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發菩提心後誓願修學所誓受的菩薩學處外,再沒有別的波羅蜜多乘的道法。
【又《金剛空行》及《叁補止》、《金剛頂》中,受阿彌陀叁昧耶時,悉作是雲:“無余受外密,叁乘正妙法。”受咒律儀須誓受故。】
又于《金剛空行續》、《叁補止續》、《金剛頂經》中,受持阿彌陀佛叁昧耶時,也一致說道:“無余受持外、內、密[42]叁乘妙法。”由于受取金剛乘律儀時,須誓受菩薩律儀,因此波羅蜜多道的體性全分含攝在金剛乘當中。
【由見此等少有開遮[43]不同之分,即執一切猶如寒熱遍相違者,是顯自智極粗淺耳。】
如果見到密乘律儀和菩薩律儀稍有開遮不同,就把二者執爲一切部分都像寒熱一樣相違,顯然暴露出自己的智慧極爲粗淺。
因此,不能由稍有不同就斷定爲完全相違。實際上,下根者必須奠定好下下乘的基礎,才能趣入甚深密乘。
《喜金剛二觀察續後戒律品》雲:“最初傳長淨(居士戒),後授十戒律,于彼講有部,經部亦複然,其後瑜伽行,再後說中觀,密次第皆知,後傳喜金剛。”《普巴瞋怒續》亦雲:“初授別解脫,傳彼聲聞法,複授菩薩戒,講諸中觀法,最後果大乘,灌頂傳果續。”
雖然在密乘戒中有少許開遮之處,不同于顯教大小乘的律儀,但這並沒有絲毫相違,因爲那些超越的行爲只開許具殊勝功德的瑜伽士行持。門朗大師曾依據密續說:“在吃毒不致于中毒時,才可行持密宗行爲。”《時輪金剛》中也說:“凡夫不能作瑜伽士的行爲,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的行爲,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的行爲。”
如果已具有殊勝的成就功德,爲了使證悟增上,而行持超越常人的行爲,則完全合理。比如,《五燈會元》等禅宗典籍中記載,禅宗二祖慧可大師晚年常去酒店、屠場。有人不理解,二祖說:“我自調心,何關汝事?”又,大成就者布瓦巴常常飲酒,而不會喝醉。他飲用後,酒會從指尖中流出來。漢地大瑜伽士濟公禅師也常飲酒吃肉,遊戲人間。但這些都是大成就者的行爲,凡夫不能行持。如果不以智慧攝持,放蕩而行,則只會莽莽蕩蕩招殃禍。阿裏班智達曾說:“無論聲緣乘、菩薩乘或金剛乘,都未開許過自相煩惱。”
在密宗《時輪金剛》的二十五條戒中,明確規定不能作五種根本罪:
一、不僅不能殺害微細含生,即使一刹那以損害心損惱也要禁止。
二、禁止以欺騙他人的動機說妄語。
叁、禁止盜取旁生以上執爲我所的他者財物。
四、禁止依止他人的女人等做邪淫。
五、禁止産生罪業根源的迷醉之酒。
【如是唯除少分別緣開遮之外,諸正至言極隨順故,若趣上上叁乘五道,必須完具下下乘道功德種類。】
如是,除去少部分別緣的開遮之外,佛陀聖言都極相隨順,因此,如果欲求趣入上上叁乘五道,則必須具全下下乘道的諸類功德。
【波羅密多道者,如《佛母》中雲:“所有去來現在佛,共道是此度非余。”是趣佛陀道之棟梁,故不應舍。金剛乘中亦多說此,故是經續二所共道。】
波羅蜜多道者,如《般若經》所說:“所有過去、現在、未來諸佛得以成就佛果的共行之道,即是此波羅蜜多,而並非余者。”波羅蜜多之道是往趣佛果之道的棟梁,故不應棄舍。金剛乘中也多有此說,因此是顯密二乘的共行之道。
【若于其上,更加密咒諸不共道——灌頂、叁昧耶律儀、二種次第及其眷屬,故能速疾趣至佛陀。若棄共道,是大錯謬。】
如果在波羅蜜多共道之上,更加密乘種種不共之道——灌頂、叁昧耶律儀、生圓次第及其眷屬,則能速疾成就佛果。若修學密乘而舍棄波羅蜜多共道,則是極大錯謬。
“灌頂”,梵語“阿波肯紮”,“阿波”,義爲顯現,“肯紮”,義爲驅散或注入,合起來爲:依靠甚深密咒的灌頂儀軌,能驅散或洗淨弟子叁門及平等俱的障垢,在其相續中注入或種植能顯現智慧的勢力,並令成熟四金剛。“叁昧耶”,義爲誓言,即不違越。“其眷屬”,指一些世間神通方面的方便。如果能在波羅蜜多乘的基礎上,受持灌頂、叁昧耶律儀、修持生圓次第等,便成爲速疾成佛的不共方便。
己五、不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過患
【若未獲得如是知解,于一種法獲得一分相似決定,便謗諸余。特于上乘若得發起一似勝解,如其次第,遂謗棄舍下乘法藏諸度彼岸,即于咒中亦當謗舍下叁部等,則當集成極相系屬[44]、甚易生起尤重異熟毀謗正法深厚業障。其中根據,至下當說。】
如果未能對“一切聖教無違”獲得如上認識,則很容易産生舍法過失。也就是,在對一種法獲得一分相似決定時,就會毀謗其它法。特別地,如果對上乘金剛乘生起一分相似勝解時,便會毀謗、棄舍下乘法藏(波羅蜜多乘或聲緣乘法藏),縱然在密乘中對無上瑜伽部獲得一分相似勝解,也會毀謗、棄舍下叁部(事、行、瑜伽部)等的法藏,如此則會積集極相系屬、極易生起極重異熟的謗法重障。其中根據,下文當說。
己六、結論
【是故應當依善依怙,于其一切正言皆是一數取趣[45]成佛支緣所有道理,令起定解。】
因此,學人應當依止善知識,對于“一切佛語都是一補特伽羅成佛支分順緣”的道理引起定解。
引起定解之後,一切叁乘法藏都成爲自己依止、修習的法類。
【諸現能修者即當修習,諸現未能實進止者,亦不應以自未能趣而爲因相,即便棄舍。應作是思:“願于何時于如是等,由趣遮門,現修學耶?”遂于其因,集積資糧,淨治罪障,廣發正願。以是不久,漸漸增長智慧能力,于彼一切悉能修學。】
問:叁乘法藏廣大無邊,凡夫暫時無力全分修習,這時應如何處理呢?
答:如果是現在能修的道品,那就應當修習。如果現在還不能實際做到進修、遮止,也不應當以自己不能趣入作爲理由就輕率舍棄,而應當想:“何時我能對此由趣、遮二門現前修學呢?但願因緣盡早成熟。”這樣就會爲了使修習因緣盡早成熟,而積資淨障、廣發正願。由此不久就能逐漸增長智慧能力,對彼一切都能修學。
善巧地運用這一方法,就能避免造下舍法重罪,而且能積集修學的順緣。比如,學習中觀暫時不能相應時,如果想“我再不學中觀”,就會由此造下舍法罪。爲了避免舍中觀法,應當思惟:“空性妙法是成佛的要道,我現在無力受持,但願早日成熟領悟中觀空義的因緣。”由此,爲了使因緣盡早成熟,就會積資、淨障、發願、回向,以緣起的力量,不久便有能力修學。
己七、以前代聖者語錄對此理引生信解
【善知識敦巴仁波卿亦雲:“能知以四方道攝持一切聖教者,謂我師長。”此語即是極大可觀察處。】
善知識仲敦巴仁波切也說:“能知曉以四方道攝持一切聖教的人,便是我的師長。”這一句便是極大的可觀察處。
“四方道”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解釋:
一、指叁主要道——出離心、菩提心、無二慧和密法。
二、指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不共上士道、止觀和密法。
叁、指實修、發願、積資、淨障四方面。意思是說,無論對何種聖教,現在能修的,就實際修持;暫時還不能修的,就由發願、積資、淨障,積集能修持的因緣。
四、指經律論叁藏和密法,或有部、經部、唯識、中觀,或戒、定、慧叁學與生圓次第。
以上都是把“四方道”理解爲四種道。但並不一定要按這樣解釋,也可解釋爲方方面面無有欠缺的完整之道,或方方面面互不相違的圓融之道,或方方面面配合得極好的善巧之道。
己八、以道次第之竅訣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的殊勝性
【由是因緣,以此教授能攝經咒一切扼要,于一補特伽羅成佛道中而正引導,故此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
以上以諸正理成立了一切聖教互無相違。那麼,怎樣才能通達此義呢?依于道次第的竅訣就能真正通達,因爲道次第的教授能含攝顯密一切關要,而在一個補特伽羅成佛的道路中作正確地引導,因此它具足通達一切聖教彼此無違的殊勝。
也就是說,只要按照道次第的教授聞思修,最終會通達一切聖教都是指示一個補特伽羅成就佛菩提的教言,其中的內容毫無相違。
戊二、一切聖言現爲教授殊勝分十一:一、宣說一切聖言爲殊勝教授 二、諸大車造論與教授之必要性 叁、應棄舍與經論不相應之教授 四、執著經論非教授之過患 五、如何尋求教授之理 六、對此應如何獲得無倒了知 七、不了知經論爲教授之過失 八、成立經論乃教授之理由 九、道次第教授具有一切聖言現爲教授的殊勝性 十、舍棄安住修與觀察修不可能令聖言現爲教授 十一、若顯教一切聖言現爲教授,則密教諸聖言亦無難現爲教授
己一、宣說一切聖言爲殊勝教授
【一切聖言現爲教授者。】
本法第二殊勝——一切聖言顯現爲指示修行的教授。
【總之,能辦諸欲解脫現時、久遠一切利樂之方便者,是即唯有勝者至言。以能開示一切取舍要義、盡離謬誤者,獨唯佛故。…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道前基礎(新廣論講記1)》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