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获得一佛乘一切种智。因此,释迦佛的一切权实教法都是引导众生成佛的方便。
以下解释谤法的因由。
【有未解是义者,妄执一类为成佛方便,及执他类为成佛障碍,遂判好恶,应理非理,及大小乘,谓其菩萨须于是学,此不须学,执为应舍,遂成谤法。】
有一类人由于没有理解“一切佛语都是成佛方便”,而把佛语分为两类,妄执其中的一类是成佛方便,而另一类是成佛障碍,由此对佛语分判好和坏、应理和非理,以及在大小乘诸多教法中,认为菩萨只应学习此法,不应学习彼法,由此把一类佛语执著为应当舍弃,而造成了谤法。
可见,谤舍正法的因由是妄执佛语中有一类是成佛的方便,而另一类是成佛障碍。
【《遍摄一切研磨经》云:“曼殊室利,毁谤正法,业障细微。曼殊室利,若于如来所说圣语,于其一类起善妙想,于其一类起恶劣想,是为谤法。若谤法者,由谤法故,是谤如来,是谤僧伽。若作是云:“此则应理,此非应理”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菩萨宣说,此是为诸声闻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独觉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诸菩萨所学”是为谤法。”】
此经说到,毁谤正法的业障非常细微,如果对如来所说的圣语,分别善恶及应理、非理,分别此是为声闻宣说,此是为独觉、菩萨宣说,凡此种种,都成为谤法。
执著佛语中的一类是成佛方便,而另一类是成佛障碍;一类善妙、另一类恶劣;一类应理、另一类不应理;一类是为菩萨说、是菩萨应学,另一类是为声缘说、非菩萨应学。诸如此类,都是对本是成佛方便、菩萨本应修学的圣法,毁谤为成佛障碍、菩萨不应修学。
《地藏十轮经·无依行品》中也说:“此有一类,于声闻乘得微少信,实是愚痴,自谓聪敏,于我所说缘觉乘法及大乘法毁呰诽谤,不听众生受持读诵,下至一颂。复有一类,于缘觉乘得微少信,实是愚痴,自谓聪敏,于我所说声闻乘法及大乘法毁呰诽谤,不听众生受持读诵,下至一颂。复有一类,于大乘法得微少信,实是愚痴,自谓聪敏,于我所说声闻法、缘觉乘法毁呰诽谤,不听众生受持读诵,下至一颂。如是等人,名为毁谤正法者,亦为违逆三世诸佛,破三世佛一切法藏,焚烧断灭,皆为灰烬。断坏一切八支圣道,挑坏无量众生法眼。”
又,《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虽然诸小乘人并非为求成佛而趣入自道,但是彼诸道法也是引导彼者进趣佛地的方便。”就像儿童读书,虽然没有发起成办大人事业的愿心,但他所学的知识,也是引导他进趣成人事业的方便。
理解了上述意义,就不应当把佛语颠倒执著为有善妙和恶劣二类。但也要辨明,只分别大乘是胜乘、小乘是劣乘,并不是谤法,因为实际上就有这样的差别,如理如实地分辨并不是毁谤。
《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然而,由于所化有胜劣的缘故,方便也有圆不圆满、道也有缓慢速疾等差别是合理的。因此,引入佛地的支分之道(声缘道)与大乘道有所不同。”可见大小乘本有胜劣的差别。
己二、谤法之过患
【若毁谤法,其罪极重。《三摩地王》云:“若毁此赡部洲中一切塔,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若杀尽殑伽沙数阿罗汉,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
如果毁谤如来的正法,就会造下极重的罪业。《三摩地王经》说:与毁坏南赡部洲中的一切佛塔相比,毁谤契经的罪业尤极深重;与杀尽恒河沙数的阿罗汉相比,毁谤契经的罪业尤极深重。
《般若八千颂》中也说:“何人若造五无间,不及相似谤正法。”可见,相似的毁谤正法,就已造下超过五无间罪[53]的罪业。
而且,毁谤正法也是往生极乐世界的最大障碍。在阿弥陀佛四十八愿中的第十八愿中说:“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阿弥陀佛的大誓愿海,普能摄受法界有情,如果具足真信切愿,乃至十念必定往生,唯除造作五无间罪和毁谤正法。
在往生的两大障碍中,毁谤正法尤其严重。《往生论注》云:“汝但知五逆罪为重,而不知五逆罪,从无正法生,是故谤正法人其罪最重。”意思是说,造作五无间罪是由于心里没有正法,而谤法是毁坏正法,能使自他众生造作五无间罪等的一切罪行,因此罪业极为深重。人误造了五无间罪,还能由思惟法性而获解脱,但以恶心毁谤如来圣法,岂能得解脱。《宝性论》云:“若由数近恶人故,具有恶心出佛血,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坏最胜和合僧,若能思惟修法性,此人速疾从此脱,若人恶心谤圣法,此人焉能有解脱。”
按照异熟果和等流果来衡量,毁谤正法的罪业也超过五无间罪。《般若八千颂》云:“其谤法者,舍弃一切三世如来正等觉智,又舍一切种智。是故损毁诸正法,以此业感,于地狱中焚烧俱胝万年也。其后虽从彼地狱中解脱,又转移他方世界之地狱,地狱坏时,又迁往他方世界之地狱而受焚烧之苦。”造五无间罪的罪人,堕在阿鼻地狱中感受苦报,然而在劫尽之时,还能脱离地狱,但造谤法罪的罪人,即使辗转经历百千阿鼻地狱,也难得出离,纵然脱离地狱,还要领受极苦的等流果。《般若八千颂》中说:“复次转生旁生界之阎罗世界,彼等处尽业已,一旦转为人身,然以往昔种种谤法舍法之罪成熟,无论生于何处皆成盲者、粪扫者、劣种者、竹工者、瞎眼者、鼻舌手足不全者、麻风病、癍病者、驼背者等,或生于不闻三宝名之地。”
又,《眼珠续》云:“浊时众生增盛烦恼及邪见,以嫉妒心舍弃佛法,尤其毁谤密法者,以彼舍法罪,堕入无间地狱、金刚地狱等无边恶道,受大苦楚。”修学净土、禅宗、天台教观等大乘佛法,都能成就佛果,但切不可毁谤密宗,自造地狱业。
当年,弘一大师在演讲中说:“在大乘各宗中,以密宗教法最为高深,修持最为真切,常人未尝穷研,遂轻肆毁谤,至堪痛心。”大师又说:“我于十几年前,仅阅过密宗仪轨,也曾致疑议,后阅《大日经疏》,方知密宗教义高深,因此痛自忏悔。”因此不了解密宗教义,万勿轻易评论。
又,《入大乘论》云:“毁谤大乘法,决定趣恶道,此人受业报,实智之所说。生堕地狱中,大火炽燃身,焚烧甚苦痛,业报罪信尔。”汉地禅宗、净土、华严、天台等法门,都是大乘圆顿妙法,如果修学密宗者对其轻舍、毁谤,也是毁谤大乘,造地狱业。因此,佛弟子应当平等尊重、护持一切佛法,不能取一舍一、赞一谤一,由此才能避免造集谤法重罪。
【虽起谤法总有多门,前说此门极为重大,故应励力而断除之。】
虽然总的说,有多种途径能引起谤法,但上述“执著佛语中一类是成佛方便、另一类是成佛障碍”这一门是极为重大的,因此应当励力断除。
己三、道次第之教授具有令极大恶行自行消灭的殊胜性
【此亦若能获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恶行自趣息灭。】
而这执著“佛语中一类是成佛方便、另一类是成佛障碍”的邪分别,如果能获得上述的定解,就能得以遮除。因此使谤法的恶行自然趣于息灭。
问:所谓“如前定解”是指哪种定解呢?
答:对于“一切圣教彼此无违、一切圣言均为教授”的定解。
这就好比关闭煤气的阀门,就能息灭火焰一样。“火焰”比喻谤法,“阀门”比喻谤法的因由——将佛语颠倒执著为一类是成佛方便、另一类是成佛障碍。修学道次第在获得相应时,就会对一切佛语彼此无违、一切圣言均为教授的道理生起定解,由此就关闭了谤法阀门,令谤法恶行自趋消灭。
【此定解者,应由多阅《谛者品》及《妙法白莲花经》而寻求之。】
此处交待:应由多阅《谛者品》和《法华经》,而对“一切佛语皆是成佛方便”寻求定解。
在《谛者品》、《法华经》、《胜乐根本续》、《大乘庄严经论》、《宝鬘论》等诸多经论中,都说到了“安住舍心”是避免谤法的一种方便。也就是说,在自己还没有通达法义之时,对不了达的法义切莫轻率评判,由此就不会毁坏自己。
【诸余谤法之门,如《摄研经》中,应当了知。】
其余谤法的门径,应当按照《摄研经》中所说而了知。
小结:
以上宣说了传法三种初要中的第二关要——开示本法的殊胜之处。其中说到,从阿底峡尊者传来的道次第教授具有通达一切圣教彼此无违、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易于获得胜者密意、极大罪行自趣消灭这四种殊胜。认识了这四种殊胜后,才了解本法的殊胜之处,由此会对道次第教授生起恭敬心和希求心,策发自心趣入修学。
这是佛法教学上的窍诀。就是为了使学人尊重所学的教授,而详细地从多方面讲明本法的功德,由此而引发听者的希求心。这与广告的原理相似,但在发心和所起的作用上则截然不同。
菩萨造论传法纯粹是以利他之心,随顺众生的心理,启发他生起对正法的恭敬心和希求心。这是传法的善巧方便。而且,这也是如理如实地赞叹道次第教授所本具的功德,毫无欺诳。正是由于道次第教授真实具有这四种殊胜,因此越深入地修学,就越能明显地得到验证,这也使得道次第的教授在数百年中兴盛不衰,利益了无数有情。
历代的诸大师都非常重视这四种殊胜。比如,法王如意宝就经常开示这方面的道理。法王曾经说:修行方面,藏地所兴盛的佛法都是大乘法,有些是从见上说,有些是从修上说,有些是从行上说,有些以显教为主,有些以密教为主,有些以第二转*轮为主,有些以第三转*轮为主。实际上,彼此毫无相违,都是圆融一味的。原因是,修学这些法教,都是最初发菩提心,中间修持六度,最后成佛转*轮,普利众生,而且都是…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道前基础(新广论讲记1)》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