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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道前基础(新广论讲记1)▪P45

  ..续本文上一页发菩提心后誓愿修学所誓受的菩萨学处外,再没有别的波罗蜜多乘的道法。

  【又《金刚空行》及《三补止》、《金刚顶》中,受阿弥陀三昧耶时,悉作是云:“无余受外密,三乘正妙法。”受咒律仪须誓受故。

  又于《金刚空行续》、《三补止续》、《金刚顶经》中,受持阿弥陀佛三昧耶时,也一致说道:“无余受持外、内、密[42]三乘妙法。”由于受取金刚乘律仪时,须誓受菩萨律仪,因此波罗蜜多道的体性全分含摄在金刚乘当中。

  【由见此等少有开遮[43]不同之分,即执一切犹如寒热遍相违者,是显自智极粗浅耳。

  如果见到密乘律仪和菩萨律仪稍有开遮不同,就把二者执为一切部分都像寒热一样相违,显然暴露出自己的智慧极为粗浅。

  因此,不能由稍有不同就断定为完全相违。实际上,下根者必须奠定好下下乘的基础,才能趣入甚深密乘。

  《喜金刚二观察续后戒律品》云:“最初传长净(居士戒),后授十戒律,于彼讲有部,经部亦复然,其后瑜伽行,再后说中观,密次第皆知,后传喜金刚。”《普巴瞋怒续》亦云:“初授别解脱,传彼声闻法,复授菩萨戒,讲诸中观法,最后果大乘,灌顶传果续。”

  虽然在密乘戒中有少许开遮之处,不同于显教大小乘的律仪,但这并没有丝毫相违,因为那些超越的行为只开许具殊胜功德的瑜伽士行持。门朗大师曾依据密续说:“在吃毒不致于中毒时,才可行持密宗行为。”《时轮金刚》中也说:“凡夫不能作瑜伽士的行为,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的行为,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的行为。”

  如果已具有殊胜的成就功德,为了使证悟增上,而行持超越常人的行为,则完全合理。比如,《五灯会元》等禅宗典籍中记载,禅宗二祖慧可大师晚年常去酒店、屠场。有人不理解,二祖说:“我自调心,何关汝事?”又,大成就者布瓦巴常常饮酒,而不会喝醉。他饮用后,酒会从指尖中流出来。汉地大瑜伽士济公禅师也常饮酒吃肉,游戏人间。但这些都是大成就者的行为,凡夫不能行持。如果不以智慧摄持,放荡而行,则只会莽莽荡荡招殃祸。阿里班智达曾说:“无论声缘乘、菩萨乘或金刚乘,都未开许过自相烦恼。”

  在密宗《时轮金刚》的二十五条戒中,明确规定不能作五种根本罪:

  一、不仅不能杀害微细含生,即使一刹那以损害心损恼也要禁止。

  二、禁止以欺骗他人的动机说妄语。

  三、禁止盗取旁生以上执为我所的他者财物。

  四、禁止依止他人的女人等做邪淫。

  五、禁止产生罪业根源的迷醉之酒。

  【如是唯除少分别缘开遮之外,诸正至言极随顺故,若趣上上三乘五道,必须完具下下乘道功德种类。

  如是,除去少部分别缘的开遮之外,佛陀圣言都极相随顺,因此,如果欲求趣入上上三乘五道,则必须具全下下乘道的诸类功德。

  【波罗密多道者,如《佛母》中云:“所有去来现在佛,共道是此度非余。”是趣佛陀道之栋梁,故不应舍。金刚乘中亦多说此,故是经续二所共道。

  波罗蜜多道者,如《般若经》所说:“所有过去、现在、未来诸佛得以成就佛果的共行之道,即是此波罗蜜多,而并非余者。”波罗蜜多之道是往趣佛果之道的栋梁,故不应弃舍。金刚乘中也多有此说,因此是显密二乘的共行之道。

  【若于其上,更加密咒诸不共道——灌顶、三昧耶律仪、二种次第及其眷属,故能速疾趣至佛陀。若弃共道,是大错谬。

  如果在波罗蜜多共道之上,更加密乘种种不共之道——灌顶、三昧耶律仪、生圆次第及其眷属,则能速疾成就佛果。若修学密乘而舍弃波罗蜜多共道,则是极大错谬。

  “灌顶”,梵语“阿波肯扎”,“阿波”,义为显现,“肯扎”,义为驱散或注入,合起来为:依靠甚深密咒的灌顶仪轨,能驱散或洗净弟子三门及平等俱的障垢,在其相续中注入或种植能显现智慧的势力,并令成熟四金刚。“三昧耶”,义为誓言,即不违越。“其眷属”,指一些世间神通方面的方便。如果能在波罗蜜多乘的基础上,受持灌顶、三昧耶律仪、修持生圆次第等,便成为速疾成佛的不共方便。

  己五、不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过患

  【若未获得如是知解,于一种法获得一分相似决定,便谤诸余。特于上乘若得发起一似胜解,如其次第,遂谤弃舍下乘法藏诸度彼岸,即于咒中亦当谤舍下三部等,则当集成极相系属[44]、甚易生起尤重异熟毁谤正法深厚业障。其中根据,至下当说。

  如果未能对“一切圣教无违”获得如上认识,则很容易产生舍法过失。也就是,在对一种法获得一分相似决定时,就会毁谤其它法。特别地,如果对上乘金刚乘生起一分相似胜解时,便会毁谤、弃舍下乘法藏(波罗蜜多乘或声缘乘法藏),纵然在密乘中对无上瑜伽部获得一分相似胜解,也会毁谤、弃舍下三部(事、行、瑜伽部)等的法藏,如此则会积集极相系属、极易生起极重异熟的谤法重障。其中根据,下文当说。

  己六、结论

  【是故应当依善依怙,于其一切正言皆是一数取趣[45]成佛支缘所有道理,令起定解。

  因此,学人应当依止善知识,对于“一切佛语都是一补特伽罗成佛支分顺缘”的道理引起定解。

  引起定解之后,一切三乘法藏都成为自己依止、修习的法类。

  【诸现能修者即当修习,诸现未能实进止者,亦不应以自未能趣而为因相,即便弃舍。应作是思:“愿于何时于如是等,由趣遮门,现修学耶?”遂于其因,集积资粮,净治罪障,广发正愿。以是不久,渐渐增长智慧能力,于彼一切悉能修学。

  问:三乘法藏广大无边,凡夫暂时无力全分修习,这时应如何处理呢?

  答:如果是现在能修的道品,那就应当修习。如果现在还不能实际做到进修、遮止,也不应当以自己不能趣入作为理由就轻率舍弃,而应当想:“何时我能对此由趣、遮二门现前修学呢?但愿因缘尽早成熟。”这样就会为了使修习因缘尽早成熟,而积资净障、广发正愿。由此不久就能逐渐增长智慧能力,对彼一切都能修学。

  善巧地运用这一方法,就能避免造下舍法重罪,而且能积集修学的顺缘。比如,学习中观暂时不能相应时,如果想“我再不学中观”,就会由此造下舍法罪。为了避免舍中观法,应当思惟:“空性妙法是成佛的要道,我现在无力受持,但愿早日成熟领悟中观空义的因缘。”由此,为了使因缘尽早成熟,就会积资、净障、发愿、回向,以缘起的力量,不久便有能力修学。

  己七、以前代圣者语录对此理引生信解

  【善知识敦巴仁波卿亦云:“能知以四方道摄持一切圣教者,谓我师长。”此语即是极大可观察处。

  善知识仲敦巴仁波切也说:“能知晓以四方道摄持一切圣教的人,便是我的师长。”这一句便是极大的可观察处。

  “四方道”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解释:

  一、指三主要道——出离心、菩提心、无二慧和密法。

  二、指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不共上士道、止观和密法。

  三、指实修、发愿、积资、净障四方面。意思是说,无论对何种圣教,现在能修的,就实际修持;暂时还不能修的,就由发愿、积资、净障,积集能修持的因缘。

  四、指经律论三藏和密法,或有部、经部、唯识、中观,或戒、定、慧三学与生圆次第。

  以上都是把“四方道”理解为四种道。但并不一定要按这样解释,也可解释为方方面面无有欠缺的完整之道,或方方面面互不相违的圆融之道,或方方面面配合得极好的善巧之道。

  

  己八、以道次第之窍诀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的殊胜性

  【由是因缘,以此教授能摄经咒一切扼要,于一补特伽罗成佛道中而正引导,故此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

  以上以诸正理成立了一切圣教互无相违。那么,怎样才能通达此义呢?依于道次第的窍诀就能真正通达,因为道次第的教授能含摄显密一切关要,而在一个补特伽罗成佛的道路中作正确地引导,因此它具足通达一切圣教彼此无违的殊胜。

  也就是说,只要按照道次第的教授闻思修,最终会通达一切圣教都是指示一个补特伽罗成就佛菩提的教言,其中的内容毫无相违。

  戊二、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分十一:一、宣说一切圣言为殊胜教授 二、诸大车造论与教授之必要性 三、应弃舍与经论不相应之教授 四、执著经论非教授之过患 五、如何寻求教授之理 六、对此应如何获得无倒了知 七、不了知经论为教授之过失 八、成立经论乃教授之理由 九、道次第教授具有一切圣言现为教授的殊胜性 十、舍弃安住修与观察修不可能令圣言现为教授 十一、若显教一切圣言现为教授,则密教诸圣言亦无难现为教授

  己一、宣说一切圣言为殊胜教授

  【一切圣言现为教授者。

  本法第二殊胜——一切圣言显现为指示修行的教授。

  【总之,能办诸欲解脱现时、久远一切利乐之方便者,是即唯有胜者至言。以能开示一切取舍要义、尽离谬误者,独唯佛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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