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点一滴全部吐出,又能占到什么便宜?当初仗势欺人,横行霸道,后来沦为牛身,受人使唤,气焰又到哪里去了?权威不与取的钱财,需要做牛来偿还。所以,玩弄小聪明,实是大愚痴;忠厚本分,才是大智慧。认识业果不虚,欺人、压人、占人之心就会冰消瓦解,就懂得吃亏就是占便宜,占便宜就是吃亏。
第二则事例:
明朝太原王艄公,借乡里长者一两八钱银子,买了一条船维持生活。家里稍富时,王艄公忘了长者的恩情,没有归还所借的银子。一晃八年过去,长者也忘记了此事。
有一天,长者走到屋旁,竟看到王艄公的腰间系了腰带,蹿入了牛栏。很快,牧童来告诉说:母牛生了小牛。长者去看,见小牛腰间仿佛有腰带印子。他心里就默默记住。
过了一年多,小牛长得很肥,长者让牧童牵出去卖,路上遇到何屠夫,问他卖价。牧童说卖一两八钱银子,是长者交待的价。
屠夫暗自高兴,他认为这头牛不止这个价,就按价买下。又有一位农民见牛后说:“这牛好肥!现在正值春季,怎么忍心杀它?卖给我耕地好吗?”屠夫见机会来了,就骗他说:“我刚才出二两五钱,再加一钱,就卖给你。”农民一算,这牛的价钱超过这个数,很高兴以二两六钱买下了。
牛在农民家,不需要看管,能独自出去回来。有一天没见它回来,农民到处寻找,结果发现它坠崖而死。农民心里懊恼,二两六钱银子全泡汤了。
后来,他在市场上遇到何屠夫,两人一起谈论这件事。农夫租过长者的田,他得知牛是长者所卖,就去问长者:“这头牛为什么卖这个价?”
长者说:“这头牛是王艄公投胎来还债的,我是亲眼所见,他原先欠我一两八钱银子,所以也卖这个价。”
何屠夫听到这事,忽然醒悟:“王艄公欠我八钱银子的肉钱。”
农夫也开悟了,原来他借过王艄公二两六钱银子没有还,他买牛是如数还债。这事发生在明朝万历十七年。
所以,天道公平,人算不如天算。屠夫认为一两八钱买进,二两六钱卖出,一转手就赚了八钱,真是好买卖。农民买牛后,牛不幸跌死,自叹倒霉,白白丢掉二两六钱银子。实际上,屠夫得八钱是命里该得,有什么可得意呢?农夫失二两六钱也是理应偿还,有什么好懊恼呢?得意、懊恼都只是浪费感情。只有长者厚道,乐天知命,无非分之想。
可见,应得的自然得,应还的自然还,事事都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不明此理,就会以为可以凭聪明算计大发横财,其实都是做白日梦。不知因果的人,总免不了非分之想,于是炒股、做房地产、买进卖出,赚了笑,赔了哭,真是可怜痴呆汉!
从这里也看到“不与取”三字的妙义,原来是:与你的才能取,不与你的无论如何也取不到。已作的自然会给你,担心什么?未作的如何能强占得,得意什么?“不与而取”、“不劳而获”,只会“不得而舍”、“以劳偿还”。这样思惟,岂不省了许多妄想。人生中,名闻利养、妻财子禄,只应不迎不拒地随缘消受。天天你争我夺,有什么必要?纯是徒劳,毫无意义。
下面请看《清凉山志》中记载的案例:
隋朝代州有个叫赵良相的人,家产上万。他有两个孩子,长子赵孟,次子赵盈,其中赵盈强、赵孟弱。父亲在临死前把家产分为两份,哥哥赵孟分得多。等到赵良相死后,赵盈就把哥哥的财产占为己有,只给哥哥一所园屋。结果赵孟只有靠做佣工养活度日。
不久,赵盈死去,转到哥哥赵孟家做他儿子,叫赵凡。后来赵孟也死了,生在赵盈家,给赵盈做孙子,叫赵先。到他们长大时,孟家越来越穷,盈家越来越富,结果赵凡靠给赵先家做佣工来糊口。
有一天,赵凡的寡母对他说:“赵盈占你家产,使你这么贫穷,你还去他家做奴仆,不觉得羞耻吗?”赵凡听后,怀恨在心,就想杀死赵先。
开皇初年,赵凡跟赵先一起朝五台山,进入峨谷东面几十里的地方。山谷深旷无人,赵凡趁机拔刀对赵先说:“你祖父和我父亲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产业,使我家世代贫穷,今天还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吗?我今天要杀你。”
赵先见势不妙,拔腿就跑。赵凡一路追入树林。这时,赵先见到一座草庵,飞快地跑了进去。
赵凡赶到时,有位老僧从庵中出来,对他说:“你来干什么?”赵凡说:“我追冤家。”老僧笑道:“你暂时放放,我让你自己明白。”然后给他一种药物,让他以茶汤服下。他如梦初醒般记起往事,感愧自伤。
老僧说:“赵盈是赵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的产业,实际是自弃福业;赵先是赵孟再来,他只是领取份内家产,他父亲的遗嘱还在呢。”两人听后,都舍俗入于佛门,后在弥陀庵去世。
不了解三世因果的真相,会觉得天理不公,赵凡家世代贫苦,父亲受赵盈家欺负,儿子还要给他孙子家做工,真乃奇耻大辱,不杀不足以解恨。可是用业镜一照,才知道占便宜的吃亏,吃亏的占便宜,天理原本公平,原先的怀恨岂不可笑!到底该恨谁呢?因果报应丝毫不爽,不与取的就要偿还,哪里能逃得掉?所以,对业果关系生起胜解,就有很大力量,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机心理、一切怨天尤人,都可以由此正见一并遮除。
再看一则书中记载的事例:
台湾在日据时代有一户著名的米商。他最初做买卖时,耍卖手段,短斤少两。致富之后,开始巴结日本权贵,收买当地流氓,作威作福,鱼肉人民。进而设法操纵当地粮食价格,以便经常获取暴利。当时老百姓惧其淫威,不敢反抗检举。
没想到台湾光复不久,这家人的报应也随之而来。先是米商的长子在日本念医科,费尽万千家产,才学成归国,第二年正想开医院时,却突然得病,医药无效,很快死去。不久,米商又被过去一度被他收买的流氓敲诈。有一次流氓来索取,他不给,被对方打得七窍流血,不久便一命呜呼。米商的事业很快就停顿衰败,他太太也离家与人同居。留下的子女都无一技之长,无法谋生,女儿为了生活不得不下海当酒女,几个儿子也是游手好闲,在坐吃山空之后,不得不到餐厅打杂、跑堂。
米商的钱财来路不正,他是以欺诳和权威不与取敛财暴富。这种财来得快,去得更快。他看似精明,能把他人的钱财骗到自己腰包里,但天道好还,巧取豪夺,就让他败家破财。首先,耗尽万千家产在日本学医归国的长子突然病死,然后自己被流氓敲诈,死于非命,再是树倒猢狲散,一个富豪之家不几年就完全败落。这还只是现报,后世还有漫长的恶趣之苦,需要一点一滴地领受。
1982年台湾《新生报》登载一则消息:
某少女发生车祸之后,成了植物人,十九年中一直昏迷不醒。她的父母倾家荡产也无法使她恢复正常,而且为照顾女儿,他们受尽了人间折磨。她的母亲已累倒,而且得了心脏病,生活无法自理,只有父亲一人在旁侍候,这位植物人,每半小时要替她抽痰一次,每一小时要替她翻身一次,并且清除大小便数次,永远有洗不完的尿裤,永远没有休息的机会。为什么他们会遭遇如此不幸呢?原来少女的父亲在1958年曾开车撞死一位姓陈的寡妇,留下七个孤儿,事后虽然和解,但她父亲却一直置之度外,既不赔偿,也不照顾七个可怜的小孩,使他们遭受很多痛苦,当时引起人们的公愤(应赔偿而不赔偿,是造不与取业)。不曾想五年后,他读高中的女儿被计程车撞伤,事后寻遍了名医,用尽了秘方,请遍了道士、乩童、法师和高山族的巫师,花费了上万元去美国就医也毫无起色。十九年后,少女仍未醒来,她的父母和家人注定要继续接受漫长而残酷的煎熬。她的父亲虽然逃避了法律制裁,却无法逃避业的报应。
所以,天理公平,应负的责任是推卸不了的,如果推卸,只会使身上背的业债越来越沉重。
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有一事:
恒王府长史东鄂洛,被贬到玛纳斯地方,此地属于乌鲁木齐管辖。一次,东鄂洛在去乌鲁木齐的途中,为了避暑而选在夜晚赶路。途中,下马在树下稍事休息。这时,有人走过来,半跪着向他问安,自称是陈竹山属下的兵卒刘青。
两人谈了一阵之后,东鄂洛上马要走,刘青说:“我有一件小事拜托,求您给乌鲁木齐印房官的奴仆喜儿带个信,他欠我三百文钱,我现在处境贫寒,他应还钱给我。”
第二天,东鄂洛在乌鲁木齐印房官处见到喜儿,就把刘青的话转告他。喜儿吓得汗如雨下,面如死灰。东鄂洛觉得奇怪,便追问他原因。喜儿说:“刘青早已病死。”
原来刘青病死之后,陈竹山念及他生前办事勤劳谨慎,特以三百文钱交付喜儿,让他去市面上买些牲礼纸钱,祭奠刘青。喜儿知道刘青无亲属,不会有人陪他来祭奠,所以就把钱侵吞了。原以为不会有人知道,没想到鬼会亲自来讨债。
陈竹山一向不信因果,得知此事后,他说:“确实不假。刘青捎来的话,不是旁人可以捏造的。我原以为世人造恶,最怕被人知道,别人不知,就可以为所欲为。今天才明白,所谓无鬼之论,实在是靠不住。那些暗中做亏心事的人,我真替他们担心啊!”(《阅微草堂笔记白话译本》)
未三、邪淫分三:一、何为邪淫 二、以事例说明邪淫因果 三、破除性解放之邪见
申一、何为邪淫分四:一、事 二、意乐 三、加行 四、究竟
酉一、事
【欲邪行。事者,略有四种,谓所不应行、非支、非处及以非时。】
邪淫的“事”略有四种,即:“所不应行”:不应行淫的境;“非支”:不应行淫的部位;“非处”:不应行淫的处所;“非时”:不应行淫的时间。
【此中初者,谓行不应行所有妇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
“所不应行”,指不应行淫的所有妇女、一切男子及非男…
《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广论讲记4)》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