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點一滴全部吐出,又能占到什麼便宜?當初仗勢欺人,橫行霸道,後來淪爲牛身,受人使喚,氣焰又到哪裏去了?權威不與取的錢財,需要做牛來償還。所以,玩弄小聰明,實是大愚癡;忠厚本分,才是大智慧。認識業果不虛,欺人、壓人、占人之心就會冰消瓦解,就懂得吃虧就是占便宜,占便宜就是吃虧。
第二則事例:
明朝太原王艄公,借鄉裏長者一兩八錢銀子,買了一條船維持生活。家裏稍富時,王艄公忘了長者的恩情,沒有歸還所借的銀子。一晃八年過去,長者也忘記了此事。
有一天,長者走到屋旁,竟看到王艄公的腰間系了腰帶,躥入了牛欄。很快,牧童來告訴說:母牛生了小牛。長者去看,見小牛腰間仿佛有腰帶印子。他心裏就默默記住。
過了一年多,小牛長得很肥,長者讓牧童牽出去賣,路上遇到何屠夫,問他賣價。牧童說賣一兩八錢銀子,是長者交待的價。
屠夫暗自高興,他認爲這頭牛不止這個價,就按價買下。又有一位農民見牛後說:“這牛好肥!現在正值春季,怎麼忍心殺它?賣給我耕地好嗎?”屠夫見機會來了,就騙他說:“我剛才出二兩五錢,再加一錢,就賣給你。”農民一算,這牛的價錢超過這個數,很高興以二兩六錢買下了。
牛在農民家,不需要看管,能獨自出去回來。有一天沒見它回來,農民到處尋找,結果發現它墜崖而死。農民心裏懊惱,二兩六錢銀子全泡湯了。
後來,他在市場上遇到何屠夫,兩人一起談論這件事。農夫租過長者的田,他得知牛是長者所賣,就去問長者:“這頭牛爲什麼賣這個價?”
長者說:“這頭牛是王艄公投胎來還債的,我是親眼所見,他原先欠我一兩八錢銀子,所以也賣這個價。”
何屠夫聽到這事,忽然醒悟:“王艄公欠我八錢銀子的肉錢。”
農夫也開悟了,原來他借過王艄公二兩六錢銀子沒有還,他買牛是如數還債。這事發生在明朝萬曆十七年。
所以,天道公平,人算不如天算。屠夫認爲一兩八錢買進,二兩六錢賣出,一轉手就賺了八錢,真是好買賣。農民買牛後,牛不幸跌死,自歎倒黴,白白丟掉二兩六錢銀子。實際上,屠夫得八錢是命裏該得,有什麼可得意呢?農夫失二兩六錢也是理應償還,有什麼好懊惱呢?得意、懊惱都只是浪費感情。只有長者厚道,樂天知命,無非分之想。
可見,應得的自然得,應還的自然還,事事都是未作不得,已作不失。不明此理,就會以爲可以憑聰明算計大發橫財,其實都是做白日夢。不知因果的人,總免不了非分之想,于是炒股、做房地産、買進賣出,賺了笑,賠了哭,真是可憐癡呆漢!
從這裏也看到“不與取”叁字的妙義,原來是:與你的才能取,不與你的無論如何也取不到。已作的自然會給你,擔心什麼?未作的如何能強占得,得意什麼?“不與而取”、“不勞而獲”,只會“不得而舍”、“以勞償還”。這樣思惟,豈不省了許多妄想。人生中,名聞利養、妻財子祿,只應不迎不拒地隨緣消受。天天你爭我奪,有什麼必要?純是徒勞,毫無意義。
下面請看《清涼山志》中記載的案例:
隋朝代州有個叫趙良相的人,家産上萬。他有兩個孩子,長子趙孟,次子趙盈,其中趙盈強、趙孟弱。父親在臨死前把家産分爲兩份,哥哥趙孟分得多。等到趙良相死後,趙盈就把哥哥的財産占爲己有,只給哥哥一所園屋。結果趙孟只有靠做傭工養活度日。
不久,趙盈死去,轉到哥哥趙孟家做他兒子,叫趙凡。後來趙孟也死了,生在趙盈家,給趙盈做孫子,叫趙先。到他們長大時,孟家越來越窮,盈家越來越富,結果趙凡靠給趙先家做傭工來糊口。
有一天,趙凡的寡母對他說:“趙盈占你家産,使你這麼貧窮,你還去他家做奴仆,不覺得羞恥嗎?”趙凡聽後,懷恨在心,就想殺死趙先。
開皇初年,趙凡跟趙先一起朝五臺山,進入峨谷東面幾十裏的地方。山谷深曠無人,趙凡趁機拔刀對趙先說:“你祖父和我父親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産業,使我家世代貧窮,今天還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嗎?我今天要殺你。”
趙先見勢不妙,拔腿就跑。趙凡一路追入樹林。這時,趙先見到一座草庵,飛快地跑了進去。
趙凡趕到時,有位老僧從庵中出來,對他說:“你來幹什麼?”趙凡說:“我追冤家。”老僧笑道:“你暫時放放,我讓你自己明白。”然後給他一種藥物,讓他以茶湯服下。他如夢初醒般記起往事,感愧自傷。
老僧說:“趙盈是趙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的産業,實際是自棄福業;趙先是趙孟再來,他只是領取份內家産,他父親的遺囑還在呢。”兩人聽後,都舍俗入于佛門,後在彌陀庵去世。
不了解叁世因果的真相,會覺得天理不公,趙凡家世代貧苦,父親受趙盈家欺負,兒子還要給他孫子家做工,真乃奇恥大辱,不殺不足以解恨。可是用業鏡一照,才知道占便宜的吃虧,吃虧的占便宜,天理原本公平,原先的懷恨豈不可笑!到底該恨誰呢?因果報應絲毫不爽,不與取的就要償還,哪裏能逃得掉?所以,對業果關系生起勝解,就有很大力量,一切攀比之心、一切非分之想、一切投機心理、一切怨天尤人,都可以由此正見一並遮除。
再看一則書中記載的事例:
臺灣在日據時代有一戶著名的米商。他最初做買賣時,耍賣手段,短斤少兩。致富之後,開始巴結日本權貴,收買當地流氓,作威作福,魚肉人民。進而設法操縱當地糧食價格,以便經常獲取暴利。當時老百姓懼其淫威,不敢反抗檢舉。
沒想到臺灣光複不久,這家人的報應也隨之而來。先是米商的長子在日本念醫科,費盡萬千家産,才學成歸國,第二年正想開醫院時,卻突然得病,醫藥無效,很快死去。不久,米商又被過去一度被他收買的流氓敲詐。有一次流氓來索取,他不給,被對方打得七竅流血,不久便一命嗚呼。米商的事業很快就停頓衰敗,他太太也離家與人同居。留下的子女都無一技之長,無法謀生,女兒爲了生活不得不下海當酒女,幾個兒子也是遊手好閑,在坐吃山空之後,不得不到餐廳打雜、跑堂。
米商的錢財來路不正,他是以欺诳和權威不與取斂財暴富。這種財來得快,去得更快。他看似精明,能把他人的錢財騙到自己腰包裏,但天道好還,巧取豪奪,就讓他敗家破財。首先,耗盡萬千家産在日本學醫歸國的長子突然病死,然後自己被流氓敲詐,死于非命,再是樹倒猢狲散,一個富豪之家不幾年就完全敗落。這還只是現報,後世還有漫長的惡趣之苦,需要一點一滴地領受。
1982年臺灣《新生報》登載一則消息:
某少女發生車禍之後,成了植物人,十九年中一直昏迷不醒。她的父母傾家蕩産也無法使她恢複正常,而且爲照顧女兒,他們受盡了人間折磨。她的母親已累倒,而且得了心髒病,生活無法自理,只有父親一人在旁侍候,這位植物人,每半小時要替她抽痰一次,每一小時要替她翻身一次,並且清除大小便數次,永遠有洗不完的尿褲,永遠沒有休息的機會。爲什麼他們會遭遇如此不幸呢?原來少女的父親在1958年曾開車撞死一位姓陳的寡婦,留下七個孤兒,事後雖然和解,但她父親卻一直置之度外,既不賠償,也不照顧七個可憐的小孩,使他們遭受很多痛苦,當時引起人們的公憤(應賠償而不賠償,是造不與取業)。不曾想五年後,他讀高中的女兒被計程車撞傷,事後尋遍了名醫,用盡了秘方,請遍了道士、乩童、法師和高山族的巫師,花費了上萬元去美國就醫也毫無起色。十九年後,少女仍未醒來,她的父母和家人注定要繼續接受漫長而殘酷的煎熬。她的父親雖然逃避了法律製裁,卻無法逃避業的報應。
所以,天理公平,應負的責任是推卸不了的,如果推卸,只會使身上背的業債越來越沈重。
清代紀曉岚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記有一事:
恒王府長史東鄂洛,被貶到瑪納斯地方,此地屬于烏魯木齊管轄。一次,東鄂洛在去烏魯木齊的途中,爲了避暑而選在夜晚趕路。途中,下馬在樹下稍事休息。這時,有人走過來,半跪著向他問安,自稱是陳竹山屬下的兵卒劉青。
兩人談了一陣之後,東鄂洛上馬要走,劉青說:“我有一件小事拜托,求您給烏魯木齊印房官的奴仆喜兒帶個信,他欠我叁百文錢,我現在處境貧寒,他應還錢給我。”
第二天,東鄂洛在烏魯木齊印房官處見到喜兒,就把劉青的話轉告他。喜兒嚇得汗如雨下,面如死灰。東鄂洛覺得奇怪,便追問他原因。喜兒說:“劉青早已病死。”
原來劉青病死之後,陳竹山念及他生前辦事勤勞謹慎,特以叁百文錢交付喜兒,讓他去市面上買些牲禮紙錢,祭奠劉青。喜兒知道劉青無親屬,不會有人陪他來祭奠,所以就把錢侵吞了。原以爲不會有人知道,沒想到鬼會親自來討債。
陳竹山一向不信因果,得知此事後,他說:“確實不假。劉青捎來的話,不是旁人可以捏造的。我原以爲世人造惡,最怕被人知道,別人不知,就可以爲所欲爲。今天才明白,所謂無鬼之論,實在是靠不住。那些暗中做虧心事的人,我真替他們擔心啊!”(《閱微草堂筆記白話譯本》)
未叁、邪淫分叁:一、何爲邪淫 二、以事例說明邪淫因果 叁、破除性解放之邪見
申一、何爲邪淫分四:一、事 二、意樂 叁、加行 四、究竟
酉一、事
【欲邪行。事者,略有四種,謂所不應行、非支、非處及以非時。】
邪淫的“事”略有四種,即:“所不應行”:不應行淫的境;“非支”:不應行淫的部位;“非處”:不應行淫的處所;“非時”:不應行淫的時間。
【此中初者,謂行不應行所有婦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
“所不應行”,指不應行淫的所有婦女、一切男子及非男…
《菩提道次第系列——下士道(新廣論講記4)》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