ○村民敢于张簖,往往依附大家。大家利其所献,纵彼造孽。好生者,慎勿贪此。

  ○近海沙镇,田主收租,每亩例取鸡鸭若干,当谕佃户,易他物品。

  ○鸡、犬、鹰、猫、金鱼、蟋蟀等,伤生之物,宜勿畜。

  ○米粒未出于谷,经年不改气味,夏秋随碓随食,味同新米,且不生虫,故与其积米,不如积谷。

  ○米内诸虫,多死于簸量淘煮,宜于两三日前,先量出若干,平铺于器,俟其窜去,然后淘净。其有存者,须投一废器之内。

  ○米中又有一种极细之虫,如粉如疥者,千万亿数,此因湿柴近米而生,故最燥之薪,方可盖米。仓底所铺砻糠(*砻:磨物),亦复如是。

  ○盖米之薪,宜另置一处,即为次年盖米之用,不惟薪内之虫,不遭烈火,且能使米色净白。

  ○近米之处,不可积薪,缘米中细命甚多,近薪则诸虫皆入故。

  ○贮麦最易出蛾,须于烈日中暴过三、四日,方可入廒。入廒后切忌见风。若麦,不须廒积,宜和矿灰少许,藏于燥器。

  ○麦内若出小蛾,须挑动令去,然后淘净。倘麦少蛾多,置废器中,任之可也。

  ○木柴宜积干燥之处,其下方少湿虫,又须每日暴过一次,然后供爨。若熄灭薪火,不可用有虫之水,亦不可在有虫之地。

  ○夏月祀灶焚阡(*阡:墓道,坟墓),享先烧纸,修斋化库,皆伤虫蚁。宜择坚洁之地,扫净一二次,速速燃火于上,则虫蚁不及赴于火所。

  ○合酱若用梅花水,则味甘而不甚出虫,倘或有之,宜另置一败酱之器,挑出诸虫,皆入其内。醋中若有,亦用其法。(梅花水,即雨水节中所降时雨也。又收贮腊雪,以造酱醋,则不生虫。蒋宾嵎先生订)。

  ○夏间面粉糕饼,及一切山珍海错,宜不时暴于烈日之下。

  ○夏日药材内,亦出细虫,炮制者慎之。

  ○剃下短发,切不可投于河,恐入螺蛳、蚬蛤壳内,即时刺死故。

  ○奴婢性恶灶蚁,见之必遭毒手。若临晚满贮锅水,则群蚁无由达灶。

  ○僮仆婢媵,暑夜每有燃火烧帐内之蚊,因而失火者,宜痛惩之。

  ○浴汤盥水,有热气者,不当即倾于地,因夏月遍地有虫故。

  ○洗涤腌腊之物,及所弃盐卤,须以淡水解之,然后可倾于地。

  庆贺部

  ○人类欣逢吉事,众生对泣哀鸣。微躯定是享嘉宾,一夜千翻凛凛。谁料业缘会遇,怨家次第相寻。披毛戴角口无声,俯首牵来就刃。

  ○好生者,位居通显,遇当道吉庆事,可以他物代称觞者,代之。

  ○远处绅官来访,宜以字画、古玩,及种种善书投赠,必难已于设席,勿害生命。

  ○官府往来,所具敬仪,不宜将活物备用。

  ○父母寿诞,亲友敛赀称贺,宜将众分,作一善事,仍列众友芳名。

  ○祝寿一事,原系末世浇风(*浇风:浮薄的社会风气)。古者年逾甲子,犹不称贺,况三四旬乎?苟不能违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后一庆可也。

  ○亲友或将应试,或将赴任,或将服贾,不无饯别之义,能以厚赆代宴(*赆:赠送的路费或钱财),彼此得福。

  ○遇亲友吉事,在于得已,不必奔走称贺,若吉事属己,亦勿遍扬于外。

  ○士人应乡会试,多有亲朋敛金,祷于文昌关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却之。

  ○家中遇种种吉事,不得已设酌,宜定于几簋,若适当朔望之辰,概用精洁蔬果。

  ○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斋亲友,此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维风俗。

  ○远地亲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贺,勿多随僮仆、舆人、舟子。

  ○亲友特设相招,当于几日前,先向彼使说明,或托言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杀不食,亦免无量杀业。

  ○赴宴他家,若为我广杀物命,好生者,宜投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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